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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构建贵州汽车租赁业生态链发展研究

2020-03-15宇,刘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租赁业租车贵州省

陈 宇,刘 枧

(1.贵州省公安厅 刑事侦查总队,贵州 贵阳 550001;2.贵州警察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05)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指出把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破解难题,社会治理创新要注重联动融合、科技信息化创新、开放共享。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把融合作为大数据的价值所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快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加快大数据与乡村振兴的融合,加快大数据与服务民生的融合,加快大数据与社会治理的融合,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了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大数据服务汽车租赁行业,加快租赁汽车产业生态链建设发展,作者以贵州省汽车租赁行业管控服务工作升级版为切入点,提出了构建全省汽车租赁产业生态链建设发展新形态的思路和规划,力求进一步实现汽车行业数据的聚通用,促进经济转型、结构性调整,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进而实现从“拥有汽车”到“使用汽车”的转变,全面服务贵州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汽车租赁行业政策及市场分析

(一)租赁行业政策法规现状

1.国家层面

当前我国汽车租赁业虽处于井喷发展状态,但法规政策方面建设严重滞后,企业经营风险较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不相适应。2017年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及了规范租赁车辆管理,提高行业经营者抗风险能力,落实身份查验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机制体系等要求。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利用卫星定位装置、地理信息系统等远程监控技术和车联网技术,强化对车辆安全的管控力度。要求汽车租赁经营者加强汽车租赁合同管理,明确经营者和承租人权利义务。同时提到了发展分时租赁业务,并对新能源汽车予以扶持。指导意见还在制定阶段,尚需进一步完善。

2.地方层面

北京、西安、厦门、昆明、重庆、长春、贵阳、哈尔滨8个城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法规,其中北京、长春、厦门要求在取得经营执照后前往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办理备案,同时配置好信息化服务,及时做好上传的安全服务信息到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中。哈尔滨、西安要求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工商登记和备案。重庆要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拥有20辆租赁车,或者提供拟于180天内购置至20辆的承诺书。昆明要求进行备案和工商登记,同时标明注册登记超过6年的车辆不宜用于汽车租赁经营。贵阳2012年颁布《贵阳市机动车租赁治安管理办法》,要求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前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将租赁信息录入机动车租赁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及时上报租赁车交易信息和轨迹信息。

综上所述,由于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的法律欠缺、主管部门不明确,汽车租赁管理存在管理政策与管理对象不匹配的问题。全国各地的法律法规参差不齐,要求也不一致。汽车租赁行业信息不透明,仅从行业规模、经营主体等基本信息的权威统计也无从获悉,形成了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的局面。

(二)租赁行业市场规模情况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汽车租赁企业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整个行业呈现出勃勃生机,迎来了第一个发展高峰,市场开始向二三线城市发展,同时国外资本也开始进入中国市场。2016年以来,汽车租赁行业迎来了第二个发展的高峰,市场开始向规模化、品牌经营的方向发展。近年来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汽车租赁业仍保持了30%的发展增速,成为汽车工业的亮点。

1.全国市场规模

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汽车租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租车市场规模从2008年的90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34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9%;车队数量则从2008年的10万辆增至2013年36.9万辆,复合增长30%;到2016年约为530亿元,2017年中国租车行业市场规模达655亿元,同比增长11.83%左右;2018年约783亿元,同比增长约15.3%;2019年约899亿元,同比增长约14.9%。汽车租赁业每年保持15%左右的发展增速。中国汽车租赁的渗透率,即租赁车辆数占车辆总数的百分比仅为0.4%,而日本、美国、韩国和巴西则分别为2.5%、1.6%、1.4%、1.3%。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汽车租赁市场渗透率依旧不高。所幸近年来在风险投资的热捧下,汽车租赁市场热度再次回升。按照当前发展势头,2017~2022年,我国汽车租赁行业的市场规模的年增长速度在20%左右。预计到2022年,我国汽车租赁行业的收入将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

