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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社会化内涵、起点、路径研究述评

2020-03-13李朋来周书俊

广西社会科学 2020年3期
关键词:起点社会化资本主义

李朋来,周书俊

(1.上海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34;2.安阳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生产社会化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自工业革命以来生产力发展趋势的基本判断,也是其分析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和预判未来社会趋势的出发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和商品经济相结合的实践探索的发展,关于生产社会化的讨论曾在80年代到90年代成为我国理论界的一个重要话题,但“在突破了一些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传统认识后就没有太大的发展,其后往往被当作一个描述现象的概念”[1],对生产社会化内涵的理解停留在由“生产集中”的一元论发展而来的“生产集中”和“生产分散”并存的二元论层面,对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少有深入论述,对生产社会化实现路径的研究缺少历史逻辑的和系统的把握。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与梳理对于深化生产社会化范畴和完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意义重大。本文试就国内学者对这一理论问题的研究作一综述。

一、生产社会化的内涵

“社会化”概念最早是由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的。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2],从而确立了“社会化”是现实的人的本质的思想。这种“社会化的人类”是对孤立、分散、利己的“市民社会”的扬弃,而且从根本上说“社会化的人类”就是进行着“社会化”物质生产的人类。因此,“社会化的人类”思想的确立就是马克思“生产社会化”思想的理论起点。在此基础上,我国学者目前对生产社会化的内涵的理解主要有下述几种基本观点。

(一)“规模化”或“集中化”说

这种观点认为生产社会化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的集中,特征是生产规模化、大型化;二是劳动的社会化,特征是生产工具的社会化使用或共同使用。学者朱延福认为,“生产的社会化是指生产由单个人分散独立进行的小规模生产转变为许多人集中共同进行的大规模生产,生产工具也变为只能共同使用的社会化的工具”[3]。周万钧认为,生产社会化主要是指“分散的小规模的个体生产转变为大规模的分工协作的社会生产的客观过程”[4]。娄锋认为,“生产社会化是指分散的个体生产转变为由社会分工和协作联系起来的大规模社会生产的过程”[5]。这种定义应该说契合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早期生产社会化特征的描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阐述中也能找到依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工业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于更广泛地组织许多人的总体劳动,对于更广泛地发展这种劳动的物质动力,也就是说,对于使分散的、按习惯进行的生产过程不断地变成社会结合的、用科学处理的生产过程来说,到处都成为起点。”[6]可见“规模的扩大”在这里被认为是生产过程或劳动的“社会结合”的起点,从而具有社会化生产前提的地位。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生产资料从个人的生产资料变为社会化的即只能由一批人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生产本身也从一系列的个人行动变成了一系列的社会行动,而产品也从个人的产品变成了社会的产品”[7]。可以看出,“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在马恩的生产社会化概念中占据核心地位,尤其是前者的发展还促使马恩得出了生产社会化的一个重要结论:“整个工业部门变为一个唯一的庞大的股份公司,国内的竞争让位于这一个公司在国内的垄断”[8],即资本主义生产实体最终将变为一个全社会范围内的大公司。显然,马克思恩格斯是在生产大型化、规模化的含义上阐述生产社会化趋势的[9]。然而,这种把生产社会化归于生产大型化和集中化的观点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当代发展,越来越受到挑战。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趋势不仅呈现出大型化和集中化的趋势,而且也有小型化和分散化的趋势[10],社会化生产包含社会化大生产与社会化小生产两种发展趋势[11]。所以,生产社会化所具有的“集中”和“分散”两种并存的特征逐渐成为学者们的共识。有学者指出应当否定“一个国家——一个工厂”或“社会辛迪加”的假定,因为“企图把社会当作一个大工厂,由社会中心(政府组织或计划机关)直接指挥一个复杂性和社会化程度很高的经济中千千万万个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是根本行不通的”[12]。

