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的研究与反思
2020-03-03王若颖
王 若 颖
1928 年,陈东原撰写的《中国妇女生活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本著作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下反对压迫妇女的产物,它开创了中国妇女史研究。①在《中国妇女生活史》问世前,徐天啸《神州妇女新史》于1926 年出版,但其影响力与代表性远不及陈著。《中国妇女生活史》的问世意味着开始专门有学者以历史学的研究方法来审视中国妇女的生活,而且它是第一部真正富有影响力的中国妇女史研究著作,中国妇女史研究自此开端并且继续发展。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直至改革开放前,中国妇女史研究集中围绕妇女解放运动问题进行并且出现了一大批相关史料编纂成果和研究专著,研究成果可谓丰富多彩。②郑永福、吕美颐:《60 年来的中国近代妇女史研究》,《近代中国妇女与社会》,大象出版社,2013 年,第258 页。20 世纪90 年代中国妇女史研究再次有所突破,当时先有一批海外学者采取了全新的研究方法研究中国妇女史。③当时以高彦颐(Dorothy Ko)、伊沛霞(Patricia Ebrey)、曼素恩(Mann Susan)、费侠莉(Charlotte Furth)、贺萧(Gail Hershatter)为代表的一批海外学者将社会性别理论引入中国妇女史研究,这种研究方法的转变不仅强调重新发现妇女的历史,同时也要求将男性以及两性的互动放入研究视野中,有关中国妇女问题的历史研究因此开始从妇女史研究转向性别史研究。新的研究强调应用社会性别理论并且开拓了研究范围、丰富了研究内容、挖掘了更深层次的研究意义。这些新的研究成果很快被译介到国内,紧接着性别研究成为了中国妇女史研究的新范式并且最终促成了中国新妇女史研究开花结果。④“新妇女史”是指改革开放后兴起的具有西方女性主义色彩和新社会史特征的妇女史,参见郑永福、吕美颐:《60 年来的中国近代妇女史研究》,《近代中国妇女与社会》,第257 页。如果说传统妇女史研究在历史中重新发现了妇女,那么新妇女史研究则更注重探究和反思女性的历史背后所隐藏的问题及其意义。因为研究方法根本不同导致新、旧妇女史研究存在分歧,传统妇女史研究通常对女性群体做整体性研究,而新妇女史研究则发掘具有特点的女性小众群体做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深描,例如明清时期的贤媛才女等等。因此中国妇女史研究前后呈现割裂状态,这样会妨碍中国妇女史研究学科的整体发展。⑤有关近代中国妇女问题的研究中已有关于女工、女学生和女伶等等成功的研究范例,但那些研究对象大都是在晚清之后才出现的、是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因此很难将她们与中国传统女性做更多的联系,这种现象正是笔者所谓中国妇女史研究发展的割裂与阻碍。那么应该如何开展新的研究并且推动中国妇女史研究继续发展?下文将以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为例,分析和讨论研究中国妇女史应该如何把握宏观问题意识、采取合适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并且尝试为解决现存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
研究妇女史能够帮助人们在历史中重新发现妇女并且重新认识她们,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也不例外。“母亲”一般是对承担了生育职能的女性的统称,所谓生育职能指的是生产和养育孩子的两种行为,大多数女性自怀孕开始自觉承担起这两种职能,但也有一部分母亲们或只承担了二者其一。虽然现实生活里并不仅仅是母亲来承担抚育后代的责任,例如费孝通的双系抚育理论就强调父亲的抚育职责和作用,但只将“母亲”作为一种妇女史的研究对象、将“母亲”的定义和内涵框定在妇女史研究的范围内,则可以将“母亲”视为一种承担了生育职能的女性的社会性别角色。“母亲”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女性所拥有的个体身份角色,它赋予了女性独特的生命体验,而且“对生命的呵护与持守,这是女人共同的东西,尽管做起来是一个人一个人独立完成的”。所以“母亲”也是女性的一种群体身份角色。直到今天由女性承担生育职能作为一种社会性别分工和劳动分工仍旧没有发生改变,母亲一直受到各种文化的赞美,这种对女性的肯定在人类共同且漫长的父权制文化中显得例外,在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更是如此,因为在中国这个地方母性是高于女性的。