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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合点寻求突破:历史社会学的方法

2020-03-11

广东社会科学 2020年1期
关键词:历史学社会学史料

林 盼

一、历史学与社会学:分道之后,如何汇流

从学科史的角度而言,社会学的出现非常晚近,大致诞生于19世纪中期。在此之前,针对社会行为、社会生活、社会现象所做的研究,多数由历史学家进行。社会学的产生,应对的是“因工业文明和民主政治而导致的旧制度的崩溃所产生的秩序问题”,将观念与经验相结合,现实与历史相结合,形成一种“既有经验生命,又有精神传统的总体科学”①。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科之间的专业化分工趋势日渐显著。社会学逐步遮蔽历史视角,关注眼前的经济、犯罪、贫困等方面的问题,并形成“通则化”的思维方式,认为能够以现代的眼光投射历史、抽离时空,建立社会演化的普遍性规律;历史学则受到兰克史学革命的影响,以“忘却自我”的态度,严格考证、秉笔直书,注重事件细节的具体准确,声称历史学著作应当遵守客观中立的原则。社会学与历史学由此“分道扬镳”,各自划分领地,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社会学家“乐于把时间上的演进留给历史学家来研究;而作为交易的另一方, 一些历史学家也准备把社会体系的结构特征交给社会学家”②,两门学科“划地为界”。虽然在过去的几十年内,不少学者努力弥合学科之间的分歧。如韦伯所言,历史学和社会学并无实质性差别,“都是研究行为的经验科学……都关注被视为整体的社会,关注全部人类行为,显然他们是学术上的近邻”③。还有学者乐观地预言,历史学和社会学将会“合并成一个新学科”④。但是“山头主义”的特征依旧清晰可见,学科交流成为“聋子之间的对话”,理论和方法上的争论此起彼伏,深度合作困难重重⑤。

长时间的学科分工,使得历史学和社会学在方法上存在显见的差异。历史学讲究做“加法”,尽可能展现出繁复与多元的图景,“规定动作”是“客观真实”。史学家所做的工作是:以“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精神,将纷繁复杂的史料加以发掘,然后进行辨析、考证和整理,根据史料呈现的状况,得出较有说服力的结论。在此过程中,史学家一般会把自己的身影隐没在史料之后,担当起“引导者”的角色,将史料穿针引线、抽丝剥茧,使其既色彩斑斓、又不致杂乱,所得出的结论必须有坚实的史料基础,尽可能不做结构性的决定论分析。为此,一些历史学家对社会科学研究者试图建立普遍性、通则性规律的做法表示怀疑,在他们看来,任何一个故事都是独特的,具有经验上的明显差别。⑥相较之下,社会学则是多做“减法”,“规定动作”是“理论建构”。社会学理论并不是从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经验知识的简单归纳,而是需要对经验知识进行抽象、概括与总结。故而,社会学研究主流的“打开方式”,是通过大量的文献阅读提出问题,形成理论观点,据此形成相应假设,通过经验资料的搜集和分析,借助特定的方法和规则,对假设进行检验,最终构建出新的理论观点,完成研究。与历史学家不同,社会学家不能隐于幕后,而要走向前台,时时亮明其观点,以坚定有力的理论逻辑贯穿全文。这也是一些社会学家看低历史学价值的原因,宣称历史学的成果只是一大堆互不连贯的描述,“搜集在一起的乱七八糟的零碎”,仅仅为社会学家提供了一些还需要进行后期加工的素材而已。⑦

作为历史学与社会学之间交叉而形成的研究领域,历史社会学天生蕴藏着两大学科的张力,导致在方法上莫衷一是,远未形成共识。有学者试图将已有的历史社会学路径概括成五大步骤,即“描述—总结—分析成因—比较—分析机制”,在大体描述、呈现某一特定历史阶段或事件的规模与面貌的基础上,对历史现象进行总结归纳,探讨事件成因,深入个案剖析,通过对历史作用的分析得出因果关系,最终分析历史规律的内在机制。⑧但是,纵观各类打着“历史社会学”旗号的成果,遵照上述步骤展开的成果并不多见,正如查尔斯·蒂利所言,历史社会学迄今为止“缺少学术上的统一性”,或许公认的范式就其本性来说“将会永远缺乏”。⑨更重要的是,以上五大步骤属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不仅可用在历史社会学,用在经济社会学、政治社会学、文化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等一样有效,并未凸现学科的意义与价值,因此很难将其视为历史社会学的特有法则。更有学者提出,历史社会学缺少一致的学科“元问题”或“元理论”,所讨论的核心问题如“社会变迁”“国家建构”等,基本被涵盖在社会学或政治学中,没有形成统一的假设和范式;同时,历史社会学还缺少支撑学科的概念,稳定的研究队伍和学科共同体也未形成,因此能否将历史社会学视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⑩

