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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创新理念下教育扶贫机制的优化及其实现

2020-03-16袁利平李君筱

关键词:包容性群体机制

袁利平,李君筱

(陕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减贫成果。根据联合国发布的《千年发展目标2015年报告》,1990年至2015年,全球极端贫困人口从19亿降至8.36亿,其中中国的贡献率超过70%[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战略。在精准扶贫的实施过程中,教育扶贫取得了令人惊叹的重大成效,各类教育扶贫资助措施全面落实,系统化的教育扶贫机制为教育扶贫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教育扶贫成为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性手段之一。其中,教育扶贫机制的建构为实现“真扶贫”和“扶真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教育扶贫进程的逐渐深化,新阶段的教育减贫速度明显大幅下降,教育扶贫机制的运行中也多少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2]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利用全新的发展理念优化教育扶贫机制,推动“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战略顺利平稳转型,探索建立教育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作为当今社会备受推崇的社会发展理念,包容性创新(inclusive innovation)是在其他发展理念基础上逐渐兴起的蕴涵更为丰富、视野更为开阔的新型理念,与脱贫攻坚在理论上具有内在逻辑关联性,为后扶贫时代教育扶贫机制的优化和策略调整提供了新的战略方向。

二、包容性创新理念下教育扶贫机制优化的合法性

包容性创新是一种通过消除贫困群体所面临的权利贫困和社会排斥,从而确保他们有机会参与到社会生产过程中并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创新,是面向贫困群体和市场的一种独特创新形态[3]。包容性创新超越其他传统的创新理念,旨在通过多元创新解决社会发展中贫困群体所面临的权利不平等和社会排斥问题,在创造经济财富的同时,为贫困群体提供平等地参与市场和社会活动的机会,激发贫困群体的需求动力和创造力,从而缓解和解决贫困困境,创造社会价值,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实现[4]。针对新时期在教育扶贫过程中所面临的社会经济形势和贫困状况,先进的包容性创新理念能为教育扶贫机制的优化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包容性创新理念作为一种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与教育扶贫机制的内在逻辑有着天然的联系。教育扶贫的核心理念与包容性创新理念是共通的,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影响、密不可分。在理念、主体和结果层面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这为包容性创新理念应用于教育扶贫机制的运行中提供了合法性。

(一)核心理念的一脉相承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教育扶贫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性手段,主要是通过依靠教育扶贫和扶教育之贫来提高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行动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教育扶贫精准度,凝聚教育脱贫力量,从而实现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宏伟目标。教育扶贫具有双重内涵,一是扶教育之贫;二是依靠教育扶贫[5]。前者是通过加大对教育领域的投入和支持,包括政策倾斜、资金投入和完善教育基础设施等一系列方法落实教育扶贫的目标。后者是通过教育来实现最终的脱贫。教育既是目标,也是手段。教育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把教育作为一种手段、方法和工具,通过教育的发展实现贫困地区的脱贫,最终确保实现减贫脱贫的目标和任务。而包容性创新理念则是强调将贫困群体纳入到多种市场关系中,赋予其新的市场定位和角色,进而降低机会的不平等,实现成果共享,扩大受益范围,增加社会福祉。因此,教育扶贫所包含的核心理念与包容性创新理念是一脉相承的,二者具有融合的可能性。

(二)主体范围的全民参与

教育扶贫的基本内涵是扶教育之贫和依靠教育扶贫,不仅是要将教育领域的脱贫作为扶贫的目标和任务,同时还要把教育作为扶贫的手段和方式,通过教育的发展来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最终打赢教育扶贫攻坚战。在实践中,通过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支持,政府政策的倾斜,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提供精准帮扶,把贫困地区的人口全部纳入到教育扶贫的范围内,使人人获得公平享受教育资源和平等的发展机会,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从而如期实现减贫脱贫的目标。“包容性创新所针对的群体不仅应当包括经济收入较低的人群,还应当包括受教育程度较低、与权力阶层距离较远的群体。”[6]包容性创新强调将贫困群体纳入到市场化活动进程中,鼓励贫困群体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激发贫困群体的生产、消费和创业潜能。包容性创新理念倡导减弱排他性发展,尽可能地扩大受益范围和对象,兼顾社会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给予他们公平的发展机会,使全民都能参与到经济发展和创新的进程当中,同时也能保证全民都能平等地享有经济发展和创新带来的福利。因此,教育扶贫和包容性创新关注的主体对象都是贫困群体,并极力为他们创造公平的参与机会。主体参与的一致性为二者的融合提供了可能性。

