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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的劳动伦理价值

2020-03-16彭柏林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异化志愿志愿者

彭柏林,易 璐

(湖南理工学院 期刊社,湖南 岳阳 414006)

所谓志愿服务的劳动伦理价值,指志愿服务对于劳动发展所具有的意义或所起的作用。志愿者既是作为志愿服务活动主体而存在的,又是作为劳动活动主体而存在的。志愿服务活动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劳动创造活动,因而必然会对劳动发展起着这样或那样的作用,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这乃是志愿服务之所以具有劳动伦理价值的理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志愿服务事业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党和政府之所以如此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志愿服务有着重要的劳动伦理价值。事实上,在2020年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这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志愿服务的劳动伦理价值也得到了充分的彰显。那么,志愿服务的劳动伦理价值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呢?探究这个问题,无论是对认识和把握志愿服务的伦理本质还是对认识和把握劳动的伦理本质,无论是对构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伦理学术话语体系还是对构建中国特色劳动伦理学术话语体系,都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然而, 当前学界鲜有学者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笔者认为,志愿服务的劳动伦理价值主要体现在优化劳动结构、促进劳动幸福和创造劳动价值等方面。

一、优化劳动结构

这里所说的劳动主要指物质生产活动。物质生产活动是人们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运用以生产工具为核心的劳动资料去改造自然的活动,它是人们“创造历史”的前提,因而属于历史活动的第一要义或第一个历史活动。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必然形成解决社会与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即生产力。生产力,作为人和自然的现实关系的体现,是一个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构成的关系结构,这种关系结构可将之称为劳动结构或生产力结构。在劳动结构的诸要素中,劳动者作为“活的劳动”,是能动的、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在一定的意义上说,离开了劳动者,生产力就不可能获得现实的规定性,最多只能作为可能的形式而存在,并且作为可能的生产力而存在的劳动资料本身也是“活的劳动”创造的结果。也就是说,“它们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变成了人类意志驾驭自然的器官或人类在自然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它们是人类的手创造出来的人类劳动的器官;是物化的知识力量”[1]。因此,要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就必须优化劳动结构,而要优化劳动结构,就必须提高人的素质。

怎样才能提高人的素质呢?在这个方面,教育无疑是主要渠道,也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事实上,我们党和政府也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不断扩大投入,如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至2017年已达到42562.01亿元,而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了34207.75亿元,比2016年增长了8.95%。[2]2019年财力虽然很紧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仍继续保持在4%以上,中央财政教育支出安排超过1万亿元。[3]但是,人的素质的提高是一个综合性工程,不能完全依赖于教育,而志愿服务也是提高人的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可以说,一个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人的素质不断得到提升的过程。志愿服务的领域是甚为宽广的,志愿服务的种类和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因而志愿服务对人的素质的提升也是全方位的。经常性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仅能够拓宽一个人的视野,使其学到新的知识、获得新的技能、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丰富其人生阅历与生活体验、增进其对社会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其社会交往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志愿服务对于培养一个人的良好品德、塑造一个人的健康人格有着重要意义。正如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不同的志愿服务活动对能力和条件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服务对象的需求也是有差异的,因而在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志愿者难免会因为面对着不同类型志愿服务而凸显出自身能力与条件的局限性,以及因难以满足不同志愿服务对象千差万别的需求而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困惑与彷徨,也会对诸如何以要参加志愿服务、是否应该参加志愿服务以及如何才能做好志愿服务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同时还不可避免地要“和自身的惰性和随时可能产生的私心杂念、甚至沽名钓誉等‘人性的弱点’做斗争”[4]20。在对这些困惑与彷徨进行思考和斗争的过程中,不仅会让一个人的道德认识不断提高、道德品行不断受到锤炼,而且也会使一个人的人格更加健全。志愿服务对于一个人的良好品德养成以及健康人格塑造的积极影响与作用,也在一些心理学研究中得到证实。如美国学者詹姆斯·尤尼斯等人就曾在观察研究中发现,经常参加社会性服务、帮助无家可归之流浪者的青少年,对自我的看法及对待他人的态度和情绪都会发生转变,不仅不会再像过去那样对无家可归者消极认知与冷漠对待,而且对生活的态度也变得更加积极、有力。[5]

