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2020-03-11江苏省南通市总工会调查组
□江苏省南通市总工会调查组
在企业下行压力增大的新形势下,还要不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如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江苏省南通市总工会最近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深入到各县(市)区总工会和相关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专题调研。
调查组先后深入到各县(市)区9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听取工会主席和一线职工的反映,查看工作资料,同时开展问卷调查,共发放120份调查问卷,调查对象80%为一线职工,回收率达100%。
一、基本情况
至2019年12月底止,南通市集体合同覆盖企业总数为23163家,覆盖职工总数为1236781人,建制率为91.8%。全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总数为21813家,覆盖职工总数为1174252人,建制率为86.5%。
2018年7月6日,南通市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南通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2019年8月,市总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星级企业建设活动的意见。
南通市所属各县(市)区总工会加强领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进行规范,通过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逐步理顺分配机制主要抓了“三到位”和“三规范”。
“三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上到位。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方针,及时召开由各镇、园区、系统党政工领导、企业负责人、企业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参加的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沟通,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全力推进;二是组织保障上到位。以党工共建活动为契机,在加强新建企业建会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工资集体合同工作。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紧密合作、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指导上到位。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室与职工维权志愿者协会实行整体联动,实行包片挂钩联系制度,以镇、园区为单位分成若干个片区,从而编织成点、线、面交织的组织网络,零距离服务指导企业和职工。
“三规范”:一是规范协商代表人员。协商代表除了企业法人与工会主席之外,还要有一线职工、技术和管理人员等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职工代表。二是规范协商的程序。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企业工会要认真履行程序,坚持沟通、协商、签约、审核、监督五个程序缺一不可。协商前,企业工会都要以书面形式向企业行政方发出集体协商要约书,企业行政方在接到要约书15日内作出答复,向工会作出应约书。三是规范落实机制。各县(市)区总工会和镇(园)区工会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定期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履约情况,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在巩固协商成果、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协议履约方面采取了三项工作措施:一是联合人社、司法等部门和工商联,深入市产业集聚区,镇、园区,及行业特点较大的市建筑业工会现场督导,把重点放在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员工水平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等方面。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开展要约协商;对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和效益较差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要约协商,重点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劳动岗位特殊,甚至特殊劳动安全保护和女职工较多的企业,重点就劳动卫生安全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开展专项协商。二是加大巡查,及时通报,发现典型、示范引导、督促后进、全面推进。对不应约的用人单位行政一方,企业工会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上一级工会出面协调,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商要约或故意拖延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等违法行为,由人社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三是适时跟进,掌握情况。市总工会职能部门经常深入各基层工会,对基层工会开展工作进行检查,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促进并督导这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二、主要体会
(一)建好用好两支队伍,确保得力人员参与协商。一是建好用好指导员队伍。依托平台,成功构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网络。建立由区镇工会干部、劳动保障部门人员及部分企业工会主席组成的指导员队伍,重点负责本区镇集体协商业务培训、活动开展,形成了党委挂帅、政府主导、工会主推、部门联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建好用好谈判员队伍。突出抓好职工50人以上企业的谈判员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按要求推荐好谈判员代表,每年组织工资集体协商首席谈判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规范协商的能力素质,进而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深入有效开展。
(二)健全完善两项机制,确保协商有章可循。一是健全完善协商动态管理机制。将全市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以及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议、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等全部进行数据化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制度。提前1个月对集体合同即将到期的企业发出特别提示函,提醒企业及时开展集体协商,续签、新签集体合同。二是健全完善督查考评机制。制定《区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细则》,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将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对区镇工会工作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开展三大主题活动,提升协商生机活力。一是持续开展集体要约活动。创新开展了以“向行政要约工资集体协商、向职工要约生产经营良策”为主题的双约共商集中行动,突出抓好职工50人以上的建会企业集体协商,覆盖率动态保持在90%左右。二是组织开展集体协商互学互鉴活动。通过观摩会、交流会等形式,推动区镇间、企业间交流,加强相互学习借鉴,增强协商工作的生机活力。三是坚持评选表彰集体协商优秀案例。南通市总工会每年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发掘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单位,以点带面促协商,并从中择优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案例进行表彰奖励。
三、存在问题及其成因
(一)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不敢谈”的问题还未解决。经过多年的培训,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不会谈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不敢谈的问题依然存在。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在民营企业中,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工资由企业发、饭碗拿在老板手里,劳资之间处在不平等的地位上。如果遇到开明的经营者,集体协商还可以正常开展;如果经营者对工资集体协商认识上存在误区,常常使工资集体协商形同虚设,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不得不看老板的脸色行事,在协商中处于尴尬地位。
(二)企业老板和管理者“不愿谈”的现象仍不在少数。现在的企业工资待遇基本上都达到或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标准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更愿意通过一对一的个人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个性化协议更符合岗位需求,更好地灵活处置企业的薪酬待遇问题,对耗时费力的开展集体协商意愿不强烈。
(三)集体协商常常“形式大于内容”。从形式和内容上看,许多集体合同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认真研究集体合同条款,真正的提升职工待遇的条款少之又少,大都保持在法律要求的底线上徘徊,没有达到集体协商的预期目的,造成协商质量不高,形同虚设。工资集体协商实效性不强。有的企业行政和工会干部对工资集体协商持可有可无态度,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留住企业人才起不了大作用。有的认为对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态度觉得无所谓,认为履行不了的条款反正可与工会通过协商进行调整变更,因此,导致了协商过程形式主义、内容缺乏针对性、影响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和职工对工资的要求超出企业承受能力等,有许多人士盼望能有强硬的法律出来和政府出台的政策做支撑,以鞭策和激励更多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四)共决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持回避态度,单方面决定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的方式依然存在,有许多人认为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没有按“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的法定标准进行实际测定,使得部分职工因完不成工作任务而被迫加班,因而影响了劳动关系和谐程度。
(五)从职工的期待中折射出工作的不到位。
