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现实的人”视角解读美好生活的真谛
2020-03-13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美好生活”是我国进入新时代的标志性词语,其根本价值取向是在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个人都享有真正公平的权利,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享受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从而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为人类争取实现美好生活的福利,是马克思选择为之奋斗一生的职业,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成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立足“现实的人”,具体分析美好生活理念在现实世界中何以可能,使深陷现代化多重矛盾的人更能精准挖掘美好生活的真谛并付诸努力使之成为现实。
一、何为美好生活——理性信念与实践方式的辩证统一
美好生活是古往今来人们所追求的生活目标。它既是人自我意识的主观体验,又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所形成各自的客观评判标准;既是人们满足于生活需求后所获得的幸福感,又是人们达到目标后不断提出更高要求的理想信念。“人类的全部活动——科学探索,技术发明,艺术创造,理论研究,工艺改造,观念更新——都是现实的人对人的现实的超越”[2],人们总是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了希望与期许。
那么,到底何为美好生活?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哲学先驱们就尝试去解释美好生活的内涵。苏格拉底认为人的一生需内在的察省,用哲学去指导生活,追求知识,充满智慧的生活就是美好幸福的生活。柏拉图则认为“人的灵魂由理性、激情和欲望组成,人应用理性控制激情和欲望,用智慧追求最高的善”[3],这应是人最美好的状态。亚里士多德论述的美好生活是人拥有适度的物质财富(外在的善)后实现以自身为目的的善,是为人生的终极意义,他强调幸福生活不是物质的满足,而是合于德性的、充满智慧的活动。康德则认为人的内在有一套道德自律,即自己立法并守法,才能达到“善良意志”,从而实现自由平等的美好生活,而道德自律是与人现实的感性生活分离向背的纯粹理性存在,这就造成“道德至善”与“感性现实”的二律背反。黑格尔用辩证法解决了康德的二律背反问题,并指出人是社会历史的存在物,人类是通过劳动来探索自身的本质并实现自身的美好生活,但是他夸大了人的自我意识,将实践归结为自我意识的外化过程,脱离了人的生命存在。这些哲学家们探索世界之本原,力求发现“终极存在”的理性信念,为人类追寻幸福制定永恒不变的标准,给人以希望。但他们往往离开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看不到现实中人面临的问题与困境,思辨与唯心主义的哲学理念描绘出美好的生活愿景,却无法在现实境地中带领人到达美好生活的彼岸。
马克思立足“现实的人”,对以往哲学脱离人的生命存在,总喜欢在神学或是意识中寻找人类自由和解放的路径进行批判。马克思指出人的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活动”[4],现实中的人虽然是有血肉身体的自然存在物,但其具备超越其他群居动物的社会关系,且这种社会关系并不是随意地结合。区别于动物受控于自然本能下的群体生活,人是有意识地为了自身发展去参与社会共同协作的自觉的社会存在物。因此,人要实现自由和解放的美好生活,就要回归到现实的世界中,分析当前所处社会环境的发展状况,而人类所处的社会环境不是抽象中的任意想象,而是从历史生活中承接下来的社会条件,人应是现实和历史的统一生命体。唯心主义的哲学家们只是把人当作意识的产物,而不是现实历史的产物,所以当他们的理论引领人回到现实世界时总是显得软弱无力,他们给人构造出美好的乌托邦,却忘记搭建通往彼岸的桥梁。在马克思看来,从历史的视觉审视人当下的生存状况,就会发现人类意识观念形成的历史是伴随着人类物质生产的方式及所形成的社会生活变化而变化的,所以意识不是通过精神批判可以消除的,意识是人实践的产物,意识的发展受到实践水平的制约,实践是现实中的人的存在方式,特别是生产劳动实践推动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马克思在确立科学实践观的过程中,批判性地发展了黑格尔关于劳动的观点,区别于黑格尔片面地将劳动预设为积极意义上的目的,马克思将劳动理解为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人与劳动之间存在着同构性的内在关联,历史上人类每一次生产实践方式的变革,都会影响到人本质性特征的改变,“在改变生产方式即谋生方式的过程中,人们改变了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工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5]。马克思在找到这把影响人类社会生活变化的钥匙后,深刻地分析了为什么资本主义社会不能给予人本质上的自由和解放。
