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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设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背景、挑战与策略
——以西湖大学为例

2020-03-16阙明坤陈春梅

高校教育管理 2020年4期
关键词:民办大学高水平西湖

阙明坤, 陈春梅, 王 华

(1. 无锡太湖学院 高等教育研究所, 江苏 无锡 214064; 2. 集美大学 师范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21;3. 四川外国语大学 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重庆 401120)

截至2019年底,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达51.6%,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 688所(含独立学院257所),在学总规模达4 002万人;其中,民办高校757所,普通本专科招生219.69万人[1]。民办高等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生力军。然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由于办学历史短、底子薄、资金少、师资弱,长期以来处于高等教育金字塔体系的底端,其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整体不高,社会上倡导建设一流民办大学的呼声不绝于耳。面对新形势、新期盼,如何建设我国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是一项值得深思的课题。

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是指高起点新建的,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定位,具有高水平师资、设施、生源、办学质量的民办高校。西湖大学作为我国第一所由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的非营利性研究型大学,自成立之初就被寄予厚望,是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特殊性的后发民办高校,也是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典型代表。与国内传统高校不同,西湖大学在短时间内成立,从学校筹备办学到招收第一届博士研究生只用了不到三年时间。成立之初,学校即以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为宗旨。2018年,西湖大学成立之初仅有479人,包含139名博士研究生,68名教师,159名科研人员,113名行政和基金会工作人员;至2019年,在坚持只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前提下,学校师生人数达到了899人,师生规模增加了近86%。这所“小而精、高起点”的新型民办大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获取政府支持以最快的速度不断发展。在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背景下,深入分析西湖大学的生成机理,对我国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建设后发一流民办大学、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西湖大学的创办背景

2015年3月,施一公、陈十一、潘建伟、饶毅、钱颖一、张辉和王坚等学术知名人士向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申请创办我国民办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该建议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有关领导的批示和肯定,浙江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对此也给予了高度关注与支持。2016年12月10日,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正式成立;2017年9月,首批博士研究生入学;2018年2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西湖大学的函》;2018年10月20日,西湖大学在浙江杭州西湖区正式揭牌成立。这所以“小而精、高起点、有限发展学科、聚焦科学技术”为办学定位的民办大学一开始便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西湖大学能够在民办高等教育这片洼地上快速崛起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

(一) 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兴起了行政体制改革——新管理运动,旨在强调以有效率的市场机制取代无效率的科层官僚制[2]。在此背景下,西方政府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市场化改革,并极力提倡各种社会力量为高校办学提供支持。到了20世纪90年代,具有自治性、志愿性和非营利性等特征的第三部门兴起,越来越多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办学[3]。在全球教育民营化和新公共管理运动背景下,我国民办高校也获得了快速发展。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2012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出,鼓励和引导民营资金进入教育领域;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投资及合作等多种方式举办或参与举办法律允许的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放宽办学准入条件、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健全学校退出机制等,我国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我国公立高校的发展模式已基本稳定,通过新建一所公办大学推动一流大学建设困难较大,可能给政府增添更大的财政负担,而民办高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灵活。国家政策的出台为社会资本参与办学和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崛起创造了有利条件,西湖大学的创建正是源于这一历史背景。

(二) 社会力量捐赠举办教育意愿增强

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高校办学的重要经济基础,民办大学的发展更是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的捐赠意愿逐渐增强:2018年,对教育、医疗健康、人群服务等领域的捐赠额突破1 000亿元[4]。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开始实施,这为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美国许多私立高校,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的发展都离不开社会捐赠和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其中,耶鲁大学的捐赠资金占每年学校财政预算的30%~40%[5]。2014年,上海先试先行,由上海杉达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及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等七家单位联合发起成立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共筹得首批7 730万元资金,这是全国首家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6]。同年10月,湖北首家民办高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武昌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并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150万元捐赠[7]。当前,虽然教育基金稳中增长,但大多数集中在公办高校,民办高校能够募集到的社会资金相对有限。事实上,民间资金捐赠教育,企业和个人积极兴教助学,为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撑。西湖大学的主办方为非营利公益基金会——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其任务即筹集民间资金支持学校办学。截至2018年底,西湖大学基金会社会各界协议捐赠金额已超过43亿元,其中到账金额超过15亿元;协议金额超过1亿元的创始捐赠人达36位。这些民间资金的投入,表明了社会力量对西湖大学的认可与支持。