(三)发展结果的共创共享

由于经济、历史、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贫困群体的教育资源和条件长期以来都处于十分匮乏的境地,严重制约了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质量。教育扶贫强调根据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办好适合当地发展的教育,针对各地不同的教育现状,为不同群体提供不同种类的教育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教育期望和需要。教育扶贫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极力追求过程和结果公正,努力使贫困群体获得充分的教育满意度和幸福感,真切地感受到教育所带来的知识技能和文化素养的提高。教育扶贫的目标之一即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机会均等和结果共享。“包容性创新是实现机会平等、成果共享的引擎,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7]而包容性创新作为一种与时俱进的新思想,提倡“全民能参与创新,全民能共享创新成果”的理念,追求公平与平等,以实现公正作为价值导向,关注社会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的需要,强调创新成果共创共享,保证人人能平等地享受创新的福利。因此,教育扶贫和包容性创新都追求公平与平等,强调发展结果共创共享,二者在结果层面的追求目标是一致的,具有融合的可能性。

三、包容性创新理念下教育扶贫机制优化的目标

随着教育扶贫攻坚战进入到最后阶段,在我们教育扶贫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础上,教育扶贫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需要利用包容性创新的理念来克服教育扶贫机制运行中遇到的难题,以更好地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为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减少贫困群体所面临的社会排斥

教育贫困问题始终是困扰和阻碍社会发展的世界性难题之一。进入21世纪后,教育贫困问题对扶贫工作的实施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我国深度贫困地区的教育贫困问题更为突出。这种教育贫困使得贫困地区的教育市场发展不健全、教育产品服务不完善。贫困群体被排斥在市场化进程之外,无法获得平等参与教育创新和教育发展的机会,基本的教育生产生活需要无法得到满足和提升。加之步入经济新常态后,我国经济结构逐渐转型,农村减贫的步伐也逐渐放缓。究其原因,包容性发展格局的弱化是较为关键的因素。与改革开放前一样,经济新常态的“排他性发展”(exclusive development)也同样会造成贫困的结构化和阶层固化,从而导致贫困代际传递现象更为严重。而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是我国经济结构由劳动力密集型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转变后,社会低收入群体和贫困群体由于自身能力的局限而无法参与到教育市场发展和教育创新的过程中,处在教育市场的边缘,无法共享教育发展的成果,贫困群体在参与正常的教育活动中面临着不容忽视的社会排斥现象。

包容性创新的核心理念就在于减少贫困群体所面临的社会排斥。由于贫困群体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们承受着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种种不良后果,却很少享受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收益,他们被排除在正常的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教育活动范围之外。正是由于这些客观原因限制了贫困群体的健康发展,拉大了贫富差距,减缓了教育扶贫工程进展的速度和质量。包容性创新理念意识到贫困群体蕴含着巨大的潜能和未被满足的需求,如果有效加以利用,就能创造出多元价值和教育资本。包容性创新理念指出,为了激发贫困群体的创造活力和潜在的能量,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减少贫困群体所面临的社会排斥。包容性创新理念的核心要义旨在减少贫困群体所面临的社会排斥,降低和打破教育体制和教育政策的种种限制,减弱贫困群体的能力性排斥,有利于提高贫困群体的自身发展能力,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教育扶贫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财富惠及到更多的人群。因此,利用包容性创新理念优化教育扶贫机制是改善经济结构发展格局、降低贫困群体面临的社会排斥和解决教育贫困问题的重要手段。