(二)基于分工、协作的“社会结合”说

这种观点一般都把专业化的分工、协作两方面共同作为生产社会化的内容,同时又把劳动的“社会结合”作为其理论概括的落脚点。王复三认为生产社会化实质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所形成的分工和协作的各种形式及其历史发展”,是“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13]。李贤沛把生产社会化看作描述生产力的实体性要素之间社会结合程度的概念,其实质是“发展劳动的社会分工和协作”[14]。杨承训把生产社会化概括为“分统结合”,即“社会分工的深化、专业化的加强同经济联系的密切、协作与协调的增进,以及两种趋向的优化结合”[15]。董德刚认为劳动的社会化是一个由“分散的、互不联系的个别劳动转变为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社会劳动的过程。其主要形式是劳动分工的深化和劳动协作的扩大”[16]。陈耀庭更明确指出作为生产社会化本质内容的分工与协作的技术基础是机器,强调生产社会化是“由机器生产为基础的现代分工和协作而联系起来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17]。也有学者为克服传统理解中生产社会化即规模化的局限性,把生产社会化区分为“个别生产单位范围内的”和“全社会范围内的”前后相继的两个层次或阶段,并认为生产社会化的主要标志和根本特征正是贯穿于这两个层次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的发展”[18]。然而,也有学者认为这种区分不妥,在逻辑上有割裂生产社会化概念的嫌疑,因为“社会化”概念本身是一个宏观概念,个别生产单位如企业只是社会化生产的细胞或主体,不是社会化生产本身[19]。

总的来说,持这一观点的大多数学者强调生产社会化以劳动的“分工+协作”为表现形式,以劳动的“社会结合”为其理论的落脚处。这种理解体现了众多学者试图克服传统理解的局限性的努力,即不再认为生产社会化必然地和大规模生产或“生产的集中”相联系,代之以强调生产社会化概念中既有分工即“分”的一面,又有协作即“合”的一面。但这种观点的落脚点最终还是劳动的“社会结合”,因此可能导致自相矛盾。因为如果把分工看作一个“分”的过程,把协作看作一个“合”的过程,那么,从“分”与“合”的角度看,生产社会化的本质特征在这里必然被理解为“分”与“合”并存的二元特征。这与把生产社会化归之于规模化、集中化的一元特征形成对比,在解释现实方面体现了理论上的努力与进展。然而,在同一概念内这种“分”与“合”并存的“二元”特征又怎么与劳动的“社会结合”这个“一元”的结论相统一呢?从实践的发展看,生产发展的趋势既是分散的又是集中的,或者说既有大型化又有小型化,但这恰恰表明无论是集中或分散,还是大型化或小型化都不是生产社会化的本质特征,从二元解释范式来把握生产社会化的概念只能让我们停留于对现象的描述层次上。这或许能说明我们从“分”与“合”的二元特征去把握生产社会化是一条歧路。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把这种二元特征统一起来的基础。

(三)超越二元范式的“经济合理性”说

如上所述,将生产社会化的本质特征归结于“分”与“合”的二元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生产发展中集中化和分散化并存的趋势。然而,这种二元化的解释范式无疑自身是有矛盾的。因此,这种二元化特征的统一性问题成为一些学者思考的对象,而且一些超越二元化解释范式的观点颇具新意而不失深刻。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化的二元特征的统一性问题进行了研究。有学者认为,生产社会化是一个社会生产趋向规模化和集中化的过程,而当代资本主义生产重新出现的小型化和分散化的趋势是生产社会化“在更高层次上的一种表现”,它与“社会生产的高效益性相联系”[20]。因此,这种观点通过把生产社会化归于“社会生产的高效益性”,实现了规模化、集中化与小型化、分散化二元特征在理论上的统一。与上述把生产社会化与“社会生产的高效益性”相联系的思考类似,有学者认为生产社会化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是一个和市场化并列并优于市场化的概念,生产社会化的合理性不仅在于其要素流动成本可以忽略不计,从而“可以节约市场化所造成的巨大不合理费用”,还在于通过要素的合理流动可以发挥出社会总体的巨大能量即劳动的社会生产力[21]。因此,这种观点通过对生产社会化合理性或优势的把握,把生产社会化的二元特征即集中与分散或“分”与“合”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合理性——统一起来,从而实现了对生产社会化解读的二元范式的超越。还有学者认为,生产社会化可以看作一个“在全社会范围内以效率相当为基础,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生产一体化”的过程,是一个生产条件和生产效率逐渐平均化的过程。生产的集中或规模化只是生产社会化早期阶段的特征,而“生产条件和生产效率的平均化”是生产社会化较高阶段的特征,也是生产社会化最具特征意义的标志[22]。从逻辑上看,这种观点认为生产效率平均化的前提是生产条件的平均化,生产条件平均化的前提是生产部门之间经济联系的商品化,尤其是生产资料商品化。因此,这种观点最终把生产社会化归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同理,由于这种观点用“生产条件和生产效率平均化”的桥梁把生产实体的规模化或集中化与小型化或分散化联系起来,从而能够把生产社会化的二元特征统一起来。

