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关系思想的逻辑演进
2020-03-12王萌苏
王萌苏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社会关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真正创立的重要理论支点。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从抽象到具体,从理想化到深入现实的逻辑演进过程,反映了马克思从青年马克思到马克思主义诞生的思想转变过程。历史的逻辑并不排斥思想的整体性,着眼于马克思思想逻辑本身,可以发现,马克思社会关系思想所内蕴的马克思主义整体性价值。
一、在类概念基础上理解抽象社会关系与现实社会关系的统一性
自写作博士论文开始,马克思对其哲学思想中的理想主义因素试图进行反思。理想主义中应有和实有之间的对立与分裂使他不得不放弃了康德、费希特哲学,转而向黑格尔哲学寻求使应有和实有统一起来的方法。通过阅读黑格尔的著作、与青年黑格尔派的接触,马克思积极吸收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自我意识”的概念。青年黑格尔派将“自我意识”作为宗教批判的工具,以此区分宗教和哲学的不同,并将哲学摆在高于宗教、高于信仰的位置上。因此,马克思十分关注“自我意识”,并借助它开始了对社会关系的认识。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发现,虽然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存在诸多相似点,但是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仍具有其特殊性。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强调原子作“直线下落运动”,在下落过程中原子必然要失去其个体性,成为孤立的点。相反,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强调原子脱离直线作“偏斜运动”,偏斜过程使得原子成为自由、个体性的点,从而肯定了其独立性。更为重要的是,原子必须与另一个原子发生关系才能将其本身以肯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关系就是物质的关系。马克思不仅对伊壁鸠鲁提出的“原子偏斜运动”命题给予认可,还用原子式的个人代表“自我意识”,把自然领域中的原子概念推进到社会领域的研究中。“自我意识”是关系性存在,它通过与周围环境发生关系,以表明其独立性。因此,马克思认为,作为自由独立的原子式个人也必须与其他社会成员发生关系,只有这样他才能摆脱自然存在,实现社会存在,这是他对社会关系最初步的表达和认识。很显然,马克思此时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解还具有很强的抽象性和思辨性,更谈不上对社会关系的具体设定,他只是在设想一种基于原子式个人的抽象社会关系形式。
从1842年开始,马克思积极地参与现实政治问题讨论,密切关注各类政治问题,为《莱茵报》撰稿并担任编辑。在他的影响下,《莱茵报》由自由资产阶级反对派的思想阵地转变为具有鲜明民主主义倾向的人民喉舌。马克思试图用其博士论文中确立的抽象社会关系去规范现实,以此保障劳苦人民群众在社会中的根本利益。然而,抽象的社会关系在物质利益问题面前遭受到了强烈的冲击,理想与现实的巨大矛盾清晰展现在马克思此时的文章中。为了批判现存书报检查制度的种种缺陷,马克思写作《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捍卫新闻出版的自由性和公平性;针对莱茵省议会中关于林木盗窃问题的争论,马克思通过考察捡枯树枝农民生活状况的过程中,被立法权公然保护私人利益的做法深深地触动,其思想中产生的巨大张力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表现出来;为了写作《摩塞尔记者的辩护》,马克思收集了大量关于摩泽尔河沿岸地区农民贫困状况的资料。在谈到摩泽尔河地区人民对自由报刊的需要时,他指出,“人们在研究国家状况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但是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既决定私人的行为,也决定个别行政当局的行动,而且就像呼吸的方式一样不以他们为转移。”[1]216摩泽尔贫困问题背后隐藏着各种社会关系的客观本质,单纯的理论批判已不足以说明现实的社会关系。可以说,此时困扰着马克思的既有国家本质的问题,也有关于物质利益方面的问题。加上现实社会关系与理想社会关系在思想上的冲突,使得他不得不回到书斋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理论源头,这一次他找到了费尔巴哈。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很快成为马克思思想转变的关键因素,尤其是费尔巴哈对“类”的认识帮助马克思从思维抽象的角度完成对社会关系的进一步把握。
在费尔巴哈哲学中,“类”被作为宗教批判的重要工具。费尔巴哈把宗教看作是人的本质,并且把上帝看作人格化的“类”。宗教批判的根本目的是将神还原为“类”,或用“类”废除、替代神和宗教。费尔巴哈分别从精神、自然和社会三个方面对“类”的内涵进行了阐述。其一,精神方面的“类”被理解为人的内在生活(类生活),与人的外在生活相区别,突出人的本质在精神方面的反映。其二,自然方面的“类”即类本能,是真正的、与个体不同的本能,它作为一种陌生的本质潜入个体之中并成为主宰个体的力量。其三,“类”的社会属性表现为“类存在”和“类关系”。类存在只有通过人与他人以任何一种形式相联系的关系才能获得现实性,因而又是一种“类关系”的存在。不管是“类”还是“类存在”“类关系”,它们都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体现,为马克思思考社会关系提供了新的起点,即感性的人。