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乡村居民在乡村旅游中的弱势
2020-03-09焦裕翔
焦裕翔
摘 要: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自然和人文活动为吸引物,以农户为经营服务主体,以城市居民为主要目标市场,以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娱乐、度假、学习、购物等各种需要为目的的旅游活动。
关键词:乡村自然;乡村旅游;旅游活动
乡村旅游是国内新兴的旅游发展模式,是旅游开发形式转型的一种探索,它迎合了深处钢筋水泥下的都市人回归自然的心理需求。
而乡村旅游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的原因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人们渴望追求更好的旅游资源进行休闲娱乐活动,也正是广大旅游者的休闲需求刺激了中国乡村旅游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时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使其发展前景一片向好,比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乡村旅游提供了发展动力,发展乡村旅游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成为城乡和谐发展的纽带,能够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也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而且中国本就是农业大国,广袤的乡村土地,数千年历史的乡土文化,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庞大的基础支撑。
参与到乡村旅游这一系统中的不仅仅是旅游者,乡村旅游所包含的参与者包括投资者(政府或者资本商),旅游者,规划者(规划团队),居住者(当地居民),政府是公共旅游资源的最大整合和调配者,政府通过政策鼓励支持乡村旅游的发展,资本商利用手中的资金,进行资金扶持,规划团队通过独特的眼光,规划地区和范围,建设独特的乡村旅游体验区,当地居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当地的建筑、景观、风俗习惯、民俗节庆、民间艺术等都是乡村地方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地居民正是地方性文化的载体,是乡村旅游产品硬件与软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来表达和演绎乡村地方性的符号。居民的地方感越强,越乐于表达当地的特色文化,继而乡村的地方性显现越强,对游客的吸引力也就越大。
而在众多参与者之间却又存在各种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
1.宏观管理力度不够,管理机构不健全,政府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并且相应的政策法规欠缺;并且整体规划控制不完善。
2.乡村旅游开发中社区居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使得当地农民直接利益受到损失。
3.对乡村旅游的认识有限乡村旅游经营者和地方政府对本地资源状况分析不够、评价过高,对开发乡村旅游地所需要的条件认识不足。
4.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中普遍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资源与资金没有形成有效合力,乡村旅游普遍存在规模小,经营者品牌意识淡薄的现象。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片面强调对乡村自然资源的开发,而忽视了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开发以及对乡村旅游文化狭义和片面的理解,忽视了对农村其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5.针对整体的乡村旅游现状来说缺乏规划和策划,由于资金缺乏,没有对旅游资源进行论证、规划和策划就匆忙上马,开发中只重规模,不讲质量,粗制滥造,许多乡村旅游开发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只考虑当前,不顾长远,有的乡村旅游开发本身就是一种破坏。此外部分乡村在开发乡村旅游时,人工痕迹过于明显,农村旅社建成高楼大厦,城市化倾向严重,影响乡村旅游的特色。
乡村居民作为原住民本应该在乡村旅游中作为主要优势,而现在却处于边缘化,不被参与其中。原因有很多方面主要是由于:
1.法律的不健全。我国“旅游法”尚未出台,乡村旅游的发展更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各地政府也无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来保护和管理。而且政府也不能从居民的角度去思考开发,不能保护村民的利益。
2.小农经济的影响。乡村居民一直处于被动状态,由于受到文化的限制,文化程度较低,在观念意识上,由于长期处于传统的生产生活状态中,观念和思维意识比较落后,对新事物接受程度较低。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中,缺少管理经验。因此,居民不懂如何开发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来做乡村旅游的主导者。
3.旅游信息不对称。乡村居民一直处于乡村,与城市生活以及现代化的生活接触较少,对外界旅游的发展与开发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信息延误,从而错失在乡村旅游中的主动权。
4.旅游机制不健全。在乡村旅游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团队模式运作程序不规范,居民在团队中始终以就业者的身份参与其中,缺少管理权和话语权,在自身权益受到威胁时不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5.利益分配不均。在开发过程中更多的利益都给了政府、开发者、投资者而把最主要的参与者-居民放于边缘化,从而致使居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处于被动,弱势状态。
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应该尽快采取措施改变乡村居民的弱势状态,这样才能促使乡村旅游的发展更加壮大,而通过对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1.完善制度體系。发展乡村旅游政府应以倡导者规范者,统筹者的角色开展工作。应将乡村旅游列入地方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创建资金进入渠道。借助完整的政策体系,划定乡村旅游发展分工,引导参与者各司其职保障利益相关者各取所需。
2.加强体制建设,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乡村旅游合作,建立要遵循民主化原则。居民要以平等身份自愿加入,并以同等的权利,参与决策,保证居民参与权和话语权。
3.转变居民观念,提高居民参与。通过多种渠道向居民宣传乡村旅游,提高居民参与乡村旅游的积极性,提居居民对乡村旅游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