总之,无论是“社会生产的高效益性”或“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还是“生产条件和生产效率的平均化”,它们都试图以一种经济合理性来实现对生产社会化的二元解释范式的超越。

(四)对生产社会化概念的再认识

上述观点有一个共同点,即都认为生产社会化是一个生产逐渐联结为一个整体的过程,其要义在于劳动在生产过程中表现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崭新的劳动形式即“结合劳动”。简言之,生产社会化就是以“结合劳动”形式进行生产。但有必要对“结合劳动”进行重新认识。

“结合劳动”是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的协作生产时使用的一个概念。“结合劳动”简单说就是协同劳动的形式,但它不仅包括活劳动之间的结合也包括活劳动与死劳动的结合以及死劳动之间的结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结合劳动的效果要么是单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23]同时指出,“一切生产资料因作为结合的、社会的劳动的生产资料使用而日益节省”[24]。可见,马克思在应用“结合劳动”概念时,与“单个人劳动”相对立,而且指出“结合劳动”会创造一种生产力,一种超越个体的“集体力”即“社会的生产力”。因此,通过马克思对“结合劳动”的描述,我们可以得知马克思理解中的生产社会化,其目的或效果就是要创造一种“集体力”,这种“集体力”相比个体劳动具有明显的经济合理性。

以往学者对“结合劳动”从而对生产社会化的理解主要是基于活劳动之间的横向结合,即无论是通过生产实体内部的劳动交换,还是社会范围内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结合劳动”的实现更多地被理解为是在同一历史维度的劳动者之间进行,而对活劳动与死劳动之间的结合强调不够,忽视了活劳动与死劳动的结合也是“结合劳动”实现的一种重要形式,而这恰恰是马克思重点强调的一个方面。譬如,人与机器的结合就是人类活劳动与死劳动的结合,因而是一种“结合劳动”的形式,而且机器本身在马克思看来也是一种“结合劳动”的形式。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协作生产的节约优点时曾指出:“共同消费某些共同的生产条件(如建筑物等),比单个工人消费分散的生产条件要节约,因而能使产品便宜一些。在机器生产的场合,不仅一个工作机的许多工具共同消费一个工作机的躯体,而且许多工作机共同消费同一个发动机和一部分传动机构。”[25]可见,在马克思看来,正是机器可以看作许多工具或工作机结合而成的装置,才可能通过共用一部分机构或发动机而实现节约,因而机器本身就是一种结合劳动的形式。举例说,一个使用机器生产的人无论怎样不能看作孤立的小生产的形式。因此,马克思所讲的“结合劳动”,从而马克思所讲的生产社会化应该是这种包含了活劳动与死劳动结合形式的。其一,因为马克思所讲的生产社会化更多是和机器生产相联系的,即基于“技术上的必要”(马克思语);其二,这种活劳动与死劳动的结合不仅可以更好地解释现代生产力发展的趋势,即生产过程越来越不依赖于活劳动的大规模集结——表现为资本有机构成的日趋提高,而且可以纠正生产社会化在马克思恩格斯时代的特殊表现——生产资料的共同使用、工人的共同劳动等理解为生产社会化一般特征的错误观点。譬如,随着智能化生产时代的开启,无人驾驶、无人工厂等生产形式大量出现,生产资料共同使用的生产形式——原来被认为是生产社会化的一个主要特征——日益成为过时的形式,即依赖于人类活劳动与活劳动的结合形式越来越少,而活劳动与死劳动的结合,即少数的活劳动操作大量的智能机器即死劳动的形式日益成为主导的劳动形式。