(二)满足不同贫困群体的多方位需求

教育精准识别是指教育扶贫对象的分类化、精准化和具体化。旨在将贫困群体平等、无遗漏地纳入教育扶贫系统,精确到村到户到人,建立统一的贫困群体信息管理系统[8]。传统的教育扶贫机制识别精准化程度不高,针对性不强,缺乏对贫困群体的分类和细化,导致对贫困群体的教育需求和期望不明。由于传统粗放式的教育扶贫对教育扶贫对象的贫困程度了解不够细致以及对贫困群体的识别偏差,忽视了不同贫困群体对教育资源的真正需求,导致教育扶贫对象脱靶而失去了“扶真贫”的意义。除此之外,在教育扶贫机制的运行中还出现了对一部分贫困群体的排斥现象。“人为限制因素导致的人为排斥、贫困人口规模因素导致的规模排斥、集中连片划分外的区域排斥等问题”[9]。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加大了教育扶贫对象识别的偏差,忽视了不同贫困群体对教育帮扶的实际需求,阻碍了教育扶贫机制的良好运行。

包容性创新理念将贫困群体细化为消费者、生产者和创造者三类[10]。针对贫困群体对教育扶贫资源的多样化需求,与这三类定位一一对应,贫困群体的教育需求可以细化为教育消费需求、教育生产需求和教育创造需求。这种对贫困群体教育需求的创新性的划分可以有针对性地对教育帮扶提供更好的依据,为实现差异化的教育扶贫、帮扶机制提供优化的路径和措施。包容性创新理念能满足贫困群体的特殊性,根据不同的贫困群体对教育需求进行有层次的针对性划分。这有利于为贫困群体提供适宜和切实可行的教育帮扶措施和手段,提高贫困识别和教育帮扶的效率,促进教育扶贫机制的良好运行,有效解决教育扶贫所面临的困境,确保教育减贫脱贫如期实现。

(三)有效确保贫困群体的脱贫不返贫

管理是一个决策、计划、组织、执行和控制的过程。在质量管理学中过程被定义为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活动,也就是一个为了将某一输入转化为预期达到的输出而投入运行的系统,任何事情都是通过过程去完成的[11]。有效的教育扶贫管理过程是强调教育扶贫的管理要具备客观性、科学性、透明性以及可持续性。传统的教育扶贫机制运行仅仅依靠政府的主导作用,忽视了社会力量的巨大潜力以及贫困群体的自身发展能力。政府的单一主体地位制约了教育扶贫机制运行的方方面面。教育扶贫管理过程主体的缺失、权力使用与监督不到位、评价考核体系不完善以及资金的挪用现象层出不穷。除此之外,政府对教育扶贫工作的大包大揽,极大地降低了基层管理部门对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积极性,同时导致贫困群体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极大地限制了贫困群体的教育自主性和生产积极性。教育扶贫机制长效性的缺失最终导致了脱贫又返贫的现象严重。

包容性创新理念强调重视日益崛起的社会力量,并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体参与生产创造,开发贫困群体的自身潜力,肯定他们创造知识财富的能力和地位。从包容性创新理念出发,贫困群体不再是传统观念下的消极受助者,而是积极活跃在市场活动和社会发展中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包容性创新理念突破传统的教育扶贫理念,提出将贫困群体纳入到教育扶贫的进程中,给予他们发展机会和市场地位,平等拥有参与管理和进行监督的权利,激发基层管理部门和贫困群体的活力。因此,包容性创新理念应用于教育扶贫机制的运行中,能够有效地规避现阶段教育扶贫面临的诸如管理不善、监管不到位、脱贫又返贫的问题,对于我们实施教育扶贫管理过程,验收教育扶贫成果都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四、包容性创新理念下教育扶贫机制优化的路径

在提倡包容性创新发展的新时期,教育扶贫工作要想高效、高速度、高质量地开展,就需要随着时代和现实的发展而改变,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结合各种力量,对教育扶贫机制进行不断优化和创新。包容性创新理念为优化教育扶贫机制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向。