2.贵州市场规模

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前期相关调研,结合汽车租赁业管控服务平台的信息数据统计,目前贵州省接入系统的租赁车辆3.4万台,尚有大量用于租赁的汽车未接入平台,保守计算全省租赁汽车约在5~6万台才符合市场需求,日租价格为车价的2‰左右按季节浮动。由于汽车租赁行业的出租率在市场上并不透明,根据线下汽车租赁行业的商业模式和经营规律,出租2~3年车辆须进行旧车销售,销售价格为新车购入价的50%左右,一般销售旧车所得价格才是租赁车辆的实际获益。车辆承租期间,须购买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方责任险、司乘险等保险,按15~25万元左右中等车型计算,承租期间费用约为车价的14%,加上车辆保养费用约2%。经计算在假设年租金至少达到盈亏平衡点的情况下,一年出租至少要在110天以上。按照中等级别车日租均价500元/辆,每年租110天,5万台租赁车全年市场规模至少27.5亿元,全年汽车满租预计约90亿元。这仅仅为最简单计算方式,尚未考虑旅游旺季和节假日等热门时段的涨价和峰值情况。由此可见,汽车租赁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3.周边市场规模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一线城市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相对成熟,而二线至四线城市发展速度更快、潜力更大。高铁的快速发展,大大拉近和提升了城市之间、城乡和城镇化地带的城际交流、商务出行、通勤交通、休闲旅游的频繁度。当前各地商务用户仍然是主导汽车租赁市场的主要因素,而日趋蓬勃发展的旅游业使得休闲自驾具备了很大的增长潜力,未来个人休闲自驾市场将领先于汽车租赁行业的平均增长水平。

(三)国内租车巨头经营情况

国内汽车租赁巨头的经营情况,目前国内成规模的从事租车活动的公司主要有神州租车、一嗨租车、首汽租车、悟空租车等。据悉神州租车2017年营业收入77.2亿元,较上年增长20%,各类租赁业务收入约50.5亿元,二手车销售收入26.7亿元,净利润8.8亿元。其中汽车租赁业务收入37.9亿元,增长33%,车队租赁业务收入12.4亿元,下降42%,车队总规模扩张达到10.25万辆的同时,车队利用率提高9.1%达到66.7%,租赁天数同比增长64%,业务量增速连续六个季度超过40%。一嗨租车包含个人的接送服务以及面向企业、政府的会务接送等业务,2017年营业收入27.4亿元,较上年增长29.9%,其中租车服务收入21.9亿元,增长32%,汽车服务收入5.431亿元,增长21.9%,全年净利润1.2亿元,较上年提高269%,全年车队利用率超过70%。

二、汽车租赁行业经营模式分析

(一)汽车租赁经营形式

汽车租赁实质就是将汽车的资产使用权从拥有权中分开,出租人具有资产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资产使用权,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交换使用权利的一种交易形式。国内汽车租赁主要包括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形式。经营性租赁,又主要包括长期租赁、短期租赁和分时租赁三大模式。其中传统的长期和短期租赁可以根据驾驶员配备情况,分成带驾租车和自驾租车。带驾驶员汽车租赁在国内外多为汽车租赁服务的辅助业务,以企业用户为主。短期租赁主要以自驾形式,服务个人用户市场。分时租赁作为新兴租赁模式,模式特征非常鲜明,聚焦“分时”概念,收费方式更加细化。融资租赁,主要呈现“金融属性”,以租代购,促进租赁市场多元化发展。汽车租赁业几乎涉及所有与汽车行业相关的产业,包括新车购置、二手车交易、汽车修理、汽车装饰美容、停车、加油、代驾等行业。

(二)汽车租赁经营类型

汽车租赁经营类型分为以下三种:

1.“平台+自有(加盟)车辆”型。汽车租赁行业各大巨头基本都是采用该经营模式,该模式集中采购车辆,优势是规模化经营降低运营成本,劣势在于每个城市铺设线下服务点运营成本高,对管理的要求高,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壁垒。主要代表企业有神州租车、一嗨租车、首汽租车、悟空租车等。