虽然资本主义社会取代了腐朽的封建社会,结束了专制对人的控制,解放了生产力,但随着社会化生产扩大到一定程度,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显露无遗,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生产关系像封建社会下的生产关系一样,逐渐成为生产力的桎梏。马克思曾把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比喻为一个魔法师,这个魔法师曾经可以通过手里的道具变出任意一件符合他心意的东西,可如今他手里的魔法棒即将失灵了。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矛盾发展趋势的分析,马克思得出只有破除资本主义奴役人类解放的制度,发展与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的乌托邦,而是以资本主义社会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消灭了资本主义的旧式分工,将劳动人民从异化劳动造成的片面生存状态中解放出来,取而代之的是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并人人享有社会化劳动果实,劳动者不再是资本疯狂积攒利润的工具,生产中的机器也不再是与劳动者对立的异化力量,而是帮助人们缩短劳动时间从而增加自由时间的工具。共产主义社会也将摒弃旧式社会里阶级对抗所产生的虚幻共同体,构建真实人的类本质生活,共同体的存在不再是统治阶级权利实施的工具,而是给予每一个社会成员最大限度的自由发展为目的的服务型社会机关。真实的共同体中新型的生产关系不再以强制的劳动为人生存的手段,而是将劳动转化为人自觉的生活需要,劳动的对象是人本质性特征的对象化,人通过自觉性劳动,将想象中的自己能动地复现在现实世界中,不断创造出丰富性的自己。从此,美好生活的愿景不再是彼岸,而在此岸。
二、马克思所理解的美好生活何以可能
生活,就其本质而言,表现为现实的个人对自身生命的生产和发展所进行的一切活动的总和。人作为生活中的认识主体与实践主体,是一切价值判断的主体标准,其本身就是最高的价值主体,坚持人的主体性,实现主体对客体有目的性改造的积极成果,是构建美好生活的核心所在。
(一)自由时间的充分涌现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充分条件
从古希腊时期开始,人们就把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称为神灵赏赐的财富。古人认为自由时间的存在是让人可以更好地发展自身,充实精神上的财富,这样即使有限的生命会消失,无限的精神生命体却可以永恒延续。文艺复兴时期,人类把拥有自由时间的权利与人道主义相关联,那时的人开始有意识地从劳动中争取最大限度的自由时间享有权。在马克思看来,人拥有时间的“数量”代表人类享有自由发展的“容量”,“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6],自由时间是人塑造自身的本质规定、提升身体潜在能力的充分条件,不仅为美好生活的构建提供更强的生产力,也为丰富美好生活的形式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内涵。
人享有自由时间的长度与生产力的先进程度是成正比的。在资本主义早期的手工业阶段,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是靠在生产过程中将生产步骤分解给不同劳动者完成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手工业逐步过渡到工厂机器化大生产阶段,机器的引进替代工人原先手工完成的劳动,劳动效率得以大幅提升,同时也将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以此发展情况来看,劳动者本应获得原先社会历史阶段从未享有的最大限度的自由时间。但实际情况却截然相反,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中分析到,工人实际出卖给资本家的不是劳动,而是自身的劳动能力。那么,霸占生产资料的资本家享有的是工人劳动能力的使用价值。而工人出卖劳动力所换取的报酬是自身劳动能力的交换价值,这种交换价值所获取的仅仅是维持工人生命所需的食物,实质上资本家会让工人劳动能力的使用价值生产出的价值远远超过他的交换价值,超额的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被马克思称为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学说揭露了工人越工作越贫困的真相。资本的本质是无休止地追逐财富,增值自身,生产力的巨大扩张让资本在积累过程中呈现出自身的矛盾性,它一方面“竭力把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又使劳动时间成为财富的唯一尺度和源泉”[7]。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科技在机器中的进步带给工人的不是自由时间,而是与活劳动相对立的异己力量,机器的大范围使用降低了工人的使用价值,工人用以维持生命的薪酬刷新到历史的最低点,通过机器运行所节省下的时间被充配进生产剩余劳动价值的时间里,资本家乐此不疲地延长工作日来吮吸更多的剩余劳动,不断突破工人在工作日里的身体极限,把工人变得疲惫不堪,原本可以用来使心灵成长的时间,变成麻木的身体恢复时间。工人最终沦为他人获得财富的生产机器,身体和心智衰退到动物般单调的只求生存的状态。资本主义的内在要求决定资本只能靠占有可变资本里更多的劳动来维持它的生命,而工人超额劳动导致生命的枯萎它却视而不见。