(一)完善对象精准识别机制

为了从源头上有效解决贫困问题,需要依靠教育扶贫的力量,增强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贫困群体的知识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激发贫困群体蕴含的巨大潜能。包容性创新理念将贫困群体的教育需求有层次地划分为教育生产需求、教育消费需求和教育创造需求三类[12]。

1.提供教育生产需求

包容性创新理念提倡降低和消除贫困群体面临的权利贫困和社会排斥,将贫困群体纳入到社会生产活动中,共享经济增长福利和创新成果。针对贫困群体的教育生产需求,一是提供多种教育资源。运用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等教学模式,丰富教育教学资源,改善教育基础设施,鼓励和动员贫困群体积极接受良性教育,将教育资源的成果惠及更广泛的贫困群体。如鼓励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走出学校,深入基层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和发动当地草根贫困群体进行自主创新教育,通过自己掌握创新创业的知识和能力,发展因地制宜的地方产业,提高经济效益。二是提高贫困群体的参与积极性。通过加大对教育资源和学校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体介入到帮扶脱贫和教育扶贫的活动中来,使包容性创新的理念深入人心,深度理解教育扶贫和包容性创新融合的必要性并贯彻实施,扩大教育扶贫的主体范围,夯实教育产业的基础,为坚实打赢教育扶贫攻坚战提供强动力。

2.满足教育消费需求

针对贫困群体的教育消费需求,包容性创新理念提倡开发适合贫困群体的新型教育产品和教育服务。一是教育企业转变经营理念。由于贫困群体具有巨大的潜在消费需求和期望,教育企业不应该把贫困群体视为社会负担,不再单纯地把他们作为同情和帮扶的弱势群体,而是把他们作为生产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赋予他们平等的消费者角色定位,把他们视为有创新能力和消费能力的消费者。二是开发适应贫困群体的产品和服务。市场应刺激贫困群体的消费需求,尽力满足贫困群体的消费需求,开发和满足适合贫困群体需要和消费能力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鼓励教育行业和社会贫困群体一起承担责任,把贫困群体作为创造市场价值的一环。激发他们珍惜自己追求幸福的权利和愿望,提升贫困群体利用自身优势发展自我教育的能力。三是搭建信息技术平台和创造学习机会。包容性创新理念的消费者角色定位不仅有利于教育产业的产品销售增长,也有利于草根创新。在为其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培训机会的基础上,通过资金支持、搭建信息技术平台等多种方式,激励贫困群体的自我教育,能够更好地满足贫困群体的教育消费需求和愿望,提升贫困群体的教育满意度,最终促进贫困群体的脱贫减贫。

3.激发教育创造需求

针对贫困群体的教育创造需求,包容性创新提倡将广大贫困群体纳入到创新活动中来,打破传统的教育壁垒和思想桎梏,鼓励贫困群体进行创新教育,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一是创造知识共享平台。通过资金支持、通讯支持、信息技术支持等多种多样的方式,为贫困群体提供知识交流的平台和创造的机会。比如:“宽带网络校校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等一系列教育信息化的项目和平台,推进优质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教学资源的共享,鼓励贫困群体积极参与教育创新,赋予他们教育创新的主体地位和角色。二是鼓励草根创新。贫困群体蕴含着巨大的潜力,他们有创新的需求和愿望。包容性创新的主体范围广泛,全体成员都是教育创新的参与者。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激发贫困群体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教育创新,集思广益使教育创新更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应当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体的自我创新,从而提高教育创新的效率,优先实现教育领域的脱贫减贫,最终摆脱贫困。

(二)提升内外联合动力机制

古人云:“授人以鱼,三餐之需;授人以渔,终生之用。”教育扶贫要真正落到实处,优化教育扶贫运行机制,仅靠政府导向式的“输血”扶贫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激发基层群众和基层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凝聚广泛的群众力量,为教育扶贫提供强有力的动力支撑。