2.平台服务型。平台服务型的主要模式是平台与线下租车行或个人车主达成合作,平台作为中介带来客源流量达成交易,线下租车行或个人车主提供服务。平台对租金提取一定比例,提供保险等其他增值服务,租金按月向线下租车行或个人车主结算。劣势在于车辆流动性大,平台无法事实上掌握车辆真实状态,对租车双方的约束性弱。主要代表平台有携程、58同城等。

3.线下租车行或个人车主。该模式是租赁车辆的拥有者或运营管理者,直接面对用户提供服务。劣势在于租赁行为被动性强,信息化、网络化程度低,不能形成车辆品牌和数量的优势整合。贵州省线下租车行业数量虽多,但规模大都为偏中小型。即20辆车以内,在形成规模效应的外来大型租车企业市场竞争下,面临未来生存危机。线下租车行规模小,承担风险的能力偏低,关注点主要在于车辆的安全、用户的可信度等方面。然而线下租车行车辆占整个汽车租赁行业车辆的70%以上,且95%以上线下租赁车辆都是私家车辆“挂靠”到租赁企业性质,其潜在的车辆数巨大。

三、当前汽车租赁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下游产业之一,汽车租赁行业是伴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成熟而蓬勃发展。虽然经过多年成长,但未能如愿产生井喷式的爆发,究其原因主要是在于政府管理滞后、信息体系不健全、行业依旧充斥着包括企业融资困难、运营模式单一、车辆更新慢、承租成本较高、行业利润低、管理不到位、政策法规不完善等各种各样的问题,整体成熟度还不够,汽车租赁业的产业规模、渗透率仍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当前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属性定位不清,管理部门缺位

汽车租赁业由于缺少上位法,属性定位不清,管理缺位现象明显。租赁行业涉及部门众多,主要有运管、交通、工商、安监、公安、旅游、保险、银行、石油等,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支撑,部门之间的管理普遍存在缺位和相互推诿的情况。这与租赁行业本身需要接受规范管理的强烈诉求形成巨大反差。在经营模式、服务网络处于劣势的情况下,许多汽车租赁公司也存在恶性竞争的情况。

(二)租赁行业经营风险高

行业普遍存在租赁汽车被承租人非法倒卖、抵押;承租人拖欠租金;租赁车辆在承租人使用过程中被盗窃或者因进行不法活动被警方扣押;被迫代承租人缴纳因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等等问题。同时由于道路交通的日益发达,租车作案成为新的犯罪形态,甲地租车,乙地作案,丙地销赃,长途奔袭,大范围流动成为常态。近年来针对租赁车辆的骗租行为也十分猖獗。2011年贵州省就曾发生过19家汽车租赁公司30台车被骗租的案件,涉案金额1250万余元。租赁行业之间业务信息相互封闭、交流不畅、预警不力,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不能有效进行信息互通是滋生涉车犯罪的主要原因。

(三)租车人信用评估困难,信息不对称

在经营过程中,汽车租赁经营者与客户之间存在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汽车租赁公司无法了解客户在信用、资产、收入方面的信息;另一方面,客户受到个人专业知识的限制,无法了解租赁车辆的使用状况、租赁合同的公平性等,导致客户被迫签订霸王条款,遭受损失。租车人的信用状况只能依靠身份证信息来进行单一辨别和判断,局限性强。面对可能发生违法犯罪和车辆物权的侵害,车主只能依靠租车人事先交纳的违法保证金来挽回损失,保障性不强。随着共享汽车等分时租赁模式的兴起,犯罪分子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本更低,给整体行业监管带来更大的挑战。

(四)缺乏行业标准

我国汽车租赁业还没有一套规范的操作体系和有效的保障制度,租赁车辆安装卫星定位信息设备是租赁行业的惯例和必备要素。由于卫星定位信息设备的标准不统一,国内生产、销售卫星定位轨迹信息设备厂商众多,设备型号、制式标准不统一,车载、机载、人身携带等形式品种繁多,信号发射、接收协议都有不同,针对公共安全行业公共安全防范的卫星定位通讯协议暂时没有相应规范和格式,造成了车辆轨迹数据的汇聚困难。

