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晚清广东历史的重要文献
——《望凫行馆宦粤日记》
2020-03-11邱捷
邱 捷
中山大学收藏一部几百万字的晚清日记,作者杜凤治于同治、光绪年间曾在广东任州县官十几年。2007年,日记以《望凫行馆宦粤日记》之名影印出版,收入《清代稿钞本》第一辑。鉴于影印出版十多年后利用该日记进行研究的学者仍然甚少,故本文拟作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杜凤治其人
杜凤治的日记本来共有41本,据他自己说,第2本早就失去,现共存40本。2007年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清代稿抄本》第1辑,杜凤治的日记以《望凫行馆宦粤日记》的书名全部影印收录。不过,“望凫行馆宦粤日记”其实只是第1本封面的题署,以后各本封面的题署不尽相同,而日记之37本后半部分到第41本所记系告病回家乡浙江山阴的事,已非“宦粤日记”。
在此,先对作者杜凤治作介绍。
杜凤治,号后山,在日记封面有时自署“杜凤治平叔”,“平叔”或系其字,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生于嘉庆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1814年5月11日),1882年仍健在,卒年不详。
杜氏是山阴望族,但杜凤治的父、祖都没有出任过官职,家境也一般。杜凤治本人于道光二十四年甲辰(1844)恩科乡试考中举人,此后没有考中进士。咸丰五年(1855),杜凤治以举人大挑二等,获得“拣选知县”资格,但一直没有获得授官机会。同治二年(1863)他注销了举人大挑二等的资格,改“由拣选举人加捐不论双单月知县,兼不积班选用”。他在京期间,因太平天国李秀成部于咸丰十年经略江浙,家庭成员多人在战乱中罹难,其妻娄氏和一子一女都在家乡贫病而死,杜凤治爱莫能助。直到同治五年(1866),杜凤治才得以获得官职,到广东任广宁县知县,此后又在广东四会、南海、罗定、佛冈等地任州县官,光绪六年(1880)因老病辞官回乡。
杜凤治53岁才开始任官,但他身体强壮,精力充沛,所以,他尽管年龄偏大还能应付繁剧的公务,且有余力写下这部详尽的日记。
杜凤治是一个修养严格的士大夫,在日记反复提醒自己要坚持三纲五常,讲究孝悌忠信,以“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原则要求自己、评论人和事。
杜凤治虽然只是乙榜出身,但很好学,从其日记的文笔和他所作的诗词、对联看,他的学问功底不错。在公务繁忙的情况下杜凤治一直坚持读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杜凤治对外国新事物显示出了解、学习的兴趣,来粤后买的第一批书就有徐继畬的《瀛寰志略》。他经常阅读报纸,辞官归里后仍保持这个习惯。他从买办、英美外交官等人口中了解不少世界大事。尽管他的思想没有重大转变,但他对外国的认识要超过同时代一般的士大夫。
杜凤治壮年后在京城历练,结交不少官员,早就熟谙官场规矩和运作,进入仕途时已是人生成熟时期。他思路清晰、沉着冷静、善于断决、手腕敏活、精明务实、勤奋细心,很快就适应了州县官的角色。
