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小说中的麻风病书写*
2020-03-04李玉杰
李玉杰
(南阳师范学院 文史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如同桑塔格所说:“疾病是生命的阴面,是一重更麻烦的公民身份。每个降临世间的人都拥有双重公民身份,其一属于健康王国,另一则属于疾病王国。尽管我们都只乐于使用健康王国的护照,但或迟或早,至少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每个人都被迫承认我们也是另一王国的公民。”[1]与疾病和生命之间如此相伴相随的现实相应,疾病叙事也一直是文学中经久不衰的主题。同样,莫言很多小说也都写到了这样那样的疾病,而在其书写的众多疾病之中,麻风病又是一个经常出现的病种,像《姑妈的宝刀》[2]《麻风的儿子》[2]《麻疯女的情人》[2]《红高粱家族》[3]等等,都涉及到了这种疾病。因此,我们不妨以之为例,考察一下莫言叙述疾病的方法及其价值,以及其疾病叙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为疾病“祛魅”
肉身方面的疾病虽然主要是生理问题,但人类社会在看待它们时,却总是喜欢附加上种种精神要素,这些精神要素常常包含有情感评价、伦理评价、道德评价,甚至意识形态评价。例如只要提及艾滋病,立即就能激发出一些负面联想(如性混乱等),这在整个社会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结构,即便具体的艾滋病患者或许并不能吻合或满足那些负面联想,这一思维结构也不会受到根本性的冲击、削弱和改变。很多情况下,患病者不仅得不到同情、援助或平等看待,反而经常被视为他者、异类、有缺陷的人、不正常的人、低人一等的人,遭受歧视,遭受憎恶,遭受羞辱,遭受排斥,遭受妖魔化。这种现象,可以称为对疾病的“赋魅”。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正常生命对于病苦的恐惧,但更体现了人性之中对于“异己者”根深蒂固的偏见。而现代文学疾病叙事的主要使命之一,就是要对疾病进行“祛魅”,即祛除附加于疾病之上的种种人为意义,将其还原为自然之物。从而让人们认识到患病并不意味着病患存在道德、伦理、品行、尊严、人性等等方面的卑下、缺陷和罪过。而在形形色色的疾病中,麻风病由于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且经常导致病患身体特别是面部的变形,为他人带来视觉和其他生理上的不舒适感,所以又是一种最常被“赋魅”或“赋魅”最严重的疾病。在西方历史上,对麻风病人的排斥有时甚至演变为有组织的放逐和屠杀。例如在中世纪的欧洲,麻风病人就曾经被运到海上溺死[4]。所以,当莫言为疾病“祛魅”时,以麻风病作为叙述对象,实在是一种深思熟虑的选择。
那么,究竟怎样为疾病“祛魅”?
最基本的层面就是详细写出人们对于疾病的非理性看法,而只要能够引起读者对于那些非理性看法的深思和质疑,作家即便没有明确表明见解,也已经实现了写作目的。这在莫言的麻风病叙事中屡见不鲜。像《麻风的儿子》就通过一个叫老猴子的老农讲述的一则民间故事,展示了一般社会对于麻风病人的偏见。老猴子所讲的故事大致包含以下几层意思:首先,麻风病代表邪恶。很多麻风女每逢农历五月初五这一天,就想方设法勾引健康男性行云雨之事,通过传染他人进行“放毒”,从而实现自我疗救。而能够通过性爱染病,又证明了麻风病的危险性。其次,麻风病难以治疗,只有用毒性极强的白花蛇以毒攻毒才能治愈。由于捕捉白花蛇常常要冒性命之险,白花蛇难求,所以麻风病人多半都要病死。此外,麻风病还是一种罪孽,必须接受惩罚。据老猴子说,日本就经常将麻风病人烧死,所以不像中国“村村都有麻风病”。