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古今书法教育制度的差异
2020-03-15董婧
摘 要:古代书法的成就与其书法教育的先天优势有直接关系,而书法教育的成功则以书法教育制度为重中之重。由于古今社会结构的不同一度引发了古今书法教育制度的差异,然而目前学术界对古今书法教育制度关注薄弱,存在明显不足。明代书法教育制度较有特色,在继承前代教学理念的同时又展现出时代风采,因此笔者立足于当前教育部所颁布《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及明代文献中的蒙学书法教育规定,来对古今书法教育制度作以对比研究,希冀能够对当代书法教育的蓬勃发展有所助益。
关键词:明代;书法教育;教育制度
书法自甲骨之始迄今为止已逾千年,并在中国历史长河中扮演者独一无二的角色,记录人类点滴生活,并为重要媒介之一。同时,伴随书法艺术的传承书法教育亦悄然出现,不断发展,并对书法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书法教育自汉代大兴之后不断发展,至清代教育制度不断完善。学界在讨论书法教育制度的时候总是关注古代书法教育的情况,常常忽略书法教育在当代的发展。书法教育不仅在古代占有重要地位,亦必勃兴于当代。国家对书法较为重视,且一度将其纳入章程,较早对书法教育发声者当属郭沫若,1962年其在《人民教育》第九期曾发表了一段题词,其中谈道:“培养中小学生写好字,不一定人人都成为书法家,总要把字写得合乎规格,比较端正、干净、容易认。这样养成习惯有好处,能够使人细心、容易集中意志、善于体贴人。草草了事、粗枝大叶、独行专断是容易误事的。练习写字可以逐渐免除这些毛病。”[]此处郭氏虽然未单独提出对学生学习书法艺术的要求,但其论及书法的精神内涵,论及学习书法可以端正学生的态度,并改善其“毛病”,虽然此时尚未列入学校章程,但此种发声尤为难得。书法教育正式列入章程当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11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随后2013年发布《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此为新中国成立后关于书法教育的一次较为系统的指导。
一、当今书法教育制度的“普及性”诉求--《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当下国家对于书法教育的实施相当重视,中国教育部于2013年1月18日发布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此为国家正式对书法教育宏观调控之始。《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问世是国家中小学顺利实施中小学书法教学的保障与明灯,不仅能够使中小学书法教学稳步发展,并对中小学书法教学大方向提出宝贵建议。
伴随《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问世,书法教育逐渐展开,《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对于书写要求比较详细,主要包括:基本理念、目标与内容、实施建议与要求三个方面。不仅对学生学习目标与要求提出意见,更对不同年级学生所达到的标准提出相关要求,此种目标与要求即为制度。正如纲要(图1)中所列,小学低年级阶段学习硬笔书法,自三年级开始接触毛笔书法。我们从纲要(图1)中可以看到小学三、四年级需要了解书写用具等常识,进而逐步接触接触楷书经典法帖,并进行集字练习;小学五、六年级则继续临习楷书,逐步鉴赏五体书法,并了解作品形式,以求在生活中能够有机应用;初中则是深层次学习书法,并且拓展书体,以求尽可能在生活中应该用;高中则更多的是感受书法的魅力,获得更多的兴趣,以求能够提升自己文化修养。
可见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对书法艺术进行普及,其二是逐步引导认识、学习书法经典作品,培养学生审美意识。虽然书法教育、美育的普及与脱盲并非一日之功,但总体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开端。
二、明代书法教育制度的“专业性”
古代书法教育自汉代开始,发展至明清已然较为完备,因此笔者以取明代书法教育相关制度作为古代教育制度的参考标准与当代现况进行对比,以期对于书法教育制度的古今异同有更为清晰的认识。明代书法教育独具特色,其在承袭前代书法教育优点的同时又表现出自己的特色,可谓是独具一格,正如乔宇在《试论明代书法的教育》一文中则论及此事,其论道:“明朝时期的书法教育,在组织构架和教学内容上沿用了前人书法教育的精华,同时又融入了新潮的理念和教学方法”[],可见明代书法教育极具代表性。另外,之所以强调明代书法教育制度的“专业性”则在于明代书法教学频频触动书法学习的核心问题,正如明代书法理论家丰坊在《童学书程》中提到明代蒙学书法学习方法:“学书之序,必先楷法,楷法必先大字。自八岁入小学,便学大字,以颜为法。十岁乃习中楷,以欧为法。中楷既熟,然后敛为小楷,以钟、王为法。楷书既成,乃纵为行书。行书既成,乃纵为草书……”[]丰坊此论不仅对学习书法的年龄问题进行指导,并对学书顺序一一安排,从整套体系来看不仅周全,且较为专业,但较为遗憾的是此中尚未显现具体的学书任务。关于具体学书任务的零星文献在《刘子全书》、《大明会典》中有所记载:
(儿童)看书毕,仿临法帖一幅呈送先生,较其美恶以行赏罚果。[]
每日写仿一幅。每幅务要十六行、行十六字、不拘家格、或羲献智永欧虞颜柳、点画撇捺、必须端楷有体、合于书法。本日写完就于本班先生处呈改、以圈改字少为最、逐月通考。违者痛决。[]