对于历史社会学而言,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历史社会学与社会史之间的边界划定。一般认为,社会史是利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史料进行解释分析,“纯粹是历史范畴,运用事实、例证、考据等方法还原一个时段的社会生活历程”,与历史社会学“以历史的眼光审视现代性”并不相同。本文认同这种划分,认为历史社会学的本源依旧是社会学,目的“在于探寻社会的运作与变迁”,在理论层面思考结构或机制问题,而非仅仅解释具体的历史事件。历史社会学的研究者,主要工作仍是阅读社会学的经典文献,了解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观察社会的结构、功能及发生规律。这一从社会学创始之时便确立的学科概念,并不会因为加入历史维度而发生本质的变化。在展开经验部分的论述之前,基本套路应当与其他社会学研究的主流范式保持相对一致,理论框架、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不可缺少。如果由于历史社会学的“标签”,而把关注焦点首先放在了历史层面,以描述呈现历史阶段或事实作为出发点,则“本末倒置”。

二、“踟蹰”的历史学:“声音微弱”局面的形成

上世纪中叶,历史社会学逐渐受到学界关注,至今已有半个多世纪的时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含有历史字样,绝大多数的比较历史分析却是由社会科学家(首先是社会学家、其次是政治学家)做出的,历史学家的声音十分微弱”。这一特点在国内学界尤为显著。根据笔者在“中国知网”上的检索结果,主题为历史社会学的论文,仅有不足20篇为任职于国内大学历史学院(历史学系)的学者所撰,社会学专业的学者则发表了与历史社会学理论、方法相关的论文超过50篇,两者相较,差异十分明显。缘何会出现这种现象?

总的来说,历史学家对于进入历史社会学研究领域显得兴味索然,是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如何搜索与使用史料:历史学家试图呈现特定时空所发生的特定事实,因而热衷于搜索、收集与甄别各类一手资料,例如档案、书信、日记、文集、笔记等等。社会学家则力求“从历史环境和历史先决条件中去解释或对一定的社会结构、体制、心态、辩论、时间、决策进行模式归纳”,至于资料来源是一手还是二手则并不看重。巴林顿·摩尔、斯考切波等历史社会学家的论著,多数基于二手资料而展开。而这种方法在历史学家看来,几乎是不可容忍的。过于依赖二手资料,容易进入“对解释进行再解释”的误区之中,出现“选择性书写”的情况。即使有些社会学者尝试采用历史学的资料搜集和甄别方法,重视一手史料,使研究更具动态性和可信度,但“实用主义”的思路仍然无法避免,为了强求论证的自圆其说,忽略对史料真实性的考察,其结论难以为历史学家所广泛认可。二是如何处理“普遍性”与“特殊性”:一旦预设框架、进入历史现场之后,若是出现与框架结构完全不符的事物,社会学家大多会寻求行文逻辑的清晰自洽,适当地把经验资料中与理论逻辑相冲突的部分加以处理,暂且忽略“异常值”“干扰项”,使其不至于出现理论与经验互相冲突的情况,这是注重事物独特性、个体性的历史学家所难以接受的,“有些历史学家在处理一个模型时总是喜欢把它放到偶然事件中”。一些学者提出,如果带着框架回到历史现场,会有意无意地对某些史料青睐有加,某些史料忽略不见。这种做法或许更符合故事逻辑,却会造成对史实的误读与曲解。一些社会学家对此状况也有反思,认为不应忽视历史事件中质的跳跃,也不应只看正性个案,不看负性个案,应该给“偶然性和多样性”更多的尊重,不能强求理论上的普遍性而忽略历史的特殊性。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向历史学家发出的进入历史社会学研究领域的邀约,只能是一纸空文。

而从国内史学界的情况来看,对历史社会学相对“隔膜”的态度,也与当前的史学主流方法注重史料搜集、慎言观念建构的特点有关。一些历史学家提出,20世纪中国史学发展的整体脉络,宏观上可以划分为史料派与史观派的消长沉浮,“一是偏重‘史观’及‘史法’方面的,一是专究‘史料’方面的。史法每原于史观,或与史观有密切的关系……前者可称为‘史观派’,后者可称为‘史料派’”。这种分类方法受到史学界一定程度的认可。民国时期,在傅斯年“史学即是史料学”的观点及历史语言研究所的机构推动之下,史料派占据主流地位。1949年之后,史观派“从边缘走向中心,由异端变为正统”,所使用的话语为学术共同体与政治社会共同使用,既是在讨论历史,也是在讨论现实问题。这种状况,在1980年代再度出现巨变。史观派的学术地位迅速下降,面临着“一场比较深刻、严峻的合法性危机”,史料派则重新抬头,“回到傅斯年”“回到乾嘉”成为史学主流,主张回避理论,将精力集中在史料的搜集和整理上。

