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郑州自开商埠探析
2020-03-03张玉峰
张玉峰
(郑州二七纪念馆,河南 郑州 450000)
自开商埠是相对于约开商埠而言的。约开商埠是中国在列强逼迫下开放的口岸,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丧失大量利权,另一方面带动经济发展。自开商埠是中国主动开放的口岸,自主权在己,既可避免丧失利权,又可促进经济发展。北洋政府时期,郑州交通便利,商业繁荣,工业兴起,为加快经济发展,抵制列强觊觎,河南当局多次向中央请示开埠。河南督军赵倜、省长张凤台在咨呈自辟商埠理由书时认为郑州具备开埠资格,“地当要冲,京汉、陇海各铁路管毂其间,交通便利,商业发达,尤为内地贸易中枢”,为市政建设、经济发展等打算不得不开埠。[1]59-62经过长期筹备,1922年郑州被批准开埠。开埠是郑州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对市政建设、经济发展等产生积极影响,有必要对其开埠过程、商埠运行、成效等要素进行探讨。
一、郑州开埠的过程
(一)提议开埠
为振兴工商业,1913年工商部决定在全国规划开埠地点,“先由各省斟酌地点,派员踏勘,择其最适宜者详具图说”,再由工商部提交全国工商会议讨论决议。[2]河南当局经过认真筹备,1913年胡骏业在全国工商会议上提议筹开陆路商埠案,认为郑州交通便利,清末有开埠基础,为发展西北贸易、挽回利权,主张开埠,并拟定八条办法:“郑州商埠由河南筹开之,开埠必要之地址由河南实业行政官按土地收用法收买之,商埠马道就旧有规划扩充建筑之,筹办警察实行商人保护以广招徕,商埠房屋按准路线听商人自筑之,商埠地租俟开埠后由河南实业行政官会同商务总会视商务之情形规定之,开埠经费由河南担任之,开埠经费不足时中央大借款成立后得酌量情形请政府补加之。”会议讨论审查的意见为“原案所叙各节语皆真确,业经筹议自辟,应由工商部督促进行指为陆路第一商场,并按所拟简单办法八条皆甚妥善”,通令办理。[3]开埠理由具体充分,办法切实可行。议案虽未能实施,然对随后开埠有重要影响。
(二)筹备开埠
1917年郑县知事王光第认为,开埠是发展实业入手办法,适宜地点在火车站附近。为此,他派人测量土地完竣后,即绘图列说呈报河南省署,后又面陈河南督军兼省长赵倜。赵倜认为事关重大,特派委员赴郑州详细查勘后,同意咨呈中央立案,后因开办经费匮乏,开埠暂告搁浅。
为发展华商经济,杜绝外人侵凌,1919年8月河南当局先办理郑县市场,整理市政,作为开埠预备,主管各部赞同此举。河南实业厅负责筹办市场,制定进行程序单,拨付经费,设驻郑市场筹备处,以钟汝珍为主任,会同郑县知事进行筹备,其任务主要为区划界址、调查地亩、制定章程等。为借鉴其他商埠经验,河南实业厅派夏和清去济南、上海、浦口等商埠实地考察,农商部要求各商埠“俟该员到时,妥为接洽”。[4]参照内务部的《自辟商埠开办章程》,结合地方情形,河南实业厅先后制定多项章程呈报河南省署,再由省署咨呈主管各部备案。1919年11月20日,河南省署将《郑县市场土地所有权章程》咨呈主管各部备案。主管各部会核后认为事属可行,准予备案施行。筹开商埠需要大量经费,河南省署几经筹措,挪移育才馆经费为商埠经费,拨付中原公司红利补助工程费,并于1920年11月经河南省议会决议通过。1921年3月河南实业厅公布商埠区域,北部以海滩寺为界限,东部从胜岗延伸至杜岭一带,经过城墙西壁至陇海铁路,西部以京汉线为界。1921年4月8日,河南省署将《郑县市场调验文契清丈地亩细则》咨呈主管各部备案。