二、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

如前所述,“生产社会化”理论提出的标志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关于“社会化的人类”思想的确立,而且重要的是这一思想是在扬弃“市民社会”概念的基础上确立的。因此,生产社会化似乎应理解为在一定历史阶段上才发生,而不是从来就有的,加之马克思恩格斯对生产社会化的阐述多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相联系,更强化了人们的这种认识。然而,分歧由此产生。如何理解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学者们的研究表明,受马克思恩格斯对生产社会化研究的影响,绝大多数学者的研究实质上都指向社会化大生产。因此,涉及生产社会化起点的讨论多是关于社会化大生产的,这意味着区分一般社会化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是研究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的前提。

(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点说

这种观点认为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在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问题上,虽然一些学者指出生产社会化与人类的社会分工发展密切联系,因此逻辑上生产社会化应该始于人类社会分工的产生,但多数学者认为真正的社会化生产是指社会化大生产,它始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26]。

具体来说,有学者认为生产社会化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区别于以前一切社会的主要特征,“从简单协作到工场内部分工、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发展,这是一个生产社会化不断发展的过程”[27]。因此,这种观点事实上认为生产社会化开始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简单协作阶段。与之类似,有学者认为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具体来说应该是在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时期,因为“社会化的生产首先体现在企业内有计划的分工上,而这种分工最早产生于资本主义的工场手工业中。所以,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可视为生产社会化的滥觞”[28]。

上述观点似乎也可以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找到依据。马克思在《资本论》手稿中说,“这种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在历史上只是随着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发展起来”[29]。但这里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劳动的生产力随着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发展”起来能不能理解为就是“开始产生”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二)“科技革命”起点说

与前述观点——认为生产社会化的起点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不同的是,一些学者更加强调生产社会化的技术或生产力基础,进而认为近代科技革命是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例如有学者提出生产社会化的起点是科技革命,而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且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都是科技革命产生的结果,即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不存在因果关系。“生产社会化是生产力,应该是中性的,不能够象生产关系那样打上姓‘资’姓‘社’的标记,也完全没有必要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紧密相连。”[30]有学者认为,生产社会化伴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而发展,“以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社会化大生产最终确立”[31]。有学者在区分社会化大生产和简单社会协作(社会化小生产)的基础上指出,“只有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生产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大生产”[32],所以机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物质基础和历史起点。也有学者认为,“生产社会化是在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阶段上出现的一个历史范畴”,机器体系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因为是“以机器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分工和协作体系的生产、建立和发展,才真正使得人类的物质生产过程成为社会结合的生产过程”[33]。上述观点源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文献依据主要有:其一,“现代工业通过机器、化学过程和其他方法,使工人的职能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34]。技术变革被认为是劳动的社会结合的基础。其二,机器“只有通过直接社会化的或共同的劳动才发生作用。因此,劳动过程的协作性质,现在成了由劳动资料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技术上的必要了”[35]。总之,这种观点立足于生产力是社会运动的根本决定因素的基本原理,认为生产社会化的起点应该从生产力的角度来确定。

(三)对生产社会化历史起点的再认识

无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点说还是“科技革命”起点说,回答的都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历史起点问题,因此,两种观点的前提都是对生产社会化的区分,即社会化大生产和一般的社会化生产。基于此,社会化大生产可以看作生产社会化的一个特殊阶段,也意味着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不同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历史起点。