从国际史学发展的趋势来看,历史学向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地理学甚至自然科学借用理论、概念和方法,关注民众的日常生活、物质文化、心态观念等,加强历史分析的深度,“历史学变得越来越社会学化”。国内也有一些历史学家表示,“不应当号召学者退回到纯粹的考证工作上去”,如不借助社会科学某些理论和方法,就无法处理复杂的历史课题,更不能把孤立的事实“有条理地组织起来,做出合理的解释”。所谓“史无定法”,应该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史料的可能性,选择适宜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但从总体而言,国内史学界倾向于先将史事论述清楚,想方设法抑制主观思维,与社会科学理论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力求“不依赖于任何理论而存在”。

出现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面对社会科学纷繁复杂的理论概念和解释工具时,史学界往往产生显而易见的紧张与彷徨,既不清楚概念的来源和适用范围,又担心对概念的疏离感会导致“失语”,在与社会科学的“角力”中失去对研究成果的“主导权”。无论是1949年之后盛行的唯物史观派,还是当前主张史学与社会科学合流,推崇“社会史”或历史社会学的学者,所采用的概念如“阶级”“剥削”“地主”“国家”“民族”“革命”等,均非历史学本身所“原创”的。事实上,历史学“百学之王”的崇隆地位,并非只是过去发生的故事具有多大的魅力,而是因为史学承载着“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的特性,担负着监督和证明的重大责任,回望历史是为了更好地解释当前、预测未来。若这些功能被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所替代,以致历史学无法再对当下问题给出答案、为将来的前行提供方向,学科的危机感必然产生。回归史料考证,“不涉他学”,乃是应对史学危机的主要手段。

三、如何“邀请”历史学?历时性的重要性

历史学的“踟蹰”,导致历史社会学变成社会学单向度的“狂欢”。这种情况的长期存在,对于历史社会学,乃至社会学的发展都是不利的。由于受到功能主义的影响,社会学“热衷于各式各样的社会调查和定量分析,原先的人文主义导向逐渐被科学主义导向所取代,历史的维度消失殆尽”,呈现出“没有时间、没有地点”的特征。部分社会学家缺乏“历史意识”,对社会生活的时间维度与社会结构的历史变迁关注不足,“去时空化”成为社会学研究的典型特征。如何吸引历史学进入历史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是社会学实现理论突破和方法创新的关键因素。

历史学家布罗代尔与社会学家古尔维奇探讨过学科之间关于“时间”的认识分歧,认为社会学家通常采用共时性的眼光,不顾及时间顺序而谈论社会问题,历史学家则无法摆脱历史时间的束缚,更多采用历时性的视角。历史社会学的一大价值,即是在社会学的方法中加入时间维度,不仅关注当下,更延伸至过去,在时间轴上给出更深刻、更具说服力的结论。与其他聚焦于人类社会特定领域、特定地区、特定人群、特定主题的社会学门类相比,之所以会专门设定“历史社会学”这一领域(暂且不将其视为“学科”),是希望通过对“历史感”的注重,“展示时间的异质性,揭示社会世界的事件性,以另外可能的想象来松动板结的现实,为社会学本身走出碎片化的困境探寻别样的路径”。此时,历史学所起的作用,是通过对“时间”的探究,避免出现将理论概念直接投射到过去,脱离历史时空的“非历史的”或“时代错置”谬误。