资本的无限积累特征驱使自身去“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8],使自身不断革命化。生产扩张的全面性不仅产生了世界市场,也生产出社会的个人能力和关系的普遍性,个人生产逐渐向社会化生产过渡,这些特征促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矛盾的加剧,终将导致资本主义的解体。马克思提出代替私有制生产关系的应该是生产资料社会化公有制,劳动资料不再是统治工人的工具,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成为过去式,工人以联合自由劳动的形式创造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以交换价值为主体的经济形态不再占有优势,而是产品的使用价值。工人完成定量的工作后,享有更多的自由时间,可以充分休息、休闲娱乐,告别非人的存在方式,获得全面发展的时间与空间,把自身塑造为具有高度的科学技术和文明能力、和谐和感性关系、自由丰富个性的人,再次投入社会再生产中时,自身的天赋和才能反作用于社会生产力,原先作为资本的机器不再和工人对立,而是成为工人自己的劳动工具,工人告别以往的直接劳动者角色,通过驾驭机器为媒介,支配无机自然界,实现自身的主体价值。财富的积累不再以劳动时间的长短为衡量标准,“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总之,是社会个人的发展”[9],工作质量成为产品的价值标准。自由时间是人通过再学习创造自身丰富性的关键因素,自由时间的充分呈现是衡量人类享有美好生活的标志之一。
(二)消除物的奴役,人作为最高价值主体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
人作为最高级的自然存在物,身体和意识中凝聚了全部自然历史的积淀,人类从自然界索取最初的物质生产资料维持生命活动,又通过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呈现出人体内的潜在本质。自然界为人提供生产资料,人在社会中通过与他人的合作和交换产品,发展出自身和他人的本体性价值。社会作为纽带,使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相互连接,因此,人生活真正的美好状态应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协调运转。
然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破坏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良性关系。资本家和劳动者全部处于“社会关系物化的普遍化”之中,对物的依赖性表现为赚钱是商品生产者唯一动机,交换价值是人交往的直接目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导致物的权利不是在劳动者手里,而是被人格化的资本独占,劳动者所处社会弱势地位加重他们对“物的依赖性”的生存境遇。资本家不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真诚交往达成与工人的合作,而是通过积累的资本来操控工人为他劳动,即物对活劳动的奴役,生产工具与劳动者相互独立的状态,随着机器的使用转变成完全对立异化的状态,工人听命于资本家对机器使用方式的说明,机械地操作抹杀了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被资本侵占的自然也呈现出与劳动者之间的异化状态。劳动者生产出的产品和价值全部从属于资本,他们用活劳动仅仅换取一些存在于劳动力本身之外的物,劳动者生产出异己的财富和自身的贫穷。在物的奴役下,人与人之间相异化表现为生产出的产品不是为满足他人本质的需要的物化,而是人格化的资本自私异己的需要,产品呈现出的不是人的本质特性,而是想方设法地吸引人对它的依赖,资本作为物化的权利,成为社会权利的象征,这时所呈现出的世界是一个“物被人格化”和“人被物化”的关系颠倒的世界。
马克思认为,物对现存世界的控制不是人改变某些观念就可以解决的,只能通过人重新以主体身份驾驭物才可以从物的奴役中走出,这是马克思对现实世界的唯物主义理解。资本在马克思眼中具有其历史暂时性,资本按其剥削的本质,不断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而扩大财富,这也给下一个社会形态奠定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同时,资本不断调节生产力以此创造更多的资本再生产,同时也在不断扩大着可变生产资料的范围即无产阶级劳动者,资本的发展孕育出自身毁灭的因素。“对物的依赖性”是“对人的依赖性”的历史承接,具有历史必然性,但不是历史的终结,事物充分展现自身特性后,必然走向更高的存在,即马克思所预见的“自由人联合体”形态。马克思把“自由人联合体”的本质归纳为“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10]。随着资本和货币的消亡,人的异化状态将不复存在,联合起来的社会化的自由人合理调节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不受控于盲目必然性的力量的压迫,确立人的主体性地位。机器成为他们可以自主操作的工具,工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使用工具,以便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创造人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为目的进行生产活动,通过实践既把自身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又满足于他人的本质的需要,人的类本质得到充分发展,呈现出一个消除物的奴役的属人的世界。
(三)创建符合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真正共同体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基石
