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林同《孝诗》浅论
2020-03-03郑腾尧
郑 腾 尧
(沈阳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林同,字子真,号空斋,福清(今福建福清)人。《宋史》卷452有传。林同作为晋安林氏第31代,受其家风的影响,重视孝道。据《宋诗纪事》载:“子真性纯孝。父寒斋病,左右侍汤药,至不忍入州应举,尝赴胄试,自里抵京,得诗1卷,十之九皆思亲之言。年未四十,慨然罢举。”[1]1919林同作有《孝诗》1卷,分类辑录五言绝句300首,每首诗前又有与诗相对应的孝行事迹阐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也有:林同《孝诗》凡“圣人之孝”10首、“贤者之孝”240首、“仙佛之孝”10首、“妇女之孝”20首、“夷狄之孝”10首和“禽兽昆虫之孝”10首等[2]2179。下文主要对《孝诗》的类型、特色及价值进行论述。
一、《孝诗》的孝亲类型
林同《孝诗》中记述的孝行涉及多个方面,包含明君贤臣、女性、少数民族、动物等。如果按照孝行方式分类,可大致分为敬亲型、奉养型和怀亲型三种。
(一)敬亲型
古人认为,子女尽孝首先要做到发自内心的尊敬。在林同的《孝诗》中有大量敬亲类作品。例如《孝诗·贤者之孝·子游》:“犬马何以别,斯言似太深。深言为养者,可不敬于心。”[3]40609这首诗源自《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有能养;不敬,何以别乎?’”[4]19在孔子看来,人和动物在奉养父母方面的不同就在于人类奉养父母必须带着对父母的尊敬,如若不然,人和动物就没有区别。除此以外,《论语》中孟懿子、孟武伯等人的故事也同样作为敬亲的典型出现在林同的孝诗中。由此可见,敬亲型的孝子形象是林同本人非常看重的。
《孝诗》中还讲述了鲍永敬亲的故事:“事后母至孝,妻尝母前叱狗,永即去其妻。”诗文内容为:“礼经条七出,叱狗不言焉。一旦鲍妻去,那知在母前。”[3]40619这是敬亲的典型人物——鲍永。鲍永的妻子在母亲面前呵斥狗,他认为妻子触犯了古代妇女“七出”中的“不顺父母”之罪,便将妻子休去。虽然这种做法在今天看来不可理喻,但在那个时代,这种做法是符合敬亲的要求的。鲍永的母亲是他的后母,对待后母能如此严格守礼,可见在林同的心中,鲍永就是敬亲的典范。林同的《孝诗》中所咏子女对父母的孝道是超越了婚姻关系的,孝子为了孝敬父母,将孝道看得比妻子和孩子还要重要。这类敬亲故事在《孝诗》中多次出现,从某种程度上说,也能够体现出孝子敬亲程度之深。
(二)奉养型
如果说尊敬父母强调的是发自内心的孝敬,那么奉养父母则显得更加务实。在林同的《孝诗》中,这类奉养型的故事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尤其是在“贤者之孝”这部分。如《孝诗·贤者之孝·子路》对孝行的叙述:“(子路)见孔子曰:今由也,累茵而坐,列鼎而食,愿欲食藜藿、为亲负米不可得矣。”诗文云:“食藜殊列鼎,负米异重茵。不待今朝养,伤哉昔日贫。”[3]40609这则故事讲到子路在朋友华丽的厅室中用餐,看着面前的山珍海味,想到昔日家中吃着粗茶淡饭的父母,倍感愧疚。子路宁愿自己吃粗劣的饭菜,也愿父母能有如此好的食物享用。《孝诗·贤者之孝·陆绩》道:“陆郎作宾客,怀橘欲何为。遗母当然事,袁公乃尔奇。”[3]40621讲到陆绩去见袁术时,将橘子放在怀中想要带给母亲吃而被袁术误会,袁术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非常钦佩陆绩的孝行。《孝诗·贤者之孝·徐孝克》中写到“自今所赐馔,特敕许将还。为尔心饷母,君前无所餐”[3]40627。徐孝克面对丰盛的食物,因为想要留给母亲食用而克制住自己不吃,国君发现了他的这一孝行,特许加倍给其食物,让其带回去给母亲享用。这3首诗中所描述的孝子孝行,是奉养型孝行的典范。
林同在创作《孝诗》时对奉养型孝子的看重除以上几则故事外,还体现在对灵辙为母留食、孔奋奉母珍馐、茅容杀鸡给母亲食用等故事的赞颂中。他们的共同点都在于看到好的东西,首先想到自己的父母,并将好的东西留下来奉养父母。这类孝子在林同的《孝诗》中多次出现,反映出其对奉养、孝敬父母的大力倡导。
