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核医学科工作岗位防控指引(第一版)
2020-03-13广东省核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广东省医学会核医学分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文件[1-3]要求,结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指南[4],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专业人员感染的风险,针对我省核医学日常工作特点,广东省核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和广东省医学会核医学分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核医学科工作岗位防控指引”,建议各单位在开展核医学诊疗工作中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和相关工作流程参照执行。
1 服务台接待岗位
1.1 接待人员 自觉遵守核医学科常规接待工作制度,按时到岗,按标准预防要求(正确穿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和工作服,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须进行手卫生;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以下均参照此标准[4]),如果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卫生。
1.2 接待区域划分 划分诊室区域,诊室、前台为控制区,候诊区为污染区,严格控制两区域的人员流动。
1.4 人流控制 凡是体温≥37.3℃或具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陪护人员,给有以上症状者佩戴好外科口罩后由专人陪同指引其到发热门诊。
1.5 重点检查人员 具有新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的受检者及陪护人员(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新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为准):(1)近14 d内有湖北省或温州市旅行或居住史;(2)近14 d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温州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3)近14 d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4)聚集性发病患者接触史。无论有无发热,均给有以上流行病学史人员佩戴好外科口罩后由专人陪同指引其到发热门诊[2]。
1.6 检查准备 排除以上情况的所有就诊患者均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方能进入科室就诊。按序号安排就诊或检查,每次只允许一名患者进入诊室或检查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陪伴,最多允许一名陪护进入,并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1.7 检查过程 对于肺通气显像与运动试验等需要加大呼吸运动的检查,如非诊疗急需建议暂停或延后。病史不明确的患者可电话联系其临床主管医生,询问相关病史。
1.8 环境消毒工作 下班前按规定使用医用75%酒精或浓度为1 000~2 000 mg/L含氯消毒液消毒水银体温计、听诊器、前台、诊室地面,室内紫外线灯消毒病人接触过的诊室、体外检测房间及工衣悬挂处30 min[4]。
2 医师岗位
2.1 防护要求 门诊或病房接触一般病人时,按标准预防要求。
2.2 科室工作区域划分 病人候诊区、诊室、问诊室区域为污染区,医师报告室、办公室为清洁区。由污染区进入清洁区时,需要及时更换鞋套和手套,严格进行手卫生[5]。
图1 核医学服务台预检分诊流程图
2.3 沟通方式 如需医患交流,建议通过电话、微信或网上等非接触方式沟通。非独立办公室全程需佩戴口罩。
试验于2015年7~12月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中国农业科学院国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温室试验区开展,温室为日光温室,长30 m,宽6 m,坐北向南。该地区年平均气温为12 ℃,无霜期为180 d左右。温室内试验土壤为砂壤土,0~40 cm土壤的基本性状为:土壤容重1.42 g/cm3,田间持水率0.212 cm3/cm3,有机质11.3 g/kg、碱解氮71 mg/kg、有效钾137.7 mg/kg、有效磷55.7 mg/kg,土壤pH值为7.54。
2.4 病例上报处理 在患者就诊及受检患者病史询问时,及时发现可疑新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患者,按照医院的防控要求及时上报、处理。
3 护理岗位
3.1 防护要求 护理人员在核素病房管理和核素检查中,与患者近距离接触工作(如注射、静脉穿刺)时,均按标准预防,必要时可以佩戴护目镜及N95口罩。操作前确认患者佩戴口罩。同时高活室工作时,按照放射防护要求,遵守高活室工作基本原则。
3.2 检查室区域划分 病人候诊区、扫描室、高活性室注射区域、留观室、核素病房均为污染区,护士站为控制区。由污染区进入控制区或清洁区时,需要及时更换鞋套和手套。
4 技术岗位
4.1 防护要求 接诊一般SPECT、SPECT/CT、PET/CT及骨密度病人时,按标准预防要求。检查前确认患者佩戴口罩。
4.2 检查室区域划分 病人候诊区、接诊室、扫描室、高活性室注射区域、留观室、为污染区,操作前台为控制区,医师报告室为清洁区。由污染区进入控制区或清洁区时,需要及时更换鞋套和手套[5]。
4.3 环境消毒工作 扫描患者前应在扫描床上垫一次性床单,做好机房防护,做完检查后用75%的酒精擦拭仪器消毒。如有肉眼可见污渍,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清除后再行消毒,使用酒精消毒时避免仪器短路腐蚀或静电起火。每日下班后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机房30 min以上。
4.4 个人消毒 技术员应当注意操作上避免交叉感染,勤洗手,检查后消毒接触过病人的物品、病人体液标本等。
4.5 个人防护 放免或化学发光检验标本在进科室前用酒精喷洒消毒。技术员接触标本试管操作后需及时换一次性手套,严格按照感染控制操作进行。
4.6 标本处理 若接到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含可疑)标本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做好防护消毒。一般标本按常规处理。
5 后勤岗位
5.1 防护要求 在污染区和控制区均按标准预防要求。
5.2 工作内容 遵照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核医学科室清洁及消毒。配合核医学科医务工作人员做好仪器的消毒工作。
5.3 废弃物消毒 所有患者有关的废弃物均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管理。如果遇有感染性患者检查者,其有关弃物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需要双层袋收集,喷洒消毒剂,放入密闭铅存储罐,外边再喷洒消毒剂,存放期间不得打开。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喷洒消毒剂方法:袋内喷洒2 000 mg/L含氯消毒剂后,内层鹅颈式封口,内层袋表面喷洒2 000 mg/L含氯消毒剂,外层鹅颈式封口,贴专用标签,外层表面再喷洒2 000 mg/L含氯消毒剂。
5.4 废弃物存放 医疗废物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收集,置于科室医疗废物暂存处存放,其中放射性垃圾按上述步骤处理后按放射性垃圾存放处理[6]。
5.5 废弃物收集 由保洁员或专职医疗废物收集员进行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做好交接登记、密闭转运、医院暂存地点贮存。其中放射性垃圾达到排放标准后按照上述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6 研究生、规培生和进修生
6.1 人员安排 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科学防控和放在第一位,严格禁止线下集中面授教学培训工作。核医学科导师与进修规培管理负责人需要与科室的研究生、规培生及进修生及时联系告知,避免擅自返科。特别劝告湖北、温州等地学生暂缓离家。
6.2 教学工作 应教育部号召,做好“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组织部署工作,结合核医学科当地线上教学平台和各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组织教师开展在线教学工作。
6.3 注意沟通 核医学科导师与进修规培管理负责人需要与科室的研究生、规培生及进修人员保持沟通,注意青年学生及规培生的身心健康。
提醒: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防控文件精神,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主动上报近期行程,自我排查是否有接触史,每日测量体温,如发现异常体征,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或医院相应部门。工作期间按上述防护着装,若不知情的情况下接诊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含疑似),建议立即沐浴更衣并对鼻腔、口腔进行清洁消毒,同时按职业暴露报告上级管理部门,进行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力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