在杜凤治宦粤期间,清朝的政治制度没有任何质的改变,统治阶级内部要求政治改革的呼声也很微弱,官制、官场运作一仍其旧。杜凤治在日记中披露了很多官场丑恶现象,一再说“官场如戏场”“官场险恶”。不过,他对这种制度的“合理性”毫无怀疑,忠心耿耿地为清皇朝服务,立志做一个好官。他虽然算不上是清官,但收受银钱时比较审慎,注意不逾越底线,尽量不留下把柄。对教化、考试、征输、缉捕、听讼等州县官例行公务努力完成,同时处理好同上司、同僚、下属、地方士绅的关系,对平民百姓软硬兼施,不至任性暴虐。他后来虽然没有飞黄腾达当上高官,辞职归里时只是正五品的直隶州知州(加从四品衔),但仕途顺利,尤其是两次任广东省首县南海县知县共五年多,在任期间得到总督瑞麟等高官的器重。因为南海知县是全国知名的“肥缺”,以至于很多同乡说在广东的浙江人中杜凤治“官运第一”。①
当州县官是十分劳心劳力的。杜凤治在日记说自己到任广宁知县后“从无一月在署安居”,“偶见猫犬安卧,心实羡之叹吾不如”。②南海知县公务更繁忙,“日日奔走,公事山积,日事酬应,夜间每阅至三四更,往往五更,黎明即出署有事,亦未尝一言告劳”。③杜凤治在十几年宦海生涯中都很勤奋。例如,同治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他在广宁知县任上,清晨起床立即出发到几十里外的乡间勘验一宗抢劫案的现场,再到另一处为一宗人命案验尸,其间还召见当地绅耆催征钱粮。④他下乡催征钱粮时白天召见绅耆催征,晚上督促、检查、比责“家人”、粮书、粮差、殷丁等催粮人员,结束后还得处理衙署专人送来的公文。即使生病也不敢多休息,病情稍轻就立即起来处理公务。
当州县官除了辛苦以外还相当受气,同治十年八月,因为办案受了盐运使钟谦钧的气,杜凤治在日记了引用了州县官们调侃自己的一段顺口溜:“前生不善,今生州县;前生作恶,知县附郭;恶贯满盈,附郭省城”。⑤古今中外都会有人诉当官的苦,清朝的州县官也确实不容易当,然而,官员们尽管调侃、抱怨,但为当上州县官、能补缺,尤其是能补上南海知县这种要缺优缺,无不耍尽浑身解数,杜凤治也是如此。
杜凤治巧妙地周旋于各级上司之间,解决各种棘手问题,加上出手大方,一次又一次化解了仕途上的麻烦与危机,终于在如戏场、赌场、战场般的官场走过了十几年,其间靠宦囊收入维持了本人和一家锦衣玉食的生活,为子孙捐官,为家庭购置产业,还一直接济杜氏家族、妻族的十多个家庭,仕途结束后还留下尚算丰厚的财产,还有几百万字日记。这部日记是迄今所知杜凤治唯一的著作。
二、日记简介
杜凤治在道光二十二年(1842)已开始写日记,但早期的日记已佚失不存。同治五年五月五日(1866年6月17日)再次开写日记,此后十几年基本没有中断过。他在广宁、四会、罗定任上以及潮阳催征的日记都很详尽,漏记、缺记极少。任南海知县时日记有时简略些,因为南海知县的公务繁忙得多。本来,南海知县前后任交接期间应该有很多令我们感兴趣的重要内容,但遗憾的是,他两次接任南海知县后都有较长时间缺记。
到光绪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877年12月31日),杜凤治因病日记停止,此后近三年日记空白,至光绪六年九月初一(1880年10月4日)才重写日记。他辞官回乡路过三水芦苞,补记光绪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光绪六年九月的“前事大略”,至九月二十一日南雄舟次写完。