生产社会化的内涵是确定生产社会化历史起点的根本依据。生产社会化的要义是以“结合劳动”的形式进行生产。因此,确定生产社会化历史起点的关键就是:人类“结合劳动”形式是从何时开始的?很明显,这一起点可以追溯到遥远的人类物质生产的历史起点。因为人类的生产始终是社会生产,始终是“结合劳动”形式的生产。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36]。所以,即使在生产的起点上,生产也是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的形式即以“结合劳动”形式出现的。所以,生产一开始就包含着社会化的趋势(虽然人类早期的以简单手工工具为基础的社会化——如狩猎过程中的简单协作也是一种“结合劳动”的形式——相比晚近的以机器或“技术上的必要”为基础的社会化水平是极低的、范围是狭小的)。这一点还可求证于马克思的另一论述,“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37]。可见,无论是人从属于某个整体或一定社会关系进行生产,还是人独立于某种社会关系并以之为中介进行生产,人的生产始终是社会生产,而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根本联系是劳动的联系,这种劳动的联系应该被理解为一个实现“结合劳动”的、从低级形式到高级形式发展的过程。也就是说,在人类较早阶段上的生产中“结合劳动”实现的基础——共同体内部的血亲关系,不同于马克思重点研究的晚近阶段生产中“结合劳动”实现的基础——机器或“技术上的必要”。

鉴于马克思关于人类生产的基本认识即人类生产始终是社会化的生产,那种认为社会化生产开始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科技革命,或萌芽于原始社会后期[38],或开始于自然经济末期[39],或与商品经济同步出现[40]的观点就显得不妥了,它与马克思关于人类生产的基本认识相矛盾。因此,生产社会化即“结合劳动”的历史起点就是人类物质生产的起点,不同历史阶段上“结合劳动”实现的条件或中介是不同的,马克思重点考察的以机器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只是生产社会化较晚近的形式。

三、生产社会化的路径

生产社会化的要义是人类以“结合劳动”的形式进行生产。因此,历史上任何能够实现“结合劳动”的途径都可以认为是实现生产社会化的路径,而这种“结合劳动”实现的路径在历史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具体形态。

(一)生产社会化基于血缘、宗亲关系

马克思对人类生产的基本观点就是人的生产始终是社会化的生产,即使在人类物质生产的起点上也存在社会化生产。从生产发展历史上看,原始共同体内的血缘、宗亲关系,首先成为实现“结合劳动”的重要纽带,例如基于家庭成员之间劳动协作的家庭劳动就是其典型形式,因此是实现社会化生产的重要手段。这种路径在包括原始共同体生产在内的各历史阶段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人类生产的初期显得更为重要。马克思指出:“在人类文化初期,在狩猎民族中,或者例如在印度公社的农业中,我们所看到的那种在劳动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协作,一方面以生产条件的公有制为基础,另一方面,正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一样,以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的脐带这一事实为基础。”[41]可见,原始公有制和个人从属于共同体,决定了生产以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出现。确切地说,这种共同体形式的生产是建立在社会个体之间以血缘、宗亲关系维系的家庭劳动的基础上的,在微观上表现为家庭成员之间的劳动协作。在这个意义上,家庭劳动是社会化生产的最初的和主要的形式。也就是说,家庭劳动是实现“结合劳动”的最初级手段,其历史最为长久,渗透于原始时代和古代世界人类生产的各个方面,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中仍然是重要形式。