(三)怀亲型
思念去世父母的怀亲型孝子孝行属于孝诗中第三大类。林同作品中曾多次提到“蓼莪孝子”的故事,此故事出自《诗经·小雅·蓼莪》:“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5]22《诗经》以“蓼莪”起兴,描述在外服役的儿子感念父母的生养之恩。林同引用“蓼莪孝子”的故事并加以阐发:“民人劳苦,不得终养。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诗文云:“莫遂终养志,难酬罔极恩。哀哀父母句,断肠不堪闻。”[3]40608而“欲报之德,昊天罔极”一句,则抒发了欲回报父母生养之恩但父母已逝的无奈,表达了孝子对父母的怀念之情。林同通过叙写“蓼莪孝子”的故事,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怀念父母之恩,而深感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无可奈何的孝子形象。《孝诗·贤者之孝·王褒》云:“悲哉生我句,此念亲何。墓侧有枯树,诗中无蓼莪。”[3]40621诗中写的是王褒读《诗经》“蓼莪”篇时,由“蓼莪孝子”的典故而想到自己母亲的不易,感念母亲的养育之恩而致痛哭流涕的故事。王褒的门人得知此事后,便不约而同地不在他面前提这个典故,以免使他再度伤心。林同通过此诗塑造了一个感人至深的孝子形象。
《孝诗·贤者之孝·蔡顺》诗云:“贼疑拾葚异,母怪弃薪还。雷震辄环冢,火飞因伏棺。”[3]40618诗中说孝子蔡顺的母亲生前十分害怕打雷,母亲去世后蔡顺每听到打雷声就赶紧跑到母亲的坟前陪伴母亲。这个故事后来发展为成语“闻雷泣墓”,证明了蔡顺的故事感人程度之深。这一类型还有徐季登守孝满3年后隐居、郭原平束带泣于墓前等诗文,为后人展现了一个个怀念已逝父母的孝子形象。
二、《孝诗》的创作特色
林同创作《孝诗》,一方面顺应了当时以儒学为正统的思想,即大部分诗都引用儒家经典著作,从而体现儒家“孝”的理念,另一方面又突破了南宋时期艰深晦涩的说理诗的束缚,创作出雅俗共赏的作品,具体创作特色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体大而虑周
林同《孝诗》共有6个部分、300首诗。诗的内容丰富,从人物性别来看,既有男性,又有女性;从人物阶层来看,既有皇室贵族,又有普通百姓;从描写类别来看,既有人物,又有鸟兽虫鱼等动物;从时间上看,则从先秦到宋代的人物都有所涉及。
“圣人之孝”写了历代圣人的孝行,为全书奠定了整体思想基础。“贤者之孝”是篇幅最多的一组,也是全书最重要的部分,其中的孝子,从先秦时期到作者所处的宋代,涵盖君主、高官、上层贵族及普通百姓在内的各个阶层。其中既有“蓼莪孝子:莫遂终养志,难酬罔极恩”的普通百姓;有“扶苏:父赐子以死,君侯安所疑”这样的贵族子弟;还有“司马迁:悲哉执手泣,论著谨毋忘”;“房玄龄:佩父清白训,为唐第一人”这样的文武官员等。“仙佛之孝”部分包含“释迦”“六祖”等佛教弟子和“老子”“吴真君”等道教名人故事。“妇女之孝”这部分则专写女性群体。“夷狄之孝”主要写少数民族的孝子故事。难得的是,林同作为一个宁死不降的爱国文人,能够抛开民族偏见将北方少数民族中的孝子作为歌颂的对象,也可以看出他博大的胸怀。“禽兽昆虫之孝”是最后一组,写了鹤、燕雀、猿、羊羔等10种动物的孝行,对动物这一题材的描写,也使得林同的作品内容更加丰富,体现出林同的兼爱之心。总体而言,《孝诗》包括众多阶层,有很长的时间跨度,可谓体大而虑周之作。
(二)善引经典
