涓涓细流古道热肠
2020-03-11强磊
强磊
一、先生上的第一课
按照惯例,我们入学后的第一堂课必定是先生亲自上的,三十多年过去了,对这一堂课我至今都难以忘怀,清晰的记得先生那一堂课共讲了五个题目。
第一,史就是实,先生说,学习历史就是要记住一个实字,这个实字就是指历史事实,历史不容杜撰和臆断,更容不得半点歪曲和篡改,先生强调,这个实,也不仅是指实实在在读书,最主要的是实实在在做人,文自人出,人做不好学问自然做不好,学问来不得半点虚假,做人更是如此。
第二,先生当时说,学习法制史确实要有坐冷板凳的思想准备,就是要沉下心来,耐得住寂寞才能钻进去,我记得先生说“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字空”,没有这个思想准备这门课是学不好的。
第三,史论结合问题,先生当时说史料的发掘和整理固然重要,但是我们的眼光不能只局限在这个方面,在掌握大量史料的基础上要立足论,“论从史出,史论结合”,这个论不是简单的论,而是要站在时代的高度,要在总结超越时空的历史经验上去论,采用微观制度与宏观制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去论。
第四,先生重点讲了历史的借鉴,先生说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是过去,但是面对的是现实,其生命力就在于通过中国法制史的学习和研究,为当代的国家管理提供历史的借鉴。
第五,先生说,中国法律史不仅要注意对各项制度的研究,还必须在研究的过程中见人物,见思想,见行动。在这次课上张先生又讲了法律史料的梳理问题,法律发展其规律的探讨问题等,这一课解决了我对法制史的认识、法制史的研究方向和方法的重大问题。
二、先生指导我写论文
先生指导我写论文的过程,不仅体现了先生的大智慧,并使我深深的体会到先生治学严谨和对历史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担当精神。
先生帮助我确定的论文题目是“论清代涉外案件的司法管辖”,过去对清代一般是分三段论述,先生看了我交的论文提纲,决定将清代的对外司法管辖分为两段论,即前清二百年和晚清七十年,把当时繁杂的、含混不清的内容一下子理清了。这篇论文的史料很难找,当时先生说的一句话提醒了我,他说当时各地官员向朝庭反映的事也不一定都真实,有些地方官是报喜不报忧。先生让我要沉下去,到清代外国人曾聚集的地方去,以查找案例为主,奏折为辅,我就下了广州、厦门、上海和天津南开大学图书馆、档案馆查找资料,有很多当时发生在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案例及地方官员的处理方式和结果,我都收集到了,经过近半年的疏理交给先生审阅。我还记得几天以后先生让我去,我看到他在我的报告上批下了:“这些资料可以证明,清政府在涉外管辖问题上确实表现出天朝大国威严四方,宽容四海的形象”,后来我把先生的这段话写在了我论文的序言上。
晚清七十年虽然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司法主权也几乎丧失贻尽,但是先生告诉我研究历史不能贴标签,更不能人云亦云,一定要求实,敢于向传统观念挑战,让我继续发掘疏理,我经过认真的发掘找出很多证据,如清政府保留了对违反征稅法的外国人给予处罚的权力,对于在公廨内由外国领事担任主审,由外国领事任命审判官的决定,清政府从来没有承认过等等,在先生的指导下一举改变通过领事裁决权,会审公廨将中国的司法主权供手相让给列强的已经盖棺定论的传统理念,变成了面对强敌,清政府无时无刻不在各方面去争取自己的权益。
我认为,在先生的心目中始终存在一个信念,就是对历史要求实,要找出闪光点,要通过正能量去激发国人的爱国热情。先生凭着“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豪情和勇气已经为中国法律史的教学和科研辛勤耕耘了七十年。我真诚的希望先生健康,长寿,继续率领我们在创建中华法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