杜凤治观察入微、下笔很快,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以及亲身经历的平实记下。举凡处理公务、案件的过程,祭祀祠庙,科举题目,典礼仪式,与上司、同僚、士绅的对话,与他人的争论、矛盾,多有详细记述;对公文、信函以及京报、省报往往也摘要抄录,还有大量官员任免、官场内幕、中外交涉、风土人情、物产物价、奇闻逸事等内容。日记涂改不多,日后如发现误记,则在两行之间以小字更正、补充。从日记补写情况以及杜凤治公务繁忙的日程可以判断,他多数日记都是当时记下的“原始状态”,并非起稿后修改抄成。即使在审讯案件、下乡催粮、缉捕盗匪,以及到省城谒见上司、办事时,甚至在遇到麻烦、仕途出现危机时(如同治六年广宁绅士上控、闹考那段时间),他一般都坚持记日记,往往连续几天都写两三千字。同治六年十二月初二日(1867年12月27日),他同道台王澍等在傍晚接见广宁廪生岑鹏飞等人,处置闹考事件后已近午夜,但当晚仍记了3600余字。同治八年六月初四(1869年7月12日),他到肇庆府府城办事后,在回城途中船上足足写了6000多字。
日记的文笔生动简练,同治五年十一月,他在广宁任上下乡催粮,日记记录沿途风景,抒发自己感情,还贴切地引用了苏东坡的诗句,三四百字一气写成,没有一个字涂改。⑥这段日记让读者如历其景、如见其人。他对人物的活动、对话,也有大量栩栩如生的描写。
在当日,几百万字的日记绝无刻印出版的可能,日记中大量对上司、同僚、下属甚至至亲好友刻薄的评论,甚至记下了自己的一些不宜人知的隐私,也说明杜凤治写日记时并不打算把日记示人,他似乎是要通过记日记宣泄情绪。日记所记应该是杜凤治经历、观察、思考、判断的真实记录。作为史料,这样的日记更为可信。
分量巨大、记录连贯、记载详细是杜凤治日记的最主要特点。如此详细的清代日记不多,如此篇幅的州县官日记更是绝无仅有。因为公务忙闲不同,日记的重点也不一样。在广宁任上,较多记述催征以及与士绅的冲突。在南海任上的日记偏重于记督、抚、藩、臬交办的事项,很多篇幅写同外国人的交涉,对催征、审案的记述则相对简略。在四会、罗定任上,因为其他公务较少,所以对下乡催征和审案就写得特别多。很多案件逐日记述,来龙去脉非常清楚,勘查现场、验尸以及自己思考、判断的经过都写得颇为详尽。如同治七年九月在四会任上处置江昆汉被杀案,十几天内就此案记述了一万多字。
毫不隐讳也是这部日记的重要特点。对人对事有闻必录,毫不隐讳。如署理布政使郭祥瑞和巡抚蒋益澧同杜凤治关系很好,甚至可说是他的后台,但日记仍记下郭祥瑞为巴结蒋益澧,军费支出不仅不按正常手续,而且还有作弊嫌疑。⑦蒋益澧被免职离任时广东“绅民”送了很多万民伞、高脚牌,杜在日记中却记下了内情:“抚台每伞一柄赏银五十,牌一面赏银若干,顶马一匹赏十两,余仿此。为此人情趋利若鹜,更多矣!”⑧总督瑞麟对杜凤治有知遇之恩,日记对瑞麟亦时有佳评,但也多处记下瑞麟“好货”的事实与他人对瑞麟的议论。对盐运使钟谦钧、按察使张瀛等上司,日记有很多漫骂、丑化的词语。杜对同级官员更是常有尖刻的评论,如称他的广宁前任曾灼光“可云如木偶,如傀儡,如聋如聩者矣”⑨;称他的四会后任乌廷梧“刻薄性成”,“此人形象极似禽兽,姓亦禽类,又非中国人族,直可以禽兽视之”。⑩不过,杜凤治的日记没有批评太后、皇帝、朝廷的议论;对自己的支出记录详细,但对收入则记录不多,于此等地方也可见他精明谨慎之处。
这部日记早就收藏于中山大学历史系资料室,但以往不仅利用的人很少,知道的也不多。上世纪周连宽先生曾对这部日记作过介绍。冼玉清先生也在研究广东戏曲时引用过。在《清代稿钞本》出版前,何文平的博士学位论文《盗匪问题与清末民初广东社会(1875—1927)》引用过日记若干内容,《清代稿钞本》出版后,也有一些学者利用这部日记做研究。笔者也利用这部日记先后撰写了几篇论文。但很少有学者有足够时间仔细阅读完这部几百万字、字迹较草的日记,其中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尚未得到充分利用。