南宋时期理学发展已经相当成熟,理学家极力推崇“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6]209。林同也不例外,他每首诗中的孝子、孝行基本都有化用《诗经》《论语》《孝经》等经典中的语言、故事或是对其进行深入阐发,尤其是在“圣人之孝”和“贤者之孝”这两组诗中,引用经典的特征尤为明显。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孝诗》中许多诗句化用了经典著作中的语言。在“圣人之孝”部分,诗中列举的10位圣人的孝行都是可考的。如第一首关于尧的诗:“道原自天出,尧以是相传。曰孝悌而已,人人具此天。”就直接化用了汉代董仲舒的《举贤良对策》中“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7]2523一句。通过引用大儒董仲舒文章中的话来论述无论是圣人还是普通百姓都要守孝悌,从而深刻地阐明了孝悌的重要性。且林同把这首诗作为组诗中的第一首,也表明了儒学经典在他心中的地位之高。在“元凯”诗中“能举十六相,斯为舜大功”[3]40605。则化用《左传·文公十八年》中“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8]418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第二,《孝诗》在传播孝道过程中对经典故事的化用。《孝诗·圣人之孝·文王》诗中:“问安寝门外,旦旦俟鸡鸣。以致日中昃,居常尽此诚。”[3]40605这首诗引用了《礼记·文王世子》中文王每日天不亮就在母亲寝门外侍奉问候的典故[9]551,以诗的形式将文王的孝行言简意赅地表达出来,并做出“居常尽此诚”这样的总结,对后人有很大的启示。又如《孝诗·圣人之孝·孟子》诗:“如何年稍长,汲汲子思师。知是为儿日,三迁感母慈。”[3]40605林同化用的是“孟母三迁”这一典故,将故事引入诗中,借以表达孟子长大成人后对母亲的感恩。除以上两例外,《卫武公》《子思》《扶苏》等诗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第三,林同对经典在原有基础上的阐发。《孝诗·贤者之孝·元凯》中“当知元与凯,不出孝而忠”[3]40605就是对《左传》中典故的阐发。据《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天下之民谓之‘八元’……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8]419此处的“八元”和“八恺”分别是高阳氏和高辛氏的8个子孙,他们在治理自己封地之时,展现出了“父义”“兄友”“子孝”等高尚品德。林同将这一典故化为“元凯”二字引入诗中,并针对他们的孝道做进一步的阐释,突出其在孝道上的影响。又《孝诗·贤者之孝·豺獭》诗中“曾闻豺祭兽,还见獭陈鱼”[3]40639,对 《左传》中的“陈鱼”进行解读。《左传·隐公五年》记载:“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10]79《左传》中“陈鱼”是讽刺鲁隐公以巡视边地为由而去观看捕鱼,但林同将这个故事中“陈列捕鱼工具观赏捕鱼”这部分内容引申开来,形容豺獭用以奉养父母的食物像“陈鱼”一样多,来表现孝道。
林同创作《孝诗》善于化用经典著作中的语言,引用经典中的故事,并注重对经典故事的进一步阐发,显示出《孝诗》善引经典的特点。
(三)以俗为雅的特色
相对于唐代,宋代文人更加追求人格的内在修养,要在“思想、艺术的总体精神上体现出士大夫精神面貌的高格”[11]472从而达到“质而实绮,癯而实腴”[12]1110的审美效果。宋代文人十分重视雅俗之辨,讲究用世俗的意象来展现士大夫高尚的品格。这里所论的“以俗为雅”主要指诗人将前人创作中较少涉及的“俗意俗事”引入诗歌,而表现高雅的情怀。
林同的《孝诗》正符合宋诗“以俗为雅”的特色。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林同《孝诗》将世俗中日常的孝行故事写入诗中,使读者观其诗句而知孝行始末。如《孝诗·贤者之孝·蔡顺》:“贼疑拾葚异,母怪弃薪还。”[3]40618这是将宋代百姓日常采野果这样的俗事写入诗中。还有《孝诗·贤者之孝·王修》:“去年今社日,抚事倍酸辛。”[3]40620王修为追忆亲人而放弃社日庆祝。诗中通过描写民俗活动在百姓生活中的重要性来体现孝道,这些都是俗事入诗的例证。其次,《孝诗》引俗语入诗来展现文人心中“孝”的情怀,也使得《孝诗》展现出以俗为雅的特色。在《孝诗·妇女之孝·雍姬》一诗中,女主人公被问及父亲与丈夫谁更重要时,“可怜姬告母,父孰与夫亲。能置此一问,未为愚妇人。”[3]40635林同就把日常生活中的俗语“愚妇人”写入诗中。又如《孝诗·贤者之孝·郭原平》诗中写道:“忍向父母墓,前头裸袒耕。农时每束带,犹自泣原平。”[3]40623将俗语“裸袒”写入诗中。还有《孝诗·夷狄之孝·若鞮单于》诗中,林同将“胡语”引入诗中等都是引俗语入诗的例证。林同引用俗语入诗的手法,使孝诗达到言浅而意高的境界。
