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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是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选择

2020-03-03郭玉哿

粮食问题研究 2020年6期
关键词:产业化粮食农民

◎郭玉哿

农民合作社是联结分散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纽带, 是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 增强规模效应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织形式, 在促进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 粮食产业发展和农村经济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有效解决了生产、 加工、 销售相脱节, 以及进入市场 “种地不划算、 怎么种好地”的难题, 能够实现粮食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 推动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 打造产业链, 共享价值链, 蹄疾步稳地促进粮食产业化发展。

一、 主要问题

如何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 事关粮食企业能否做大做强和一个地方粮食生产安全大局。 虽然国家出台了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 创新其经营管理模式的有效政策措施, 但多数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上依旧速度较慢, 有效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断降低。

(一) 利益联结不紧密

近年来, 粮食种植类农民合作社联合组织发展迅速, 但生产规模偏小、 运行不规范、 竞争能力不强, 使其发展缓慢, 加上扶持政策精准性不够, 没有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 企业与合作社之间利益联结不紧密, 产销联系不稳定, 市场看好时, 合作社舍不得把粮食卖给企业, 行情不好时, 企业也不愿多掏钱收购订单粮食, 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相对增大。

(二) 创新能力不足

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一些环节、 要素过于闭塞,缺少与外界人员、 资源、 信息交流, 特别是合作社的粮食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着科技水平低, 运用体系不完善, 市场反应慢、 组织松散、 计划性不强、 投入规模较小、 结构层次和产品附加值低、产业整体组织化、 标准化、 品牌影响力不强等问题, 需要更多先进设备和技术来填充。

(三) 管理相对滞后

企业与合作社地位不平衡, 粮食企业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具有支配利益分割的主导权, 认为农民合作社本身的经营业绩与企业关系不大, 不能积极主动地将全新的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提供给合作社。 而合作社具有投入大、 周期长的特性, 处于市场的最末端, 相对缺乏市场经济意识, 各类信息不畅通, 掌握市场资源、 市场手段和适应市场的能力滞后, 导致参与度低、 反应能力弱。

(四) 融资渠道不畅

农民合作社无法良好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缺乏资金, 由于国家对其的资金资助还有所欠缺, 资金短缺、 信贷政策瓶颈难以突破, 加之缺少抵押物, 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一直存在, 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农民合作社的规模化经营。

(五) 服务体系不健全

推动产业发展的资金、 电力、 运输保障等环境条件和运作机制不够完善, 社会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 以及技能人才短缺, 不能适应新技术、 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导致农民合作社发展停滞不前。

二、 对策建议

发展农民合作社是推动粮食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提高种粮比较效益, 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措施, 也是粮食企业求生存、 谋发展的根本出路。 把农民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 就要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 不断增强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

(一) 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水平

坚持合作原则, 把农民作为合作社主要服务对象, 深入开展各级示范社创建, 培育一批制度健全、 管理规范、 带动力强的粮食合作社, 让农民在参加合作社的过程中得到更大实惠。 不断丰富联合方式, 鼓励农民合作社与其他主体开展多形式、 多层次的联合, 合作社成员可以带资入社、 资产入股、 土地托管、 实物作价, 也可以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对“小、 弱、 散” 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 增强市场竞争力。 积极组建粮食联合社, 通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把企业、 合作社、 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联结成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 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 实现分工协作、 利益共享, 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 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在粮食产业化经营中起着联结市场、企业和广大农户的纽带作用,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主动争当龙头,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以现有仓储设施为依托, 通过收购、 参股、 合资、 承包、联营等多种形式, 壮大一批骨干带动的龙头企业,提高企业规模和实力。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打破行业、 地域和所有制限制, 吸纳多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主体入驻, 实现强强联合、 以强带弱,推进粮食上下游产品加工的联合与合作。 围绕“产购储加销” 粮食全产业链, 重点扶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创新升级, 形成在规模、 技术、 市场等多方面的竞争优势, 全面带动粮食产业化的发展。

(三) 加快实施 “五优联动”

实施“五优联动”, 是解决好当前粮食产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矛盾的迫切要求, 也是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 实现粮食安全的根本任务。

1. 积极推进优质粮基地建设, 促进 “优粮优产”

优质粮源是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不断完善和创新农企联结机制, 按照 “协会+农户+农民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 的产业化模式, 通过定向投入、 专项服务、 优种培育、 订单收购等方式, 组织农民合作社发展优质粮食种植基地, 为粮食加工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优质粮源。 大力推动由增产向提质导向转变, 以布局区域化、 经营规模化、 生产标准化、 发展产业化为主线, 按照无公害、 绿色食品的标准,扩大优质粮食的规模化种植面积。 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 建立龙头企业、 农民合作社与种粮农户形成紧密联结的利益共同体, 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 优质化、 特色化, 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原粮, 就同农民合作社签定什么样的订单,提高订单粮食的优质品率。

2. 发挥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 促进 “优粮优购”

健全粮食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和优粮优价导向, 适当拉开不同品种粮食之间的差价, 做到优质粮食卖得出好价钱, 切实保护农民合作社的利益。 优化粮食收购保护价调整机制, 执行预案和具体操作办法, 搞好信息发布、 产销对接、 信贷协调等服务, 将质量导向体现到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中, 促进粮食供求平衡和结构优化。 充分利用经济和法律手段, 规范订单收购合同, 明确订单双方的权利义务、 履约方式、 违约责任等, 粮食购销企业应把订单履约的成效与员工的薪酬收入挂钩, 确保订单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农民合作社和粮食企业互利的原则, 通过构建专业化服务、 社会化组织、信心化建网和全程覆盖、 全链延伸、 全面提质、全程服务, 实现 “优粮优购”。

