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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区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基于引力模型的实证分析

2020-03-12董洪梅张曙霄刘冠辰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贸易协定引力

董洪梅,张曙霄,刘冠辰

(1.东北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2.中共大庆市委党校 经济教研室,黑龙江 大庆 163313;3.暨南大学 经济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一、引 言

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主导全球多边贸易谈判,以此削减成员之间的贸易壁垒,进而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近年来WTO成员数量不断增加,谈判议题也开始触及高度敏感的核心领域,从谈判的技术性角度而言,所有成员就全部议题达成一致共识的难度越来越高,多哈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也因此陷入僵局,这促使世界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积极寻求区域经济合作,直接导致了21世纪以来区域贸易协定蓬勃发展。依据WTO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6月底,全球有效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TRAs)470个,实际有效数为295个。在全球区域贸易协定中,自由贸易区(FTA)是主要的区域贸易协定载体。在295个实际有效的区域贸易协定中,自由贸易区有110个,自由贸易区和经济一体化协定(FTA & EIA)有145个,两者合计所占比例达到86.44%,自由贸易区已经成为国家间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主流形式。

在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影响下,中国也充分认识到参与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对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性,并将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首次正式将自由贸易区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201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9号)(下文简称《若干意见》)发布,提出“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明确表达了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战略框架:优化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和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这既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客观需要,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更是积极运筹对外关系、实现对外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国家顶层设计下,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以周边为基础、涵盖四大洲的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已经初具雏形。在此背景下,分析已经建成的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对外贸易的整体影响,对于未来更好地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二、相关研究文献回顾

Tinbergen(1962)最早将引力模型应用到双边贸易流量的研究之中,发现英联邦成员国、荷比卢经济联盟的内部贸易水平相比于其他地区更高[1]。随后,Aitken(1973)、Abrams(1980)、Frankel、Stein and Wei(1995)等同样应用引力模型,针对欧洲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安第斯共同体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内部贸易问题开展了实证研究,但是对于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能否提升成员之间内部贸易水平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2-4]。Hassan(2001)以引力模型分析了南亚地区合作协会的贸易效应,结果显示由于南亚地区成员国之间在产品生产和资源禀赋上缺少互补性,因此南亚地区合作协会对成员之间的贸易创造效应很小[5]。Bouet et al.(2012)的研究指出,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会使大多数成员国受益,并且拉丁美洲国家获得的收益更加明显[6]。Veeramani and Saini(2011)模拟印度—东盟自由贸易区签订后对进口增长的影响,得出了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效应高于贸易转移效应,进而会增加整体净福利的结论[7]。另外,Karras(1997)、Kyoji Fukao,et al.(2003)、Aichele,et al.(2013)、Felbermayr,et al.(2015)等人对自由贸易区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贸易效应也进行了实证研究,但是得出的结论却依然存在较大的差异[8-11]。

自中国与东盟组建自由贸易区开始,国内学者逐渐关注中国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问题,陈雯(2009)以引力模型“单国模式”的研究认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进出口贸易,而且会获得经济收益之外的非传统收益[12]。程伟晶和冯帆(2014)基于三阶段引力模型研究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显著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贸易,但是对于中国与非东盟国家的贸易影响有限[13]。蒋冠和霍强(2015)进一步指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出口贸易创造效应较为明显,但是进口贸易创造效应却较微弱,这对于中国而言更有利,但是贸易创造效应同时也呈现出递减趋势[14]。杨重玉和高岚(2018)分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结果显示自由贸易协定没能有效促进中国对东盟国家的农产品出口,甚至存在负向效应[15]。除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之外,国内学者对中国签署的其他自由贸易协定的贸易效应也进行了相关研究。吕宏芬和郑亚莉(2013)研究认为,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国和智利出口贸易有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时间不够长,因此作用还不是很明显,而且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要高于智利[16]。佟继英、杨艳慧和郑红玲(2017)研究认为,市场需求效应对中国—新西兰双边贸易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是促进中新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17]。钱进(2017)针对中国在亚太地区多重自由贸易协定的实证检验指出,中国与太平洋沿岸美洲国家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有利于提升双边贸易规模,而东亚地区的多重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的双边贸易则具有不利的影响[18]。孙人极、顾研和戴严科(2017)通过双重差分模型检验中澳贸易自由化对中新进口贸易的影响,认为中澳关税削减对中新进口贸易有显著促进作用,中澳自由贸易区对中新进口贸易有正的溢出效应[19]。另外,赵金龙和陈健(2018),王昌荣和王元月(2018),黄启才、郭志和徐明文(2019)等人也从不同的视角对中国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进行了实证检验,但是得出的研究结论却不尽相同[20-22]。