1.激发基层群众的热情

传统的教育扶贫模式重视政府的导向作用,强调政府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和教育资源的倾斜,以致贫困群体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无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参与到教育扶贫的工程中来。同时由于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较弱,使得脱贫又返贫的现象严重。因此,要想确保教育扶贫工程的实施效果,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包容性创新理念鼓励贫困群体主动参与到教育扶贫中来,摒弃单纯依靠外来教育支持和坐享其成的消极思想。包容性创新理念鼓励贫困群体的思想由单纯依靠政府的“输血式”教育扶贫方式向群众“造血式”教育扶贫方式转变,提高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在政府的财政支持和资源倾斜的基础上,赋予贫困群体的主体角色和定位,他们不是被动的接受者和同情者,而是主动参与者与创造者。采用包容性创新的“自下而上”创新模式,激发广大贫困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提高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将政府的外部支持与其自身努力相结合,解放贫困群体的生产力和创造力,从源头上解决教育贫困问题。

2.基层管理部门的参与

基层管理部门的有效配合和参与对教育扶贫机制的良好运转提供动力保障。建立有效的精准管理体制,除了依靠政府建立健全教育扶贫网络体系之外,基层管理部门应根据贫困对象所获得的资助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记录调整,准确地反映教育扶贫的效果,确保贫困对象的有效脱贫,对贫困群体实施高效的动态管理。包容性创新理念强调发动基层的力量,为政府的政策实施和运行保驾护航。基层管理部门将贫困群体的基本信息和情况记录在系统中,对教育扶贫脱贫过程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贫困对象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政府和管理部门采取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帮扶措施,使贫困对象得到更加有效的支持,最终如期摆脱贫困,实现脱贫目标,完成脱贫任务。

3.管理模式的双向创新

包容性创新理念为教育扶贫机制的管理运行提供了新思路。包容性创新有两种基本模式,即“自上而下”的创新模式和“自下而上”创新模式。“自上而下”创新模式是上级管理部门对贫困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基层管理部门的教育扶贫实施情况和进展。同时赋予基层管理部门一定的自由和发挥空间,加强二者的合力,共同保障教育扶贫的成效。“自下而上”创新模式是给予广大普通民众监督权,为上级管理部门的政策落实提供监督和保障,支持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教育扶贫的监测工程中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监督透明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能力,凝聚广泛基层群众力量来共同打赢教育扶贫攻坚战。

(三)创新多元参与管理机制

对比传统的教育扶贫方式,包容性创新理念更强调扶贫主体的多元化。包容性创新理念既重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也鼓励体制外群体的全面参与和激发社会力量的共同管理。针对我国教育扶贫的现状,包容性创新理念倡导政府和社会力量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致力于为教育贫困的治理提供新方法。

1.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

政府应当发挥领头羊的作用,积极进行教育扶贫管理机制的创新,降低市场活动对贫困群体的排斥。社会排斥包括客观性体制排斥。比如在相关教育制度的设计上存在对贫困群体的歧视现象,由于政府设置的户籍障碍等客观因素,一定程度带来了贫困群体在教育水平和教育资源的落后[13]。因此,要以政府为主导进行教育扶贫管理机制的创新,减低客观体制对贫困群体的社会排斥。印度在2010年成立了创新委员会,专门负责贫困群体的脱贫,在宏观上统筹监测社会各个领域的创新[14]。政府实施对教育扶贫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政府确保每一环节的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导向作用,能有效如期实现和落实教育扶贫的内容和目标。

2.鼓励体制外群体参与

在教育扶贫领域,存在着大量的致力于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的体制外群体和力量。传统的教育扶贫依靠政府的主导作用,而忽视了广泛社会力量的存在。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更能够有效发挥多元主体扶贫效益。包容性创新理念的核心要素是主体的包容性、过程的开放性和结果的共享性。包容性创新理念突破了传统的创新理念,将社会低收入群体纳入到全球市场化的发展进程中,并给他们留有发展机会和市场地位,平等地拥有创新参与权利,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力和思想,鼓励全民参与创新与发展[15]。将体制外的群体力量发动起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潜能,建立信息化的科学管理体系,并及时录入和更新教育扶贫对象的脱贫情况,进行动态的管理。这有利于调动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参与教育扶贫的帮扶和管理。