人类发展所历经的历史时代都是群体本位的时代,从早期为了规避自然力量的入侵,人类自发性地组成的共同体开始到当今世界上每个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人类的发展都是处于共同体中的,马克思曾把人的本质总结为人的社会联系。自然为人提供生存资料,社会为人提供发展资料,脱离社会的人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人类也只有在社会这个共同体环境中才可能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把社会环境对于人的发展的重要性归纳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11]。因此,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是缺一不可的,人的感性实践活动既是自身的主体变革,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形式,活动的目的性体现出个体和社会的内在统一,这是共同体的真实意义所在。
而在资本主义市民社会中,社会关系是为了逃避某种消极力量的不得已选择。一方面每个人都想达到自己的目的,维护个体的私人利益;另一方面国家操控个体成为统治阶级实现目的的手段。宣称是自由理性化身的国家实质上是统治阶级维护阶级共同利益的形式,而这种所谓的公共利益与市民社会的真实利益是相矛盾的。国家在两者的矛盾中构成虚幻共同体,表现为公民生活与市民社会中的真实生活相分离,前者把自己看成社会存在物,后者把他人当作工具,自己也沦为阻碍他人实现目的的工具。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人与人之间是孤立、冷漠的。存在阶级对抗的社会形态里,统治阶级总会把自我阶级的利益包装成国家利益,依据自己的意愿处理社会事物,把国家当成私有财产,用权威统治压迫无产阶级,市民社会的共同体沦为“资本奴役劳动的工具”[12]。共同体在资本逻辑的控制下,自我与他我在实践活动中不是自觉的内在统一的关系,而是分裂和排他性的抽象存在。
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质,主张劳动者在实践中自觉形成无产阶级来对抗奴役人的社会制度,解放自身和他人,从狭隘的自我囚禁的牢笼中走出来,在自身的异化中再次异化,自我与他我突破抽象力量的束缚,自觉连接为统一体,这里的人既是人格化的人,也是人格化的表现;每个人既是独立的个体,也是带有普遍性生命表现的总体,人与人之间不再有人格上的阶级对抗性,只有个性上的不同,人格具有平等性和自由性。人的自由不再建立在人与人相割离的状态,而是以相互联结为前提;不再把他人当作实现目的的手段,而是当作“为我”的存在,“我”也是为他人的存在,这种状态下,个人的自由发展与共同体的自由发展将形成内在统一,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也实现本质上的内在统一。共同体不再代表压迫社会的统治力量,而是享有自主性的自由人联合体,共同体的存在是保证个体自由全面发展的保障,个体在参与共同体的生活中,自己的力量也成为社会力量而存在。在个体与共同体互为前提条件的关系中,人以实践方式与他人乃至整个世界相互对象化和相互占有,将外部自在的力量转化成“为我”本质力量的存在,实现自身真正的解放。
三、马克思的“美好生活观”对当代生活的价值引领
马克思主义学说规避以往哲学脱离现实的缺陷,立足实现人类美好生活基础的现实性,抛弃一切外在异己性,表达追求人的主体价值的理论内涵。马克思所理解的美好生活为构建新时代的美好生活路径提供了方法论借鉴。
(一)引导人们在享有自由时间的权益中形成美好生活的理念
资本逻辑的全球化既敞开人与人的社会交往的可能性空间,也造成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物化,人们根据市场的要求塑造自己,以此争取更多的利益,“而隐藏在市场经济表象背后的资本逻辑却把人格在内的本质性力量贬低为追求利润的手段”[13]。但实际上,劳动应是人创造自我价值的主要途径,而不是公司老板剥削员工休息时间的借口。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天8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不超44小时的工作时长。目前在我国,法定节假日近110天,这是在通过法律的制定来确保劳动者享有自由时间的权利。
我们需要充分利用劳动时间创造社会的物质财富,但物质财富不是人类社会的终极财富,它应作为人们可以获取更多自由时间的物质基础,让人们有更多的时间从事艺术创造、科学研究等创作类活动,提升能力,塑造个性,避免片面发展,人的自身发展才是社会的真正财富。因此,要辩证理解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的关系,劳动时间的存在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自由时间去发展人的自由个性;而不是让自由时间变相成为可以增加的劳动时间,这是资本逻辑的剥削。马克思关于自由时间的观念告诉我们,人的生活是以“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4]的自由而有意识的活动。美的规律是我们充分利用自由时间提升自身素质所形成的美好生活理念。
(二)引导人们在摆脱物的奴役的过程中提升美好生活的质感