生产社会化以血缘、宗亲关系实现“结合劳动”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原始生产力的水平低下意味着单个人的能力不足以维持生存,这决定了生产必须以“结合劳动”即社会化生产的形式来获取生活资料。一方面,这说明了即使在原始生产中人们已经发现社会化生产有着个体生产无法达到的优势,社会化生产会产生一种“社会的生产力”或“集体力”。在原始时代,相比于现代社会,这种“集体力”对于人类的生存更具有决定意义,“集体力”的使用表现为原始时代的一种“生死攸关”的特殊性。另一方面,这也说明,在生产力极其落后的条件下,“技术上的必要”、商品交换等“后天”形式还没有实现“结合劳动”的物质基础,因此,血缘、宗亲关系这些自然继承下来的“先天”因素就成为实现“结合劳动”的天然基础,其于实现“结合劳动”的作用远远超出了原始时代。学者谭同学对我国宋代以来就存在于传统社会中的家族集体经济的研究表明,农民基于宗族关系的合作是家族集体经济的基础,它使农民自己相互提供“社会保障”,从而稳定了社会秩序[42]。家族集体经济可以看作生产社会化在农村中的存在形式之一,在其中血缘、宗亲关系的作用可见一斑。直至今天在农业生产中的生产互助形式中,基于血缘、宗亲关系的生产互助仍然是生产互助的主要形式之一。因此,血缘、宗亲关系在生产历史上首先是实现“结合劳动”的手段——它的典型形式是家庭劳动,也是实现生产社会化的重要路径和物质基础。

(二)生产社会化基于政治统治等超经济的强制力

早在原始生产的时代人们就已经发现了社会化生产的优势,社会化生产所产生的“集体力”一开始就被用于为人类的物质生产服务。但随着社会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发展,“结合劳动”的实现或社会化生产的基础逐渐超出血缘、宗亲关系的范围。阶级出现后,社会的生产力即“集体力”的产生及其社会效应也逐渐具备了阶级统治的特征,即更多地服务于统治阶级利益。马克思指出:“在古代世界、中世纪和现代的殖民地偶尔采用的大规模协作,以直接的统治关系和奴役关系为基础,大多数以奴隶制为基础。”[43]可见,有别于生产社会化的血缘、宗亲关系的基础,超经济的强制构成了“偶尔采用的大规模协作”——生产社会化的一种历史形式——的基础。埃及的金字塔、中国的长城等大规模工程设施的修建,如果没有这种大规模的协作是不可想象的。

在前资本主义的历史上,以超经济的强制力为基础的大规模协作虽然是“偶尔采用的”,但对于一个以“小生产”为基础的社会而言是必要的。甚至可以说,这种“超经济的强制力”作为实现“结合劳动”的手段,其存在恰恰是以生产资料的分散,从而以劳动的分散为前提的。它虽然不能取代血缘、宗亲关系作为前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的普遍基础,但也是小生产时代生产社会化的典型手段,在历史上多以政治统治执行某种社会功能的形式出现。恩格斯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每一个专制政府都十分清楚地知道它们首先是河谷灌溉的总管,在那里,没有灌溉就不可能有农业。”[44]马克思在谈到政治统治在古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作用时说:“节省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这种要求,在西方,例如在佛兰德和意大利,曾促使私人企业结成自愿的联合;但是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因此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进行干预。所以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45]因此,超经济的强制存在的前提首先是执行生产的协调职能,实质就是实现“结合劳动”的手段,是实现生产社会化从而获得“社会的生产力”或“集体力”的途径。尤其是在以孤立劳动为基础的小生产时代,超经济的强制是大规模“结合劳动”成为可能的必要条件。如大型水利工程设施的兴建,如果没有以超经济的强制为基础的“集体力”帮助是不可能的。

(三)生产社会化基于商品交换

商品交换是实现“结合劳动”即生产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并在资本主义社会取得主导地位,成为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结合劳动”的主要手段,因而也是实现生产社会化的主要手段。这一结论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相结合逐渐成为学界共识的。

