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伐沙班在急性肺栓塞抗凝治疗中的临床疗效分析
2020-03-11天津市津南医院天津300350
元 玮 (天津市津南医院,天津 300350)
现阶段,肺栓塞在我国临床上比较常见,为肺血管疾病之一,具有病死率高等特点,临床表现以肺循环障碍等为主,能够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比较大的威胁[1]。而抗凝治疗则是本病的一种重要治疗手段,但不同的用药方案能够取得不同的成效。对此,笔者将着重分析急性肺栓塞抗凝治疗应用利伐沙班的价值,现总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择取2016年7月~2018年9月30例经肺动脉CT灌注造影检查并明确诊断的急性肺栓塞病患,按照随机数表法将所选病例分成治疗组与对照组两组,每组各15例。治疗组男9例,女6例;年龄39~78岁,平均(51.26±8.15)岁。对照组男8例,女7例;年龄38~79岁,平均(51.79±8.62)岁。患者均签署此研究知情同意书,且有完整的病历资料,无相关药物过敏史,能够积极配合完成治疗。研究在获得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对两组的病情等基线资料进行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两组均接受常规对症支持治疗,如止痛、吸氧、保持绝对卧床、抗感染等。与此同时,两组均完善D-二聚体检测、胸部X线检查、超声心动描记、血气分析CTPA以及心电图等检查。治疗组给予抗凝治疗联用利伐沙班和低分子肝素,详细如下:低分子肝素钙500 IU,皮下注射给药,每隔12 h用药1次,待连续治疗2 d后开始应用利伐沙班,10 mg/次,1次/d。7 d后停用低分子肝素,并继续服用利伐沙班。对照组联用华法林和低分子肝素,详细如下:低分子肝素钙,5 000 IU/次,皮下注射给药,每隔12 h用药1次,2 d后开始服用华法林片,用药量为3 mg/次,1次/d,此后,根据INR合理调整华法林用药量,并在7 d后停用低分子肝素,但要继续应用华法林。两组的治疗时间均为3~6个月。
1.3评价指标:对两组不良反应(牙龈出血,穿刺点出血等)的发生率作出比较。
1.4疗效判断[2]:①有效:胸痛和呼吸困难等症状基本或者完全消失,影像学和血流动力学检查提示栓塞征象明显改善;无效:胸痛和呼吸困难等症状未缓解或者加重,影像学检查表明栓塞未改善,血流动力学恶化。
2 结果
2.1两组疗效分析:治疗组的治疗有效率同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两组不良反应分析:治疗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与对照组的26.6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两组疗效对比[例(%)]
表2 两组不良反应对比[例(%)]
3 讨论
临床上,急性肺栓塞以晕厥、胸痛、咯血与呼吸困难等为主症,可导致患者死亡,危害性非常大[3]。而利伐沙班则属于是一种直接Xa因子抑制剂,能够经内源性和外源性这两种途径让X因子活化为Xa因子,并由此起到抗凝的作用。该药物具有非常高的生物利用度,且其半衰期也比较短,能够在短时间之内起效,有助于促进急性肺栓塞病患临床症状及体征的缓解。与华法林进行比较,该药物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基本不会受到药物和食物等因素的影响,也不需要对患者的凝血功能进行严密的监测,无需调整用药量,使用更简单方便,患者耐受度高[4]。本研究中,两组的临床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对照组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利伐沙班与华法林在急性肺栓塞抗凝治疗中具有相同的疗效,但利伐沙班的不良反应更轻,可显著提高患者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建议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