(三) 民族复兴呼唤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

大学是国之重器,大国的崛起往往伴随着一流大学的崛起。大学作为高新知识生产的垄断者,占有了决定国家竞争力强弱的知识权力,缺乏卓绝大学尤其是世界一流大学支撑的国家不仅是没有竞争力的国度,而且难以担负起民族振兴的历史责任[8]。2015年,我国提出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这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亟须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指出,到2035年我国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世界教育强国行列,高等教育竞争力明显提升。建设新型高水平民办高校,有利于弥补国家教育财政经费不足窘境,培育和补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有利于树立榜样标杆,增强民办高校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有利于形成一流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之间的良性竞争,激发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我国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征程。从浙江来看,除了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和宁波大学之外,研究型大学明显匮乏。这与浙江省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和杭州城市国际化建设的战略定位不符。利用该省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筹建民办性质的西湖大学是浙江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对时代需求的回应,也是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四) 民办教育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

为了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新时期民办高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提供政策依据。其中,最具标志性的是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开启了民办高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的新时代。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指出要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强调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7年,《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三个《民促法》的配套文件陆续出台,以差别化扶持和规范管理为抓手,提出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解决了营利和非营利性两类学校到哪里登记、如何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能办什么学、如何办学、如何办好学等问题,为民办高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2018年,司法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对《民促法》进行了补充和细化。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反映了我国民办教育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民办高校的平等法律地位正在逐步落实,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从而为诸如西湖大学之类的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兴起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 西湖大学的生成机理

西湖大学是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典型代表,从其创办发展的历程看,西湖大学的生成机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 获取政府支持,整合办学资源

民办高校是资源消耗型组织,政府是最大的资源掌握者,高水平民办高校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创办西湖大学的申请在获得批示后,浙江省委省政府曾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筹设工作,协调解决各种困难,推动落实法人财产权和资金支持,以保证西湖大学的正常运行。杭州市和西湖区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学校筹建阶段所需各种资源。第一,根据“杭州市人才新政27条”,杭州市、西湖区通过“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形式,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人才专项经费资助4亿元,其中第一期已到账2亿元。第二,杭州市政府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签署《筹建西湖大学(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全力提供西湖大学办学所需用地用房、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重点资助西湖大学发展等。西湖区通过收购改造厂区方式协调落实西湖大学前期——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云栖校区)办学所需用地和用房,并积极推进西湖大学校园(云谷校区)的项目建设工作。第三,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加大经费扶持力度。在创建前期,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已明确在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和博士培养等方面提供经费支持,并将结合各阶段实际情况后续出台具体支持政策。第四,浙江省、杭州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民促法》相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全力帮助西湖教育基金会拓宽筹资渠道,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确保基金会良性运行。第五,浙江省政府协调人社、教育等部门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师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帮助其解决高层次人才和博士后的住房、社保缴纳、子女入学等问题,为西湖大学引进高端人才和高效运行创造条件。

(二) 实行专家治校,汇聚一流人才

建设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关键在于领导团队和师资队伍。创办西湖大学的七位发起人均为国际顶尖科学家,在国内外都有丰富的高等教育实践经验,并对高等教育有着深刻的思考。一方面,他们借鉴国外一流大学创办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他们对在杭州成立西湖大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引领学校高起点发展。在此基础上,西湖大学提出了创新可行的办学思路,如“小而精、高起点、有限发展学科、聚焦科学技术”的办学定位,“国际化、高标准、分期实施、科研先行”的发展思路,“民办非营利性的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以及“培养复合型拔尖创新的研究生与具有坚实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本科学生,着力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发挥领军作用的高端人才”的培养目标等。

一流大学的建设需要一流的师资。香港科技大学在十年内获得了快速发展,学校创建与发展的见证者孔宪铎副校长在他的《东西象牙塔》一书中强调了一流师资队伍对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学校应招聘最优秀的教师,并为教师提供愉悦的工作、生活环境[9]。为了借助和发挥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的高端人才优势在西湖大学创建中的作用,杭州市政府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紧密合作。西湖大学面向全球招聘优秀师资,截至2019年5月,西湖大学进行了多次招聘,正式签约近百名独立实验室负责人(Principle Investigator,PI)、博士生导师,其中大多数是“海归”。前期入职的教师中已有7人入选第十四批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根据学校发展规划,预计到2021年教师规模达到210人。一批优秀专家团队的加盟,使西湖大学立足高起点,为西湖大学创办一流学府提供了师资保障。