①李小江等:《女人:跨文化对话》,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年,第203、404 页。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就是要挖掘“母亲”作为个体身份角色所承载的女性生命故事,同时研究“母亲”作为群体身份在历史中反映出的女性的整体命运。而且进行任何有关中国妇女问题的历史研究并不是要仅仅填补女性的历史失落,而是要实现重新认识、解释历史以至重写完整的两性同创共享的中华史的目标。②杜芳琴:《发现妇女的历史——中国妇女史论集》,天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 年,第6 页。
目前有关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的研究通常涉及女子教育、生育育儿、国家干预和文化建构四个方面。有关女子教育的研究主要讨论贤妻良母主义和母性教育问题,其中有关贤妻良母主义的研究最多,因为它是近代中国知识分子们最早提出的有关妇女解放问题的思想主张。吕美颐认为“贤妻良母”曾是中国女性的传统形象和生活的基本范式,但直至1905 年左右才真正形成一种在社会上流行的概念,贤妻良母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衍生物,但它不仅要求女性要继续履行传统贤妻良母的义务,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为善种强国做贡献。③吕美颐:《评中国近代关于贤妻良母主义的争论》,《天津社会科学》1995 年第5 期。余华林认为尽管贤妻良母主义在五四以后遭到批判,但人们无法否认母职和母性对于女子的重要性,因此人们还是主张以尊重母职、提倡母职为中心的新观点来代替贤妻良母的旧观念。④余林华:《20 世纪二三十年代“新贤妻良母主义”论析》,《人文杂志》2007 年第3 期。针对母性教育的研究一般是从思想渊源、教育实践和学生态度三个方面开展的。丛小平认为近代女子教育植根于前近代女学传统,早期女子教育主流的推动力是民族主义与传统母教观念的混合物,无论是精英还是国家均接过传统女学中以母教繁荣家族的观念引导女性接受教育。⑤丛小平:《从母亲到民国教师——清末民族国家建设与公立女子师范教育》,《清史研究》2003 年第1 期。简姿亚认为尊崇贤妻良母主义的女学实际上在构建新母性神话来替代旧母性神话,母性依旧被视为女性最重要的天职,母性依旧在遮蔽和剥夺女性的其他丰富多样的生命需求。⑥简姿亚:《近代新母性神话的建构:从身体解放到人格独立——以辛亥时期女性媒介为中心的考察》,《妇女研究论丛》2013 年第2 期。有关教育实践的研究相对较少,通常是对学校实施的家政或家事课程进行考察。张丽研究发现清末女子初小就有家事课程,民国成立后家事科目成为女子教育的特色,内容涉及手工、园艺、缝纫、刺绣、烹饪和育儿等等,家事科目随着女子教育的发展日臻完善并最终被正式纳入了高等教育体系。⑦张丽:《民国时期学校家政教育初探》,华中师范大学2008 年硕士论文,第16 页。徐婷婷对金陵女子大学的研究注意到其下设的家政系共分为三个方向:家庭艺术、儿童教育和营养学,家政系师资阵容强大且注重实验和实习活动,学校希望学生能用系统的科学知识去管理家庭事物,进而管理社区乃至社会的事物。⑧徐婷婷:《文化冲突视角下的金陵女大研究》,曲阜师范大学2015 年硕士论文,第21 页。有关女学生如何看待母性教育的研究最少,一般研究者们都默认女学生是母性教育被动的接受者,但也有人对此提出了异议。冯慧敏认为母性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女学生的家政技能而不是增长她们的职业技能,这会造成她们与男学生间的差距,最终导致毕业后难以就业,女学生群体成为了被动的受害者,而且母性教育促使人们认为即使是受教育的女性还是更适合回归家庭,这本身不利于女子的发展,因此母性教育越来越受到女性的质疑与反对。①冯慧敏:《民国时期女子职业问题研究——以〈妇女共鸣〉为中心的考察》,河北大学2011 年硕士论文,第35 页。
有关生育育儿的研究主要包括生育卫生、节育运动和生育观念转变三个方面,生育卫生研究主要关注近代中国的医疗卫生制度改革中有关分娩卫生的问题,何江丽研究了近代北京的生育卫生,发现直至1913 年以后北京地区才开始一面取缔旧的产婆和接生方法,一面训练新的助产士和提倡新法接生,再造“国民母亲”要求将女性身体从属于卫生的控制,国家话语企图更严密地笼罩女性身体,以最终完成生育行为的社会化过程。但事实上市政机构未能将生育的过程严格置于行政管制之下,生育卫生仍然基于女性的自主选择。②何江丽:《再造“国民之母”——近代北京生育卫生研究》,《历史教学》2014 年第8 期。赵婧研究了近代上海的生育卫生,具体包括西方产科学的建立、以助产士替代旧产婆、分娩卫生的医疗化问题。她发现近代上海的分娩卫生改革使得时人抛弃了旧的生育观念、认可分娩卫生是保护母性的有效手段,但本质上市政机构强调分娩卫生仍出于健全母体产生健全儿童的需要,所以在民族主义话语中,妇女的身体与健康只有在作为母性的一种具体表现时才有意义。