商品交换成为实现生产社会化的主要手段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代首先实现的。由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形式一般地表现为资本的生产,从而“结合劳动”的产生和占有都以劳动从属于资本为前提,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资本主义的协作形式一开始就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给资本的自由雇佣工人为前提。”[46]因此,资本的强制是“结合劳动”产生和占有的基础。这种资本的强制源于商品经济内含的价值规律的必然性。与前资本主义社会中政治统治关系或超经济的强制对实现“结合劳动”的偶然作用不同,资本的强制力是持续而高效的。马克思指出:“作为他人辛勤劳动的制造者,作为剩余劳动的榨取者和劳动力的剥削者,资本在精力、贪婪和效率方面,远远超过了以往一切以直接强制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47]因此,以价值规律的必然性为内在依据的资本强制取代了政治统治或超经济的强制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即“结合劳动”实现的基本路径。

马克思虽未明确指出价值规律就是实现生产社会化的基本手段,甚至预言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商品交换将变得不必要,从而价值规律也不再是必要的,但他对资本积累趋势的阐述仍然揭示了价值规律对于生产社会化的作用。马克思依据他那个时代资本主义发展的事实指出“生产的集中”是资本积累的一个趋势,也是生产社会化的一个基本特征。具体来说,在马克思恩格斯理论中生产社会化即生产的规模化、集中化不仅是靠资本的积累和积聚,更是靠以竞争和信用为杠杆的资本集中实现的[48]。不难理解,无论是资本积累或积聚还是资本集中不过都是价值规律的强制作用,而价值规律本身是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即商品经济的总规律,所以,马克思实际上指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史实:近代意义上的生产社会化是在商品经济的背景下实现的,其背后的根据是价值规律的必然性。

正是基于马克思揭示的这一史实,学者们从不同角度重新理解和阐释了价值规律(商品交换、市场化)在生产社会化过程中即“结合劳动”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学者们一般认为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商品交换(市场交换)是实现生产社会化的手段,即生产社会化表现为目的,前者与后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杨承训认为“发达的交换关系是实现社会化经济联系的基本途径”[49]。郭培基认为,生产要素的商品化“是社会生产各部门相互联系的关键性钮带”,“是生产社会化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50]。朱必任认为,社会化大生产不可能由国家通过计划塑造出来即不能靠人工来塑造,“市场经济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由之路”[51]。李先龙在区分为微观生产社会化(企业内部生产社会化)和宏观生产社会化(企业外部生产社会化)的基础上指出,商品交换是实现宏观的生产社会化的路径[52]。因此,上述观点事实上承认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是实现生产社会化的基本手段。

当然,这种视商品交换为手段而生产社会化为目的的观点也并非没有争议,即这种“手段—目的”的逻辑框架遭到质疑。有学者认为社会化是与市场化并列的一个概念,社会化相对市场化的合理性在于生产要素流动成本可以忽略不计,而市场化的成本巨大[53]。也有学者认为,生产社会化是产生商品经济的历史前提,因为生产社会化意味着劳动的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分工和经济利益的不同产生了等价交换即商品交换的必要性[54]。

总之,尽管学者们对生产社会化与商品交换关系的处理方式充满争议,但在实践中以价值规律为内在依据的商品交换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以资本强制的形式成为实现生产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它不断排挤血缘、宗亲关系、政治统治或超经济的强制等途径最终在实现生产社会化的各路径中占据主导地位。

(四)生产社会化基于“技术上的必要”

技术成为“结合劳动”实现的途径只是工业革命以来较晚近发生的事情,它是随着机器的使用出现的。如前所述,众多学者把科技革命看作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这说明学者们注意到了科技或生产力方面的因素在生产社会化过程中的作用,这一作用具体表现为生产资料本身成为人们发生劳动协作的物质基础,技术表现为生产社会化的路径之一。

机器的使用使得技术进步对于生产社会化的影响凸显出来。马克思指出,机器“只有通过直接社会化的或共同的劳动才发生作用。因此,劳动过程的协作性质,现在成了由劳动资料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技术上的必要了”[55]。这说明,机器的产生使得“劳动过程的协作”即生产社会化开始具备技术基础。由此产生的问题是,为何只有机器这种劳动资料才使得“劳动过程的协作”变成一种“技术上的必要”呢?难道机器诞生以前的劳动资料对“劳动过程的协作”就没有影响吗?影响是有的,但不占主导地位。马克思曾指出:“劳动资料取得机器这种物质存在方式,要求以自然力来代替人力,以自觉应用自然科学来代替从经验中得出的成规。”[56]这就是说,机器的使用引入科学而排挤经验成规,从而使得机器和之前的劳动资料对于“劳动过程的协作”的影响有了本质不同。

