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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生活达人四海为家

2020-03-13钱锁桥

上海采风月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林语堂

钱锁桥

在现代中国作家知识分子当中,可能没有谁像林语堂这样“四海为家”的。但林语堂以阐发中国的“生活艺术”而闻名世界,无论“流浪”到哪里,都是一位“生活的艺术家”。

从小生长于平和、虔诚的基督教家庭对林语堂之后的人格成长影响深远

林语堂1895年10月10日生于福建漳州坂仔村一个乡村基督徒大家庭。林母共育有六子二女,林语堂排位倒数第二。一大家人平和安详,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兄弟姊妹各尽其职。林语堂长大时,他的两个姐姐已经操持家务,男孩也要挑水干活。

1905年,林语堂到厦门鼓浪屿寻源中学上学,那是一所教会中学。我们现在看来上教会学校是一个很大的优势,但在当时并不是,因为它脱离了传统的教育方式。林语堂一辈子都是基督徒,虽然后来声称自己是“异教徒”,只是不上教堂做礼拜而已,晚年又“回归基督教”,上教堂做礼拜。所以从小生长于平和、虔诚的基督教家庭对林语堂之后的人格成长影响深远。

林语堂在学校不光学到了课本知识,也开阔了眼界。在鼓浪屿,林语堂第一次看到蒸汽发动机,读到林纾翻译的小说。他特别喜欢《茶花女》,还和二姐美宫一起改编林译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吓唬母亲。

1911年,林语堂到上海就读圣约翰大学,在那里得到了全面发展。圣约翰在民国教育史上是非常著名的,培养了一大批外交家。林语堂绝对是圣约翰大学的高材生。林语堂1916年被选为年级学生会主席、年级英语辩论组组长、英语文学和辩论社主席、英语小说创作和英语朗诵得獎者、圣约翰学生刊物《回音》英语编辑、圣约翰大学年鉴《圣约翰人》主编。他曾获学生投票选举为“最杰出的学生”“最佳英语作家”等等。在钱教授眼中,现代大学和过去的私塾最主要的区别是特别注重体育。林语堂在圣约翰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学会了打网球和篮球,还参加了学校足球队,担任划船队队长。他是1915年和1916年学校田径队成员,创造了学校一英里跑步纪录,还代表学校参加了远东奥林匹克运动会。

林语堂1916年毕业后到北京清华学校做英语教员。这时期也正是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的时期,当时京城文化圈内很多精英人士周末就到八大胡同消遣,林语堂却在清华校园组织了一个“星期日读经班”,读《圣经》,完全是一个清教徒的形象。

住公寓不是人类该崇尚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小块土壤

191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了婚。廖氏也是基督徒家庭,是厦门商户人家的女儿,家境比林家好多了。林廖两人性格互补,婚后生活相当美满,生有三女,两人相伴度过了余生。

两人结婚后就到了美国,在哈佛大学待了一年。后来廖翠凤得了急性阑尾炎,需要住院治疗,这一下子使两人财政出现了危机。林语堂急需找打工的机会,这一找找到法国去了。1920年至1921年间,林语堂在法国南部小镇勒克勒佐基督教青年会当秘书。这份秘书工作不光是教华工中文,还包括其他秘书的事务,实际上就是打杂。

半年后,林语堂觉得一战后德国的生活比较便宜,便又到了德国留学,在耶拿大学、莱比锡大学研究中国古音韵学,同时也翻译海涅,所以林语堂学问的最大特点一直是中西并举。1923年林语堂回到北京,到北京大学任英语教授,家安小雅宝胡同39号。20世纪二十年代是大革命时期,林语堂在这一时期是赞成和想要革命的,而他的很多英美派同事是不赞成的。所以,1926年,林语堂不得不回到厦门避难。在厦门,林语堂任厦门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但厦大也闹学潮,不是避难之处,林语堂索性奔赴大革命的中心武汉。在武汉,林语堂任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在宋庆龄、陈友仁等手下工作,并翻译了谢冰莹的《战时日记》。