我国已经进入新时代,但所处的世界大环境依然是一个资本的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问题逐渐显现,出现资本驱使物的因素凌驾于人的因素之上的危险。资本市场下消费主义的盛行将人们拉入所谓追逐时代潮流的物质欲望,商品成为满足感的唯一来源,将人的整体性的生命存在变成抽象的身份认证。人对生命的价值认同趋于功利化、工具化,导致社会上无论男女老少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本体性焦虑,“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正在毁灭我们的星球”[15]。
而马克思关于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唤醒和确立了人为价值主体的道德制高点,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物的因素的科学化应服务于人的因素的科学化,人作为生产力的主体因素,应该根据主体的目的,在物化主体本质的过程中,改造客体成为自身的一部分,实现对客体的真正占有,达成主体与客体之间平衡的美好状态。在社会生活中,一方面,人应该呈现生活的整体性与自主性,努力创造自由自觉的生活范式,确立自身为认识主体、实践主体、价值主体的地位;另一方面,进入新时代的我国还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水平的发展程度决定了人的解放程度,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在于人的物质生活的丰富,而且在于人的精神生活、政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的丰盈和完善。消除贫困是新时代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贫困不仅带给人以肉体的痛苦,还剥夺了人作为人的尊严。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保障也应是实现社会个体发展内容的扩充。经济的发展不是目的,而是人类发展的手段,我们应以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不断更新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追求更好生活的动态过程中,推动人类社会向更高阶段发展。
(三)引导人们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共同描绘世界美好生活的蓝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所设立的,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生活是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1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这一核心理念,通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新发展理念,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新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系统地实施,致力于解决制约人民美好生活实现的现实问题,充实丰富人的全面发展过程。因此,我们应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我们党的领导下,以共同的价值体系和国家文化凝聚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在中华民族这个共同体的复兴中,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会不断升华,因此,国家的治理理念与社会现实的人的发展理念是一致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人民实现美好生活是内在统一的,人民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时,就是在构建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
当今时代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人类的美好生活是建立在实现人类普遍的要求与共同意志的“类价值”上。所以,世界人民应该联合起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确立“类价值”,去解决全球化所引发出人自身生存的共性问题。我国人民努力实现的中国梦不仅是为解决中国问题,也是为解决人类的问题尝试提供的中国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同于西方的“普世价值”的霸权性,它是各种不同文明形态独立基础上的联合,这种联合通过个体生命本质上的交流,破除旧式共同体的异化状态,力图做到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分享劳动果实,共同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异化问题,形成“真正的生命共同体”,从而促进不同文明形态的生命个体全面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从“虚幻共同体”走向“自由人联合体”的历史纽带,是马克思实现人类自由理想在21世纪的传承,在全人类的共同努力下,美好生活的蓝图终将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