③赵婧:《近代上海的分娩卫生研究(1927—1949)》,复旦大学2009 年博士论文,第26 页。节育运动研究关注国家如何倡导改变民众的生育观念,俞莲实重点以北京、上海、南京为例研究民国城市生育节制运动,重点介绍了运动在三地开展的情况,她认为生育节制运动实质上是用科学的手段构建现代母亲角色,推动社会认同母职的重要性,同时这也造成母亲养育子女的责任越来越重,但母亲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却没有因此而上升,最终导致意识形态的“母性”和女性主体经验的“母性”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反差,以母性自由、生育自主权的获得、性解放、男女平等的性别秩序的建立为主要目标的真正的生育革命并未实现。④俞莲实:《民国时期城市生育节制运动的研究——以北京、上海、南京为重点》,复旦大学2008 年博士论文,第350 页。有关生育观念转变的研究经常与节育运动的研究联系起来,陈文联认为五四时期接受生育节制思想的社会基础较之此前广泛得多,生育节制思想的内涵也不断得以完善和提升,但民众生育观的现代化仍然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且需要进一步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环境。⑤陈文联:《近代中国生育节制思潮的历史考察》,《中南大学学报》2007 年第2 期。另外,相关研究共同注意到了近代中国女性为履行母职所肩负的重担,例如李扬的研究指出不同于父教重于母教的传统,近代中国母亲不仅要担负起生育的责任,还被要求去学习各种新式的育儿知识,这无疑对母亲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近代中国女性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新式母亲必须要有足够的能力,而在现实生活里很多女性因此陷入了困境。⑥李扬:《歧路纷出,何处是归程?——民国时期知识女性在事业与家庭上的两难选择》,《北京社会科学》2016 年第6 期。
有关国家干预的研究主要针对社会公育、社会保障与慈善救济事业进行考察。社会公育的研究是考察国家如何通过举办公共事业帮助女性分担母职,研究者们首先注意到社会公育思想的萌芽,潘晓飞认为近代中国儿童公育思想萌芽于戊戌维新时期并促生了近代儿童公育制度,但近代儿童公育思想片面强调公养和公育而不符合中国国情实际,无法真正解决实际问题。⑦潘晓飞:《清末民初“儿童公育”思想研究》,安徽财经大学2013 年硕士论文,第38 页。近代中国母亲们的利益更依赖于公育制度的实践,当时最普遍的实践形式是举办公立幼儿园或托儿所。赵宇静研究了清末民初幼儿教育机构的兴办状况、师资情况和幼儿教育团体对儿童公育事业发展的推进。⑧赵宇静:《清末民初幼儿教育研究》,山东师范大学2008 年硕士论文,第58 页。王含含研究了南京民国政府时期城市幼儿园教育的实施情况,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机构性质、发展成果与启示。⑨王含含:《南京民国政府时期的幼儿园教育研究》,山东师范大学2014 年硕士论文,第92 页。冯蕾研究了战后上海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托儿所以及战后上海的儿童教养组织的情况。⑩冯蕾:《战后上海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托儿所研究(1945—1949)》,上海师范大学2014 年硕士论文,第77 页。社会保障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多,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保护母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出台及其实施情况。刘秀红研究了1912 年至1937 年女工生育保障问题,发现通过妇女团体的推动和女工群体的主动争取,女工最终获得了南京政府颁布的《工厂法》在立法上对她们生育权益的保障。①刘秀红:《社会性别视域下的民国女工生育保障问题(1912—1937)》,《妇女研究论丛》2015 年第6 期。张茂梅对清末民初中国妇女的法律地位进行研究并且分析了女性作为孕妇和母亲在近代中国实施现代立法的整体过程中所受到的保护。②张茂梅:《试论清末民初中国妇女的法律地位(1901—1926)》,广西师范大学2001 年硕士论文,第29 页。有关慈善救济事业的研究最少,一般只在整体研究中顺带论及有关母亲的问题,相关研究都将国家对孕产妇的卫生指导、设立幼儿公育设施、举办儿童教育事业视为社会慈善救济事业的一部分,这样就与前述很多问题的研究有所交叉和重叠,只是相关研究更加突出和强调各项事业和措施的社会公益性质。