马克思认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3]然而,费尔巴哈在这里所说的“类关系”还只是限于爱情、友谊、法律、道德和科学等形式的关系,是精神性、自然性的关系,马克思对此并不认同。对自然性的过分强调使得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缺少了现实批判的向度,而马克思恰恰需要通过人来批判现实,解决现实的人在市民社会中的二重化问题。基于此,马克思认为,“类”的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并不冲突,而且是可以统一起来的。社会关系正是这种双重存在的表达,人在社会关系中既有自然感性的联系,又兼具社会性联系,建立在“类”基础上的社会关系把人的固有本质与社会存在性质实现了真正的统一。作为类存在物的人成为马克思实现理想社会关系和现实社会关系统一的基础,“类”成为马克思在这一时期理解社会关系的核心。
二、在异化劳动基础上生成社会关系
迁居巴黎后,马克思开始接触到政治经济学,并期望借此找到解剖市民社会的钥匙。他详细阅读了斯密和李嘉图的著作,写作了大量的经济学笔记,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异化社会关系的普遍存在。
马克思此时的社会关系思想以“异化劳动”概念为起点。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异化劳动表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对自由自觉人类劳动的否定。他从现存的经济事实出发,以异化为分析范式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进行了批判,确证了异化劳动中的个人是失去了其本真态的异化个人,不再以类存在物的形式存在。劳动异化使得个人与其生产对象、生产行为、劳动产品以及他人不但都处于对立关系中,而且个人被他的对立者“统治着”。劳动本身作为人超越动物、与动物区分开来的属性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反而变为自我折磨、自我束缚的活动。如今,这种原本可以反映个人类本质的、普遍的对象化活动成为异化劳动。
异化劳动根源于私有财产的存在。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外在形式,而异化劳动为私有财产的产生提供了基础,两者互为前提、相互作用。不管是异化劳动、私有财产,还是异化的社会关系,都是社会关系失去其本真态的体现。因此,马克思提出,要真正扬弃私有财产,必须首先扬弃产生私有财产的异化劳动,继而从本质上变革现存的异化社会关系。马克思的研究没有止步于此,私有财产还促使了交换关系的产生。人们通过商品交换活动生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两个私有者的社会联系或社会关系表现为私有财产的互相外化”,也就是“表现为物物交换”[3]27。可以说,交换关系也是异化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交换行为本身就是个人私有财产的外化。从表现层面上看,交换关系表现为个人对某个产品的需要,通过与他人进行产品交换来满足自身的需要,这是人作为类存在物的根本体现。因此,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才是人获得真正社会联系的前提,这种前提指个人是利己的、有需要的,社会联系的产生绝不仅仅是头脑中的活动。从本质上说,作为交换目的的产品是个人需要的物质表现,因此,交换关系掠夺了人作为类存在物的需要、意识、情感、愿望等本质特征。在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活动必然带有一定的利己性,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自身的需要。可以说,这里的生产还不是“社会的”生产,更不是人为了实现其本质而从事的活动。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态度是辩证性的批判。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把商品看作生产者的私有财产。在市场交换过程中,商品本身承载着生产者主体的内在本质,并在不同的人之间进行交换。商品的交换既使得交换者满足了自身的利己主义,又在购买他人产品的过程中实现了对他人的肯定和承认。穆勒的观点改变了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认识,由对私有财产的纯粹批判态度转为客观的评价和研究。马克思在对私有财产本身产生的历史规律进行考察后指出,私有财产不是历史的偶然,而具有历史必然性。正是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相互作用,使得社会生产力可以不断向前推进,为社会关系提供了物质基础。
从异化劳动中人与人的关系到交换关系,从劳动中社会关系的异化到交换活动中异化关系的产生,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研究范围由生产领域进入交换领域。对异化社会关系进行总结,可以发现其具有多重形式:首先,人本身的异化。个人的异化表现为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不一致。异化使得每一个人都在否定自己,个人的行为和活动不能真正表现出个人的性格特点和情感需求,相反,他们会感觉任何行为都是与自己的目的初衷相对立,无法实在地感受个人的本质。只要人不按照自己的本质来组织生产,其社会关系也必然以异化的形式出现。其次,人与劳动的关系异化,原先以自身需求为目的的生产劳动现在成为束缚自身的手段。劳动者成为劳动产品和劳动过程的奴隶,甚至劳动成果也被作为等价物拿到市场进行交换,以满足其他人的需要。最后,社会关系的全面异化。个人的异化和劳动的异化最终都真实地反映在社会关系中,不管是生产环节还是交换环节所产生的社会关系都是相互分离和异化的。