主管各部会核后认为尚属周妥,准予备案施行。1921年8月27日,河南省署又给主管各部咨呈《郑县商埠界址图说》《郑县商埠局组织章程》《郑县开埠理由书》,认为市场筹备就绪,请求尽快开埠。主管各部对此分歧较大。外交部认为河南省署应另外拟定开埠、租地、设警及对外详细章程,报主管各部审核。内务部则主张开埠后再制定详细章程,不赞成设置督办,建议仿照龙口开埠成案,改为总办。[5]后内务部又和外交部咨商,外交部同意内务部主张,主管各部建议由内务部主稿回复河南省署。农商部、交通部对章程意见未能及时咨复内务部,开埠之事又被搁置半年。
河南当局希望尽快开埠,1922年2月17日,河南督军赵倜、省长张凤台电催主管各部,认为“此次筹开商埠,委系上辅国家,下益民生”,要求迅速实施。鉴于经费支绌,“拟由省长暂充督办一席,督饬省实业厅逐渐进行。一俟诸凡就绪,再呈请大总统特派大员,以专责任”。[6]农商部认为河南当局既然主张由省长暂充督办,改设总办似可毋庸置议。内务部主张公决河南省长暂充督办,并以龙口开埠成案另派总办之事。主管各部会商后拟由内务部主稿拟具提案,在国务会议上决议。1922年3月2日,国务会议通过郑州开埠,任命张凤台兼督办,俟筹备有绪再仿照龙口开埠成案另派总办的决议。1922年3月8日,内务总长高凌霨等将决议呈大总统,同年3月31日,大总统徐世昌准如所请,命令郑州开埠,张凤台兼任督办。
二、郑州商埠的运行
(一)商埠管理机构
根据《郑县商埠局组织章程》,商埠设立商埠局,由第一、第二、第三科分掌一切事务,[1]56-57实际成立机构名称有较大变化。1922年6月23日,中央颁发郑州商埠关防及小官印,张凤台打算在郑州设立督办商埠公署,后因河南局势混乱,督办商埠公署未能成立,连筹办商埠专员也被撤回。张凤台任督办时,甚至未启用关防,每月仅支车马费六十元。吴佩孚控制河南后,推荐孙丹林为督办。孙丹林未正式就职,委派夏光宇为商埠筹备处主任,夏光宇聘请各界名流成立评议会,所提议案甚多,督办商埠公署仍未成立。河南军务督办胡景翼呈请执政府特派李可亭为督办,1925年9月李可亭接收关防后,将原有筹备处改组为督办郑州商埠事宜公署,原有筹备处职员继续供职,将筹备处办公地改为公署工程科办事处,将督办公署设在福寿街中路东侧,门外悬挂督办郑州商埠事宜公署粉白长牌,内设立总务、财政、庶务、工程等科,总务科科长为胡伯夷,工程科科长为李公甫。不久爆发战争,公署无形解体。1926年郑州商埠督办在开封设立办公处。
按照《自辟商埠开办章程》,商埠应筹办警察,1926年郑州商埠警察与地方警察划分权限,当年5月,成立郑州商埠警察厅,归督办直接指挥,办公地址在南下街,下设3个警察署、6个警察分署。首任厅长为孙瑛,后为马化民、严惟栓等。
(二)商埠规划与建设
在筹备开埠过程中,商埠规划的新市区街道以金水河为中心,将现有市区街道大部分保持原样,仅仅进行一些道路修理维护。[7]41开埠后,商埠管理机构多次规划和筹措经费进行建设。中原公司需在开埠后两年内每年补助商埠工程费10万元,1923年河南实业厅请示拨付这笔经费进行建设。1924年商埠筹备处主任夏光宇主持修筑大同路七百五十八尺、维修道路七千九百公尺、疏浚金水河等,并规划建设用地,“在新区域内预备商埠局、警察署、商埠消防局、外交、司法办公处所……至少需一百五十亩”,为筹集经费进行大规模建设,准备抽收商埠内地价15%。[8]1925年李可亭任督办后,积极进行建设,命令工程科科长李公甫,将详图张贴商埠各要口,供人观览,“俾咸晓然区域之所在,以定建筑之准备”。