综上所述,相关文献针对世界上不同类型自由贸易区对成员国贸易效应的研究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研究结论,对于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实证研究主要是针对中国与东盟等某一具体的自由贸易区展开,而且因为研究样本和研究方法的不同也没有得出一致的研究结论。那么,从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的实践效果来看,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整体上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效应如何?现有的文献针对这一问题的分析不多。因此,本文拟利用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的流量数据,以扩展的引力模型实证分析已经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在整体上对中国进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以期为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推进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三、模型构建与数据样本选择

(一)扩展的引力模型

引力模型被经济学家Tinbergen(1962)引入国际贸易领域之后,被广泛应用于世界贸易流向和贸易规模的分析之中。在传统引力模型的基础上,引入诸如人均收入、关税水平、汇率变动、是否接壤、共同语言等其他可能影响双边贸易流量的经济、地理、文化等因素,引力模型能够解释双边贸易流量80%~90%的变动(Anderson and Wincoop,2004)[23]。原始引力模型为乘积形式,为便于分析在研究中通常将其线性化,基本方程可以表述如下:

LnTradecjt=α0+α1LnGDPct+α2LnGDPjt+α3LnDistcj+εcjt

(1)

其中,Tradecjt代表中国和贸易对象国的双边贸易额;GDPct和GDPjt分别代表中国和贸易对象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反映了贸易双方的出口供给能力和进口需求能力,经济规模越大则双边贸易流量也就越高;Distcj为中国与贸易对象国之间的距离,用以反映运输成本的高低,距离越远则贸易阻碍越大,双边贸易流量就越小;εcjt为残差项。

依据本文研究的目的并结合相关研究文献,在基本方程基础上对引力模型进行扩展。为了检验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效应,引入虚拟变量FTAcjt,用以表示中国与贸易对象国是否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考虑到经济政策影响的时滞,如果自由贸易协定生效日期在上半年,则从生效当年开始其值为1,如果生效日期在下半年,则在协议生效的第二年开始其值为1,同时在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之前以及未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其值为0。自由贸易区对成员间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会随时间而变动,因此本文引入时间趋势项Trend,并以时间趋势项和自由贸易区的交互项Trend*FTAcjt表示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之后贸易效应的时间累积作用。

LnTradecjt=α0+α1LnGDPct+α2LnGDPjt+α3LnDistcj+α4FTAcjt+α5Trend*FTAcjt+εcjt

(2)

同时,在上述模型的基础上,参考盛斌和廖明中(2004)、郝景芳和马弘(2012)、林僖和鲍晓华(2018)等学者的研究,引入其他可能影响双边贸易的经济、地理、文化等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对引力模型做进一步的扩展[24-26]。具体包括:人均GDP之差的绝对值D_pgdpcjt,反映中国与贸易对象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以考察中国与贸易伙伴国之间的经济差异程度如何影响双边贸易规模,预期符号为负;贸易对象国的平均关税水平Tariffjt,以所有产品加权平均适用税率衡量,高关税将会成为双边贸易的阻碍,因此将减少中国与贸易对象国的双边贸易规模。此外,地理和文化因素也会对双边贸易产生影响,一般而言,如果两个国家有共同边界,其贸易规模会高于非相邻国家,而共同的语言和文化会降低贸易成本,因此将这两个因素纳入分析模型,设置Langcj和Contigcj两个虚拟变量,其值为1代表中国与贸易对象国具有相同语言和共同边界。本文基于面板数据最终建立如下扩展的引力模型:

LnTradecjt=α0+α1LnGDPct+α2LnGDPjt+α3LnDistcj+α4FTAcjt+α5Trend*FTAcjt+
α6D_pgdpcjt+α7Tariffjt+α8Langcj+α9Contigcj+εcjt

(3)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为验证自由贸易区建设整体上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效应,本文选择2017年与中国货物进出口额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1%以上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在2017年已经与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区伙伴,最终构建包括美国、日本、韩国、德国、澳大利亚、越南、马来西亚、巴西、俄罗斯、印度、泰国、新加坡、英国、印度尼西亚、荷兰、法国、加拿大、菲律宾、沙特阿拉伯、意大利、墨西哥、瑞士、智利、新西兰、老挝、缅甸、文莱、柬埔寨、哥斯达黎加、巴基斯坦、秘鲁、冰岛以及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在内的34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2017年的面板数据,中国与上述34个国家和地区货物进出口额占2017年中国对外货物进出口总额的75%。引力模型中相关变量原始数据来源如下: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GDP、人均GDP和关税水平数据均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双边地理距离、共同语言、共同边界数据来源于CEPII数据库;自由贸易区虚拟变量的设置参照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提供的已生效自由贸易协定文本;时间趋势项在2000年设定为1,2000—2017年分别设定为1—18。对于货物贸易进出口以及GDP和人均GDP指标折算为2010年不变价美元,以消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并最终以对数形式纳入模型。引力模型中相关变量的含义、原始数据来源以及符号预期见表1。