总之,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由单向度否定转向辩证批判,以异化劳动为核心概念,在生产层面和交换层面探讨社会关系的现实性,是其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初步显现。正是马克思在思维方式上的突破才使其社会关系思想现实化。
三、在物质生产中把社会关系具体化
通过写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马克思已经把现实化的社会关系作为核心问题纳入了其研究体系。但遗憾的是,他仅仅是徘徊在问题表面,从单纯的概念入手,无法找到进入问题背后的突破口。从写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开始,马克思对现实化的社会关系做了实质性分析,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哲学的贫困》中真正将社会关系推进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层面,标志着马克思在思想上渴望摆脱经验主义的束缚,从根源处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进行批判性研究的强烈愿望。
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问世,是马克思社会关系思想演变的重要转折点。在这部包含崭新世界观的和天才萌芽的文献中,马克思通过引入“实践”概念,对费尔巴哈的哲学思想也进行了一次彻底地清算和反思。如果不能从实践出发对社会关系加以认识,那么将无法实现对现实社会关系的批判。马克思明确指出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135。人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现实的人,社会关系不是简单的思维抽象,是现实的人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形成的。所以,现实的人不同于市民社会中的个人和作为类存在物的个人,马克思更加注重人的感性活动。因此,马克思意识到一定的社会关系只能从具体的生产过程中产生,他必须把研究深入到生产领域解答心中的困惑,从而为社会关系的具体化提供新的空间。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系统考察了生产活动和交往活动中的社会关系。生产活动产生了个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又产生了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实际上,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界限,个人在生产活动中必然要与自然界发生关系,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在现实的人中是统一的。因此,不管是生命生产还是物质生产都包含了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两重含义。进一步分析生产的历史过程,可以发现生产是分工和生产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分工造成了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生产和交往的分离,由此催生了手工业、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并且,分工导致个人与劳动资料的关系、个人与劳动对象的关系以及个人与劳动产品的关系发生变化。并且,在不合理的分工形成后,劳动被少量的资本支配着,个人在劳动中的需求与集体的需求产生矛盾,需求的矛盾导致了不同社会阶级之间的对立。因此,分工的发展使得个人被迫与他人发生着不能体现其自身需求的社会联系。不同的个人、不同的利益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多种冲突,由此揭开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关系的真实面目。分工由社会生产进步的“有利因素”到“不利因素”的转变促使马克思呼吁要消灭资本主义的分工,消灭束缚人的分工,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斗争是必不可少的。另外,交往活动也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必要前提。生产活动本身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不谈交往活动,就很难明确现实的人是如何构建社会关系的。在交往活动中,社会关系具有了更丰富的形式。由于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的不断分化,出现了物质交往关系、精神交往关系等多种形式。同时,交往还使得人们可以在不同地域、不同国家和民族中建立其社会关系,个人的发展呈现出日益全面化、多样化的趋势。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将社会关系的本质具体化地归结为“生产关系”,并阐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原理。当然,生产关系并不是马克思凭空想象得出的具体概念,青年马克思时期的“市民社会”概念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交往关系”概念,都与“生产关系”概念的形成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只是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将其作为社会关系的本质表现,以此明确物质生产是构建社会关系时无法避免的重要环节。