机器被用于生产前后的最大改变就是机器代替工人成为生产中的主导者。马克思对此作了精彩说明:“在工场手工业和手工业中,是工人利用工具,在工厂中,是工人服侍机器。在前一种场合,劳动资料的运动从工人出发,在后一种场合,则是工人跟随劳动资料的运动。在工场手工业中,工人是一个活机构的肢体。在工厂中,死机构独立于工人而存在,工人被当做活的附属物并人死机构。”[57]这种主导地位的颠倒决定了工人的协作必须以机器为中心,即生产的社会化必须以机器为中心,因此成为一种“技术上的必要”。更为直观地看,在马克思的时代,机器的使用是需要多个分工不同的工人的共同协作才能操作,这使得机器成为“结合劳动”产生的技术基础。相比之下,机器之前的手工工具需要的是单个工人的经验和技巧,它可能需要协作,但不需要或排斥基于“技术上的必要”的协作。因此,由于技术基础的落后,社会化生产最多是以扩大了规模的简单协作的形式进行,所以马克思指出,“简单协作在那些大规模运用资本而分工或机器还不起重大作用的生产部门,始终是占统治的形式”,但简单协作“并不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特殊发展时代的固定的具有特征的形式”[58]。由此可见,在马克思那里,缺乏机器这种技术支撑的协作只能是简单协作,而只有机器作为物质技术支撑的协作才是“技术上的必要”的协作,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特征。

需要强调的是,机器使得生产社会化成为一种“技术上的必要”并不意味着机器的使用才是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也不意味着技术对生产社会化的影响只是从机器才开始。如果进一步抽象,机器使得生产社会化成为一种“技术上的必要”只是表明,生产社会化的物质基础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和性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的状况决定了原始社会人们的劳动结合必然是基于血缘、宗亲关系,劳动资料本身的性质对于人们之间的劳动结合的作用微乎其微。前资本主义社会小生产者分散而独立使用手工工具的生产力状况决定了人们的劳动结合必然是基于除了血缘、宗亲关系和少许商品交换关系外,再加上以阶级统治为特征的超经济的强制,劳动资料本身的简陋还不足以使其构成人们共同使用的基础。资本主义生产中机器和机器体系的使用为“技术上的必要”的劳动结合提供了物质基础,并因此“对农民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来说,资本主义协作不是表现为协作的一个特殊的历史形式,而协作本身倒是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固有的并表示其特征的历史形式”[59]。可见,虽然不能说简单协作是资本主义生产独有的,但以“技术上的必要”为基础的协作即社会化生产却是从资本主义机器生产开始的。

总之,机器产生以前的生产即使有社会化生产的需要,但因为缺乏技术基础的支撑,其社会化生产也只能选择非技术的路径——譬如商品交换、超经济的强制等——来实现,而以“技术上的必要”为基础的社会化生产即所谓的社会化大生产是从机器生产开始的。

四、结语

生产社会化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它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其要义在于以“结合劳动”的形式进行生产,以实现经济合理性为目的。生产社会化的历史起点——鉴于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生产的基本认识及其逻辑统一性——应与人类的物质生产的起点保持一致,而作为生产社会化的一个阶段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历史起点则应是机器的使用。生产社会化或“结合劳动”的实现途径具有历史性。从血缘、宗亲关系到超经济的强制,再到商品交换,再到“技术上的必要”等,这是一个生产社会化路径不断随生产发展而转换的过程,但不完全是互相取代的关系,譬如今天关于市场和政府作用之间关系的问题实质就是生产社会化路径转换关系的问题。未来对生产社会化各路径转换的内在逻辑的研究也必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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