近代中国母亲不仅会受到国家权力的规训,还会受到文化的建构,马川川对中国的母亲文化进行了研究,但他的研究只是梳理了近代有关母亲问题的思想潮流的产生及其嬗变,缺乏对有关母亲的文化建构问题作更深入的分析。③马川川:《近代中国母亲文化研究》,山东师范大学2013 年硕士论文,第210 页。目前更多相关研究集中于考察近代女性报刊是如何建构有关母亲的文化的,研究者们注意到报刊能够通过传播育儿知识帮助女性胜任母亲的角色,同时女性读者会主动参加报刊上相关问题的讨论来表达她们承担母职的感受。④陈瑶:《民国上海知识女性的家政生活——以〈妇女杂志〉(1915—1931)为中心》,上海师范大学2015 年硕士论文,第100页。因此有一些研究指出女性在文化建构母亲的过程中不是全然被动的,只要有适当的机会她们就会主动争取自身的话语权并且参与到文化建构母亲的过程中去。⑤冯剑侠:《女报人与现代中国的性别话语——以20 世纪30 年代“新贤良主义”之争为例》,《山西师大学报》2014 年第5期。还有一些研究注意到“母亲”是中国现代女性文学的重要议题,近代中国随着五四之后兴起了一批广为社会关注的女性作家,有关母亲的文学形象、议题和作品也随之陡然增加,女性对于“母亲”的书写反映出她们通过主动参与文化建构母亲的过程完成对自我、性别以及生命的认知和表达。⑥此类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成果有王颖、卢升淑和朱凌的研究,具体研究内容可参考王颖《论中国现代女性小说中的“母性”命题》,《东方论坛》2011 年第4 期;卢升淑《现代妇女作家文本里孤独、无力的母性——试论张爱玲、杨绛、苏青、林徽因的母性书写》,《海南师范学院学报》2000 年第3 期;朱凌《“母性”的现代重构与结构——论张爱玲小说中“母性”形象的叛逆》,《东方丛刊》2005 年第3 期。
二、对现有研究成果的反思
前述梳理了有关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研究的现状,其中存在不少值得反思的地方。最突出的问题是目前已经有很多关于思想流变、制度革新、风俗改良和社会运动的考察,但很难在具体研究内容中看见鲜活的人,特别是本该作为直接研究对象的“母亲”往往在具体研究过程中被忽略了。事实上绝大多数有关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的研究成果只能被归类为政治史、经济史或思想文化史的研究,真正能够称作妇女史的研究成果很有限,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是现有研究成果大都没有采取和应用妇女史的研究视角、理论和方法,甚至针对该问题的新妇女史研究还是空缺的,目前急需填补这项空白。另外,新妇女史研究应用最普遍的三种基础理论是女性主义、社会性别和后现代主义理论,因此在开展相关研究之前应该先熟悉这三种理论。首先,女性主义是20世纪早期开始在欧美发达国家出现的主流社会中产阶级妇女反对性别歧视、争取男女平等的思潮。⑦苏红军:《第三世界妇女与女性主义政治》,《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三联书店,1995 年,第22 页。书写女性主义历史意味着要详细说明妇女的规范是如何被强加、被遗漏、被置换、被再强加或可能被废弃的。⑧汤尼·白露:《中国女性主义思想史中的妇女问题》,沈齐齐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年,第13 页。其次,社会性别(Gender)是相对于生物性别(Sex)而提出的概念,它可以被视为自然的“性”的社会关系的产物,它通过在经济、政治、道德、宗教等方面建立起多层次的规范来确立男女各自在社会中的角色、位置和地位。⑨郑永福、吕美颐:《社会性别制度与史学研究》,《史学理论研究》2004 年第3 期。琼·斯科特(Joan W. Scott)将社会性别理论引入历史研究范畴,她认为研究社会性别是要探究形成性别差异的全过程,这样才能进一步认识社会的结构、权力以及物质分配的特点,从而也就不可避免地重写了历史。①鲍晓兰:《美国的妇女史研究和女史学家》,《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第79 页。另外,福柯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对于女性主义最具有影响力,特别是知识权力形成理论和身体理论,前者旨在说明权力的实施创造了知识,知识本身又产生了权力,知识等同于权力;后者指出军队、学校、医院、监狱、工厂这些机构为了增加自身力量,用纪律和惩罚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纪律与惩罚的实施就是为了制造驯服的身体。②李银河:《后现代女权主义思潮》,《哲学研究》1996 年第5 期。