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以论战的形式反驳蒲鲁东关于生产中关系的错误认识。蒲鲁东把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生产关系认定为永恒不变的经济学概念。马克思针锋相对地指出,蒲鲁东等经济学家只是围绕着生产关系的表现在做出理论解释,并没有对生产关系产生的历史原因作出分析判断。历史地看,“人们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制造呢绒、麻布和丝织品的……这些一定的社会关系同麻布、亚麻等一样,也是人们生产出来的。社会关系与生产力密切相关。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4]222。因此,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人们是按照生产发展来构建社会关系的,并由这些社会关系衍化出与之对应的概念和观念。
由此可见,马克思此时已经意识到了社会关系存在各种历史形式,只是简单地消除劳动的异化并不能实现人类的解放,个人在生产过程中的经济解放同样重要。至此,马克思实现了在物质生产中把社会关系具体化的实质性飞跃,其思维方法也彻底实现了从生成论到实践论的跃迁。
四、在资本逻辑中界定社会关系
通过上面的研究,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哲学的贫困》中将资本主义生产中的社会关系具体化为生产关系。但是,这里的生产关系是因分工和所有制不同而产生的。严格地说,只有到写作《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时,马克思才真正扩大研究视角,从资本逻辑入手去探究生产关系的起源。
在资本逻辑体系中,生产是一般的、核心的概念,它决定着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特殊的、个别的概念。生产关系又被称为社会生产关系,生产既是发生在社会有机体中的,又是产生于一定的社会历史阶段上的活动。事实上,所有社会历史阶段上的生产都有其共同的特征,即作为抽象的生产一般,生产一般本就是由许多部分组成、具有不同的规定。没有生产一般,就没有一般的生产,生产总是由一些特殊的生产部门构成。马克思研究的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生产关系,它包括了生产与分配、交换、消费之间的一般关系。不管是分配、交换还是消费,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经济结构。换句话说,生产关系决定了社会经济结构。生产关系的决定性作用使得马克思看到资本主义社会是不断革新生产工具、生产关系和一切社会关系的社会。不断变革的生产以及动荡不安的社会状况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同于过去一切社会形态的地方。也只有这样,资产阶级才可以生存下去。马克思把社会生产关系作为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起点,也就找到了剖析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钥匙。
可以看出,马克思写作《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导言)时真正把生产关系放在了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内在实质揭露出来。这种畸形的生产关系是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发生危机的根源,是历史的、暂存的社会现实。正如某位德国评论家对马克思的评价:马克思竭力去做的一件事就是用科学研究和完善的事实来证明社会关系存在一定秩序的历史必然性。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商品作为科学研究的起点,探索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生产过程的事实,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以揭示其丑陋面,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和斗争做好理论准备。
《资本论》开篇马克思就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品”是依靠某种特有的属性去满足人的需要的物,这类物质具有二重性,即使用价值和价值。然而,使用价值和价值只是隐藏在“商品”这种形式背后的性质,通常情况下没有被人们所认识。由于“商品”本身的神秘性,使得社会关系也“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5]123。同时,社会关系还“把在生产中由财富的各种物质要素充当承担者的社会关系,变成这些物本身的属性(商品),并且更直截了当地把生产关系本身变成物(货币)”[6]936,这成为我们认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最大障碍。