林同《孝诗》多处引用俗语和俗事,表达了作者对人性中崇高的思想——“孝”的推崇,从而达到了运用“俗”内容来表达高雅情怀和崇高人格的效果,体现出以俗为雅的特点。
三、《孝诗》的价值
“孝”这一主题历来为我国文人所看重。早在先秦时代,《诗经》就有关于“孝”的记录,历代帝王和文人也十分重视孝道,唐玄宗曾亲自为《孝经》做注。南宋时,《孝行录》《孝友传》等一系列宣扬孝行的作品广为流传。林同在继承前代重视孝行这一思想的基础上,融合时代特色,使其《孝诗》在文学、民俗等方面展现出独特的价值,而且对当今时代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孝诗》的文学价值
魏耕原所说的“未标明的组诗”,指组诗中的每一首诗都有各自的题目,内容或题材具有一定联系或者相关。林同《孝诗》就属于这类“未标明的组诗”。组诗并不是林同独创,南宋刘克庄也有大型组诗《杂诗一百首》,以历史人物的名或字为题目,每首诗分别对应一个人物。林同《孝诗》每组诗都以人名为题,所描写的人物大都属于同样的类型。林同运用组诗的形式为后人展现了一幅恢弘的孝行画卷。
林同《孝诗》作为组诗,它的文学价值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继承前代传统,以人名为题创作组诗。以人名为题的组诗早在唐代就已经大量出现,周昙和汪遵是目前可知晚唐所作咏史组诗作品保存较多的诗人。周昙的大量咏史组诗都以人名为题,如《唐尧》《虞舜》等;汪遵有《采桑妇》《渔父》等以人名为题的咏史组诗。如前所言,刘克庄也有这类组诗作品。林同的《孝诗》正是继承了唐宋这类组诗的传统,以人名为题,一诗专咏一个孝子孝行,这是对前人创作组诗传统的继承。第二,《孝诗》作为南宋传播孝道的组诗,首次将“孝”这一题材引入组诗,是对组诗题材的一次扩大。这是继陶渊明将田园诗引入组诗扩大两汉以来咏怀、拟古等诗的题材后,组诗在题材上的又一次扩大。陶渊明以《归园田居》为代表的田园诗,首次将田园题材引入组诗,在组诗题材的发展上具有开拓之功。而林同首次将“孝”这一题材引入组诗中,实是对组诗题材的又一次扩大。第三,林同《孝诗》作为“未标明的组诗”,扩大了组诗的容量。从晋代陶渊明到唐代杜甫,再到宋代刘克庄,组诗作品的容量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而林同的组诗作品,受到前人组诗的影响,并在前人基础上发展为多达300首的大型组诗,达到了组诗容量的顶峰,也使诗的内容有更好的完整性。林同的《孝诗》是对中国传统组诗创作的又一次发展。第四,林同《孝诗》善引经典。诗中大量引用儒家经典中的语言、故事,并且对经典故事进行阐发,使宋诗在“以文为诗”的基础上,展现出“以故事为诗”的文学创作倾向。林同不但学习前人将散文创作手法运用到诗中,而且将一个完整的故事情节用短短几句诗表现出来,言简意赅,如《孝诗·贤者之孝·盛彦》:“既知为异物,号泣绝还生。未有蛴螬炙,翻令母目明。”[3]40622盛彦的母亲因生病而双目失明,他拒绝朝廷的应召照顾母亲。盛彦的母亲由于长期卧床吃药心情不佳,经常打骂婢女,婢女怀恨在心,趁盛彦不在家给其母吃蛴螬。盛彦的母亲觉得所吃饭食与平时的不太一样,就偷偷藏起来一些,盛彦回来看到后痛心不已,抱着母亲痛哭流涕,可谁知第二天其母双目竟然复明了。这种有完整故事的诗作,在“奉养型”孝诗中尤其普遍,如《晋文公》《老莱子》《闵子》等。林同通过四句诗将完整的故事叙述出来,在短小的篇幅中借鉴叙事诗的创作手法,将“以文为诗”演化为“以故事为诗”,是对宋诗创作的一次发展。
(二)《孝诗》的民俗价值
林同在描绘孝子孝行时,多次提到古代社会中的民俗节日和礼仪仪式,为我们研究古代民俗提供了丰富而生动的资料。