[9]6为了规范建设,“便利交通,保持公安”,推动有序发展,公署制定《取缔建筑章程》,规定以后凡商埠内兴工建筑务须按照该章程,于建筑前进行备案,“凡建筑无论新建改造均须将详细图式一份注明尺寸,比例尺不得小于百分之一,于兴工前两星期呈报本署俟批准后……方得兴工……旧房如因墙壁危险得随时拆卸,但须即时呈报本署备案,”“凡建筑户呈报建筑时须将本人姓名、籍贯、住址、店号,及业主姓名、籍贯、住址并房屋所在街道门牌号数、建筑图式暨属于某区警署管辖一同报明”。[10]随后公署又阐述建设意义,“俾此最开通最繁盛之商埠早观厥成,以光大中华之名誉而开拓列强之观听”。[11]1926年督办尹之鑫为筹集建设经费,向吴佩孚请示发行债券收用民地,并以奖券推销债券,吴佩孚批准试办,尹之鑫在汉口设立奖劵局,委任杜潜为局长。
三、郑州开埠的成效
(一)推动市政建设
市政建设为开埠动因,影响开埠成效。商埠管理机构注重市政建设,大力修整道路、改造建筑物、整理市场等,促进市政建设有序推进,初步改观街市面貌,推动城市现代化进程。
道路是市政建设的基础,相比老城区,商埠内道路质量优良、设施完备、管理先进,“本邑街道尚属宽敞,尤以车站前商埠地为然,其阔度可逾三丈。市面极整洁,路侧多有行人便道。十字街均设有警岗,指挥往来车马行人。设岗之处,均修有洋灰质之圆座,上覆以直径五尺许之圆木盖,其上更安红色灯一盏,以防日曝及雨淋,法殊佳也。车马行人须靠左边儿走,车停时均须置于街心,故秩序极良好”。大同路是商埠内道路代表,“长逾四里,平坦宽畅,步行其上,几有漫步北平西长安街之风味”。老城区道路却“窄而不平,殊远逊于车站前也”。[12]商埠内道路数量不断增多,到1925年“城内外共有大小街道116条,其中新市街为60条,已占一半多”,[13]新市街大部分位于商埠内。金水河穿过商埠中心,桥梁对沟通交通尤为重要。为了改善交通,商埠内修筑多座砖石拱桥,如长春桥、铭功桥等,“郑县辟为商埠后,市内日趋繁荣,河北沿一带(今二七路,原长春路)南口,金水河上的一座木桥,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将木桥改建为砖石拱桥……故取名长春桥。桥宽约6米,长约30余米……同时还修建了铭功路桥……民国十一年(1922年),铭功路筑成后,把老式小木桥改建为砖拱桥,仍定名为铭功桥”。[14]随着市政建设不断推进,商埠区逐渐形成,商埠区面积为3466方里,老城区面积为2462方里,商埠区和老城区共同奠定城市布局的基础。
开埠也影响着随后的市政建设,如1928年郑州市政府制订《郑州市新市区建设计划草案》曾沿用筹办商埠时的规划,“故郑州在昔筹办商埠之时,即于汉平陇海两路车站之西南方,附近一片平原择为开辟商埠之适宜地点。最近省政府画界委员会,亦划定该处为郑州市新区域;今本市继续筹备新市区建设计划,当然仍照前案,不事变更”。[15]
(二)促进经济发展
商埠有诸多优惠政策,中外商民可在商埠内租地建造、投资经营,与国内外市场联系紧密,这有利于经济发展,郑州“自行开放为商埠以后……工商业一天比一天的繁盛起来”,[16]“在民国十几年的时候,郑州真是万商云集热闹非凡,较之河南的省会开封,则大有自豪之色矣!故当时有小上海之称”。[17]郑州为河南唯一商埠,开埠带动了河南乃至整个西北经济发展。
