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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带一路”建设中区块链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和影响

2020-03-16刘斌斌罗宽序

社科纵横 2020年2期

刘斌斌 罗宽序

(兰州大学法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00)

古代“丝绸之路”是一条由我国古都西安向西延伸跨越亚欧大陆的商品贸易之路,同时也是我国文化与他国互尊互信、合作共赢、文明互鉴的重要通道。我国作为古丝绸之路东端的大国,通过陆上和海上丝绸古道,与亚洲、中东、非洲、欧洲等国家进行了长达几千年的人文和贸易的往来,建立了磨之不去的故丝绸文化和情节。古代丝绸之路作为工业革命前跨文化的民族与民族之间、人类与人类之间的交往之路,为中国现在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建设以及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借鉴。随着时间的流逝,虽然曾经繁盛的古代“丝绸之路”贸易已然离我们而去,而留给我们的灿烂的“丝路文明”,对复兴古代“丝绸之路”的辉煌贸易,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以文化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反推文化发展的目标,必将起到依托和促进作用。

“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随着建设队伍的逐渐庞大和内容的增大,让我们也逐步的反思到:当国家影响力足够强时,能起到的作用就越大,而在影响力背后所蕴含的正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底蕴。“强大文化影响力作为衡量现代化强国的精神标志”,[1]在现代化强国的建设中逐渐受到重视。当世界趋势向全球一体化发展,各国文化输出都将经他国人民实践与考验。文化作为人类文明的精神产品,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及共享性,优秀文化能够引起广泛的共鸣及认同感,基于文化共鸣和认同而产生广泛影响力,而影响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部分。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及影响力。

文化发展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提升文化底蕴,重要的是提升人民对本国文化的认同感及文化自信。文化传递基于文化认同,在传递过程中影响力得以提升而产生广泛影响力。同样,当本国文化能够产生广泛影响力时,国民对本国文化的认同感及自信心也随之提升。就目前来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影响力同我国政治、经济的国际影响力不匹配”,文化是重要的发展之道。基于“一带一路”倡议,在文化输出及引入的过程中,我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逐渐提升,与“一带一路”相关的文化贸易也由“逆差”向“顺差”转变,把无形的文化转变成有形的文化产品,找到各国人民共同的文化需求,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走出去。

一、“一带一路”建设中文化产业现状考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来,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的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借用古丝绸之路历史符号的“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从文化内容生产、文化贸易、小微企业扶持、人才培养、文化金融合作、区域合作发展、特色产业发展、文化创意和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等多方面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具有明显的“政策效应”,文化产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2]为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部印发了《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为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明互鉴与民心相通,切实推动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扩大国际影响力,为“一带一路”建设,夯实民意基础。可以说,《行动计划》从政策上为“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建设提供了发展方向。“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出台的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在内容上,具有加快国内“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国际合作的作用。出台的文化产业政策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创意设计、数字文化为重点领域,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根据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实施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在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与开发中的合作,积极利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推介文化创意产品,推动动漫游戏产业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发展。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

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了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国家决定发展区块链技术,为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指明方向,为区块链技术提供政策及经济上的支持。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效应”来看,区块链技术同样会随着政策支持得到发展。

区块链技术兴起,为“一带一路”建设赋予了新的发展方式。为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我国各省市也在制定相应创新政策,从政策上引导、推动、支撑区块链技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应用。基于这样的政策因素,引进区块链技术为文化产业的创新性发展注入新活力。不断创新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式,才能完善文化产业体系,优化文化产业环境,推动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

2019年6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2019)》指出,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及地区对中国理念、中国制度和中国方案表示理解与认可。2018年,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总额高达1370.1亿,同比增长8.3%。2012年至2017年,我国版权输出从9365项增长到13816项,增长47.5%,版权输出与引进的比例从1:1.9提高到1:1.3。2018年,中国自主研发网络游戏海外市场销售95.9亿美元,同比增长15.8%。从我国文化贸易数据来看,我国文化产业及服务在全球贸易逐步取得认可,国际上影响力逐渐提升。虽说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在国际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文化产业竞争力不强,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仍存在技术含量低、创意能力不强。此外,文化产业的对外贸易在整个对外贸易的比重上较低,文化产业中贸易逆差仍存,我国文化企业在全球文化产业链中分工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国际竞争能力不足。因此,我国文化产业在国际竞争中需要依靠技术力量不断优化升级,以提升国际竞争力。