对于历史学而言,时间观念的演变史是研究的重要内容,或者说历史学本身就建立在时间序列叙事的基础之上。时间观念“蕴含了先人们的思维轨迹和对时间认识的发展”。雅克·勒高夫和布罗代尔都指出,史学是时间的科学,“历史是人类生活中形形色色和矛盾的时间体现,它不仅是过去的实在,而且是当今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时间在社会发展及演变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社会形态及结构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出现显著的变异,“在时间序列中,一个人、一个群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处在不同的时点上,或者与其他个人、群体、民族、国家的先后顺序不同,意味着会面临不同的机遇。同样地,一个行为、一个事件,发生的时点以及与其他行为和事件的先后顺序不同,产生的影响也会相去甚远”,因此,当社会学不重视历史的时候,容易对事物的变异揭示得不够全面、不够细腻,从而影响对历史逻辑和规律的把握。只有了解历史长河中的事件发生顺序,才能够建立相关性甚或因果关系。可以说,时间维度是历史学为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工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笔者所见的社会学成果,不乏追溯历史的篇章,例如关于中国的社会流动、社会心态等方面的定量研究,都将起点定于改革开放之初(多数论文以1978年为起始年份);而讨论当代中国社会治理时,研究者也多将落脚点放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所实行的单位制。但是,无论是从1978年还是从1949年开始论述,历史事实多作为背景出现,属于“虚写”的部分,中间所经历的节点、阶段往往一笔带过,几近忽略不计。同时,这种研究将数据或案例抽离历史语境,放置在静态化、结构化的比较框架之下,难以体现出时间性的动态特征。作为读者,并不能够从中了解历史时间对社会制度与结构的影响,观察角度依然较为平面,缺乏深度。曾有学者对历史社会学忽视时间轴的方法提出批评,“这是一种在‘事后’寻找甚至创造历史动因的分析方式,粗暴忽略了关键政治行动者在‘事先’所面对的巨大不确定性和多重可能的行动路线”,为此需要引入更多的能动性和或然性,“惯常的因果逻辑往往被打破,各种历史因素重新相遇、扭结和组合,并常常有意外的力量来把局面冲破,产生非预料的结果。因此,最后的政策选择和制度变迁很可能是外生于主导阶级或特定政治精英事先的利益,也并非结构理论所能简单预测”。

历史社会学关注“业已发生”的事实,关注对象由始及末的生命周期。仅将目光置于当下的社会情境,只能看到事物的一个截面,无法把握未来的发展方向。所得出的观点,即使在理论及经验层面勉强能自圆其说,但很难保证将来不会出现与现有结论相矛盾的部分。马克思曾提出“从后思索”法,他认为“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因素、结构与关系,只有在发展之后才能被充分认识。近年来,历史社会学开始重视历史的“偶变性”,寻求通过事件过程的叙事分析,观察事件如何随着时间进行变化,并逐渐出现了历史制度主义、社会网络分析、过程追踪等经验范式,这体现出加入时间维度之后,学科发展的新特征。社会学与历史学对时间性对象的共享,将会使社会学的研究历史化,并使其“积淀在时间与空间中”。通过对历史多重发展路径和结果高度不确定性的认知,社会学家能够不断地探求结构与机制的多元性和适用性,最终推动历史社会学的理论突破与方法创新。

四、结 语

近年来,不少研究者呼吁“将历史维度带回社会学”,认为历史面相是社会学创生形态的“重返”,并希望通过几代学者的努力,建立起历史社会学“自己的学科”。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学科分野,导致社会学与历史学的合作始终未能顺畅地展开。笔者认为,历史社会学追求的终极目标,应当是将社会学的结构叙事与历史学的时间叙事有机结合起来,将过去的历史和眼前的现实看作一个整体,从历史上的社会运行轨迹中去论证与推测当下及未来的社会发展趋势,提高社会实践的目的性及有效性。目前历史社会学的研究,多数停留在“拿来主义”层面,借其他学科的话语概念、范式方法来展开论述,这样即使有所创新和补充,也不能视为历史社会学的成功,充其量只是其他学科“刷存在感”的又一项例证而已。历史社会学方法的特殊性,在于其“追求的是一种社会学的结构叙事和历史学的时间序列叙事的有机结合”,在保证社会学理论规范的前提下,遵循史学规则(例如尽量搜集一手资料、采用目录学、版本学、校勘学、辨伪学等史学方法),注重叙事的时间序列,“同时在问题意识和材料挖掘上付出艰苦的努力”,通过对历史情境的处理分析,来解释与解决现有问题,形成、补充甚至修正社会学的既有理论,实现在学科的结合处进行理论突破和方法革新的目的。

①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第一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7页;渠敬东:《返回历史视野,重塑社会学的想象力》,上海:《社会》,2015年第1期。

②[英]丹尼斯·史密斯:《历史社会学的兴起》,周辉荣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98页。

③[德]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胡景北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第1页。

④[法]勒高夫:《新史学》,姚蒙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第40页;[英]丹尼斯·史密斯:《历史社会学的兴起》,周辉荣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3页。

⑤[英]彼得·伯克:《历史学与社会理论》,姚朋、周玉鹏 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10页。

⑥[美]华勒斯坦 等:《开放社会科学:重建社会科学报告书》,刘锋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11页。

⑦[法]孔德:《论实证精神》,黄建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1、52页。

⑩郭忠华:《作为学科的历史社会学?》,天津:《天津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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