(三) 坚持有限学科,助推特色发展

高水平民办高校该如何起步、如何定位,事关长远发展。西湖大学创立伊始即定位于“小而精”的精英教育理念,坚持发展“有限学科”。不同于当前许多高校追求学科门类多而全,西湖大学以西湖高等研究院的理学、前沿技术、生物学、基础医学等四个研究所为基础,组建理学院、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含生物学和基础医学),优先发展理学、工学、医学三大学科门类。与此同时,学校优先打造由施一公、饶毅、潘建伟、陈十一等科学家领衔的生物医学新技术平台、西湖模式动物资源设施、拓扑量子材料研制与测量平台、先进微纳加工与测试平台等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高精尖平台,突出学校特色。

西湖大学学科发展坚持扬长避短,有所为有所不为。学校自成立以来一直聚焦基础学术研究和科技转化应用,致力于创造影响世界、造福人类的科学知识和前沿技术发展,致力于在基础科学研究、技术原始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卓越贡献。西湖大学重视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围绕国家和浙江省亟待破题的领域展开学科建设。西湖大学分批规划设置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十三个一级学科,并根据社会的需求进行相应调整,重点培养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四) 设立基金会,促进多元筹资

世界后起高水平大学都强调办学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其中,设立基金会是高校筹资的一条重要渠道。美国私立大学分为营利和非营利两类,由于营利性高校的逐利性,导致其发展过程中出现辍学率高、贷款率高、违约率高等现象,降低了学校的声誉,为此,联邦、州政府及认证机构等相关部门纷纷介入监管[10]。反观不少私立非营利大学,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通过基金会形式运作,办成了世界一流名校。我国民办高校虽然办学自主权较大,但多数学校靠举办者投入、学生学费实现滚动发展。办学经费的缺乏,使学校在师资建设、设备设施配备、活动开展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这些都难以营造孕育世界一流大学的环境。

不同于一般民办高校的企业投资或个人举办模式,西湖大学参照国外经验并结合国内实际,采用基金会筹资的办学模式。西湖教育基金会成立于2015年,是浙江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运行模式既能有效确保办学的公益性,提高学校的公信力,又能发动社会力量提高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广泛吸引社会捐赠,筹集更多办学经费。虽然西湖大学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举办者出资、办学收入、竞争性科研项目经费及人才政策支持经费和政府扶持资金等,但政府的支持不同于公办高校,政府不直接参与学校管理。学校的日常运行经费由西湖教育基金会承担。该基金会成立理事会,成员由著名专家、社会贤达构成,成为学校连接社会的中枢纽带,为学校的创建和发展汇聚社会资源。

(五) 优化董事会结构,奠定治理基石

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是高水平民办大学发展的基石。西湖大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对学校发展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党委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学校实行自主管理、分级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的运行模式。

克拉克·克尔(Clark Kerr)等指出,董事会的好坏取决于其成员的优劣[11]。西湖大学的董事会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由15人以上(含)组成,最多不超过30人。董事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董事若干。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验。董事人选分为当然董事和推举董事。当然董事包括学校校长、1名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1名举办者代表、1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推荐的代表、1名地方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的代表、3~5名学校顾问委员会推举的代表、1名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推选的学校教授代表及1名职工代表[12]。推举董事即由举办者推举的代表,推举对象为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专业人士、工商界及其他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其中包含1名学生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首届董事会主席与副主席由西湖大学筹委会提名并由举办者审核确认。董事会主席、副主席及董事每届任期为四年,董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校长不得同时担任董事会主席。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常务副校长和副校长由校长提名,董事会批准后予以聘任,副校长的分管工作由校长决定。学校设立监事会、顾问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委员会等,依照章程和相关规定行使各自的职权。学校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是教职工代表,其他的监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选和更换。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校长或财务负责人。监事会每届任期为四年,最多连任两届。学校明确实行回避制度,校长、副校长、监事会成员及学校财务、人事、各院系等主要负责人与直接下属之间不应具有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董事会、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审议有关议题时,直接利害关系人应当回避。这些举措奠定了西湖大学的现代大学制度根基。

从西湖大学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生成机理。西湖大学既吸取了公办高校办学追求公益性、注重公信力、遵循大学理性的特点,又发挥了传统民办高校灵活高效、决策迅速、面向市场的民营体制机制优势,在办学资源整合、经费筹集、人才招聘、学科发展、治理结构等方面都实现了高起点规划、高起点发展,呈现全然不同于传统民办高校“次优选择”的崭新形象。