为更好理解“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本文以“文化产业”“文化”作为关键词,在“中国一带一路网”检索整理了“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相关发展情况。

以“文化”作为关键词,经检索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发起以来,截止到2020年1月19日,共有4523条相关新闻与文化有关(如表1所示)。2019年共有相关新闻1112条,约占全部数据的25%;2018年共有相关新闻1250条,约占全部数据28%;2017年共有相关新闻1630条,约占全部数据的36%;2016年共有数据372条,约占全部数据的8%;2013年至2015年共有数据99条,约占全部数据的2%。从数据可看出,“一带一路”文化快速发展始于2017年,2018年与2019年文化发展的活跃度不及2017年,从侧面反映“一带一路”文化建设中,在保持发展速度的同时,重视和强调确保文化发展质量。

表1

以“文化产业”作为关键词,经检索共有数据187条,注意到“文化产业”一词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被提及较晚,2015年底才出现相关新闻。2015年共有数据2条,约占全部数据的1%;2016年共有数据19条,约占全部数据的10%;2017年共有数据73条,约占全部数据的39%;2018年共有数据63条,约占全部数据的34%;2019年共有数据30条,约占全部数据的16%。与关键词“文化”类似,关键词“文化产业”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在确保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提高了对文化发展质量的要求。

依据检索结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文化产业发展主要通过文化节、国家博物馆合作、图书机构合作、大型歌舞剧、文化村、文化论坛、图书文化创意展、音乐会、电影节、博览会、智博会、文博会、大型国际旅游景点、双边协议、政策促进等方式促进社会主义优秀文化国际发展及引进他国优秀文化,做到弘扬社会主义优秀文化的同时吸收外来优秀文化,促进社会主义优秀文化的进一步提升与发展。另一方面,自2017年我国文化产业在国际发展上取得重要进步,国际影响力不断加强,促进文化发展走深走实,“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发展逐步向提升质量为发展方向,积极推动社会主义优秀文化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力的提升。

二、区块链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

区块链对文化产业的应用将会导致文化产业价值链、文化商业圈、投融资模式、文化治理等方面的变革,引领传统信息社会逐步向创意社会转变。[3]根据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在文化产业中应用区块链能够化解文化产业在实践中存在的法律证据等难解问题,从技术上解决现实冲突。2016年工信部发布《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明确了文化产业之分支文化娱乐是区块链的应用场景的主要内容。以文化娱乐为起点,以区块链为基点,整合产业价值链,加快流通。在管理上缩短文化产业的价值创造周期,实现消费模式的转变。此外,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保证了文化产业的可追踪性、可追溯性,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广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起到保障法律实现的功能。

(一)版权保护

目前,文化产业存在较多的混乱的原因是在确权及维权方面存在很大的困难。虽说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作品自完成时无论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为保护作者权利,作品登记是法定的有效形式。互联网时代传统作品的登记方式效率低下,而在信息快速传输下的作品还未获得登记证书已被侵权也有发生,缺少法律认可的有利证据。文化产业中一部分产品始于网络,确权困难导致抄袭与被抄袭存在争议。例如,抖音、B站、快手等短视频网站用户,应对抄袭与被抄袭的确权困难直接导致侵权乱像也层出不穷。如文化产品能够“入链”,将信息盖上“时间戳”,对作品确权、抄袭、盗用行为的溯源在技术上得到解决。区块链技术基于其公开、透明、安全、不能篡改的特点,所承载的信息能够受到广泛认可。在文化产业实践中,权利和义务基于区块链技术能清楚明确的认定,文化产业中的法律纠纷也迎刃而解。[4]

“盗版问题作为最难解决的世界性难题,缺乏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对侵权盗版的耻感成为治理盗版问题困境的原由,而P2P的传播模式让盗版问题进一步恶化”。[5]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传播通过技术措施确权,对作品后续性传播进行实时记录,为司法实践提供充分有效的技术保障和确定性证据。举证便利降低了维权成本,盗版溯源助于精确性打击盗版行为,提升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果及对原创尊重。对专利、著作权、商标保护、软件、游戏、音频、视频、书籍许可证、艺术品证明等方面的保护更为有利。

“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建设涉及到上百个国家及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必定不易,基于区块链在文化产业权利保护的应用来构建各国认可的保护标准及保护模式成为有效防范国际盗版的新型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体系。