志愿服务对一个人的良好品德培养和健康人格塑造的影响作用,最突出地表现在对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的积极影响上。一方面,人不仅是一种个体性存在,更是一种社会性存在,而且后者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所在。志愿服务作为一种以无偿利他为核心价值观、提倡无私奉献精神的社会伦理行为,深刻地体现了人作为社会性存在的本质。在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一个人对自己作为社会性存在的本质会有更深刻的体会,对人际联系、社会联系的必然性会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在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会形成更加正确的认识,并懂得站在社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切实认识到自己对社会所应担负的责任,明白只有通过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奉献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另一方面,依照符号互动理论,人的行为是一种有意义的行为,人们对社会性行为的理解也是建立在基于人与人或个人与社会互动而形成的对意义的共识上。在人与人或个人与社会互动形成意义共识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站在他者或社会的角度来扮演这样或那样的角色,并且为了把角色扮演好,往往会站在他者或社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并以这种思考所得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往往会从他者或社会“对自己的态度和看法之中来认识自己,形成并修改自我概念”[6]。而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一个与他人、社会互动扮演这种角色或那种角色并形成意义共识的过程。而每一种角色都会有与之相对应的角色规范和要求,这些角色规范和要求,就其本质而言,不过是社会的价值理念与要求的具体化、角色化。在角色扮演的过程中,志愿者若要使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符合相应的角色规范和要求,就必须对这些角色规范和要求有着准确的把握和认知,并以之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而对这些角色规范与要求把握和认知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志愿者将社会的价值理念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伴随着对这些角色规范和要求的认知的不断深化,志愿者就会逐渐认识到我应该怎样活着以及怎样活着才有意义,并由此而领悟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圳优秀志愿者蔡建妮和辽宁优秀志愿者许平鑫的事例就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蔡建妮曾是赋闲在家的主妇,因长期脱离社会而消息闭塞、见识狭隘,以致一度迷失自我,找不到人生的方向。但是,当她于1995年加入深圳义工这个志愿服务组织后,其人生观和价值观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长期的义工活动中,她不仅获得了快乐、心灵的充盈与内心的宁静,而且正如她自己所说:“我如一只装在瓶中的蜜蜂发现了出口,从此投入到色彩斑斓的世界中。”[4]17-18许平鑫是辽宁鞍钢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在参与郭明义爱心团队学雷锋之前,他以为自己的生活不过是在矿场里混混日子,而自从跟随郭明义学雷锋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以后,其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说:“我在矿场是开300多吨电动轮汽车的,一开就是8个小时,累得要死,每天就是这样的机械重复。我以为我的生活就是这样的了。但跟着郭大哥做这些事后,我发现人生还是很有意义的。”[7]

二、促进劳动幸福

所谓劳动幸福,是指人们在劳动中因感受或意识到自我价值的实现以及作为人的类本质的确证而产生的一种心理上的愉悦感与满足感以及精神上的充实感与欣慰感。劳动幸福是一个与人的类本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概念,只要将劳动视作人的类本质,就必定将劳动幸福视作“最高律令”[8]51。

在马克思之前,黑格尔就提出过劳动是人的本质的观点,将劳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9]101。但是,黑格尔是局限于客观唯心主义框架下来思考这个问题的,他将一切事物都精神化,其所理解的主体不过是抽象的绝对的精神而已,其所“惟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而且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方面,没有看到它的消极方面”[9]101。后来,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关于人的劳动本质的观点,并对之作了科学阐释,指出对于人的本质应当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去理解,认为人之所以是类存在物,不仅在于人从实践与理论上都将类(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为人把自身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9]56。这就是说,人和动物不同,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而人则能“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9]57,而这是由改造自然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决定的,因而劳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类特性,是人的本质。正是劳动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使人从自然中求得解放,成为独立的社会的人。在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的劳动活动中,人不仅“塑造和改变自然”,而且“也塑造和改变了人自身”,“形成了合作、理性的能力和美感”[10]。正因为劳动是人的本质,是人的类特性所在,因此在人的所有活动中,唯有劳动是最为崇高、具有最高价值的活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曾将劳动称之为“活的、造型的火”[11]329及“火焰”[11]453,认为劳动不仅表现为“主体对客体的占有”,也同样表现为“客体的塑形”[11]481,正是因为“活劳动本身的赋予”,才使劳动产品或对象化劳动“具有自己的灵魂”[11]445。

既然劳动是人的所有活动中最为崇高、具有最高价值的活动,那么人们应当对劳动充满热情,将参加劳动视为最幸福的事情。然而,人们又为什么会在劳动中感到不幸、感受不到乐趣甚至厌恶劳动呢?究其根源,就在于人的劳动本质发生了异化,也就是说劳动对人来说不再是本身的东西,而成了一种外在于人的存在。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本质所在,正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使人成为类存在物,也“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而异化劳动却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了,“以致人正因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9]57。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劳动异化一方面表现为劳动产品异化,即劳动产品作为“异己的存在物”和“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另一方面表现为劳动活动本身异化,即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不属于其本质,而是一种外在性的东西,从而导致人的类本质异化以及人同人异化。在劳动异化的条件下,劳动在变为现实性的同时也在丧失其现实性,劳动不再是劳动者独立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和人格存在方式,而表现为“被强制的生命活动”“ 他人的客体性”“他人的主体性”[11]464。在劳动异化的条件下,“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仅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不能自由地发挥,反而自己的肉体与精神遭受着折磨与摧残,因而人们在劳动中不会感到幸福与快乐,而是感到不幸、不自在、不舒畅,以致“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9]54-55。