林语堂在国内的成熟期是1927年至1936年在上海,可以说是上海文坛的领军人物,张爱玲就曾立志说“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不过有关林语堂在上海生活方面的资料仍然不多,很多是臆测,但他的很多小品文是写“自我”的。林语堂说过,做人要严谨,作文可浪漫,所以不能把他文章里写的事情完全当真。

林语堂在上海的收入主要是靠成功编撰英语教科书《开明英文读本》,这使他成了有名的“版税大王”,和一般上海作家的收入不可同日而语。他在上海有房子,很长时间住在公共租界忆定盘路42号,可惜现在没了。他喜欢和孩子在后花园玩。在林语堂看来,住公寓不是人类该崇尚的生活方式。现代文明要算得上真正的文明,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小块土壤,自己可以种点豌豆、西红柿什么的,孩子们可以在里面捉蟋蟀,任意玩耍,不用怕弄脏衣服。

上海的夏天炎热,林语堂一家会上山避暑。民国时期著名的避暑胜地是庐山牯岭,1934年夏林语堂一家上牯岭两个月。他在那里专注写《吾国与吾民》,写了两章,但要修改,所以他认为那算是一次失败之旅。

林语堂也经常宴请,廖翠凤做得一手好菜,鲁迅、胡适、赛珍珠都曾是座上宾。另外,林语堂还经常逛上海的舞场,也看戏看电影。

看电影是摩登上海的重要文化生活。鲁迅喜欢看电影,林语堂也是,而且经常看看就哭了。他认为,看电影流泪是很正常的人性反应,不用害羞。他还特别喜欢看迪士尼米老鼠卡通。他说,如果一个人连米老鼠卡通都无法欣赏,那他也不会有任何想象力和创造力。动画卡通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让人的想象力自由驰骋,比任何其他艺术形式都有效。

林语堂也看戏。1935年6月25日至26日,由熊式一翻译的英文《王宝钏》在上海光陆大戏院上演。戏是中国的,演员全是华人,用英文演出。林语堂去看了,评价很高,还专门用英文写了评论,盛赞熊的英文剧本不仅文采好,关键是一种再创造,不拘泥于原文;而且演员个个都很出色,很好地克服了中英戏剧的差异,找到了平衡。这个剧后来在伦敦演出一千多场,大获成功,还进军纽约百老汇。熊式一后来也跟随林语堂到新加坡,出任南洋大学文学院院长。

在国破而无家可归的情况下日子总要过下去,家还得在

1936年8月,林语堂又到美国纽约,租住在曼哈顿中央公园西路50号。现在读者当中对林语堂有一些不可思议的诽谤,比如有说林语堂到美国是去避难的,这是不可能的,他去那里就是要写作。林太乙曾经在书中写道,《生活的艺术》被“每月读书会”选为当月之书时,林语堂“高兴得双足乱跺,狂叫起来”。这一点我是相信的。

到1938年3月林语堂想回国,但因为战事回不来,所以这一年他在法国一个小镇里写《京华烟云》。1939年8月,林语堂因为欧洲开战又被迫回到了纽约。这期间林语堂确实想回国,打算在《大公报》开一个英文专栏。1940年5月,林语堂回国,在重庆北碚安家,但他并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唯一可做的是躲日本人的炸弹。这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报道林语堂回国了,日本人在轰炸,这又引起了世界对日本轰炸的关注。当时很多朋友都劝他,包括蒋介石、宋美龄,说他应该待在美国,作用更大。

于是,1940年9月林语堂又回到了美国,分住在洛杉矶和纽约,仍然投身写作。他曾经给宋美龄写信:“在这儿,我们每天都读到重庆又遭轰炸,老百姓整日整夜都要躲在防空洞里。而我们却有特权在和平中工作和睡觉,感到既内疚又无能为力。”1943年9月至1944年3月,林语堂再次回国,在战时自由区7个省巡游了6个月,这期间,他主要住在熊式辉和孙科的家里。

1944年3月至1948年7月,林语堂在美国买了房,住在纽约格雷西广场7号。这期间,林语堂主要是搞发明,发明了“明快中文打字机”,因此欠了一大笔债。除了赔上所有积蓄,还卖掉了曼哈顿的公寓,那可是真正的豪宅,当时是,现在仍然是。得到8万美元,不够,还要向朋友及银行借一大笔钱,廖翠凤甚至把自己的私房珠宝都当了。