开埠带动商业发展。郑州地理位置优越,处于汉口、天津两大商圈分水岭,交通极度便利,京汉、陇海铁路在此交汇。诸多优势汇聚使郑州成为商品集散地,输出商品主要有棉花、瓜子、花生等,输入商品主要有煤炭、杂货、洋布等,腹地为河南全省及西北各省。自开商埠是联系中心市场与产地市场的二级市场,能够加强与腹地经济联系,增强集散地功能。在郑州筹备开埠期间,日本人林重次郎来郑州调查,认为开埠后,“将来不要说中国人,就连世界各国的贸易商也会逐渐汇集到这个位于中国北部的大商埠”。[18]67开埠特别在推动棉花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棉花为贸易大宗,产于山西、陕西等地,集中于郑州,每年春秋两季交易最盛,“买卖客商,麕集于此,以运销上海、汉口者为多,约占全数四分之三,销售本地及北方各纱厂者占四分之一”,[19]为棉花贸易服务的花行、货栈众多,“现花行及轧棉厂约有二十余家,大小堆栈也有数家”。[20]开埠后几年为棉花贸易黄金期,“交易极兴盛”,每年“约在四十万石以上”,[7]103其中1923年交易额最大。贸易带动商埠内商业繁荣,仅火车站附近就有商店1000余家,形成特色商业街。大同路、德化街、福寿街为商业最繁华之区,有绸缎店、匹头庄、百货店等;一马路、二马路客栈、旅馆、饭店居多;兴隆街有花行数十家,运输业集中。其中德化街繁盛时曾拥有贩卖业300户,行用业75户,服务业132户。[21]开埠后外国商人闻风而至,纷纷来商埠区居住贸易,其中日本洋行有十二三家,如大仓、三井等,欧美洋行有美孚、亚细亚等。随着商业发展,1923年郑州将商会改为总商会。
开埠推动工业发展。商埠区基础设施优越,市场功能完善,商品贸易繁盛,不少企业家热衷于在商埠内兴办工业,林重次郎对郑州工业前景大有希冀,“与其说把郑州作为商业地,倒不如说把郑州作为工业地更为合适”。[18]73工业基本上都位于商埠区,大部分工厂、公司设立于筹备开埠后,如豫丰纱厂、中华蛋粉公司、明远电灯公司等。经济发展带动银行业的兴起,1919年郑州有两家银行,1924年增至六家。
此外开埠对改变传统思想观念、生活方式,抵御列强的经济侵略具有积极作用。
四、余论
因开埠成效未达到时人预期,1925年3月河南旅京各界联合会通电河南省议会等团体要求裁撤商埠督办。北伐战争后,因形势需要,1927年郑州商埠督办公署改为郑州市政筹备处。
战乱不断、督办更换频繁、经费匮乏等因素妨碍开埠成效。战乱不断是妨碍开埠成效最主要因素。郑州为铁路枢纽,战略位置重要,易受战争影响,“郑州开辟商埠酝酿将近十年,迭经测量区界规划马路,绘制详图,均因时事影响,终致搁浅”。[9]6自1922年直奉战争后,郑州连年战乱,交通受阻,战争期间抢劫、勒索常有发生,以致时人感慨“倘假以时日,而三年内不生战事,则郑州商埠必有一日千里之势,盖大有希望也”。[22]战乱不断导致商埠督办更换频繁,谁控制河南谁就推荐亲信任督办。首任督办由张凤台兼任,1924年吴佩孚推荐孙丹林担任督办,1925年胡景翼力荐李可亭为督办,1926年吴佩孚委任尹之鑫为督办,1927年奉军委任韩凤楼为督办,同年,冯玉祥委任田雄飞为督办。从1922年到1927年,可以确认有六任督办,任期最短者为田雄飞,仅为一个月,这样短的任期,不可能有政绩可言。商埠建设需要大量经费,仅工程费至少需20万元,开埠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经费,经费只能靠河南省财政补助,赵倜主政河南时财政非常困难,甚至连军费都无法发放,随后战乱不断,财政更加支绌,“省库如洗,罗掘无术”,[23]没有经费支持,商埠建设无从谈起,开埠成效就可想而知了。
北洋政府时期,郑州为发展经济、抵制列强觊觎,自开商埠,开埠后进行诸多规划和建设。开埠促进市政建设、经济发展,是郑州近代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对此后市政规划等产生重要影响。但由于战乱不断、商埠督办更换频繁、财政困难等因素使其成效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