加之于麻风病者的邪恶性、传染性、罪孽性以及不可疗治性之类的话语力量,都在呈现并强化了人们对于这种疾病的恐惧和恶感。而且莫言认为这种偏见不独存在于中国民间,西方社会同样如此。所以小说开篇就引用了一则《圣经》故事,在这则《圣经》故事中,“连耶稣也对麻风病人心怀忌惮”。因此作者以反语的方式说:“一般草民畏惧麻风病人是完全应该的,不畏惧才不正常。”[2]155而借助民间故事和《圣经》故事叙述人类对于麻风病的偏见,也是别具匠心的:前者由于内容和形式的大众化,往往是承载一个社会最具普遍性的见解、态度和情感的载体;后者由于在西方文化中具有原典地位,所以长期支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如此也就证明了为麻风病“赋魅”的文化相沿已久、积重难返。受这种文化所影响和支配,在《麻风的儿子》中,主人公张大力因为母亲是麻风病人而处处被另眼相看。例如,村里为集体劳作的村民送饭时,所有人竟然都不愿意张家的饭菜与自家的饭菜放在一起。在《姑妈的宝刀》中,患有麻风病的张老三妻子,只能常年躲在家中不露面[2]136。在《红高粱家族》中,奶奶嫁给了麻风病人,结婚时“没有一个人来看热闹”,连劫色的土匪都不愿碰奶奶,因为奶奶撒谎说被麻风丈夫“睡过”了[3]。
不过,为了挑战、解构和批判陈陈相因的偏见,仅仅通过不动声色的客观描写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莫言还经常反偏见之道而行,为麻风病者重建人性的尊严和荣光。于是可以看到,在莫言很多小说中,虽然其他人物对麻风病人往往避之不及,但作者却经常认为那些病者非常值得欣赏、尊重和亲近。张大力就是如此。在孩子眼里他是勇敢的:用自制的火枪表演枪技时,虽然手被炸得皮开肉绽,却能够面不改色;在人群中他是侃侃而谈的:“平常言语经他一说也能产生令人捧腹的效果”;在劳动时他是耐劳勤干的:他让“庄稼地里的全才”也自叹不如。像这样优秀的青年,理应以一个“人”的行为和品质被高看,而不管他是不是“病人”。张大力最后也像母亲一样患上了麻风病,小说结尾写道:“他带着老婆孩子下了关东,十几年了,没有一点音信。他的爹掉到井里淹死。他的娘无影无踪。”[2]165这一短短的结尾蕴含了无尽的苍凉,也蕴含了作家对于饱受疾病摧残和他人排斥的张家人无尽的同情和怀恋。此外,莫言还经常采取桑塔格所说的“夺取该疾病的修辞所有权”的方式,揭露、批判关于麻风病的种种偏见的荒谬性和不可信性。例如,人们认为只要与麻风病者稍有接触,就会被感染。然而在《麻疯的儿子》中,一个叫袁春光的人虽然妻子“模样端正”,但他却“舍香花就败絮”,与麻风女发生了关系,于是“村里人都说袁春光必得麻风病无疑”。但莫言却写道:“至今二十年过去,袁春光身体还是很健康。”[2]165如此叙述也就颠覆了社会惯习对于麻风病的僵化想象。而袁春光“舍香花就败絮”的情节设置,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麻风病人并不像通常认为的那样真是毫无魅力的“败絮”,也可以像其他“香花”一样,自有其吸引人之处。
莫言这种为疾病“祛魅”的叙事其意义何在?就个人创作来说,可以认为这是作家弱势立场一以贯之的体现。诚如有研究所指出的,“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都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文化排斥在外的人群”[5]。麻风病人无疑也属于这样的边缘人。而对于所有那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边缘者,莫言总是怀着难以言说的温爱,这种立场几乎贯穿了他的全部创作。更重要的是,就文学史和文化史来说,“祛魅”代表了一种最典型的现代性伦理。借鉴韦伯的说法,现代社会和现代精神区别于传统社会和传统精神的最根本之处,就是“理性祛除巫魅”[6]。中国新文学作为世界现代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端之时就以启蒙诉求为主要支撑,百年以来,这一诉求虽然历经波折,却一直都是爝火不息、薪尽火传。而所谓启蒙,在一定程度上不过是“祛魅”的另一种说法:“世界因‘魅’而‘蒙’,有‘祛’才‘启’。祛魅与启蒙具有内在的价值统一性,祛魅是为了启蒙。”[7]就此而言,莫言对于疾病的“祛魅”,是对现代世界文学和现代中国文学伟大传统的承继。