3.充分动员社会的力量

包容性创新理念内涵丰富,主体多元化,强调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包容性创新理念既重视政府的导向作用,也重视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强调政府与社会双管齐下、多元管理,共同治理教育贫困问题。在政府创造有利的宏观政策和社会氛围之下,社会力量利用政府提供的各种便利积极参与到就业创业和教育扶贫的活动中来。包容性创新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管理,将教育帮扶对象和教育资源进行有效对接,及时了解教育扶贫的阶段性成效,并适时进行调整。包容性创新理念强调激发体制外群体民主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将扶贫管理过程和结果公开于社会大众,并为他们畅通反馈意见和参与管理的渠道和方式。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全面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教育扶贫的工程中来,确保教育扶贫管理机制的良好运行,为最终打赢教育扶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四)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为了确保教育扶贫的实施效果,需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包括政府监测机制与群众监督机制等,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条路径保障教育扶贫效果。

1.“自上而下”的政府监测机制

为了顺利实现教育扶贫脱贫的目标,需要加强政府对基层部门的监测与考核。包容性创新理念不仅重视政府的宏观调控力量,同时也强调关注日益崛起的社会力量,肯定他们创造知识财富的能力和地位。包容性创新理念提倡政府应该在掌握贫困群体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准确了解教育扶贫对象的动态情况,如详细记录建档立卡学生的扶持资助情况。同时为了有效确保教育脱贫的成效,应该利用教育信息技术,建立教育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将贫困家庭的学生全部录入到系统内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对下级管理部门的教育扶贫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实施严格有效的监督监测,避免出现徇私舞弊和挪用扶贫资金,谎报教育扶贫成果的情况。包容性创新理念提倡上级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地对基层部门进行适度的监测和管理考核的同时,赋予基层管理部门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因地制宜探索和制定适合本地区发展和创新的教育扶贫模式。

2.“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

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治理主体多元化。在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中也不例外,教育扶贫的绩效考核鼓励和支持基层贫困群体拥有更多的参与权、发言权和监督权,这是确保教育扶贫成效的关键措施。包容性创新理念重视发挥体制外群体的力量,赋予贫困群体应有的社会地位和角色,充分激发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积极性,开发贫困群体的自身潜力,将他们纳入到教育扶贫的活动中来。因此,为了实现对贫困对象的动态化管理,及时有效地对教育扶贫的绩效进行监督和评估,需要“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创新机制,建立多维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一是拓宽群众监督考核渠道。确保基层群众能够自下而上地行使监督权,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让教育扶贫的监测和考核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教育扶贫成效的客观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共同确保教育扶贫绩效,保证脱贫不返贫,致力于打赢教育扶贫攻坚战。二是建立多维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贫困地区干部的教育扶贫成效与职务升迁挂钩,将领导干部的政绩与教育扶贫考核结果挂钩,保证绩效考核评价标准的严格性与客观性,利用人民群众的力量进行监督和评价。三是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需要为社会人民群众能够顺利有效地实施监督管理权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客观采纳社会人民群众的建议,接受社会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监督举报的道路畅通无阻,充分创新“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让群众成为确保教育扶贫成效的关键力量。

五、结语

“发展理念是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16]在日益提倡包容性创新发展的新时期,教育扶贫工作要想高效、高速度和高质量地开展,就需要随着时代和现实的发展而改变,利用包容性创新理念对教育扶贫机制进行独特的调整和创新。包容性创新理念作为一种与时俱进新思想,与教育扶贫的核心理念一脉相承,二者具有融合的现实基础和条件。随着教育扶贫进入了攻坚克难阶段,新时期的社会经济形势和贫困状况对教育扶贫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我们需要利用包容性创新理念优化和创新教育扶贫机制,这对我们现阶段“真扶贫、扶真贫”以及最大效益地发挥教育扶贫的功能具有重大意义。更为重要的是,教育扶贫机制的良好运行可以有效地解决贫困地区人才匮乏、人力资源短缺等问题,进而为贫困地区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提供人才支撑,最终保证贫困地区的脱贫成效,促进贫困地区的协调发展,打赢教育扶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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