《孝诗》中多次涉及民俗节日。如《王修》一诗:“去年今社日,抚事倍酸辛。罢社为儿泣,乡邻定可人。”[3]40620孝子王修的母亲在社日那天去世,第二年社日他因思念母亲而哀痛不已,乡里人为他的孝心所感动,便决定罢社。据《礼记·郊特牲》记载:“社祭土而主阴气也。”[9]684社日,是指祭祀土神的日子。在南宋社会生活中,每年都有固定的日子来祭祀土神。诗中反映出宋代劳动人民对土神的重视,同时也衬托出王修因思念母亲而放弃十分重要的社日庆祝活动所体现出来的孝心。还有《目连》一诗:“能将身入地,拔取母生天。岁岁盂兰会,今犹说目连。”[3]40634“生天”是佛教用语,指行十善者死后可以转生天道。诗中提到的“盂兰会”是佛教盛会,也就是“盂兰节”。
《孝诗》中多处涉及丧葬礼仪。郑玄《礼记目录》记载:“祭祀之说,吉礼也;丧荒、去国之说,凶礼也;致贡、朝会之说,宾礼也;兵车、旌鸿之说,军礼也;事长、敬老、执贽、纳女之说,嘉礼也。”[13]2在古代,丧礼是最重要的五礼之一,是民俗礼仪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同《孝诗》中涉及丧礼的有“助哭”“除服(除丧)”和“守孝”等篇章。《礼记·丧服小记》中将服丧分五等,对“除服”也有详细记载[9]859。《孝诗·贤者之孝·赵琰》中:“礼称亲未葬,丧服不除焉。”[3]40627《孝诗·贤者之孝·子夏》有“既除丧,而见孔子,与之琴,弹之而不成声”[3]40609语,都说到“除服”这一丧葬仪式,这说明丧葬礼仪在古代社会的重要性。类似的还有“王秀之”一诗中的“助哭”礼、“司马迁”一诗中“守孝三年”礼等,为我们研究古代的丧葬礼仪提供了很好的材料。
此外,《孝诗》中《华宝》诗的“婚冠之礼”、《郭原平》诗中的“束带之礼”等,这些为后人研究古代节俗礼仪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三)《孝诗》的时代价值
“孝”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之一。先秦时代《诗经·周颂》中《清庙》《维天之命》《维清》等篇表达了先民对孝的重视。我国历代帝王和文人都极其重视孝道,反映孝道的《孝经》成为我国古代官方定立的童子应试必备书目。南宋林同《孝诗》的创作,为“孝”文化的传承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它影响了《二十四孝》的形成。
在内容的选择上,《二十四孝》中的大量孝子孝型都可以在《孝诗》中找到,其中包括舜“孝感动天”、老莱子“老莱娱亲”、陆绩“怀橘遗亲”、黄香“扇枕温衾”、王祥“卧冰求鲤”、姜诗“涌泉跃鲤”等16则故事。还有一些虽不是同样的故事,但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如《二十四孝》中董永卖身葬父的故事,就和《孝诗·贤者之孝·桓冲》中桓冲以身质羊事父母的故事类似。由此可见,《二十四孝》中故事内容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南宋林同《孝诗》的影响,将其进行筛选和改编,以传播和弘扬孝文化。因此,林同的《孝诗》尽管存在着一些我们今天看来应该否定的“愚孝”成分,但就整体而言,它在中华孝文化传承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孝”文化作为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对《孝诗》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通过对《孝诗》故事内容的解读,可以进一步了解古典文献中的孝子故事。虽然《孝诗》中不乏愚孝的成分,但大部分故事可以为当代社会提供孝亲的典范。其次,林同作品中的核心思想——“孝”,是当代社会大力弘扬的社会美德之一。通过对《孝诗》的研究,弘扬孝亲、敬亲思想,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使家庭和睦、邻里和顺、社会更加和谐。最后,通过对《孝诗》中孝文化的弘扬,可以提高民众的文化自豪感,对文化建设具有助推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输出,对建设文化强国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