异化劳动是私有制的产物,服从于资本运动的逻辑。正是私有制所造成的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分离导致劳动失去“自为”的性质而变成“单纯为他人的存在”或“单纯的他在”,变成与自身相对立的“他物的存在”[11]44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异化劳动的积极扬弃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异化劳动在我国现阶段已经消失了,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决定了异化劳动在我国很长一段时期内还会存在。

既然导致劳动不幸福的根源在于劳动异化,那么要促进劳动幸福,就必须扬弃异化劳动,而志愿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形式,在扬弃异化劳动、促进劳动幸福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甚至可以说志愿服务本身就是对异化劳动的一种积极扬弃,为人们获得和享受劳动幸福创造了条件。

首先,在异化劳动条件下,劳动不是出于自愿,而“成了被迫的强制劳动,属于他人,不属于劳动者,成为异己的活动”[12],连他自己在劳动中也属于别人,在这种情况下,毫无劳动尊严可言,“而劳动一旦丧失了尊严就会使劳动幸福变成空话”[8]50。这就意味着要促进劳动幸福,就必须扬弃异化劳动条件下劳动的被迫性和强制性,而使劳动成为一种自觉自愿的活动。而志愿服务正是这样一种自觉自愿的劳动活动,自觉自愿既是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逻辑前提,也是志愿服务这种劳动形式最为本质的特征。正因为人们参与志愿服务完全出于自愿,因而人们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不会再像在异化劳动条件下的劳动者那样没有劳动尊严,遭受“最残酷最带侮辱性的折磨”[13],而是能够充分地占有劳动本身,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智慧与才能,并最大限度地表现出自我创造的本性,因而他们不仅不会感到不幸福、不舒畅、不自在,反而会获得身心的愉悦、情感的满足、心灵的充实和精神的享受。

其次,在异化劳动条件下,人们“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自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9]52。而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个人在为他人、社会付出的同时,也会获得自我肯定、得到丰厚的回报。当然,“这种回报不是金钱,不是奖励,甚至也不是赞美,而是一种内在的价值感,一种人生可遇而不可求的‘高峰体验’。……被社会认可、被他人需要,感到自己的奉献有价值,作为一种‘内在’奖励能够带给人持久的激励”[4]19。也正因为如此,人们不仅不会像在异化劳动条件下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厌恶劳动,反而会在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中伴随着对志愿服务的价值和意义更加深刻的认识而获得一种愉悦感、使命感、崇高感和价值感,获得持久参与志愿服务的动力源泉,进而增强其参与志愿服务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在异化劳动条件下,劳动相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不属于他的本质”[9]54,人只能在强加的一定的特殊活动范围内活动,而“不能超出这个范围”[14],因而人不能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不能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换言之,异化劳动造成了人的身体及能力的畸形和片面性发展,使人成为单向度的片面的人。而真正的劳动幸福体现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当人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就意味着人更像人了,更接近真正的人了,而人只有作为人而存在才能获得持久而永恒的幸福”[8]53。这就意味着要使人获得真正的劳动幸福,就必须使人获得自由全面发展。但“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15]。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历史范畴,须通过社会实践创造全面的社会关系才能达到。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的发展会经历三个历史阶段。在人的发展的最初阶段,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这时“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生着”[16]485,个人没有独立性,直接依附于一定的社会共同体,因而获得自由全面发展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来说都是不可想象的。人的发展的第二个历史阶段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这一阶段虽然产生了“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造成了人的畸形和片面性发展,但也同时“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从而为人的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的到来创造着条件。人的发展的第三个历史阶段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16]104的阶段。在这一阶段,社会关系不再是一种支配人的异己力量,而是置于人们的共同控制之下,人们将在自觉调节的丰富、全面的社会关系中获得自由全面发展,成为具有自由个性的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意味着人的素质能够得到全面而协调的发展。人的各方面的素质越是能得到全面而协调的发展,人的体力和智力自由发挥的条件就越充分,人的独立性也就越能不受限制地、最大限度地获得发展。而人的素质要获得全面而协调的发展,就必须使人摆脱个体的、地域的、民族的局限以及陈旧狭隘的社会关系的限制,积极参与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社会交往,形成尽可能全面丰富的社会关系,包括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现代意义上的志愿服务萌芽和兴起于人的发展的第二个历史阶段,在一定的意义上说,是对异化劳动的否定和积极扬弃。与在异化劳动条件下人的劳动有着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不同, 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可以在任何领域从事任何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每一个人都可以依照自己的兴趣今天参加这个领域或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明天参加那个领域或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这就为人们积极参与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社会交往,创造全面丰富的社会关系提供了可能。随着志愿服务的不断发展,人的社会交往范围会越来越广泛,人的社会关系会越来越丰富,人的体力和智力越来越得到自由的发挥,人就愈加能够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志愿服务是推动人的发展从第二个阶段迈向第三个阶段的重要力量,是人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的今天,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已成为我国志愿服务的核心价值追求。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志愿服务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志愿服务在促进人的自由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必定会越来越显著。人越是能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人的劳动幸福指数也就会越来越高。