杜凤治写日记的时候肯定没有考虑过后人能否读懂。读这部日记,尤其是前面几年以较草行书写成、写得密密麻麻那几本,仅辨认字迹就需要花费不少力气。此外,日记提及的人物通常使用字号、官职、官职别称,而日记中多数人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官吏、幕客、地方绅士等,如果不是从头读起,中间抽一段看,往往难以判断所写的是何人。有时,他写到官场人物、事件,还使用隐语。如如有一次,日记抄录其幕客顾学传谈广东官场事来函的大略,提及“西狩公”“三径”“七里”“我姑”“载戢干”“彭城”“诗婢主人”“卯金”“琅邪”等人。虽可根据典故含义和其他文献作猜测,但未必能都解读准确。加上日记分量如此巨大,因此,不少人读了一些就知难而退了。
三、日记的史料价值
杜凤治是个州县官,没有参与高层决策和全国性的大事,他宦粤期间又恰恰是近代中国没有特别重大事件发生的年代,因此,日记对研究太平天国、戊戌维新、辛亥革命等“重大事件”参考价值不大,日记直接写到洋务运动的文字也不多。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史学界关注的都是“重大问题”,日记与农民战争、革命运动等关系不大,很可能是它收藏在中山大学历史系资料室多年却少人利用的一个原因。
时至今日,史学研究的对象更为广泛、更为多元,政治制度史、社会史、法制史、地方史等学科发展迅速,在研究中学者对历史的“细节”更加关注。这部分量如此巨大、记载连续详尽、有闻必录、内容丰富的晚清日记自然值得重视。而且,杜凤治作为州县官,上面接触督抚以下各级官员,下面要同绅民直接打交道,所以,日记涉及的面很广,研究很多问题都可以在日记找到需要的资料。下面,对日记的史料价值作些归纳介绍。
第一,日记可为研究晚清同治、光绪年间的广东、广州地方史提供不少新资料。
杜凤治宦粤那十几年(同光之际),是晚清相对安靖的时期,尤其是广东。这十几年既没有外国侵略的战事,也没有大规模的内乱,广东经济文化等方面则有所发展。也许因为没有“重大事件”,以往研究近代广东的论著对这个阶段往往着墨无多。
日记也反映了广东这种相对安靖的状况。杜凤治在粤任官十几年,没有面对过真正的造反者,也没有遇到过聚众千人的大股盗匪团伙。各级官员对维持清朝统治秩序颇有信心。同治十二年(1873),广州知府冯端本想到“现在年丰民安,迎春大典一切仍旧,亦见太平景象”,与南海、番禺两首县知县商议,决定“仍十余年前洋人未入城之先之旧,两县饬各行头制办春色抬搁,一切执事均要鲜明”。当年是双春年,十二月官府又出面饬各行举办另一次迎春抬阁。日记对这两次大规模民间庆典的详细记载,是当时广东相对安靖的真实写照,对晚清广东政治、社会、民情风俗研究也很有价值。
当然,前文所说的“安靖”只是相对而言。日记也记载了不少抗官、抗粮、焚劫等事件。小股的土匪无地不有,甚至省城也有严重劫案。日记还反映了广东的盗匪比多数官兵、衙役率先使用了洋枪。杜凤治在作为“委员”赴潮阳催征,日记记载此地“无如风尚不古,民情强悍,弱肉强食,械斗成风,各村连横从约,互树党援,仇雠相寻。稍有赀产者甚至一步不可行,偶然不戒,即为仇乡捉去,性命随之;否则羁押勒赎,称其家资,盈千累万,不满所欲不释也。各乡寨垣如城,坚固逾石(乃三和土作成,云以蔗糖、糯米和成),炮不能石。抢劫之风,甚于广肇二府,夜不安枕,其垣之坚,盖为拒盗计,迨恃众抗官。国课数十年不名一钱,凡官催征,必须募勇数百,谓之打村,乡人则以枪炮拒之,两相攻击,官胜则入村任所欲为,不胜则无望征收一分一厘矣。”这些记载,相信有助于研究近代潮汕社会。