笔者强调掌握这三种基本研究理论是因为中国妇女史研究已经进入了以性别研究为新范式的新阶段,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必然要做新妇女史研究,因为新妇女史研究能够将研究视角真正放在“母亲”身上,做新妇女史研究不仅有助于在历史中发现“母亲”,更有助于探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背后所蕴含的历史意义。当然基础理论应用于研究实践过程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理清开展研究的理论基础即弄明白采用什么理论更有益于实现研究目标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应该如何具体开展有关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的新妇女史研究呢?第一,可以用女性主义理论为指导确立母亲为直接研究对象,还要以以母亲为中心的研究视角和立场搜集、整理和分析史料。第二,可以用社会性别理论为指导明确研究要探讨的是社会性别秩序的转变以及这一转变是如何影响近代中国社会的,并且借此探究近代中国社会的结构、权力是如何建立和运作的,这是各种具体问题的研究共同着眼的根本问题。第三,还可以用后现代主义理论为指导分析近代中国社会的母亲们受到了怎样的权力规训和文化建构,还要反思女性自身对此的感受和态度。另外,在研究时需要注意到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特点及相应社会条件的变化,还要将不同历史阶段的问题联系起来做比较分析。还需要注意到中国由于国土面积辽阔、人口庞大、民族多样,造成不同地域的经济、文化与风俗习惯历来差别很大,加上近代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通商口岸城市和全国其它地区之间(特别是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异更加突出,所以由于地理范围不同而造成的差异状况必须在研究时特别注意并加以考量。最后,研究还应该要关照现实,因为有关母亲问题的研究正好紧密联系着现实生活,2016 年1 月1 日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国家开始鼓励女性生育二胎,有关母亲的作用、责任和地位的问题自然也被摆到了国家、社会和所有人的眼前,“如何帮助女性成为一名好母亲?”成为了家庭、社会与国家共同需要思考、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现实的需要会促使人们希望在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寻找有用的经验加以借鉴,因此有关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的历史研究责无旁贷地需要增加一份关照现实的考量。
反思研究现状能够发现,目前真正缺少的不是针对各种具体问题的研究,而是将母亲作为直接研究对象的新妇女史研究。应该如何突破这样的研究现状呢?笔者留意到,已经有学者做出了尝试并且取得了积极的研究成果,2018 年4 月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出版了香港中文大学历史学者卢淑樱的研究专著《母乳与牛奶——近代中国母亲角色的重塑(1895—1937)》一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共分为四个章节,前三个章节研究了近代中国牛乳哺育的兴起过程及其与近代中国母亲的关系,最后一个章节探讨了牛乳哺育问题背后折射出的近代中国母亲的内心世界和她们所承受的历史命运。纵览整本书,作者以研究近代中国母亲哺育方式的转变作为切入点,研究发现近代中国牛乳哺育的实现是近代中国婴儿哺育方式转变的结果,女性对个人、身体以至家庭制度的觉醒,为她们弃母乳、改用牛奶埋下了伏线。作者认为女子教育和就业问题导致妇女角色与母亲角色的分离,这就意味着女性可享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这种发展加速了哺儿方式的改变。卢淑樱还认为哺育方式的转变对于近代中国女性产生了重要影响,因为这一改变帮助女性解放了一部分母职,这一改变会与传统父权思想产生碰撞,这种碰撞与冲突越发突显了社会上男女两性对妇女角色期望的分别,最终掀起了近代中国的社会性别秩序对母亲角色的重塑。③卢淑樱:《母乳与牛奶——近代中国母亲角色的重塑(1895—1937)》,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2018 年,第237、239 页。虽然卢淑樱在书中花费了相当多的篇幅来研究牛乳哺育在近代中国社会传播和实现的过程,但她没有仅仅局限于这个具体问题本身,而是借此将研究目光最终牢牢锁定在接受和选择牛乳哺育的母亲们身上。作者特意以最后一章的内容来压轴讨论有关近代中国母亲的问题,整本书研究的核心问题和最终的落脚点是通过分析牛乳哺育问题来探讨近代中国母亲所受到的社会性别秩序的重塑,因此这本书是将母亲作为直接研究对象的新妇女史研究。这样的研究在笔者目前所关注到的研究中还是一个孤例,所以特意在此将这本书作为一个最新的和成功的研究示范加以详细介绍。
