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介素养教育的推进策略探析
2020-03-03王国珍
王 国 珍
(岭南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广东 湛江 524048)
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智能手机和wifi的日趋普及,新媒体使用带来的“副作用”,如网络成瘾、网络诈骗、网络色情和网络暴力等问题也日趋严峻。然而,作为应对此类问题良策的新媒介素养教育,则显得相对滞后,“既未展现出与快速发展的媒介产业相匹配的影响力,也未能获得政府政策的正式性关注。”[1]
我国媒介素养教育之所以滞后,是因为无论在理论研究层面,还是在实践操作层面,均存有一些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的问题。例如,对媒介素养缺少系统的学理分析和研究,概念比较混乱,认识存在误区[2]; 媒介素养教育的倡议机构集中在高校,政府管理部门很少参与,支持力量单薄[3]; 媒介素养课程的开设零星分散,没有形成合力,存在缺位和隔离等问题[4]; 缺少政策支持和社会团体的有力介入,无法与理论研究形成相互推进的良性互动,等等[5]。只有将这些问题厘清并加以改进,媒介素养教育才能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换言之,移动互联网时代新媒介素养教育的推进和发展,关键是要顺应时代潮流和现实需要,完成一系列“转型和升级”。例如,应将对媒介素养教育核心内容的解读,从“泛化”变为“凝聚”;将媒介素养课程和专业的设置方式,从“兼容”改为“独立”;将媒介素养的关注点,从“传统媒介素养”转移到“新媒介素养”,等等。
一、媒介素养核心内容的凝聚策略
新时代需要新思路。我国媒介素养教育,若要改变滞后局面,必须先从理念上正本清源,将媒介素养核心内容,从“泛化”的天马行空中,降落到“凝聚”的现实土壤之中。
目前,我国媒介素养教育面临的一大问题是:在媒介素养教育的本土化运用过程中,模糊了对其基本内涵的恰当解读, 出现了一种泛化媒介素养及其教育的趋向, 即把媒介素养教育变成万能的箩筐,什么都往里面装[6]。
这种泛化倾向,导致我国媒介素养教育至今无法形成清晰明确的核心内容,使之难以作为一门新课程得到有效推广。只有停止这种对媒介素养的过度泛化解读,凝练出较为明确的媒介素养教育核心内容,媒介素养教育才能步入顺利发展之轨道。
(一)关于媒介素养教育的泛化解读
关于媒介素养教育的解读,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从广义角度解读媒介素养,具有无可否认的理论高度和严密逻辑,但也未免给人繁复芜杂的印象和包罗万象的错觉,并导致泛化媒介素养内涵的倾向。正如有学者指出,此类关于媒介素养教育的解读,不能说不完美,眼光也非常高远。问题是,这种设想究竟是整个教育的目标,还是媒介素养教育所独有[7]?
对媒介素养的广义解读,颇有不少。例如,在美国媒介素养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Media Literacy Education)网站上,给出了如下媒介素养定义:媒介素养是指接近(access)、分析(analyze)、评估(evaluate)、制作(create)和利用(use)各类信息的能力[8]。再如,有学者指出,媒介素养是建立在媒介教育与媒介研究基础上的后续性成果,内涵十分宽泛,包括对媒介个人影响和社会影响的认识;对大众传播过程的理解;分析和探讨媒介信息的能力;对媒介文本和文化的识别和领悟;创造和分析媒介文本的技能;传统和非传统的读写能力;对媒介内容的充分享受、理解和欣赏等[9]。
在我国,也有此类对媒介素养教育的宽泛解读:媒介教育是一种“培养公民媒介素养的教育”,包括了解基础的媒介知识以及如何使用媒介、学习判断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价值、学习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知识和技巧,以及了解如何有效利用大众传媒发展自己等方面内容[10]。
诸多媒介素养的泛化解读,虽在表述上略有不同,泛化程度也有所差异,但有个相似之处,即认为媒介素养是一种能力和素质;这种能力与素质体现在认知媒介、参与媒介与使用媒介三个层面[11]38;媒介素养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关乎人生的整个过程等[12]。此类关于媒介素养教育的广义解读,虽具有一定的理论渊源和学术价值,却也有过于宽泛而难以践行的局限。