在当前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和“双一流”建设的大背景下,西湖大学的生成机理可以为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建设发展提供参照:政府大力支持是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发展的基本前提;坚持专家治校、汇聚一流师资是确保民办高校坚持教育规律、守望教育初心、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特色化办学、差异化发展是建设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必由之路;多元筹资是建设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重要支撑;健全治理结构是建设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重要基石和坚实保障。

三、 西湖大学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挑战

虽然以西湖大学为典型代表的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起点高、发展快,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不少挑战。如何科学、合理地应对这些挑战,对这些学校的可持续、高水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 办学定位需进一步明晰

进入21世纪以来,知识生产逐渐从“孤立”走向“联合”,大学开始携手与政府、企业共同生产知识,共同解决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如何挣脱传统民办高校固有的办学模式,把握时代脉搏,对学校办学进行精准定位,确立在国家和地方发展体系、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地位,是当前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民办高校的定位主要包括其在整个社会大系统中的定位、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定位和学校内部各要素在学校发展中的地位。长期以来,民办高校在我国处于“二等公民”的地位。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面临着声誉不佳、经费不足、生源较差等问题。不少民办高校为了获得更为广泛的生存空间,在办学上逐渐向公办高校、研究型大学趋同,进而导致这些民办高校在盲目“贪大、拔高、求全”的过程中背离了办学的初衷。

西湖大学在办学过程中也面临着精准把握办学定位的挑战。学校成立之初即定下了用一年的时间赶超洛克菲勒大学,并计划在五年之内比肩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十五年后媲美加州理工大学等宏伟目标。事实上,纵观世界知名高校发展历程,其发展都需要时间的沉淀与办学的积累。近年来,关于西湖大学办学目标和定位好高骛远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浙江省对西湖大学的办学定位也进行了多次调整。从2019年1月《关于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意见》提出支持西湖大学以新机制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2019年3月浙江省教育大会上提出推动西湖大学早日建成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到2020年3月浙江省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中对西湖大学办学定位的描述去掉了“世界一流”,再到2020年5月出台的《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中又恢复了西湖大学“世界一流”办学定位的描述,提出“支持西湖大学探索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建设的浙江新模式”。从政府文件多次不同表述中可以发现,西湖大学的办学定位在不断地摸索和实践,下一步需要根据国情、省情、校情作出科学、合理的调整,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

(二) 办学经费需进一步拓展

经费筹措是民办高校面临的一大瓶颈难题。自1987 年我国颁发《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提出“社会力量的办学经费自行筹措”后,“经费自筹”政策从此一脉相承。对民办高校来说,举办者往往在建校时投入一笔经费后就很少再有追加投入,大部分民办高校走上了“以学养学、滚动式发展”的办学道路。长期以来,学费收入成为我国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全国民办高校的学费占经费总收入的70%以上。民办高校过分依赖学费,会导致走上规模扩张、质量下降、招生困难的恶性循环之路。而从世界范围来看,高水平私立大学的学费收入一般只占办学经费的20%左右。2018年美国经费最多的私立大学排名前三位是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其总收入分别达65亿、52亿、50亿美元,其中学杂费收入分别为9.75亿、10.9亿、11.5亿美元[13]。 截至2018年12月,西湖大学已获得4亿元科研经费支持和43亿元社会捐赠[14],但实际到账的金额仍然非常有限;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相比,西湖大学的资金量级差距较大,经费短缺仍是制约新型高水平民办高校发展的屏障。近年来,国内各高校年度财政预算整体呈增长趋势。截至2019年,清华大学的财政预算以将近300亿元遥遥领先于国内其他高校,浙江大学和北京大学分别以191.77亿元、190.07亿元位居第二、第三;全国共有8所高校的年度财政预算已超过百亿元[15]。与国内这些知名高校相比,虽然国家及浙江省政府、各方社会力量都对西湖大学的办学给予了大力支持,但从经费预算上看,西湖大学目前到账的资金还很有限。而西湖大学要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甚至跻身世界知名高校行列,充裕、可持续性的资金支持必不可少。显然,西湖大学在经费筹集方面仍然面临较大压力。