杜凤治认为,广东虽富庶,但“人心浮动,男女好嬉游,少务正业,娼赌二事甲于天下,必非久承平者”,“十年之后必有变动”,“设有一陈涉、黄巢辈起,攘臂一呼,十万众可立致也”。杜凤治一再在日记提到“广东十年内外必有事”,他意想中的“有事”仍是陈胜、红兵一类旧式的农民起事,但于此也反映出,杜凤治作为一个精明强干的官吏,历任广东多个州县、特别是任过南海知县后,他透过“安靖”的表象已感觉到社会各阶层的不满和躁动,预感广东会成为日后“大乱”的发源地。
日记对研究清朝对省城广州的管理也有很大参考价值。杜凤治任南海知县五年多,南海任上所记约占全部日记1/3,字数当超过百万。在清朝,南海、番禺知县是“广州市长”,但只有杜凤治一位知县记下管治广州的详细亲历,因而,研究清代的广州,研究清代对省会大城市的管治,日记这些部分更是极为珍贵的史料。
广州可说是近代以来受西方“冲击”最早、正反两个方面影响都特别明显的大城市。杜凤治日记记录了不少西方新事物,记录了作为首县知县同外国人打交道的经历与感慨。这里面丰富的信息也是不言而喻的。
连续十几年详尽的日记,必然是研究该时段社会生活的有价值史料,杜凤治日记当然也是如此。
日记里大量有关物价的记载,相信治社会、经济史的学者一定会感兴趣。日记录了从粮食、燕窝、鹿茸到物业、书籍等的价格,以及住宿不同旅店、乘坐不同交通工具、看病、照相等的花费。如潘仕成被抄家后老宅被西关商人管理的爱育善堂以三万多两的价格购得,以作善堂的“公局”(办事场所)。道台沈映钤位于天平街的公馆,号称省城官员住宅第一,出售价格是4300两银子。潘仕成涉及讼事的68间铺屋,总价是27710两银子。日记又记:廿四史一部,白纸价160两,黄纸价140两,还都须自行装订,加装箱200两以上。也就是说,买两套廿四史(连装箱)的钱,就够在繁华商业区购买一间铺屋了。
杜凤治对每天天气都记载,尤其是记下了一些异常、特殊的天气。鉴于当时连续的天气记录几乎无存,方志的记录又较粗疏,因此,这十几年日记不间断地记下的天气变化,对研究近代以来的广东气候具有参考价值。
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冼玉清教授已经注意到这部日记有关戏曲的内容并把其中资料用于研究。笔者在一篇论文也写了各级官员看戏的事例。陈志勇利用该日记比较全面地研究了同治、光绪年间广东官府演戏的情况及对戏剧的一些政策。如果要研究清代广东的戏剧,这部日记可以提供不少新资料。
日记对广州的观音山(越秀山)、白云山、南海神庙以及肇庆七星岩、南海西樵山等著名景点的景色都有颇为详细生动的记载。日记还记下一些重要地标的变化沿革,如原位于卖麻街旧两广总督署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毁于英法联军,原址后还被法国人用以修建教堂(广州圣心天主堂,又称石室),同治六年十月初六日(1866年11月12日)日记记下了当日督署迁到司后街(今越华路)新址。又如,同治十一年十月、十二年五月,杜凤治两次到藩署办事,顺便游览了藩署里面的鹿园(即今南越国宫苑旧址博物馆),藩署原来范围很大,但“洋人进城,东边园地房屋被法国占去为领事府”,杜凤治用了一千多字记录藩署围墙、署内道路、鹿园以及藩署杂乱无章的情况。这些有关广州的记载,都是地方史研究者有用的史料。