由于工会干部受雇企业,工资由企业发放,致使大多数工会干部不得不看企业经营者的脸色行事,心存“我维护职工权益,谁来维护我的权益”这样的疑虑。因此,有许多职工寄希望于代表职工方参与协商的工会多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敢于与企业行政方协商,加强对企业行政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情况的监督,促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一是“三认度”低。个别企业行政领导,工会干部、职工代表,职工群众,对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全员认知度,认同度和认可度不尽如人意,顶层设计和基层操作不配套。二是“偷工减料”。虽然企业都能够进行协商,但是,个别企业仍然存在“偷工减料”现象,协商走捷径,不召开职代会,公示协商结果不规范。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纵深推进。特别在当前形势下,集体协商工作有进一步弱化风险,职工劳动权益维护尤为迫切,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剖析,力争尽快尽早找到破解之道。
四、对策建议
(一)强化认识,明确职责,消除影响工资集体协商的障碍。
当前,有不少人包括一些党员干部、企业经营者甚至还有一些工会干部认为:“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只能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会破坏招商引资环境”。这些观点实际上是对集体协商制度片面甚至是错误的认识。
其实,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和正常增长机制,能够不断解决企业利益矛盾、妥善化解利益冲突、有效促进利益平衡,能够充分调动和保护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时,企业经济经营状况不好的情况下,职工利益受损的情况会迅速增多,劳资矛盾将会凸显出来。如果劳资沟通不畅,就可能造成矛盾的积累激化,最终有可能酿成社会问题。再说,开展集体协商,对于劳动报酬而言,既可以涨也可以降,不能单纯理解为只是增加劳动力成本。即便开展集体协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劳动力成本,但随职工经济权益的改善,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更加充分的激发,进而为企业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和智慧,由此带来的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要远远大于劳动力成本的增加。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是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牛鼻子”。各级工会干部要认清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履行好自己维权职责。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家企业的典型经验表明,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利于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的提高,有利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结合实际,强化措施,有效破解工资集体协商难题。
近几年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了企业的发展,职工工资收入总体上稳步提升,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有效激发。但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职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也阻碍了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对此,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一方面,明确协商重点。一是要大力推进行业、区域性特别是餐饮等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各县(市)区工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易后难、加大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力度,以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为重点进行协商,建立完善劳动定额标准的协商共决机制,逐步向职工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休息休假时的工资等待遇延伸,不断完善行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二是加大分类指导的力度,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要以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等为主要内容;对于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要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待岗职工生活费保障等为主要内容;对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中出现的如企业重整、裁减人员和破产等企业,要把职工安置计划、职工再就业培训、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职工下岗分流等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协商。
另一方面,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各级工会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总结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企业的特点和规律,确定协商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协商工作;工会干部要深入基层、企业、职工之中,深入到困难较多的企业、行业和地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全面收集并准确把握增资条件、增资幅度、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各类信息,围绕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要约,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落实集中培训制度。结合各地实际,从劳动保障方面的专家、学者、律师及从事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中选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法律咨询、政策指导、业务培训等服务,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与实效;定期组织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培训、考察、研讨、交流活动,不断提高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协商能力。三是落实督促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履约检查制度、工会和行政代表开展监督检查、提请人社部门督促检查等合同履约检查制度,督促企业每年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联合人社部门定期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联合监督检查,督促未能履行集体合同的企业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确保合同内容有效、及时、依法得到落实。
(三)加强领导,营造氛围,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一要强化领导形成合力。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支持,推动本地党政把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健全完善党政主导职工维权机制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积极争取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纳入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的重要内容,主动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商,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优势互补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促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不断发展完善。把集体协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有效整合工会资源,营造全会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工作氛围。
二要强化措施,提质增效。按照江苏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共同起草的《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规范》等文件精神,对本地区、本系统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情况进行普遍排查,摸清底数,结合“春、秋季要约行动”,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地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坚持完善集体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加强对基层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探索,加大对基层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他们集体协商的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会法律顾问和律师团的作用,定期参与集体协商工作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巡讲培训等工作,不断扩大本地本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通过现场观摩会、推进会、交流会等形式,扎实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三要强化服务,营造氛围。加大典型培育选树力度,每年树立若干个企业、行业和区域的典型企业。专兼职指导员通过全程跟踪指导,规范集体协商程序和内容,做到一个一个地抓,一项一项地指导,一家一家地达标;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借助新闻单位以及新兴媒体,大力宣传集体协商典型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集体协商工作的认知度、认同感,营造关注、支持和推动集体协商工作的社会氛围,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良性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