(三) 办学特色需进一步彰显

特色是民办高校竞争力的体现。民办高校是高等教育市场化的产物,其发展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首先考虑的是生存问题。它们出售教学服务,由学生购买;出售研究服务,由政府和企业购买。这样,控制资源分配决策的权力集中在学生和研究成果购买者手里[16],而学校“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提供购买者需要的东西。西湖大学矢志建设一流研究型大学,其办学水平高低的一个关键衡量指标在于其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西湖大学培养的人才不同于普通的研究型大学,其瞄准培养全球领军人才,具备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的能力,应有走向世界的魄力和担当。到2022年,西湖大学的首批博士研究生即将毕业,届时我们可以将其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创新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甚至国际一流大学毕业生进行对比,并追踪博士毕业生的社会贡献,这是衡量西湖大学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也对西湖大学的人才培养特色提出了更高要求。

办学伊始,西湖大学就强调发展“有限学科”。在“有限学科”范围内做到“有限卓越”,西湖大学需要充分利用从世界各地网罗的顶尖人才,打造一支高水平国际化师资队伍。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蓄势待发,一些重大原创性突破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正在创造新产业、新业态。面对瞬息万变的发展形势,西湖大学重点发展的“有限学科”需要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立足中国,放眼全球,科学调整学科专业发展方向,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创新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在全球高等教育舞台上有一席之地,扩大在国际上的话语权,更好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服务。

(四) 办学合法性需进一步强化

从外部和内部的制度供给来看,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虽在形式上得到了认可,但在实质上还缺乏支撑其行使权力的法律和文化基础,被社会接受的程度还不高,易陷入合法性危机。近年来,我国从国家到地方相继出台了各类政策文件,鼓励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承认其重要性和必要性。2012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高校”;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鼓励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学校培育优质学科、专业,打造民办教育品牌”;2016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也提出“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这些倡导性政策文件表达出政府对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的肯定和支持,但对高水平民办高校的设置条件、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评价标准、扶持政策等都未涉及。西湖大学作为一所新型民办大学,非常重视科研和实验室建设,拥有一批独立PI,但是目前只能与复旦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至今还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也没有本科生招生资格,难以为高精尖的基础科学研究提供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此外,举办者或其家族控制学校仍然是众多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典型特征,缺乏相关的制度保障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难以形成多边、民主、透明的权力制衡体系。总之,优良的内外部治理体系可以保障民办高校的高质量发展,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社会认知合法性是影响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的重要因素。

四、 我国建设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对策建议

以西湖大学为代表的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寄托了全社会的厚望。展望未来,这类高校如何既立足中国本土,又放眼国际,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发挥中国高水平民办教育改革创新的试验田作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 精准确立办学定位

正如阿什比(Ashby)所言,任何类型的大学都是遗传和环境的产物[17]。亦步亦趋、依葫芦画瓢难以办出高水平大学,唯有精准确立办学定位才能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当前,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办学规模定位、层次定位、类型定位较为明晰,形成了统一认识,但是对于培养目标、发展目标、服务面向定位仍需进一步厘清。一是要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坚持立德树人、培养人才是大学的根本任务,那么,西湖大学之类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这是学校必须首先明确的定位之一。西湖大学作为高起点发展的研究型大学,应该树立培养全球领袖人才的目标,致力于拔尖创新研究型人才的培养。二是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定位。西湖大学是办成全国一流大学,还是世界一流大学,抑或是新型研究型大学,这一总体办学目标定位直接影响到学校的长远发展。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应坚持“小而精”、国际化的办学理念,矢志于建设新型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既不同于传统老牌重点大学的发展模式,也不同于国外一流私立大学的发展模式,要致力于开创中国后发民办大学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韩国浦项科技大学、沙特阿拉伯阿卜杜拉国王科技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德国乌尔姆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均是短短数十年内快速崛起的后发大学典范,有着清晰明确的办学目标定位。三是明确学校服务面向定位。大学服务面向定位影响到学校的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办学治校理念、科研服务领域等。西湖大学作为位于浙江杭州的新型民办大学,其服务面向应该以“科学的本土化应用”为逻辑起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为本土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基本着力点,为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同时放眼全球,关注人类发展,服务世界。日本科技之所以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赶超西方发达国家,就是因为日本大学将科研定位于“巴斯德象限”——科学研究服务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18]。我国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应专注于知识认识和知识应用的结合,加强理念创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创建国际一流的学术高地、研发基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 广泛开辟资金来源渠道

