涉黑母子成了社区“土皇帝”
2020-03-16
2019年12月26日,由山东省肥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肥城市法院一审宣判。这是这个曾在当地名噪一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后一次在公众面前集体亮相。
打砸滋事 逼居委会主任辞职
翻开起诉书,第一页上“张宸”这个名字格外醒目。不到40岁的张宸,在山东省新泰市曾经煊赫一时。1998年,张宸因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被治安拘留两次,并被劳动教养二年;2003年,他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被新泰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多年犯罪积累下的这些恶名,让当地百姓一度“谈宸色变”。
然而,张宸心里明白,想要躲避打击,必须抓紧给自己找一身合法“外衣”。2010年6月,张宸接替父亲进入新泰市青云社区工作,担任居委会主任助理兼拆迁办主任。
当年12月,张宸伙同他人酒后到青云社区党委打砸滋事,逼迫刚刚上任不到半年的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辞去职务。2011年4月,张宸担任青云社区的居委会主任,并于当年6月入党;2012年6月,他又担任青云社区党委副书记并全面主持工作;9月,他如愿坐上了青云社区党委书记的“宝座”。
进入社区工作后,张宸利用其长期积攒的恶名,利用其在青云社区的职务便利,控制了新泰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云社区“巡逻队”、青龙路市场“巡逻队”等社区下设单位,把青云社区变成了他的“家天下”。
2012年4月22日,张宸在处理华府新天地工地的纠纷时,纠集青云社区两委成员及“巡逻队”等社区下设单位人员持械前往施工现场,指挥、殴打他人,并致11人受伤。事后又胁迫被害人答应调解,最终没有1名社区人员因此受到法律追究。
“青云社区”一战成名,这四个字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地域名称,而成为一种非法影响的象征。至此,以张宸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
9户居民莫名被取消一切社区福利
张宸在组织里被尊称为“书记”“少爷”,其母赵文菊被尊称为“老太太”。该组织形成不久,赵文菊就借张宸之母的身份插手社区事务,指挥实施违法犯罪,她的玉春大酒店也成为该组织的聚集场所之一。
2011年底,青云社区的9户社区居民联名举报反映拆迁问题,举报信中影射张宸及其父存在违法犯罪问题。然而,这封举报信却落入张宸手里。
随后,在赵文菊的纠集、指挥下,张宸的家族成员与听命于他的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对所谓“诋毁张宸名誉”的9户社区居民及亲属实施辱骂、殴打、恐吓、损毁财物、泼洒粪便等打击报复行为。不仅如此,2012年6月25日,张宸以青云社区党委、居委会、民主议政监督委员会的名义发文,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取消这9户社区居民及其亲属共计18名居民的老年金、丧葬、公墓、救济、补助等一切社区福利待遇,致使亲属无法落户、子女无法入托入学、死后无法入公墓,居所断水断电长达两年之久。有些人被迫背井离乡,流浪在外。一名被害人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声泪俱下,直呼“真是死不瞑目”!
非法获利高达3亿余元
以张宸、赵文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违法犯罪及其他手段攫取经济利益,积累了强大的经济实力,形成了“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局面。六年时间内,该组织垄断青云社区及周边地区的建筑工程承建,获利高达3亿余元,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5年初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公司根据省公司统一预算、招投标决定对经营网点进行装修改造。仅因该公司地处青云社区辖区,中标公司及新泰支公司就多次遭到威胁、勒索,在被迫缴纳6万元所谓“办公楼装饰工程垃圾清运处理费”“捐助社区建设资助款”后,才被允许正常施工。张宸扬言:“在我们青云社区的地面上,就是垒个鸡窝子也得我来干!”
2015年9月的一天,胡家沟村原村委会干部刘某在会议上对张宸提出反对意见。次日,张宸便纠集、指使他人对刘某实施了殴打、辱骂、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以确立自己在胡家沟村的影响力。
2018年9月,新泰市公安局对张宸、赵文菊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10月12日,经新泰市检察院批准,张宸、赵文菊被依法逮捕。
2019年10月8日,肥城市检察院依法对张宸、赵文菊等37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99起违法犯罪事实提起公诉。2019年12月26日,肥城市法院一审宣判:首犯张宸、赵文菊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等15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20年,均并处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5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19年至1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数额的罚金,其中9名骨干成员均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3年。
(据澎湃新闻1.2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