表1 相关变量含义、数据来源及符号预期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

对于上述扩展的引力模型,本文采用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FE)和随机效应(RE)估计模型参数。基础的引力模型和加入其他控制变量扩展的引力模型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Hausman检验统计量分别为24.73和14.37,对应的P值为0.000 1和0.025 7,表明选用固定效应估计模型参数更加合适,但是对于距离、共同语言和共同边界三个非时变解释变量,固定效应模型无法得出一致的估计量,因此以随机效应模型来获得这三个非时变解释变量的参数估计值。从模型分析结果来看,核心解释变量FTAcjt的系数为正,表明自由贸易协定对促进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双边贸易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同时自由贸易区与时间趋势交互项Trend*FTAcjt系数为负,即自由贸易协定对双边贸易的促进作用会随时间的累积而逐渐下降。可能的原因在于:自由贸易协定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提升了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之间的双边贸易流量;同时,随着时间的累积,双边贸易的潜力逐渐被挖掘,双边贸易规模提升的空间会逐渐减小,因而自由贸易协定对双边贸易的促进作用也会出现减弱的趋势。另外,从其他解释变量的系数来看,市场规模变量GDPct和GDPjt的系数均为正,即经济规模越大则双边的贸易流量就越高;距离变量Distcj的系数为负,即距离越远则双边的贸易流量就越小,基本符合引力模型的理论预期。人均GDP之差绝对值D_pgdpcjt符号为负,中国与贸易伙伴国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越小,则越有利于提高双边的贸易规模,这也验证了林德所提出的需求偏好理论,即两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越接近则需求结构越相似,双边的贸易往来就越密切。关税水平变量Tariffjt符号为负,同样符合理论的预期;拥有共同语言会提高双边的贸易规模,这也与预期相一致;共同边界变量符号为负,与预期符号相反,但是其估计系数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可能的原因在于现代交通运输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弱化了共同地理边界对贸易的影响。

表2 自由贸易区对中国贸易流量影响估计结果

续表2

注:括号中为标准误,***、**和*分别表示系数估计值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下同。

从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来看,引力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通过关税减免与贸易便利化,确实提升了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之间的双边贸易流量。为进一步分析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中国货物出口和进口贸易的影响,本文以2010年不变价美元的中国货物出口(EX)和进口(IM)数据作为被解释变量,并以引力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分析结果见表3。中国货物出口和进口两方面的实证检验表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中国向自由贸易区伙伴出口和从其进口都具有促进作用,并且同样具有随着时间累积而递减的趋势。

表3 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出口和进口影响估计结果

注:为节省篇幅,本表未报告其他控制变量回归结果,下同。

(二)剔除港澳地区的稳健性检验

在中国已经签署并生效的全部自由贸易协定中,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是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做出的特殊经贸安排,自2004年“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一揽子协议”签署之后,在2004—2013年间又先后签署了10个补充协议,具有明显的动态特征。中国内地与港澳之间尤其是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双边货物贸易以转口贸易为主,相对其他贸易伙伴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另外,在中国内地实施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香港的制造业迅速向内地转移,其经济结构也逐渐向以服务业为主转型,目前制造业占经济比重不足2%,而且自2013年9月开始,中国内地先后成立了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自由贸易试验区,香港自由港的地位部分被内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取代,香港与内地的货物贸易额从2014年开始出现下滑。因此,本文将(CEPA)框架下的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两地从样本中剔除,并分别以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作为被解释变量对基准回归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4。在剔除港澳地区的回归结果中,核心解释变量FTAcjt以及相关变量的系数符号以及统计显著性在整体上并没有产生明显改变,验证了基准回归的结论是稳健的。

表4 剔除港澳地区的稳健性检验

五、结论及启示

本文选取2017年与中国货物进出口额占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1%以上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在2017年自由贸易协定生效的自由贸易区伙伴作为研究样本,构建包括34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2017年面板数据,运用扩展的引力模型实证检验自由贸易区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已经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对于提升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的双边贸易流量具有促进效应,这种促进效应会随着时间的累积而逐渐减弱;而且,剔除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的回归结果验证了上述结论的稳健性。

尽管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有利于提升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的双边贸易规模,但是中国目前的自由贸易区伙伴主要集中在周边,主要以东盟等发展中国家以及瑞士、冰岛等小经济体量的发达国家为主,况且自由贸易区对双边贸易的促进效应随着时间累积而逐渐减弱,表明中国与当前的自由贸易区伙伴之间贸易潜力的提升空间有限。因此,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新时代对外开放的客观要求,采取差异化的策略以落实和推进《若干意见》提出的“加快构建周边自由贸易区”“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区”“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布局目标,以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解决当前中国的自由贸易区伙伴经济体量偏小的问题,为贸易创造效应的发挥提供更大的空间。具体而言,应在RCEP的基础上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以深化周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将自由贸易区建设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发展合力;以全球视角和长远眼光争取与非洲、拉美、新兴经济体和大经济体量的发达国家在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优化自由贸易区的区域分布格局,以更好地发挥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对外贸易的积极促进效应,以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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