这件事影响到了他以后的生活和写作。20世纪50年代,林语堂写了好多小说,我觉得那不是林语堂最好的作品,但是他得挣钱。有一点我是特别想要表明的,林语堂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对国家的兴亡一辈子都是非常关心的,对世界文明他同样关心,但是,在国破而无家可归的情况下,日子总要过下去,家还得在。我们的传统是“齐家治国平天下”,家永远是第一位的,我觉得这个位置不可以颠倒过来。

虽然如此,林语堂一家还是尽可能地享受生活。1948年7月至1951年7月,林语堂离开美国前往法国,出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艺部主任,先住巴黎,后住戛纳。1948年圣诞新年期间,林语堂、廖翠凤和三女儿相如到欧洲自驾游,回程时林语堂和相如轮流开车,一路穿雪山过草地,从波恩到巴黎开了21个小时没停,两人半夜开车有说有笑的,很是兴奋。

人生交响乐的大结局应该充满祥和安逸,物质和精神上都充实而圆满

1951年7月至11月,林语堂回纽约和默根索拉排字机公司签约,把打字机的专利权卖给了该公司。同年12月到1952年的12月,他在法国戛纳。之后,再到美国纽约,租住纽约河畔区公寓房,和儿孙辈一起住。租住的公寓房廖翠凤很满意,林语堂说:“因为是全新的,她什么都要新的,她生性就好‘富贵。”

两年后,林语堂带着一家人来到新加坡,任南洋大学校长。他在那里发表小说《远景》,小说对2004年的“旧世界”作了预测:大规模的破坏同时伴随着技术上的进步。人类战胜了癌症,寿命延长,同时人口暴涨;路修得更多更好,旅行更快捷,车祸死亡率也更高;为了躲避原子弹,人们习惯于地下生活,造出地下三十几层的建筑,通风水电一应俱全;另外,到那时人们随手带只“口袋电话”,随时和世界上任何人通话。林语堂这么喜欢玩机器小玩意,要是知道今人个个拿着手机,不知会怎么想。

1957年至1966年,林语堂一家在美国纽约,租住曼哈顿东79街239号9L,偶尔去欧洲度假。1966年林语堂回台湾定居,直至1976年去世。在台北阳明山上,林语堂亲自设计了一栋别墅,这幢融合了中西建筑风格,有中式花园,有西式柱子的房子,现在已经作为“林语堂故居”对外开放。林语堂自己曾这样描述自己的居所:“宅中有园,园中有屋,屋中有院,院中有树,树上见天,天中有月。不亦快哉!”

林语堂在其《生活的艺术》中有一段论“晚年安逸”:“假如人的一生能活得像一首诗,他的夕阳岁月应该是最幸福的……”西方人特别应该听听这种观点,因为他们对“老”比较悲观,认为是生活的尽头,但林语堂说“人生交响乐的大结局应该充满祥和、安逸,物質和精神上都充实而圆满”。据林语堂三女儿回忆,在台湾的岁月是林语堂一生最幸福的日子。

在台湾定居三年以后,林语堂写了“来台后二十四快事”。我最喜欢以下几项:“二、初回祖国,赁居山上,听见隔壁妇人以不干不净的闽南语骂小孩,北方人不懂,我却懂。不亦快哉!三、到电影院坐下,听见隔壁女郎说起乡音,如回故乡。不亦快哉!五、黄昏时候,工作完,饭罢,即吃西瓜,一人坐在阳台上独自乘凉,口衔烟斗,若吃烟,若不吃烟。看前山慢慢沉入夜色的朦胧里,下面天目灯光闪烁,清风徐来,若有所思,若无所思。不亦快哉!十五、报载中华棒球队,三战三捷,取得世界儿童棒球王座,使我跳了又叫,叫了又跳。不亦快哉!”

林语堂要是来到今天,肯定也爱看篮球、足球比赛。知道中国出了个姚明,肯定倍感自豪;知道中国足球还是那个德性,肯定跺脚叹气。所以如果中国文化是一个坐标,那么林语堂是更符合21世纪的,即使是在生活方面。试想,鲁迅会看篮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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