三、创造劳动价值

志愿服务既是一种志愿者出于自觉自愿而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公益伦理行为,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创造活动,具有劳动价值创造功能。当然,我们在这里所讲的劳动价值与劳动价值论中所讲的劳动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价值论中所讲的劳动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我们在这里所讲的劳动价值是指广大志愿者通过不计报酬的无偿性志愿服务活动而为社会创造的物质价值与精神价值。

志愿服务在物质价值创造方面的作用最突出地体现在通过降低成本等创造经济价值上。志愿服务自从其产生起就与经济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以其独特的方式促进着经济发展,彰显着其经济价值创造功能,这一点已被无数事实所证明。据美国国家与社区服务机构(The Corporation for 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调查,美国2013年大约有62 600 000人(占美国成年人的25.4%)为社会提供了7 700 000小时的志愿服务,其所创造的经济价值达到了173 000 000美元。①(1)①Corporation for 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Research Brief: Volunteering in America Research Highlights",2013.另据美国劳动局数据,2014年美国志愿服务所创造的经济价值为每小时23.07美元。②(2)②Latest figure from 2014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data, in-dexed by Independent Sector in March, 201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志愿服务获得了较快发展,其对我国经济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日益凸显出来,其所创造的经济价值也越来越显著。据统计,我国志愿者2017年度提供的志愿服务达到了17.93亿小时,所创造的经济价值达到了547.97亿元。其中,注册志愿者提供了8.49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创造的经济价值为259.38亿元;非注册志愿者提供了9.44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创造的经济价值为288.59亿元。从2013年至2017年,我国志愿者贡献的工作时间相当于给社会部门提供的全日制雇员,从43.6万人提高到了277.5万人,而志愿服务的时间从9.32亿小时上升到了17.93亿小时,提升率达到92%;对国内生产总值所做的贡献,从万分之三点六提升到了万分之六点六,提升率达到83%;对第三服务产业总产值的贡献,从万分之八点一九提高到了万分之十二点八七,提升率达到57%。[17]

正因为志愿服务能够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具有价值替代功能,所以现在联合国和许多发达国家均已将志愿服务的产出价值纳入到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范畴中。如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就曾依据其设计的国民生产总值计算方法,对包括美国、加拿大等在内的22个发达国家的志愿服务产出价值做过估算,发现志愿服务的产出价值在这些国家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平均达到了1.1%。[18]

志愿服务不仅可以通过降低成本等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还可以通过参与应对社会危机等为社会减少经济损失。正因如此,每当重大社会危机发生时,我们党和政府就特别注重发挥志愿服务在应对社会危机方面的作用。如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就及时发布了《关于立即行动起来投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根据防疫工作发展态势招募必要数量的青年志愿者投身到疫情防控中去,并迅速组织了8.5万名志愿者参与了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事实上,在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广大志愿者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与政策、协助开展防控工作以及卫生防疫、心理咨询、救助救护等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展开和降低疫情给国家及社会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作出了积极而有益的贡献。

志愿服务在精神价值创造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促进上。我国志愿服务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志愿服务不仅可以通过学习培训和具体的服务活动帮助志愿者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还可以帮助志愿者通过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操、锻炼道德意志、提升道德境界和塑造道德人格。更为重要的是,志愿服务有利于志愿者通过积极参与广泛的社会交往而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崇高的理想追求。另一方面,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过程也是无私奉献、乐于助人、团结友爱、人道主义等道德精神得以弘扬的过程。这些对于改善社会的精神面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伴随着志愿服务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志愿服务价值与意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人们对志愿服务的认同度和接受度也会越来越高。而志愿服务社会认同度和接受度的不断提高又会进一步激发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兴趣,从而提高志愿服务的社会参与度。而志愿服务的社会参与度越高,上述道德精神就越能得到弘扬,志愿服务在改善社会风气和精神面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就会越来越显著,而志愿服务在精神价值创造方面的功能也会越来越得到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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