第二,日记为研究清代法律、政治制度史,尤其是州县司法和行政提供了很多细节资料。
杜凤治日记最大的价值,在研究清朝司法与清朝州县制度和两个方面。近年出版的《清代稿钞本》等史料丛书,也收录了若干州县官日记,有些日记也写到公务,但像杜凤治日记那样连续十几年、几百万字、绝大部分时间天天写公务的,似乎没有第二本,在研究清代州县司法与制度方面,没有哪部日记可与杜凤治的日记相比。
杜凤治审案的记录,是这部日记特别值得重视的内容。几十年来,中外学术界对清朝法制史的研究成果可说汗牛充栋,相关史料举不胜举。但除张研、徐忠明等个别学者外,鲜有人在研究清朝法制时利用过这部日记。
清朝司法研究者无不看重刑部档案、州县档案以及州县官们编撰的公牍、案例,近年,巴县档案、南部县以及其他能找到的州县的档案更是受到高度重视。不过,全中国那么多州县,目前留下档案的并不多。例如广东清朝州县的档案就极难寻觅,巴县、南部县的档案未必能反映广东的情况。更重要的是,众所周知,多数档案,是官吏按照法律、制度以及各种惯例、潜规则加工整理出来的文本。州县官自己编撰的公牍、公案,隐讳、加工的情况就更多了,何况作者对入选的公牍必然作过选择。这些档案、公牍为何会形成我们今天看到的最后版本?实际情况同档案、公牍所反映的有何差异?州县官们审理时是怎么思考、判断、决定的?这些,从档案、公牍都不容易直接看出。然而,杜凤治日记可补充这方面的不足。他对案件通常会记录审讯过程以及自己的观察、判断以及断决的理由。他所记的案件很多最后没有上详,其中还包括命盗大案(杜凤治甚至以“活钉”的非刑处死疑犯),这都是档案以及编撰过的公牍看不到的内容。因此,杜凤治这部尚未被研究者广泛注意的日记,是研究清朝法制史相当独特、相当有用的史料。
多年来,中外学者对“清朝州县制度”作了深入研究,成果之多难以详为列举。大家都知道,瞿同祖的《清代地方政府》可说是这个课题的奠基之作。近年,魏光奇的《有法与无法——清代的州县制度及其运作》则是中国大陆学界研究本课题的高水平成果。前述瞿同祖、魏光奇两本书所附的数以百计的参考文献目录,都是研究清朝州县制度的基本文献,其中有不少州县官写的官箴、牧令书、公案以及辑录的公牍等书。这些文献中,似乎没有州县官的日记,更没有杜凤治这部日记。张研的《清代县级政权控制乡村的考察——以同治年间广宁知县杜凤治日记为中心》一书以及若干论文引用了这部日记,但她只是引用了杜凤治广宁任上的一小部分日记,而未引用其他部分丰富的内容。
杜凤治的日记记载公务为主,又很详尽,所以就留下大量细节。因此,有助于学者了解大多数文献没有记载的官员关系、机构运作、官场礼仪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例如,其中有关官府对各种入祀典的坛庙的祭祀、官员之间交往的礼仪、州县官亲自下乡催征钱粮的过程等等,就是其他史料不容易找到的。日记的第15本《乡试奉调入闱日记》,用了5万多字记载自己在同治九年广东庚午科乡试作为外帘官的经历,类似的史料不可多见。我们对清朝乡试在关防严密的情况下竟可出现弊案会难于理解。杜凤治虽然没有具体写到科场弊案,但他关于内帘、外帘细节的很多描述,可使我们想象出各种作弊的可能性。