卢淑樱在这本书中得出的最终研究结论是:妇女的哺儿经验反映了在建立现代新型国家之际,国族主义及科学话语代替了儒家学说继续规范着妇女的思想、行为和身体。理想母亲形象与实际母亲经验的差距反映出,在现代国家构建的过程中两性对母亲角色的分歧意见,纵使20 世纪前期中国的政治、社会及文化变动为妇女带来不少机遇,但她们始终未能突破母亲角色的传统框架。这样的研究结论看似有些悲观却非常具有价值,因为它不再迎合和默认过往的相关研究一致对近代中国妇女解放事业作出的全盘肯定,而是客观看待和分析了中国女性在近代历史中的真实处境。卢淑樱的研究揭示了近代中国女性在五四运动以后被社会新文化教育要追求自我解放并且成为新女性,但同时她们又不可能拒绝个人家庭需求、社会性别文化传统和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需要对于女性提出的生育要求,因此近代中国女性被国家、社会和所有人默认既要成为新女性也要成为新母亲,从而导致女性需要承担的母职越来越沉重。卢淑樱的研究结论不仅新颖而且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她的研究充分证明了笔者前述针对中国近代母亲问题做新妇女史研究应该采取的意识、视野、理论和方法的思考是能够成立和实现的。但是一本书的研究内容毕竟有限,也不可能尽善尽美,特别是卢淑樱的研究只是从牛乳哺育这一个方面来论证近代中国母亲所受到的社会性别秩序的重塑,显然还不够充分并且显得不够有说服力。可是研究任何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卢淑樱的研究应该被视作一个突破,除此之外,应该期待更多针对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的新妇女史研究能够得以全面展开和深入发展。
三、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的意义
梳理和反思有关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的研究是为了推动相关研究的继续发展。那么,重视和强调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有什么意义呢?首先,从促进妇女史研究发展层面来说,研究母亲问题能够观察到一直以来为妇女史研究所忽略的历史面相与细节。近代中国社会在男性知识分子们的号召和主导下寻求妇女解放事业的发展,而近代中国女性受惠于妇女解放事业的整体发展,具体表现为近代有越来越多的女性能够接受教育、自由恋爱和结婚、参加工作获得经济独立甚至参与政治或军事活动等等。但已经有一些研究指出,近代中国社会为了解放女性而采取的某些改革措施也会给女性带来负担和痛苦,例如19 世纪末中国社会兴起的禁缠足运动,让很多已经缠过足又需要重新放足的女性饱受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负担和折磨,虽然这并不足以否定禁缠足运动本身的正确性和积极意义,但为争得妇女解放事业整体发展而牺牲一小部分女性利益的做法在近代中国的很多人眼中是具有合理性的,这种观念甚至得到后世很多妇女史研究者们的认同,因此更多类似禁缠足运动的消极影响这样的问题就会在妇女史研究过程中被掩盖,这样做研究不仅无视了近代中国女性在历史中的真实处境,更重要的是忽略了女性为历史发展做出的奉献和付出的代价。所以那些被既有研究忽略掉的中国妇女的历史的另一面应该予以认真地梳理、分析与反思,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采取新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开展新的研究,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恰恰是一个理想的题目。其次,从研究的宏观意义层面来看,就如同著名女性主义研究学者李小江指出的:“你问女人有没有共同的东西,我以为是有的,至少有两点:一是自然的,就是生育;另外是历史的,就是女人都曾经是‘第二性’,这也是女人不同于男人的最根本的差异。”①李小江等:《女人:跨文化对话》,第204 页。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正是要借由这种女性共同的并且无法为时代所割裂的生命体验和历史记忆,去探究妇女群体内部和代际之间延续和共享的一种历史及其所承载的力量和意义,做这样的研究有益于弥合新、旧妇女史研究之间的分歧并且改变两种妇女史研究彼此割裂的现状。更重要的是,书写有关母亲的历史能够帮助更多的人(不仅仅是女性)从历史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并且加以借鉴,在人类文明固有的文化传统里习惯将女性称颂为生命之母、国民之母、文明之母,但所有的赞美只是在建构理想的“母亲”,只有客观地面对和反思有关母亲们的真实的历史的时候,人们才会意识到女性需要的不仅仅是对母亲的理想颂歌,女性更需要的是国家、社会和所有人对于母亲真正的理解、尊重和帮助,而这一切可以并且应该从研究有关母亲的历史开始。