经费投入是学校的运营之本, 新型高水平民办高校需打开融资渠道,拓宽资金来源。世界一流私立大学的经费来源多元,包括研究经费、社会捐赠、学费收入、政府合同收入、校办产业等,这些经费支持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2017—2018学年,美国联邦政府给予私立非营利大学的生均资助达到5 300美元,各州和地方政府的生均资助达到4 500美元[19]。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选择“小而精”的办学模式,学费不应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而应通过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从国家、省级和地方三级政府争取更多资助,包括政府拨款、购买服务、奖助学金、科研奖励、低息贷款、税收减免等。同时,服务收入应成为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重要经费来源。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深入,世界高水平私立大学的服务收入日趋增长,斯坦福大学2018年研发收入高达11.1亿美元,麻省理工学院高达17.1亿美元[13]。西湖大学等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也可以利用自身的科技、智力、设备等,不断提高对外服务、生产和销售收入。此外,企业、基金会的捐赠一直都是世界高水平私立大学的主要收入来源。近年来,我国的捐赠文化逐渐兴起,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可以扩大社会影响力,获得更多组织的认可与支持,获取更多的捐赠经费。另外,通过基金会投资获得经济回报也是高水平私立大学的经费来源之一,比如普林斯顿大学设立了投资公司,2016年投资回报达到9.34亿美元,占总收入的55.3%[20]。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可选择设立教育基金会,再通过基金收益和后期学校附属产业的经营收益,为学校办学提供经费保障。

(三) 凝练塑造办学特色

在大学特色生成和发展的路径选择上,每一所大学所选择的适宜路径并不相同,但都是在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下适应社会和时代需求的自我变革和自我创新[21]。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需要选择一条不同寻常的特色发展之路,把握知识生产模式Ⅱ的特点,按照适宜的方式生长乃至繁盛。

首先,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要打造人才培养特色。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应创新寓教于研、科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应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采用灵活个性的学生选拔方式和多学科交叉的培养方案,借助独立实验室制度,锤炼和提升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力争培养复合型、拔尖创新型的博士生、硕士生与具有坚实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的本科生。其次,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要锻造师资队伍特色。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须打造顶尖师资队伍,按照高水平学术标准,向海内外招募领军人才和青年科学家,建立完善“预聘-长聘”聘任体系;基于“因事设岗、精简高效”原则,发挥民办体制机制优势,配备结构合理的教研辅助队伍;按照“精干高效、重在服务”的原则,组建专业化的行政服务团队。最后,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要打造学科专业特色。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要扬长避短,加强学科建设,紧跟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聚焦生物、基础医学、理学和工学等前沿学科,鼓励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和融合,创建以知识为中心的学科知识、学科活动和学科组织[22]。西湖大学等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学科建设应借鉴创业型大学理念,紧扣时代脉搏和国家战略需求,找准方向予以重点突破,打造高精尖科研平台;发挥顶尖学科带头人优势,优先打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前沿科技平台,追求原创性科学发现与科技应用的结合。

(四) 优化内外部制度环境

提升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合法性地位离不开内外部制度环境的优化。从外部制度供给看,国家需要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行性的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的配套政策文件。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与传统民办高校相比,更重视科学研究和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因此,对于这一新型的高等教育办学类型,国家应鼓励大胆探索,出台支持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的政策,明确此类高校的设置条件、办学标准、建设目标、评价标准、扶持政策等,加快推进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学位点建设,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改变人们心中“谈民色变”的成见旧俗。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作为政府大力支持的新型民办高校,需要避免出现政府干预过度化、管理权力资本化、学术权力虚无化和民主管理形式化等问题。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应探索“去行政化”改革,减轻来自组织场域、管制性制度、文化-认知制度的压力,建立规范性制度,减少交易成本,从而优化资源与权力配置[23]。政府应从外部扮演好政策制定者和行政监管者的角色,积极引导学校依法办学,下放招生、收费和专业设置自主权等,利用社会中介组织发挥市场评估和监督作用。

从内部制度供给来看,我国要加快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高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改变人们心目中民办高校“家族式”管理的印象。大学章程是学校的“宪章”,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应将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办学自主权逐条转化为自治条例,自行设定学校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学校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写进章程,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治校规范。同时,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应不断健全内部治理结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大学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石,本质是建构激励与约束相容、能应对利益冲突的权力结构,让学校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分工协作,形成权力制衡。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董事会作为权力的最高核心层,决策重大事项;校长在董事会领导下依法治校,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障正确的办学方向;监事会监督、审计学校的运行状况;教代会与职代会保障师生权益,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要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合理配置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学术权,在董事会、校长、党组织、监事会、教师之间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新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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