二、“显示灵魂的深”
如果只是挑战了社会共同体对于麻风病的偏见,莫言疾病叙事的价值仍然非常有限。因为文学不是社会学,它的根本任务不是为了泛泛揭示社会现象;“文学是人学”,它需要将具体的人作为描写的焦点,观照人的命运,探究人的灵魂,体味人的悲欢,叙说人的心音。莫言就反复强调,“要时时刻刻地把写人当作自己最主要的任务,要盯着人写,贴着人写”。只有这样,“才能够发现人的本质”,才能够“揭示出最丰富的、最多变的、最难揣测的人性的奥秘”。[8]虽说“文学是人学”已经成为老生常谈,但理论毕竟是“灰色”的,真正要将其落实到创作实践中仍非易事。而莫言的麻风病书写最有深度之处,是写出了社会偏见怎样为患病之人造成了心灵创伤以及造成了什么样的心灵创伤。
以《麻风的儿子》为例,小说就像鲁迅《祝福》书写祥林嫂那样,以类似“心灵辩证法”的方式,叙述了麻风病人之子张大力面对众人的偏见,由“纯粹的愤怒”到“有所为的抗争”再到“无奈的绝望”的痛苦心路。作家不动声色地对受辱者的心理过程及其形式的描述,才是最见功力的地方。所谓“纯粹的愤怒”,发生在老猴子讲完关于麻风病人的故事之后,张大力为表达不满,采取的行动是“拉开裤子,冲着人群小便”,而且“那青色的脸上”“细眯的眼睛”“放射出阴沉光芒”。[2]159但是这种行为不仅低级趣味,也很难得到尊重。因此接下来,张大力就默默地与老猴子展开了割麦竞赛。因为在乡土社会,劳动才是立身之本,一个人只有依靠劳动能力才能获得众人认可。虽然老猴子在村里是割麦的头把好手,但为证明自己,老猴子用快镰、张大力却用破镰,老猴子磨镰、张大力却不磨镰,而且“把老猴子让出去十几步远”才开始割。饶是如此,张大力依旧赢得了胜利。最后,累瘫了的老猴子只能坐在地上对张大力作揖道歉:“大侄子,适才的话,权当您大叔我放了一通屁!”[2]161依靠这种积极向上的“有所为”,张大力以为自己得到了大家的认同。生产队长不仅让他带领村民割麦,甚至还要让他当队长。但及至众人都不愿意张家的饭菜与自家的饭菜放在一起时,张大力才明白他先前自以为得到的认同只是一厢情愿。至此,他陷入了彻底的绝望。小说关于张大力此时心理的描写,可以说是仿照着《祝福》写的:
张大力也挤到挑子前,伸手去找自己的饭食。保管员说:“哎哎哎!大力,缩回你的手,别乱扒拉,你家的饭在这儿。”保管员指指扁担头,那儿悬挂着一个黑色的破旧人造革皮包,襻上吊着一个脱了瓷的搪瓷缸子。我看到张大力那只小蒲扇一样宽大的、热切切地伸向饭篓的手尴尬地僵住了。那只手骨节粗大、皮粗肉少,宛若一个被囚的响马。那只手上沾着植物的汁液,显得邪魔鬼魅,令人生畏。……保管员大声说:“怨我吗?靠着谁家的谁家有意见,不挂在扁担头上挂在哪儿?[2]162-163
祥林嫂因为有再嫁经历,鲁四老爷家认为她“脏”,不让她接触祭品;张大力因为是麻风病人的儿子,众人也认为他“脏”,不让他接触他人的饭菜。受此打击,祥林嫂只能走入死地;张大力也只能“像受了伤的野兽”,“发出一声怒吼”,将自己的饭菜抛了出去,在绝望至极之下,他竟然捧起一把新鲜的牛屎大口大口吞下去,然后“抹抹嘴,淡淡地一笑”。当弱者以如此自轻自贱的方式表达愤怒时,让人“感觉到灵魂震颤,心情无法形容。一个人内心痛苦到什么程度,才会当着众人吃牛屎”?![9]鲁迅当年称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能够“显示灵魂的深”[10],莫言作品何尝不也是如此?