最后,进一步说明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对促进中国妇女史和近现代史研究发展的意义并且以此作为本文的结论。如果说近代中国妇女解放事业的发展为绝大多数女性带来了福音,那么近代中国母亲们是否也一样得益于此?从古至今绝大部分女性基于自然的性别分工必须成为母亲并且承担母职,因为近代中国女性一般结婚较早,而女性婚后一旦怀孕生子就将承受各种作为母亲的责任与压力,那么有多少女性在成为母亲之后还能够继续享受妇女解放运动所倡导的受教育的权利、就业的权利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呢?如果近代中国女性被疲劳地束缚于母职,这能否说明无法解放母亲的妇女解放运动对于全体女性的帮助是有限的呢?《母乳与牛奶——近代中国母亲角色的重塑(1895—1937)》一书的结论给出了一种回答:“二十世纪现代国家针对各阶层的母亲重申她们必须履行育儿责任,以达至治家兴国、强国强种的目标,在‘双重负担’下职业妇女的解放可以说是虚假的。”①卢淑樱:《母乳与牛奶——近代中国母亲角色的重塑(1895—1937)》,第237 页。这是唯一且正确的答案吗?客观地说仅仅凭借一本书的研究而得出的答案肯定是不完善的,那么就需要对近代中国母亲问题做出更丰富更细致的研究之后才能得到更多样和更可靠的答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代中国妇女解放事业发展的积极成果是不容否认的,这是历史事实,同时这也为既有中国妇女史研究所证明过了,因此真正需要做的不是借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去质疑和否定近代妇女解放事业发展的成果,而是利用研究这个问题让人们能够以更全面的视角观察近代中国妇女的历史,这样做也会促进中国妇女史研究更加以人为本。
本文主旨就是要说明和强调,目前我们需要更多有关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的新妇女史研究,我们需要去认真聆听母亲们在近代中国历史中留下的声音,因为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其实就是在研究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母亲”。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的最终目的是要突破社会性别制度的遮蔽与限制,从而去发现母亲们以及更多女性的生命力与价值,由此也昭示出了中国妇女史研究的意义所在及其一直以来的研究目标和发展方向。同时,审视和研究近代中国母亲的历史还会为研究中国近现代史提供全新的视角、思路和答案。自1898 年戊戌维新变法运动开始,梁启超等晚清的有识之士们就将女性视为实现民族“强国保种”的对象,继之,近代中国社会倡导妇女解放事业发展的男性知识分子们一直强调女性的生育价值对于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重要性。那么,在近代中国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是如何肯定、重塑和利用女性生育价值的?在近代中国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国家权力是如何规训母亲和母职的、社会文化又是如何建构母亲和母职的?近代中国社会的女性作为母亲是否接受、配合和参与了国家权力的规训和社会文化的建构过程?弄清楚这些问题,才能够理解和说明社会性别秩序的重构在近代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过渡的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影响,这正是研究近代中国母亲问题的新妇女史应该做出的终极思考,这也是研究该问题对于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重要价值和意义所在。另外,研究近代中国母亲的历史还有一种特别的现实意义,那就是,知道历史给予过母亲怎样的价值、地位和意义,才能够警醒和指导当下社会应该如何帮助女性更好地面对“成为母亲”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