3. 强化技术与管理创新, 促进“优粮优储”

大力推广绿色储粮技术, 着力强化仓储环节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 持续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 加强库存粮情、 粮食质量、 安全防护等动态监测, 提高绿色储粮技术应用比例。 积极创造条件, 推动质量管理制度化、 规范化、 精细化,在收储、 加工企业中推行分品种、 分类、 分仓储存, 提高精细管理水平。 完善操作规程, 实施绿色低温储粮工作, 逐步构建低温储粮技术规范、标准体系, 实现储粮的高质量、 高品质、 高效益和低损耗、 低污染、 低成本。

4.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促进“优粮优加”

面对新时代消费升级的新特点, 尽快淘汰落后产能, 在产品创新和提高产品附加值上下功夫, 实施粮油精深加工的设备换代升级, 不断提高粮食加工深度、 加工层次和技术装备水平, 通过企业投资、 市场融资、 吸引外资等多种途径吸引更多资金, 新上一批起点高、 效益好的骨干粮食加工项目, 为粮食产业化发展积蓄力量。 综合应用现代生物技术, 提高粮食产品技术成果转化, 积极推进粮油加工向深层次延伸, 开发适合不同营养口感、 绿色健康的粮油产品, 以特色满足多元化膳食消费需求。 鼓励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单位与粮食龙头企业、 农民合作社的横向联合,加快科技创新项目, 立足结构优化动能转换, 向“名优特新” 方向发展。 完善品牌标准体系, 增品种、 提品质、 创品牌, 精心打造区域品牌, 以质量创品牌, 以市场闯品牌, 以信誉保品牌, 提升品牌社会影响力。

5. 合理布局粮食物流节点, 促进“优粮优销”

提高对市场信息的拥有量和更新速度, 扩大视野和信息来源渠道, 利用大数据发展粮食电子商务, 或运用快递寄送、 专项推介、 私人订制等方式发展个性化营销新模式, 强化 “放心粮油”供应专项营销。 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产业优势、资源秉赋和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优势, 大力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 进社区、 进校园” 的进城入乡活动, 确保城乡居民消费质量安全。 突破区域市场的增长瓶颈, 实现销售从简单布点到全面布局的转变, 以“进卖场、 入商超、 占连锁、 拓街市”为主攻方向和阵地, 推进销售渠道顺畅。

(四) 构建粮食产业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现有要素资源, 有效盘活去库存后的闲置仓容存量资产, 引导农民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 发展各种新型粮食专业合作组织, 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利用优良的仓储条件、 业务熟娴的职工队伍, 积极领办粮食专业协会, 与农户、 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开展股份合作, 主动帮助农民合作社解决好资金、 良种、 技术、 购销等问题,通过多次结算, 促进和加快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完善粮食产后服务功能, 拓展服务领域和能力, 投入一定资金为粮食专业合社购置烘干、清理等机械设备, 为他们提供农资供应、 测土配方施肥、 推广新品种、 病虫害防治、 仓储物流、产地加工、 质量认证、 产品销售等一条龙服务,使产业链的每个环节在有效运转中均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粮食企业要建立信息资源采集、 整理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 通过对宣传资料进行发放、 设计宣传广告、 开设宣传讲座等形式, 把产业政策、 地方经济法规、 供求价格及新技术等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合作社。

(五) 加大政策支持和扶助力度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 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政策扶持, 要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规划引导, 通过落实用地、用电等政策, 支持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发展优质粮品种选育、 新品种推广, 粮食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用地,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按照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将农业综合开发、 土地整理、 高中产田改造、 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可安排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实施。 主动适应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新变化, 杜绝因城市扩容或企业扩大而侵占耕地的情况, 将由于进城务工没有更多精力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户的土地, 以转租方式转向有意愿的农民合作社。 建立农民合作社法律援助体系, 将农民合作社的权益保护, 纳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范围,任何组织不得向农民合作社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农民合作社的负担。

(六) 引金融“活水” 助农合发展

资金是农民合作社良性运转的维系。 各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方式, 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和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 大力开展 “银社对接, 信贷支农” 活动, 开发专门信贷产品, 放宽抵押贷款条件, 增加贷款额度, 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 设立贷款担保资金, 通过以产业项目带动、 小额及定点扶贫信贷为重点, 为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提供支持。加大保险保障力度, 建立理赔制度, 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品种, 扩大险种覆盖范围, 降低农民合作社在生产、 经营及市场中的风险。 加大在建设信息网络以及技术培训等项目上的投入资金, 支持农民合作社产学研相结合, 开展技术升级和创新,推广新设施、 新技术和新装备, 提升粮食产业科技水平。

(七) 搞好技能培训

全面落实合作社的标准建设和应用先进专业技术等系统性培训, 通过出台系列奖励政策、 设立定点培训站、 建立实践基地、 开展技术试点示范等, 定期为农民合作社社员和带头人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技能培训活动。 强化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 加强制度、 阵地、 队伍建设, 通过参社办社进行创业创新, 将大学毕业生、 各类回乡人士、 农业种植大户等引入到合作社中来, 担当起粮食产业化发展的重任。 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将成立合作社的目的和意义、 国家对合作社的相关政策支持, 告知广大农民, 让农民了解到合作社的好处, 奠定合作社在农民心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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