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现状调查
2020-03-05焦宏波万太军
焦宏波,万太军
(1.甘肃省康县两河镇兽医站,甘肃 康县 746509;2.甘肃省康县畜牧兽医局,甘肃 康县 746500)
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畜牧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基层动物防疫水平,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是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事关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突发性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防控和社会稳定。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县、乡畜牧兽医站是基层动物防疫的主体力量,是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得以有效落实的关键。
1 康县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现状
1.1 县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
1.1.1 县级机构改革情况 2019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县畜牧兽医局更名为县畜牧兽医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领导职数一正两副,隶属康县农业农村局,现有事业编制27人。县局保留内设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主任1人;草原监理站(副科级建制)职能划转至县林草局;撤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科级建制),其职能整体划转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1.2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13年,建成县级兽医实验室,通过省市验收,投入使用。2014年,农牧系统办公楼建设项目竣工,畜牧兽医局搬入统办楼办公,内设疫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局机关合署办公,分配办公室一层400 m2,配套办公桌椅55套、电脑、传真扫描一体机、打印复印一体机12台(套),开通了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办公信息化。2018年,省配套动物防疫冷链车1辆。动物防疫公务用车、冷链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车辆共3辆。
1.1.3 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县畜牧兽医站共有工作人员25人。从业结构上,管理人员2人,占8%;技术人员19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6人),占76%;工勤人员4人,占16%。学历结构上,本科5人,占20%;大专16人,占64%;中专及以下4人,占16%。年龄结构上,50~60岁10人,占40%;40~50岁14人,占56%;30~40岁1人,占4%。工作经费按编制(每人每年2 000元)分季度核拨。没有卫生津贴。
技术人员培训学习交流主要渠道是网络媒体,其次是参加省市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或以会代训、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全国层面的学习培训交流或外出参观学习机会极少。
1.2 乡(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
1.2.1 乡(镇)级机构改革情况 2011年4月,根据县、乡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三权归县”原则,乡(镇)畜牧兽医服务站实行县畜牧兽医局和乡(镇)双重管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新一轮改革中,乡镇畜牧兽医站被单列为乡(镇)独立事业单位,由县畜牧兽医站管理,属县畜牧兽医站在乡(镇)设立的派驻机构,现有事业编制40人。
1.2.2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仅有9个乡站有办公用房,12个乡站无办公用房,租房办公,其中5个乡站旧房已成D级危房或建设用地闲置,租房办公。办公设备配备方面,2012年,灾后重建乡站建设项目中,全县乡(镇)畜牧兽医站配备电脑、打印复印电话一体机21台(套)、办公桌椅、档案柜62套。16个乡站开通了信息网络,设立了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具备产地检疫证明出证条件。
1.2.3 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情况 2009年改为县财政全额发放。2011—2014年,省、市连续4年招录大中专毕业生25人充实到乡镇畜牧兽医站。目前,全县21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站共有工作人员45人,平均每乡镇2人。从业结构上,技术人员45人,占100%,其中:高级职称3人,占6.7%;中级职称17人,占37.8%;初级职称25人,占55.6%。学历结构上,本科14人,占31.8%;大专21人,占47.7%;中专及以下9人,占20.5%。年龄结构上,50~60岁17人,占38.6%;40~50岁11人,占25%;30~40岁16人,占36.4%。乡站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无工作经费,工资待遇低,没有卫生津贴。
乡镇站技术人员培训学习交流主要渠道是网络媒体,其次参加省市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或以会代训、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没有全国层面的学习培训交流或外出参观学习机会。
1.3 村级动物防疫设施和队伍建设情况
1.3.1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村级防疫员没有工作用房。2017年,省上为全县350个村统一配发350台冰箱用于疫苗储存,由村级防疫员负责管理并使用至今。
1.3.2 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全县聘任村级动物防疫员350人,每村1名。由于财政困难,市、县无力配套,村级防疫员报酬仅发放省级财政拨付资金,每人年均3 000元。350名村级防疫员,文化程度构成上,中专4人,占1.1%,高中93人,占26.6%,初中及以下253人,占72.3%;年龄结构上,50~60岁167人,占47.7%,40~50岁122人,占34.9%,30~40岁61人,占17.4%。
2 存在的问题
2.1 相关部门重视不够,行政推动乏力
按照市政府要求,县政府要将动物防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而且不低于50万元,康县虽然将动物防疫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但仅10万元。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前建立的行政、业务“双轨”责任制已形同虚设,各级政府已对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有所淡化,虽然县政府每年都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但不折不扣落实责任书指标的乡(镇)很少,仅有不到半数乡(镇)重视动物防疫工作,个别乡(镇)由于不重视此项工作、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出现疫病流行。
2.2 动物防疫体系职能减弱,管理体制不顺