(二)关于媒介素养教育的狭义解读
为减少歧义和曲解,有必要从狭义角度对媒介素养教育进行概念解读。例如,有学者认为,媒介素养主要指对媒介内容的辨识、质疑和评估能力,以及理性使用媒体的能力;“媒介素养教育”则是指提升民众媒介素养的教育,旨在使其免受媒介负面效应和影响[13]。
这一狭义界定,排除了广义界定中的媒介内容产制能力、参与媒介活动的能力和媒介技术掌握能力等,而将重点放在培育应对媒介暴力、媒介虚假信息、网络欺凌和网络成瘾等负面因素(negative dimensions)的能力上[14]169-180。
换句话说,应将媒介素养教育和关于媒介及其技术的教学区别开来:既不宜等同于利用媒介的教学(teaching with media),也不可等同于关于媒介的教学(teaching about media)[15]。
此类对媒介素养教育的狭义解读,虽单薄些,但容易落实到实践层面。例如,英国媒体监管机构通讯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指出,媒介素养是人们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免遭媒介使用中的种种潜在风险(potential risks),而需要具备的关于媒介使用的知识、技巧和能力[16]。 显然,这一概念界定,特别关注了媒介风险,相比之下就较为简单明了;具体到媒介素养的实践层面时,就容易推出相关应对策略和措施。事实上,英国推广媒介素养教育的成效,也较为显著。
对媒介素养的不同解读,会导致对其教育核心内容的不同理解。若从广义角度出发,媒介素养教育就易变成一种泛化模糊的“高大上”口号。具体到实践层面,就无法给相关决策提供清晰的理论依据,也很难据此划定一块明确的教学范围,从而不利于媒介素养教育的顺利开展。
只有从狭义角度出发,才能为媒介素养教育做出较为清晰的概念解读,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媒介素养教育的核心内容。例如,美国媒介素养教育,就将核心内容凝聚为:对于幼儿和小学生,主要培养其区分社会现实与媒介虚拟现实的能力;对初中生,重点培养其对媒介信息的辨识能力和抵制媒介诱惑的自控力;对高中生,侧重培养其对媒介的批判性解读能力与应用能力等;对社会公众,则是一种终身教育理念[17]。
(三)媒介素养教育核心内容的凝聚
也就是说,媒介素养教育的核心内容,应是对媒介信息和媒介功能的辨识、质疑、评估能力和理性使用能力,而不应泛化为对媒介内容和产品的生产、制作和参与能力,更不宜泛化为对信息技术的掌握和开发能力。这里,前一类能力,是针对媒介的普通使用者和消费者(consumer)而言的;而后一类能力,则是针对媒介内容的专业生产者(producer)和信息技术专业人员而言的。媒介素养教育的对象,首先应是前者。
具体到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也应从关注现实问题的角度出发,考虑并确定其核心教育内容。另外,媒介素养教育核心内容的设定,还应考虑受教育者的年龄、专业或职业等因素。例如,针对未成年人(中小学生),可将教育的核心内容放在应对媒介负面效应方面,即培养其免受媒介负面影响的自我保护能力,包括对媒介信息的辨假识真能力和避免游戏成瘾的自控力等。至于媒介参与能力、制作能力和利用能力等正面效用方面内容,则不宜过急地纳入未成年人的课程范围,而应适度延后,可面向高职和大专院校的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学生或其他人员开设。
二、媒介素养课程和专业设置的独立策略
在新媒介潜在风险剧增的背景下,我国落后的媒介素养教育若要迎头赶上,还必须解决可供其“一展身手”的落地载体问题。这个落地载体,就是媒介素养课程和专业的设置方式。只有赋予其独立的课程地位和专业地位,媒介素养教育才有机会落地生根和开花结果。
媒介素养教育的独立策略,大体上可分两个层面来考量:一是中小学的媒介素养课程,宜作为一门独立的新课程开设,而不是仅仅作为一块新教学内容,融入其他既有课程之中;二是高等院校的媒介素养课程,宜注意与新闻传播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的区别,并赋予其独立新专业的地位。
(一)中小学媒介素养教育:从“融合课程”到“独立课程”
中小学媒介素养教育的课程设置,大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融合课程”,即将媒介素养教育作为一块新的教学内容,融入学校既有课程中,如母语语言课、综合教育课、道德课或信息技术课等;另一种是“独立课程”,即将媒介素养教育作为一门独立的新课程,单独开设出来。通常,较早时期的媒介素养教育,作为融入性课程开设的居多[18]。