与《麻风的儿子》不同,在《麻疯女的情人》中,麻风病人所受的心灵创伤是以病态地寻求认同的方式表现出来的。黄宝夫妻是麻风患者,也从来都被视为异类。例如,村里唯一的磨面的碾盘就安在黄宝家门前,那里总是“热闹得像个集市”,而黄宝妻子每天都对着人群絮絮叨叨,可无论她多么“企望能有人答她的腔,却从来没有人答她的腔”。她只能不断地叹着气自怨自艾:“老天爷啊,我家哪辈子伤了天理,报应在我身上,让我得了这样的病啊……”[2]496毫无疑问,被漠视、被无视的黄家人是严重自卑的。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有个叫春山的年轻人奸污了黄宝妻子,黄宝设计抓了现场,并把春山打得头破血流,于是他就时不时地到饭场上向众人讲述这件事,小说是这样描述这一场景的:
黄宝用筷子敲着大碗的边沿,像鼓书艺人一样,绘声绘色地说着。他平时说话结结巴巴,但现在一点也不结巴了。周围的人们,听着他的话,有的笑,有的骂:“黄宝,你这家伙,真是有勇有谋啊!”黄宝哈哈大笑。[2]504
在中国文化中,妻子被他人染指原本是一种莫大的耻辱,因此才有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的俗语。正常情况下,一个男人是绝对羞于在大庭广众之下讲述妻子受辱这种事的。然而从引段可以看出,黄宝几乎将这种“丑事”视为值得炫耀的光荣了,他似乎终于有了一次扬眉吐气的机会,整个人都容光焕发起来。之所以出现这种反常现象,还是源于他内心深处无法排遣的被排斥感和被歧视感。为了融入群体之中,黄宝渴望获得他人认同。但能否实现认同并不取决于他自己,而主要取决于别人是否“接纳”他。就像阿Q想要姓赵,却必须得到赵太爷“承认”一样。而当通过常态手段难以取得“接纳”和“承认”时,就必然会以病态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想要姓赵的阿Q虽然被赵太爷打了一个大嘴巴,却从此“得意了许多年”——终于与赵家扯上了关系,而且别人“也仿佛格外尊敬他”了[11]。同样,黄宝抖出的虽是自家“丑事”,但周围人毕竟愿意与他交流了,毕竟在倾听他的讲述了,毕竟称赞他“有勇有谋”了,这对孤独自卑的他而言就是最大的慰藉和满足。事实上,黄宝家人很多看似反常的行为,也都属于这种性质。像黄宝的儿子总喜欢向人投掷白菜疙瘩,而且一边投掷一边“一个鱼跃卧倒在地,片刻,打一个滚儿,爬起来,抓起白菜疙瘩,再投”[2]496。这并不是说这个孩子多么邪恶,他其实也是想以这种出格行为引起他人“关注”。而被“关注”,在他看来就是一种变相的“接纳”和“承认”。
任何一种疾病在造成肉身创伤的同时,或多或少也都会造成精神创伤。如果说临床医学的任务主要是诊治前者,文学却必须像心理学那样,将后者作为诊治对象,并建立独具特色的疾病诗学。进而言之,既然作为“人学”的文学其根本任务就是要探究人性奥秘,而人性奥秘又体现于变幻莫测的心灵,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一切优秀的文学也都是心理学。因为“人是什么?千百年来,文学在寻求着对它的解答,心理学也在寻求着对它的解答”[12]。
三、“作为老百姓写作”
虽说已经取得了上述成就,但莫言的疾病叙事并非无懈可击。实际上,莫言作品从来都不是完美的,而且他也从不追求完美,认为优秀的作品“应该有些可供别人指责的地方,里面肯定有些败笔”[13]。而莫言的麻风病书写存在的最主要“败笔”是,由于作家过于强调“作为老百姓写作”的民间立场,导致有些作品弱化了不应弱化的现代知识分子价值理念。在莫言看来,所谓“作为老百姓写作”是要与精英知识分子拉开距离,与政治意识形态拉开距离,时刻“保持你的民间心态”,时刻“保持你的老百姓的立场和方法”,时刻“用老百姓的思维来思维”。他认为“这样的心态下的创作,才有可能出现伟大的作品”。[14]否则,写作就很容易沦为某些理念或某种宣传的传声筒。对此,主流评论往往不吝赞赏,认为莫言自觉“作为老百姓的个体和一员,用老百姓之心、以老百姓的视角,来反映社会、人生以及其所思所感”[15];真正体现了一个作家的良知,“人民的苦难就是他的苦难,人民的泪水就是他要在笔下化作的滚烫文字”[16]。其实这里存在不少需要进一步辨析的问题。例如,“老百姓”的一切是否就具有不证自明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在认同“老百姓”与避免将“老百姓”理想化、完美化之间如何保持平衡?如果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作家完全消弭了与其他“老百姓”的立场界限,他的独特性或职责又体现在哪里?
