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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逌论绘画“移形索影,写照寓神”

2020-03-09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樊波

中国书画 2020年10期
关键词:老庄神明造物

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樊波

董逌(生卒不详,字彦远,号广川,山东东平人),宋代著名书画理论家。撰有《广川画跋》《广川书跋》等著述,两者皆为书画考鉴之作,但也包含了丰富的美学见解。他的绘画美学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苏轼等人观点的一种延续,其中既包含了老庄的思想因素,又染上了佛道的理论色彩。正是在这一基础上,董逌提出了上述命题。

我们知道,庄子哲学就有一种“重神轻形”的倾向,这是苏轼文人画思想的理论基础。董逌的命题乃是庄子和苏轼的思想发挥和引申:

夫移形索影,写照寓神,自是夺物精魄。苟造其微,得于玄解,则物有寓者,马之凝于神者,其几于是耶?(《跋韩干马后为龙眠居士书》)

董逌强调“写照寓神”,但在这里似乎并不完全否定“形”的存在意义。所谓“移形索影”,就是讲绘画创造能够通过“形”“影”的“移索”而“夺物精魄”。所以他又说:“通于神者,必物有托焉。则以画参妙于鬼神者,未足过异也。”如按照石守谦的见解,这是唐宋绘画理论对“‘感神通灵’式的画夺精魄的赞美说法”,表明画家一旦为马“写照寓神”,就能“参妙于鬼神”,从而造成现实之马的丧生。后来邓椿在《画继》中与也谈道:“俗云:未满三十岁不可令朱待诏写真,恐夺尽精神也。”此乃为有关现实人物写真夺神的说法。这显然是一种神秘的“玄解”。这种阐发既有与庄子和苏轼相通的一面,又有相区别的一面。董逌还有一则关于曹霸画马的跋文同样阐发了这一思想:

论天下之马者,不于形骨毛色中求之,彼得其白体者,若搏执绊羁不可离者也。且将以形容骨相而求画,吾知天下无马矣。况若得若丧其一,而见之恍惚难穷哉!观者不能进智于此也,谓画者能之,将托之神遇而得其妙解者耶?(书曹将军《照夜白图》)

这一跋文将上述思想推进了一层,所谓“不于形骨毛色中求”,不可“以形容骨相而求画”,因为这样就会“天下无马”,造成现实之马的丧生。换言之,这就是反对“移形索影”,以避免造成“托之神遇”(即“画参妙于鬼神”)的结果。这里董逌并不是讲以形写神,而是以参妙鬼神的方式造成马之“丧”的后果来否定以形“求画”的倾向。基于这种见解和判断,董逌又提出另一种画马的审美眼光:

夫能忘心于马,无见马之累,形尽倏忽,若灭若没,成象已具,寓之胸中,将逐逐而出,不知所制,则腾骥而上,景入缣帛。(书曹将军《照夜白图》)

[唐]阎立本 步辇图(局部)38.5cm×129.6cm 绢本设色 故宫博物院藏

所谓“忘心于马,无见马之累”,就是苏轼所说的不要“留意于物”,而应“寓意于物”(“寓之胸中”),不要“游于物之内”,而应“游于物之外”。董逌还有一则论述更是很好的明证:“苟内诚解矣,虽物有众至,呈象露形,不能为累。彼养于中者,湛然凝寂,不立标的,故物无留镟焉。”应当说,这里董逌将超越物外的人生态度转化为一种超然物“形”的审美眼光。只有这种审美眼光,才能做到“呈象众形,不能为累”,才会使马的形态“腾骥而上,景入缣帛”,从而成为一种审美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马显然不同于现实“真马”:“初不自觉而马或见前者,为真马也。”这是不搏执绊羁于“形骨毛色”的艺术之“真马”。

和苏轼一样,董逌进而明确地指出,绘画创造不在拘于“形似”。拘于“形似”就是为物形所“累”的状态。他说:

世之论画,谓其形似也。若谓形似,长说假画,非有得于真象者。若谓得其神明,造其悬解,自当脱去辙迹,岂媲红配绿,求众后摹写卷界而为之耶?(阎立本《渭桥图》)

在他看来,仅仅拘于“形似”乃为一种“假画”,并不是“真象者”。创造“真象”必须“得其神明”。他在论书法创造时也指出:“古人大妙处不在结构形体,在未有形体之先,故神明潜达,成于心而放乎技矣。”这表明书法创造“大妙”之处也不在于“结构形体”,而应体察“神明潜达”。董逌还以唐代画家周昉人物画为例指出:“昉之于画,不特取丽也,正以使形者犹可意色得之,更觉神明顿异。”这是讲,周昉的仕女画(西施)并不是表面的美丽,而是“形”中透出“意色”,从而觉出一片“神明”。他还以花鸟画为例进一步指出:“至于百花异英,皆按形得之。岂徒曰似之为贵,则知无心于画者,求于造物之先。”这也是讲,花鸟画创作不能仅仅满足于“按形得之”,不能以“似之为贵”。所谓“造物之先”(“形体之先”)乃是指造成和决定万物之形的本源。庄子曾说:“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也。”这里的“使其形”就是指“造物之先”的本源,也即老庄所说的“道”和“气”。由此可知,董逌在探讨“形神”关系时就多出了一个形而上的层次。他在为《列子御风图》作跋时说:

神淡而气藏,形解而魄寂,若同乎一气者也。

古之人化形于无,入乎无有,故能其无间,方且与天地为一气,浮游乎万物之祖……(书《列子御风图》)

这是讲,无论是“形”还是“神”,都化归于“气”,并最终统一于“万物之祖”—“道”。这就是“造物之先”的形而上本源,也是审美创作不拘“形似”、“得其神明”的思想根源。

董逌论“形神”不仅渗透了老庄的哲学精神,而且也浸染着佛教的思想色彩。他在一则画跋中说:

孙知微画涅槃,异哉!观其法像尊重,严威虽亡,而若神明存者……夫诸佛法身得不坏果,论者强立二种义,谓一者真实,二者权应,身者谓和光六道,同尘万类,生灭随时,修短应物。形由感生,体非实有。权形虽谢,真本不迁。(《书孙知微画涅槃后》)

这一画跋关于“若神明存”的说法,大约受到东晋慧远佛教“形尽神不灭”学说的影响。慧远认为:“神也者,圆应无生,妙尽无名,感物而动”,“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灭”。这是讲,“神”虽然与具体的“物”形相联系,但并不等于“物”(“感物而非物”),也不随着“物”形的变化而消亡(“物化而不灭”)。这就是董逌所说的“权形虽谢,真本不迁”。所谓“真本”,也就是画跋所说的“真实”的“法身”。根据佛经来看,“真实”的“法身”乃是“无合无散,不处泥洹”,具有一种永恒性,并且代表了一种“般若”智慧。这表明,“真实”的“法身”与“不灭”之“神”是处于同一层次和位格的。或者说,“法身”就是“神”,而所谓“权应”与“真实”相对立:“权为暂用之名,实以永施之义。”因而“真实”的“法身”就不同于“权应”的肉体身形,后者乃是可尽可灭的。按董逌之言曰:“同生万类,生灭随时,修短应物,形由感生,体非实有。”这就是说,具体的形(肉身)不是真实永恒的,而是因时而变而归之灭。由此可知,佛教“形尽神不灭”的义理也构成了董逌强调审美创造不拘“形似”、“得其神明”又一个重要的思想根据。

正是因为具有老庄哲学和佛教思想作为基础,所以董逌对于绘画创造中的“形神”关系探讨就表现出一种超越前人的理论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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