早有学者注意到,尽管清朝对官员的职权、责任、奖惩、行为等,有很多《会典》《则例》等成文法规予以规定,《大清律例》也有不少条文是关于官员特别是官员犯罪的,但“王法”既被官员标榜和遵守,但又随时随地被官员视为具文,大小官员心照不宣地集体做违反“王法”的事。魏光奇的书名《有法与无法——清代的州县制度及其运作》就对这种情况作了概括。日记大量记录的士绅参与征收钱粮,甚至被责成催征;“殷丁”参与催征;佐杂参与审案,以及州县官在拘押、用刑方面的滥权;州县官大量“法外”的收支;官府鼓励成立、实际上已经制度化的士绅基层权力机构公局,等等,都不符合清朝成文的典章制度。杜凤治既按“王法”办事,但又遵循官场实际存在的运作规则。作为一个正常的州县官,杜凤治的言行在当日州县官中应该有一定代表性,这些也有助于我们加深了解晚清政治制度改革面临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
这部日记又是研究清代官员生活史珍贵的资料。
日记以大量篇幅详细记载各级官员之间的公私交往与官员的衣食住行、家庭家族、阅读娱乐等等事实。美国学者曾小萍写了一本书《州县官的银两》,这部著作从陋规、养廉等问题切入,对雍正年间的财政改革作了出色的研究,但我们如果要知道清朝州县官具体的收支情况,在这本书就难以找到答案。杜凤治日记为“州县官的银两”提供了一个可以连续考察的案例。杜凤治虽然对自己“法外”收入的情况写得不多,但日记还是留给我们很多了解真相的线索,甚至直接记录。对于支出,杜凤治往往会详细记录。读完这部日记,我们会对州县官如何在微薄的俸禄以及有限的养廉这两种“合法”的收入以外,根据各种不成文的规则、惯例获取更多银两,以保证公务所需的额外支出、对各级上司的奉献以及维持家庭生活,得到很多新认识。
日记对官员与书吏、衙役、幕客、官亲、家人(常随)的关系也提供了很多以往我们难以获得或不会注意的细节资料。官员、幕客虽有不少著作,但多数是冠冕堂皇的内容,很多真实情况不会写出来。杜凤治日记则把很多情况如实写下,有些叙述会令今人觉得有点意外。例如,有些州县官的“家人”(长随)竟是有职衔的绅士,可以同翰林称兄道弟,可以代表州县官同上司讨论重要问题,这些,恐怕这是其他史料难以看到的。
第三、为研究晚清若干历史人物提供了不少补充资料。
尽管杜凤治是下级官员,但他接触了各种人物。笔者用这部日记,就对潘仕成以及康有为家族做了一些研究。日记经常写到的的瑞麟、刘坤一、郑绍忠、方耀等人物,在晚清都有重要地位,但迄今相关成果不多,今后如果有学者要研究上述人物,杜凤治这部日记是很应该参考的资料。
鉴于杜凤治日记影印出版十多年后,关注和引用该日记研究的学者仍然甚少,故本文拟作较为详细的介绍。但笔者的介绍只能是挂一漏万的,期望今后有更多学者利用这项珍贵而丰富的史料进行研究。
①《望凫行馆宦粤日记》(以下简称《日记》),同治十一年三月十六日;《清代稿钞本》(以下简称《稿钞本》),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4册,第48页。
②《日记》,同治六年九月初十;《稿钞本》第10册,第232页。
③《日记》,光绪六年九月初四以后补记部分;《稿钞本》第18册,第637页。
④《日记》,同治六年十二月廿一日;《稿钞本》第10册,第447∽448页。
⑤《日记》,同治十年八月十七日;《稿钞本》第13册,第360页。
⑥《日记》,同治五年十一月廿三日;《稿钞本》第10册,第99页。
⑦《日记》,同治六年六月十三日,《稿钞本》第10册,第126页;《日记》,同治六年九月廿九日,《稿钞本》第10册,第286页。
⑧《日记》,同治七年二月二十日;《稿钞本》第10册,第506∽507页。
⑨《日记》,同治九年闰十月初七日;《稿钞本》第12册,第545页。
⑩《日记》,同治九年十月廿五日;《稿钞本》第12册,第528页。乌廷梧是回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