从每日写仿一幅可见每天最少完成的任务是两幅,“每幅务要十六行、行十六字”能够看出每幅字数为二百五十六个字,两幅即为五百一十二个字,可见学生每天的学书任务之重,当然这只是数量上的体现。另外,从“逐月通考”“行赏罚果”来看可见对于书法学习的重视与考察严格。
明代对书法教育的重视不仅体现在学书教程上,明代建立初期还设立“书学”一科,乔宇在《试论明代书法的教育》一文中则论及此事,其论道:“明朝建立初期便开始在中央及府、州、县各级学校中设立“书学”一科,并选取“年高有德”者任教,以颜、柳等为范本,以楷书为主要内容,以工整规范的台阁体书风目标。”[]当然从“以工整规范的台阁体书风目标”能够了解到书法教育的导向,但从从“书学”科目的设立来看书法教育在明代所受重視程度。
从目前来看笔者收集资料还有待完善,但从目前所收集资料来看亦不难窥视明代书法教育制度的基本情况,明代自上而下对书法教育相当重视,不仅朝廷有较高要求,且地方对书法教育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亦保持一致。
三、当今书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古今异同
当今书法教育逐步兴盛,国家对书法教育要求亦逐步提高、逐渐完善,但从目前所见《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来看,尚有许多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笔者根据目前考察当前教育制度相关信息与明代教育制度相关信息绘制图表(表一),希冀在对古今书法教育关照的同时能得出合理的反思。
(一)书写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上表考察,不难发现当前书法教育制度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当前书法教育所列制度尚不能看出书法教学时间的长短,时间的长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书法教学的重要以及书法教学能取得成果的指数,在明史中所载的书法学习时间可以明显看出为书法实践时间较长,并具有一定稳定性,而当今的中小学书法学习纲要对于学习时间长短却显不足。其二,当前书法教学对书法临习程度与明代相差甚远,明代书法“每日写仿一幅,每幅务要十六行、行十六字,且必须端楷有体、合于书法。”[]可见用功至深,即使目前书法专业本科生尚不能达到此种强度练,另外,通过“(儿童)看书毕,仿临法帖一幅呈送先生,较其美恶以行赏罚果。”[]我们可以看到古代书法教育对于儿童的要求显然要比当代蒙学书法要求以及练习强度大很多。
(二)教材范本方面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于纲要关于教材范本推荐进行整理附表于下,我们不難发现,纲要中所列临摹范本推荐主要针对于楷书,行书与隶书作品数量次之,从选帖来看可见纲要推荐法帖主要为历代经典法帖,其中楷书主要着眼于楷书四大家“欧柳颜赵”的经典作品,行书主要着眼于“天下三大行书”,隶书则为“汉碑三杰”,欣赏推荐法帖亦为经典书作。我们来看明代丰坊《学书次第之图》时不难发现此图能反映明代书法教育的两大特点,其一是有明确的学书年龄,且不同年龄对应不同法帖,学习书法有先后顺序,循序渐进。其二是丰坊所列法帖多为唐以前法帖,丰坊对于选帖的审美标准与目前所见《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有所差异。因此不难发现目前所见《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比较规矩于“中正”之美,而明代丰坊更注重于自然、高古之美,以下附图更能直观感受到二者表达的审美诉求与差异。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古今书法教育重视程度以及制度的核心有所不同,古代书法教育的核心在对于书法经典法帖的务实上,青睐于具有自然、古朴等审美的经典法帖,与此同时更将书法作为立足于社会以及日常生活的根本。而当今的书法教育制度与古代关注有所不同,当今更注重于认识、鉴赏等范畴,更青睐与带有“中正”审美色彩的经典书作。从二者对比不难发现当今书法更多注重书法的普及性,而古代书法教育则在普及性同时与当前相比则有较多的自然性、专业性、与艺术性。因此当前书法的书法教学制度仍需执行学校进行多元深拓,不能仅仅着眼于书法技法操作以及鉴赏,更要注重对多元化的风格作品的关照,同时亦要继续增加书法实践能力以及向书法理论方面拓展。
[1] 祝遂之《2010杭州国际高等书法教育论坛论文集》,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10年,第52页。
[2] 乔宇《试论明代书法的教育》,《中国书法》2017年第10期,第194页。
[3] 崔尔平编《明清书法论文选》,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第98页。
[4] [明]刘宗周《刘子全书》卷二五《小学约》,清道光三十年刻光绪二十八年重修本。
[5] [明]李东阳等奉敕撰《大明会典》卷二百二十《监规》,明正德六年司礼监刻本。
[6] 乔宇《试论明代书法的教育》,《中国书法》2017年第10期,第194页。
[7] [明]丰坊《童学书程》,《明清书法论文选》,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第98页。
[8] [明]刘宗周《刘子全书》卷二五《小学约》,清道光三十年刻光绪二十八年重修本。
[9] [明]李东阳等奉敕撰《大明会典》卷二百二十《监规》,明正德六年司礼监刻本。
[10] [明]李东阳等奉敕撰《大明会典》卷二百二十《监规》,明正德六年司礼监刻本。
[11] [明]刘宗周《刘子全书》卷二五《小学约》,清道光三十年刻光绪二十八年重修本。
作者简介: 董婧,北京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