(五)现行的车辆管理制度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特别是“一车三证,一证三车”的要求,即一辆车违章一年内最多接受3个人处理,一个人一年内最多处理3辆车,而租赁车辆的特点就是一定时期内多人驾驶,由于非现场违法的扣分记录目前只能指定到车主,如果不能够及时处理违法扣分,将会直接影响车辆年审,进而导致车主只能通过高价买分方式处理,直接滋生了买分、卖分的灰色产业链。同时当车辆产生交通违法行为时,由于汽车租赁企业无法有效约束违法驾驶人员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交管部门只好直接处罚机动车所有人。

(六)资金短缺问题普遍

众多租车企业目前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这与国内租车业和相关行业、产业,尤其是汽车产业的融通不够紧密有关。在国外很多大的汽车生产制造企业都直接参与汽车租赁经营,汽车租赁是其销售的主要手段。因此汽车制造企业对汽车租赁行业非常重视,以非常优惠的价格卖给汽车租赁企业,并且承诺等租车达到一定时间后,汽车厂家将以一定价格回收,使汽车租赁企业在购车等方面没有太大的经济负担。

四、贵州汽车租赁行业管控服务工作现状

(一)公安机关探索出初步解决方案

为解决汽车租赁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公安机关已经探索出了初步的解决方案。2016年在贵州省公安厅信息化顶层设计总体框架下,按照“两级建设、横向整合、互联互通、全警应用”的整体架构和“实战引领、海量数据、支撑侦查、智能导侦、个性服务、深度挖掘”的总体要求,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模式,狠抓大数据建设与应用,采用“寓服务于管理,以服务换数据,以服务赢信任”的工作方式,公安机关为租赁业主提供“人车分离”违章处罚和租赁车辆涉案无条件返还服务,业主须实时将车辆定位数据和租赁交易数据上传到平台,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支撑。由公安机关搭建贵州省统一的汽车租赁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公安交警系统服务汽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工作措施》《贵州省公安机关汽车租赁业阵地控制工作办法(试行)》《贵州省汽车租赁业阵地控制交通违法处理工作机制(试行)》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租赁车经营者录入信息的积极性和时效性,实现了贵州省汽车租赁企业、租赁车辆、租赁交易信息和贵州省车辆异构卫星定位数据的全面汇聚和实战应用,形成了“全国独家首创、高度共享融合、支撑侦查破案、服务社会管理”[1]的具有贵州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汽车租赁行业信息服务平台

贵州省汽车租赁行业信息服务整体平台由卫星定位系统、租赁交易系统、数据汇聚系统以及情报分析系统组成。卫星定位系统由满足公安部下发的技术对接规范的22家卫星运营商进行建设和维护,租赁交易系统由开发商进行建设和维护,数据汇聚系统和数据情报分析系统由公司建设维护。

(三)汽车租赁行业平台运用成效

贵州省探索创新汽车租赁业管理控制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汽车租赁行业信息服务平台运用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贵州省实时动态掌控租赁企业3593家,年租赁车辆39799台,年租车人员326750人;二是贵州省共自动实时接收GPS、北斗等卫星定位轨迹数据152.302亿条,汇聚整合贵州省387家卫星定位信息服务运营商共5万车辆轨迹数据,日均上报轨迹数达2700万条;三是有效打破了公安机关部门间信息应用壁垒,实现了与贵州省公安厅资源库、案事件系统、情报作战平台等系统的高度共享和关联应用,为贵州省各级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打造了一个“杀手锏”和“利器”,直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621余起,带破案件9万余起;四是每年至少节约各类社会经济和办案成本1.4亿元;五是大大增强了租车人在使用租赁汽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意识,使得贵州省租赁汽车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大幅降低。