(二)规范管理

“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建设中主体参与具备多样性特征,与之对应的必然是庞大的交易数据信息,其价值创造周期的运行过程中信息分散于各交易环节的系统内部,信息流无法实现透明化。信息的不透明及不流畅提升了交易双方对交易信息了解的难度,从而降低了交易效率。当交易双方产生纠纷,举证与追责成本高、耗时长,特殊情况下甚至不可行。此外,多区域及长跨度的流通环节无法避免盗版产品问题,交易市场盗版产品层出不穷,盗版与正版之区别在于技术要求、质量要求、费用投入之差别巨大,实践中防伪码是防止产品盗版的方式之一,防伪码被仿的现实可能性使得对盗版行为无法起到现实有效性。

如何有效保证交易质量和效率,优化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如何打击盗版助力文化产业管理?基于区块链技术确保了交易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透明性,形成完整、可信、流畅的信息流,确保交易双方及时发现交易过程中的问题,助力问题的解决、效率的提升。在纠纷解决上,区块链数据不可篡改及时间戳技术的存在能够良好地运用于纠纷的解决,降低举证及追责的难度,而基于区块链提供的结论性证据,采用便捷的互联网法院进行诉讼的参与来有效降低诉讼成本,为权利维护助力。在盗版的防范上,基于区块链信息的不可篡改及数据追溯的特性,有效打击假冒伪劣及盗版行为。此外,当所有文化产品信息“入链”后,国家对文化产业的管理和文化产业自身行业管理就更为便捷,通过区块链确保信息的透明性及完整流畅的信息流,对文化产业的现状有更准确的定位,更详细的了解。

文化产业引入“区块链”后促进信息的透明化,去中心化的特点促使文化产业以信息为中心的发展模式,“链上”出现任何问题,有误差、不真实的信息修改将会被拒绝,确保文化产业的规范性。“一带一路”涉及众多国家,有效且规范的产业管理模式才能够助力文化产业发展。

(三)去中心化的文化产品消费模式

2004年10月美国《连线》杂志主编Chris Anderson提出的一种新理论“长尾理论”,该理论认为只要销售渠道够广,非主流、需求量小的商品,总销量也能和主流商品的销量抗衡甚至超越主流商品。“长尾理论”与传统的“二八定律”完全相反,在传统消费模式下非主流商品根本不可能与主流商品销量抗衡,更不可能超越主流商品。但在传统商业模式变化后,网络电商平台销售逐渐成为主流,但其特点都是中心化的,例如淘宝、京东都有商品推荐机制,没有办法直接实现“长尾理论”。而基于区块链技术形成的去中心化平台,平台不再是中心,平台中的内容才是中心。打造一个“去中心化”的文化产品销售平台,让小众文化产品也能发挥大能量,使小众的文化产品的销量有可能与大众文化产品销量相抗衡。此外,为一些小众国家的文化产业拥有巨大发展潜力提供了可能性,平衡各国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基于去中心化的文化产业“平台”,每一个国家都能够成为一个中心,并且走向国际舞台。对我国文化走出去的道路无疑是添砖加瓦。

本质上来说,区块链是利用分布式技术重建信任的一种网络协议,信用是区块链的最大价值,其在“信息去中心化”的基础上,实现基于点对点通信传播的“价值去中心化”。[6]信任正是基于去中心化的信息协同共享,也就是信息对等。基于相对信息等同的认知,避免任何交易一方隐瞒、欺诈等行为的出现。此种模式将改变原有的基于第三方的信任机制,能够实现真正的去中心化,以内容为中心的平台,通过“智能合约”加快交易速度、确保交易质量。

(四)区块链在文化产业产品相关物联网的应用问题

物联网技术的进步使得在目前的网络环境下数据和身份的隐私保护及验证变得重要,区块链技术的引入使得问题能够有效解决。[7]区块链技术的身份验证模式为物联网提供了解决之道来确保主体身份及客体身份的真实性。在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物联网应用中,区块链技术主要的应用在文化产业产品认证、产品溯源、产品防伪。物联网技术将所有物品与互联网连接,通过信息交换来实现识别与管理的智能化。通过两种技术结合:其一,确保文化产业产品认证、溯源、范围;其二,促进文化产业实现智能化管理。目前在此方面的应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而在信息科技产业的第三次革命中,区块链技术在文化产业产品相关物联网中的应用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一带一路”建设中区块链技术对文化产业的影响