随着县、乡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日趋薄弱,职能削弱,县畜牧兽医站建制由原来的正科级降为副科级,且撤销内设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其执法职能整体划转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和执法人员相应划归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畜牧兽医站编制减少。但目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只挂了牌而未真正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所已不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动物防疫执法办案工作缺失,动物防检疫和畜产品安全等方面缺乏有力保障,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体制不顺,“三权”归县的管理体制仍未建立,接受县站、乡镇双重管理。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乡(镇)畜牧兽医站虽从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中单列出来,为县站派出机构,但管理现状改变不大。乡(镇)畜牧兽医站没有工作经费,卫生津贴也未落实,严重影响乡站人员工作积极性。
2.3 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工作条件差
因管理体制未理顺,实行双重管理,乡(镇)畜牧兽医站财产被乡(镇)政府调配,工作用房被随意处置,“5·12”灾后重建过程中,部分乡站土地被整合为乡镇政府或其他单位建设用地,乡(镇)未安排工作用房,致使乡(镇)畜牧兽医站财产流失,至今12个乡站无房办公。县农业农村局给乡(镇)畜牧兽医站配置的办公桌椅、电脑、网络、复印器材、冷链设备等也都被挪作他用。各种实验用具、防检疫工具、信息化设施、技术推广设备设施等严重匮乏,已与现代畜牧业发展形势和要求极不适应。
2.4 队伍建设严重滞后
县、乡动物防疫体系编制总体太少,县站仅有事业编制27人,特别是全县21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共有事业编制40人,按照国务院和省上文件规定每个乡站应配置3~5人的要求,缺口50人左右,由于人员少,许多工作无法开展,群众意见大。由于乡(镇)畜牧兽医站没有工作经费,职称受限额影响,评聘难,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艰苦,造成人员流失严重,近5年来,先后有14人调出。康县乡、村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原本就是通过招聘社会人员组成的,大中专毕业的专业人员占比很小,文化程度低,专业素质更低,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训练,外出培训学习机会少,基础较差,知识老化,能力不强。特别是乡、村从事动物防疫人员老龄化趋势严重,50~60岁人员中,县站占40%,乡站占38.6%,村级占47.7%。
3 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建议
3.1 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亲自抓,深入基层,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责任制度,把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3.2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稳定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将年度动物防疫经费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经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全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县乡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卫生津贴,不断提高动物防疫人员工资待遇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并确保及时拨付、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挤占挪用。
3.3 理顺管理体制
核增乡站编制,确保每个乡站编制达到3人。真正建立“三权归县”管理体制,乡站人员、业务、财产经费等由县站统一管理,并以县站的名义开展各项工作,接受县站技术指导。
3.4 健全完善动物防疫设施
为兽医站、村级防疫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改善工作条件。按照“统筹协调,分类指导,逐步解决”的原则,以县站管理为主,乡镇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有办公用房的兽医站,督促指导规范提升和标准化建设;对办公用房因年久失修已成危房的兽医站,及时予以维修加固;对无办公用房的兽医站,乡(镇)政府要在协调建房用地方面予以倾斜,优先审批解决。并在村级组织活动室安排村级动物防疫室。主管部门要主动争取国家对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投资,确保乡(镇)有畜牧兽医站、村级有动物防疫室。加强对县350个村配发的村级动物防疫疫苗冷藏设备的管理工作,村级防疫人员调换后,要监督做好冷藏设备移交管理工作。加大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组织实施好国家有关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项目,不断提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能力。
3.5 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人员素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好人员入口关,确保上岗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通过招考优先聘用畜牧兽医或相关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持续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深入现代远程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其学历层次和业务技能,为养殖业做好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兽医站所有工作人员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不得强行安排兽医站人员承担驻村或抽调参与乡(镇)其他工作。同时,加强对乡站工作人员的管理,选拔政治思想好、积极上进、业务素质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担任站长职务。建立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乡镇间定期交流机制,激发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防疫员队伍,对工作完成较好,群众满意的,继续留用;对作用发挥不突出,群众有反响的,要坚决辞掉;对新聘任上岗的村级防疫员,要强化培训,尽量选聘热爱防疫工作的年轻人员。切实通过严格的制度建设和责任考核,建立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防止基层动物防疫技术人员的流失。
3.6 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考核评价
根据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职责,确定对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的考核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强化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责任。积极探索县、乡、村、服务对象四位一体共同考核一线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和村级防疫员的考评机制,将开展动物防疫、畜牧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确定人员工资报酬。晋升晋级、续聘辞退、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等要与考核结果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