(四)贵州汽车租赁业管控服务工作的不足

一是贵州省汽车租赁行业信息服务平台设计的初衷,是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数据支撑,所采用的是政策手段,缺乏商业运作,为租赁业主带来的是止损,未能提升业主的实际收益,从而使政策红利和商业发展脱节,扼制了产业进步。二是随着租赁交易系统发展用户量逐渐增加,数据呈井喷式增长导致现有整体系统需做升级来满足日益增加的用户量及数据量。而平台因无自我造血能力也无专项资金支持,导致无法投入研发力量进行改造升级。三是系统建设之初未考虑分时租赁,对接需进行大范围整体系统升级改造及开发分时租赁业务管理、数据接入标准、接口标准等模块。四是贵州省汽车租赁业拉动内需扩大消费,带动汽车、金融等产业发展,合理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等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五、加快贵州汽车租赁产业生态链建设发展的构想

汽车租赁业正在成为下一个汽车工业时代的新标志,发展汽车租赁业将会有效缓解和拉动汽车工业的产能过剩,有效地实现去库存,同时在整个汽车产业链条中汽车租赁的上游是汽车制造厂商,下游是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修理业以及各类消费群体,汽车租赁能够有效促进汽车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货币资本的流动和汽车产品的流通。

随着贵州省高铁、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大力建设,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以贵阳为中心交通的辐射和拓展,城镇化形成的城市内、城乡间和城镇化地带的城际交流、商务出行、通勤交通、休闲旅游等活动更加频繁,为贵州省汽车租赁行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贵州省前期打造的汽车租赁业管控服务平台是全国首创且独创业务,具备很强的标准性和可复制性,充分利用贵州省大数据发展战略的优势,将科技创新与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加快汽车租赁产业生态链发展,对促进经济转型、结构性调整、拉动内需扩大消费,带动旅游业、汽车产业、金融保险行业发展等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可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合理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一)努力实现从“拥有汽车”到“使用汽车”的转变

通过大数据的建设和发展,深入将汽车租赁和信息技术有效融合,把交通服务、融资及租赁网络技术作为未来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方向,逐步带动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

(二)借助管理平台,增加营业收入

借助于现行管理平台在贵州省范围内的高覆盖率和高使用率将大量零散租赁企业和租赁车辆,特别是“挂靠”的私家车辆有效地集中和规划,从而让该行业在所涉及领域中有话语权。根据该行业特征帮助租赁企业从开源和节流两方面着手节省企业固定开支,增加营业收入。

(三)建立金融机构、公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体系

利用大数据、定时签到、聚集预警等技术,进一步完善承租双方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金融机构、公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形成针对汽车租赁行业的司法解释。

(四)加快整合车源

以庞大的车源为基数,择优选取优质车辆及特殊车辆,向政府及社会提供用车报备、会展会议用车服务、特殊车辆用车服务,发展租赁车二手车交易市场。通过对二手车数据分析和二手车渠道融合,提高二手车售卖价格,丰富二手车交易进出量。

(五)嵌入保险产品,促进金融融合

利用现有平台整合贵州省零散租赁公司交易记录的优势,通过电子化方式引入众多保险产品,并打通保险行业数据,促进金融融合。根据平台真实交易数据,减少中小租赁企业在扩大经营规模中成本及压缩时间周期,建立完善融资租赁渠道。

(六)打通上游产业链,逐渐构建下游产业链

整合车源,搭建电商平台,为贵州省旅游、酒店、景区、政府、公司企业推广用车平台,以提供优质车辆租赁服务,透明价格体系,简便手续办理等为服务亮点。

(七)强化分时租赁企业信息接入

结合已有的“人车分离”交通违法处理政策,加快首汽、摩拜、优车酷等分时租赁企业信息对接,为分时租赁企业提供有偿技术服务。

(八)加强专车接入

利用人脸识别和公安数据背景审查,确保专车管控到位,安全服务到位。

(九)推行会员收费服务制度

通过对管理平台的差异化服务,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性及稳定性,推出手机移动端服务,进而推行会员收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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