(一)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文化产业相关法律完善

科技的进步,新兴技术的出现,法律的滞后性逐渐凸显,法律在实践中出现对新兴技术的空白,或者规定在新兴技术的影响下存在较大争议,无法更好的适应实践需求。[8]法律空白会影响文化产业的发展,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制,侵权行为得不到有效抑制,文化产业发展就会更为混乱,对文化产业的打击是致命的。在区块链技术的背景下,文化产业中因为技术原因引起的权利义务不明确的产业现状能够得到有效规制,“区块链”公开、安全、透明、不能篡改的特点,能够明确法律关系,解决争议。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的立法、修法方向,同时促进法治方式的转变,使立法和执法更合情合理。

(二)强化“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性

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文化产业方面引入区块链技术,使每个国家的文化产品信息都能够明确版权,而此种确定能够在法律上产生认可,能减少文化产品版权纠纷,文化产品所有者也能通过技术准确定位侵权,有效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大侵权成本,盗版行为与获利不成正比就会减少侵权,从而规范各国文化产业规范发展,维护文化产业版权意识。

由于技术变革,非物质载体的虚拟文化空间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也使得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得以扩展,从而促进数字化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9]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更是侵权不断,正是因为没有有利的技术帮助其能够获得足够的证据在法律上得到认可,让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受限。当文化产品“入链”后,明确的数据、清晰的信息归属、被法律及文化产业行业认可的信息、清楚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的证据事实,为文化产业的产品、内容创新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没有被侵权抄袭的担忧,能够激发文化产业的创作积极性。

(三)协调“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文化产业管理

各国文化产业都“入链”,便于国家及行业管理文化产业,不止对本国的文化产业便于管理,对他国进入本国的文化产品也易于管理。

首先,有针对性地立法。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法治政府,建立法治政府提高行政效率,政府实行简政放权,进一步加大行业自律。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在文化产业中,方便文化产业主体之间的交易、传播之外,政府能够通过区块链技术对文化产业更精准的管理,国家再针对实践所需,进行有针对性的立法。其次,交易管理。在“一带一路”沿线,文化贸易渐长,各国对他国的文化进入本国都会进行一定的审查,每个国家审查标准、严格程度不一样,管理方式落后。利用区块链技术,本国进、出口的文化产品都在“链”上,任何交易信息都能够清晰呈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交易信息明确地掌握,对国际文化贸易的管理更为便利。最后,规范管理。“区块链”促进管理标准的统一,“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较多,文化产业管理每个国家采用的标准都不一样,在文化产业权利认定上标准也不同,他国文化产品进入本国后权利能否得到有效认定,关乎到文化贸易长远发展。基于“区块链”有助于形成统一的文化产业管理模式,形成良好的文化产业生态体系。

(四)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文化产业贸易质量

贸易质量关乎“一带一路”建设发展的长久性,在贸易质量不断提升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贸易的长远发展。为推进贸易质量的提升,2019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大力优化贸易结构”。在政策上对提升贸易质量提供方向,基于政策推进科技、制度、模式和业态优化升级。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跨国贸易的信任。当把文化产品信息上传到区块链上时,就会成为其他各国都认可的信息,因为所有文化产品信息,不止一个国家有,其他国家也有,那么文化产业相关的贸易就会更方便,简化相互认证的繁琐程序,便利了文化产业的贸易。同时基于区块信任链的信任,交易方不用担心在交易中出现不真实的虚假交易,多方面的因素共同提升各国文化产业贸易质量。

结语

在“一带一路”倡议倡导共商、共建、共享和平发展理念的今天,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互学互鉴的基础上推行着人文交流,从“文化底蕴”出发,提出“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发展策略,运用文化创新与创意召唤出这个具有感召力和凝聚力的文化底蕴之“魂”,使“一带一路”倡议成为经济繁荣、文化交流、和平外交的全球平台。通过文化带动民心相通,从而为搭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平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原理,在文化产业中应用区块链技术,能够解决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的建设在政策指导中,技术能够起到较好的辅助作用,对各国文化产业相关的法律、贸易、管理起到重要的协调作用,而能够实现则需要解决技术上的难题。随着国家法律对电子证据的肯定,可以确定的是,在数字网络传输时代,能够改善“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相关司法现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促进“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