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总出台区域(行业)职代会操作办法
2020-03-11曹琪
工会信息 2020年9期
江苏省无锡市总工会 曹琪报道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操作办法》),对县级以下一定区域或性质相近的行业内的中小企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了规范。《操作办法》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操作办法》总体考虑是,紧扣“规范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操作流程”这个主题,以目前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为召开区域(行业)职代会提供政策指引,协调解决区域(行业)内劳动关系共性问题。
《操作办法》共分为总则、职权、职工代表、组织制度和议事制度、工作机构、监督检查、附则七章,三十六条。《操作办法》指引村、社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镇、街道等同一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区域职代会制度。生产经营业务相同或者相近的企业可以建立行业职代会制度。明确了区域、行业工会是区域(行业)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在职权上重点突出了区域性行业性的共性问题。在表决方式上明确了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召集职工代表集中开会的,除需要无记名投票事项以外,区域(行业)职代会可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同时,《操作办法》还融合了《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无锡市企业职代会“五项制度”》的相关内容。
《操作办法》出台后,将对基层工会组织筹办区域(行业)职代会提供指引,让民主管理制度覆盖更多的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