对于物与物之间的虚幻关系,马克思是这样揭示它的本质的。首先,马克思探讨了商品的自然形式与价值形式之间的关系。作为价值实体的商品通常被归结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商品归结为人类劳动的凝结的价值抽象,而应将其价值形式和自然形式加以区分。一个商品要想表现它的价值形式,就必须借助另一个不同的商品把它反映出来。因此,商品的相对价值形式本身就隐藏着社会关系,只是借助价值关系的表现形式反映出来。其次,马克思分析了私人劳动和社会总劳动的关系。劳动产品采用商品形式表现自身,这使得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不受他们控制。同时,劳动产品能够成为商品的根源在于不同的商品是彼此独立进行的、私人劳动的产品。只是这种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被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掩盖了,没有直接表现为劳动中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说,商品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以及私人劳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所以,私人劳动想要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必须借助交换劳动产品的方式与其他生产者发生社会接触。只有把劳动产品卖出去,将凝结的人类劳动转化为价值,交换活动才使得不同劳动者之间发生社会联系。完成了这一步,私人劳动独特的社会性才可以表现出来,生产者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继而可以表现出来。最后,马克思发现了“拜物教”的秘密及其对社会关系的影响。我们知道,劳动产品一旦采取商品的形式就具有神秘性,神秘性就来源于商品这种表现形式本身。商品的存在使得人类劳动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价值量的形式,就连生产者之间的关系都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形式。因此,在商品形式那里,劳动产品的社会性质被物的属性隐藏起来。相应的,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变得神秘,它们不仅遮盖了劳动产品的社会性质,还将生产者和总劳动之间的关系变得物态化和抽象化。马克思把商品这种神秘性称为商品拜物教。拜物教的秘密不是只存在于商品生产过程中,它同样表现在资本的形成过程中,所以,拜物教经历了从商品拜物教到货币拜物教,再到资本拜物教的过程,甚至社会关系也随着“拜物教”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把生息资本形式上形成的资本拜物教作为研究对象。马克思发现,过去的劳动产品要保存其价值,必须与活劳动相结合、被再生产出来。同时,过去的劳动产品又可以控制和支配活的剩余劳动,能够反映这种现象的社会关系即资本关系。资本关系借助生息资本取得外化形式,即“最表面和最富有拜物教性质”[6]440的形式。值得注意的是,生息资本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新的价值,成为了能够产生货币的货币,以至无法找到货币真正的起源在哪里。因此,社会关系最终演变成了货币同其自身的关系。
由上文可知,资本逻辑中的社会关系外化为物化的社会关系,即作为社会关系的商品、货币和资本成为支撑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三个着力点。首先,作为社会关系的商品。资本主义生产的独特性在于其生产的产品是“商品”。商品是产品最重要的性质,它意味着工人本身也是可以出售的商品,工人从事的是雇佣劳动。从本质上说,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关系仅仅是资本与雇佣劳动的体现。其次,作为社会关系的货币。商品要实现其交换价值离不开货币,货币代表交换价值本身,代表着劳动时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货币章”中谈道:“货币只能是一种社会象征;事实上,它只代表一种社会关系。”很明显,不同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被商品抽象化和物化。货币作为社会关系的物化,使得人与人之间可以进行商品交换,从而建立普遍的社会联系,这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是货币,货币将社会关系变成其本身。最后,作为社会关系的资本。资本作为一定的、存在于社会历史形态下的社会关系,以物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使得资本作为形成社会生产过程的因素也具有了神秘的性质。我们知道,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社会形式都具有这种神秘性质,即把社会关系变成物本身,只是它在资本那里表现得更为明显。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向前发展,劳动本身及其所产生的社会关系都由资本表现出来,它们都成为资本增殖的结果。资本越是增殖,就越是使得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资本家就越是利用其自身的权力与整个社会相对立。因此,社会权利的对立成为激化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矛盾的关键因素。只有消除资本逻辑,摆脱物的控制,才能使社会关系真正建立在人的自由意志与个性的基础上。
五、结语
从抽象的理解到历史地批判,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认识呈现了其思想的不断超越和升华。然而,社会关系也不仅仅是“关系”的学说,它还内含着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本向度以及共产主义的价值向度。对于马克思来说,理论批判的目的就是改变世界上的不合理存在。不管是异化还是物化的社会关系,都是历史的、暂时的,为无产阶级争取更美好的生活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旨向。总之,马克思社会关系思想是兼具科学性、价值性和革命性的统一体,是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有力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