至少就麻风病书写来看,莫言的“作为老百姓写作”有时就出现了一些值得探讨之处。例如,作家需要对“老百姓”对于麻风病人的偏见进行反思和批判,且这种反思和批判必须时时刻刻都要保持,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和让步。而要做到这一点,作家就必须永远保持警惕之心,以免为“老百姓”的思想观念所附体、所入侵、所同化。以此标准衡量,莫言有些小说的处理就不是特别理想。例如在《红高粱家族》中,“我”爷爷余占鳌被塑造成了一个“传奇英雄”,而他的“英雄”行为之一就是在“我”奶奶被迫嫁给麻风病人单扁郎后,他杀死单扁郎父子,实现了与“我”奶奶一生的结合。杀人之后,余占鳌既“不后悔也不惊愕,只是觉得难忍难挨的恶心”,因为他认为他是在“为那小女子开创一个新世界”。[3]100-101但单扁郎除了患有麻风病,并没有任何其他罪过。而余占鳌之所以认为自己的杀人行为是正当和正义的,也仅仅因为对方是麻风病人。换言之,在余占鳌这里,麻风病本身就是一种罪过,如同它在《麻风的儿子》里老猴子所讲的那个故事中一样。然而问题是,《红高粱家族》的叙事者“我”以及作者,都没有站在高于余占鳌的立场上对余占鳌进行质疑,而是在一定意义上认同、肯定、赞赏了余占鳌的杀人行为和杀人逻辑。很多研究都认为,余占鳌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17],作家“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17]。但即便民间价值尺度值得充分肯定,政治标准仍然有理由对其“评判或校正”,因为政治标准并不必然就代表了错误、邪恶、不合理以及价值低下。而即便政治标准真的一无可取,民间价值尺度也还必须接受现代知识分子价值尺度的“评判或校正”。无论如何,作家在坚持民间立场时,一定不能忽略民间的非理性之处和反现代性之处。而且“对后者的清醒认识和反思,理应引起更加自觉的重视。如果总是以前者而掩盖后者,则宁愿不要前者也要摒弃后者,这才是历史的进步和人性的发展”[18]。此外,《红高粱家族》对于麻风病人的描写也流于平面化,只是一味渲染其肉身的可怖,而没有写出其心灵的苦痛、病态或其他。即是说,小说只是简单地共享了一般民众对于麻风病人的想象,而没有给予麻风病人自己发声的机会和权利。
当然,在现实生活的理性层面,莫言是反对任何对于麻风病人的偏见的。他也承认尽管单扁郎患有麻风病,“但是人家没犯法,杀人在那个时代也不是一个正当行为,也是犯罪”[9]。而造成《红高粱家族》中作者的观点与人物余占鳌的观点持平的根本原因,还是“作为老百姓写作”的立场问题。在这里,莫言其实是把余占鳌处理成“老百姓”即民间的理想符号了,所以自觉不自觉地就放松甚至放弃了对他的审视、考问和批判。莫言认为,“作家千万不要把自己抬举到一个不合适的位置上,尤其是在写作中,你最好不要担当道德的评判者,你不要以为自己比人物更高明,你应该跟着你的人物的脚步走”[12]。这种观点不一定合理,如果鲁迅不能做到比阿Q更高明,《阿Q正传》还有什么价值呢?同样,如果明知余占鳌对麻风病人怀有偏见而又不对他有所超越,知识分子又何以成为知识分子?因此,同样是麻风病书写,与《麻风的儿子》《麻疯女的情人》等相比,《红高粱家族》由于未能坚守“为疾病‘祛魅’”这一写作伦理,导致作品的批判性被弱化了。对此,很多读者可能会觉得疑惑:作家为什么没有做到一以贯之?其实很正常,因为“同一作者的不同作品往往会隐含作者的不同立场”,只是人们“易对某一作者的立场形成某种固定的看法,从而影响了对作品之间差异性的认识”。[19]这绝对不是要否定《红高粱家族》的优秀, 要求一部作品必须尽善尽美,不仅是苛刻的,也是不切实际的。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为无数生命带来无数摧残的麻风病在当今社会已基本销声匿迹。然而新的疾病依旧层出不穷,并依旧带给生命新的摧残,人类与疾病的战争仍会旷日持久地进行下去。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文学看似无任何用武之地,实则自有价值,它的第一使命就是要让世人明白:我们的敌人是疾病,而不是患病之人。这既是做人的常识,也是艺术的常识。以此而论,中国文学中的疾病叙事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