近些年来,随着新媒介使用负面问题的日益严峻,媒介素养教育也被寄予了更多期望和使命,其课程的独立开设也就成为一种合理诉求和趋向。“随着媒介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媒介素养教育研究的不断深入,课程作为媒介素养教育理念的落地载体,越来越受到研究者的重视。”[19]
不过在实践中,经常能发现将媒介素养教育与新闻传播教育等同起来的做法。例如,一些营利性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小记者培训机构,打出了“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的旗号,并创建诸如“中国青少年媒介素养网”;而培训课程的具体内容,则仍是传统的新闻采访、编辑和写作等。
之所以在新的水权制度中规定政府的水权水质保证人角色,是因为只有地方政府才能担当起这一角色。而且,只有地方政府担当起这一角色,地方政府的政绩观才能真正改变,其环境质量责任才能真正落实,水生态文明才能实现。
在网络成瘾、网络诈骗、网络色情和网络暴力等愈演愈烈背景下,出于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的必要性已毋庸置疑了。值得注意的时,在将之纳入义务教育之时,若能赋予媒介素养独立的新课程地位,而非仅仅将其作为其他课程(如信息技术教育、语文、品德与社会等)的一部分新添加内容,更将是一种具有远见的明智之举。
另外,在媒介素养教育的课程和专业设置上,还必须注意与新闻传播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的区别。否则,媒介素养教育就谈不上得到政策支持和有效推广,也就无法改变其滞后局面。
(二)高等院校媒介素养教育:从“新课程”到“新专业”
与中小学媒介素养课程开设情形不同的是,现在我国高等院校的媒介素养教育,通常是在新闻传播学院作为一门独立的选修课程开设,或作为一门全校性的通识课程(也是选修课)开设。所以,高校媒介素养课程,就不像中小学媒介素养课程那样,存在课程能否独立开设的问题。不过,高校媒介素养教育,却存在如下问题:是作为选修课开设,还是作为必修课开设?是作为一个新专业设置,而是仅仅作为一门新课程开设?
鉴于高校的媒介素养课程的目的,应为中小学媒介素养教育输送合格师资。从这一点出发,若能将媒介素养教育添加为高校的一个新专业,则是一种远见卓识。也就是说,高校媒介素养教育的未来发展问题,是能否将媒介素养作为一个新专业而单独设置出来。
诚然,媒介素养教育,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可以具有跨学科特点,各学科不同视角的研究也有利于媒介素养教育的发展。然而,作为一个新专业,媒介素养教育若局限在新闻传播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范畴之内,就无法获得足够的政策支持和人力物力投入,也就不可能步入长足发展轨道。所以,从长远发展来看,宜注意媒介素养教育与新闻传播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的区别。
1.媒介素养教育与新闻传播教育
在某种意义上,媒介素养无疑是新闻与传播领域的一部分。另外,媒介素养也受到来自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和信息技术教育等其他学科的关注,呈现出跨学科特征。但是,在媒介素养教育的推广力度越来越不足以应对移动互联网时代层出不穷的媒介使用问题时,将其从新闻传播教育等其他学科课程中区别出来,赋予其独立的新课程和新专业地位,就成为推进媒介素养教育未来发展的有力手段。
从解决现实问题的角度出发,媒介素养的教育对象,可主攻媒介产品和媒介内容的普通消费者,即社会公众(如报纸读者、电视观众和网民等)。新闻与传播的教育对象,则是媒介内容的生产者,即传媒从业人员。
另外,两者的教育目标也不同:媒介素养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致力于提升社会公众的媒介使用素养,如分辨媒介信息的真假和好坏,合理安排和控制消费时间,远离有害信息和摈弃不良媒介使用习惯等。新闻与传播教育则是一种专业教育,旨在提升新闻传播从业人员的采访、写作、编辑能力和媒介经营管理能力等。
简言之,新闻与传播教育,是针对媒介内容生产者的专业教育、职业教育;而媒介素养教育,则是面向媒介消费者的大众化教育和素质教育。
2.网络素养教育与信息技术教育
除了新闻与传播教育之外,另一个与媒介素养教育较为密切关联的是信息技术教育。两者的联结点是“网络素养”。作为媒介素养的子概念,“网络素养”是指网络使用过程中网民所具备的素养。与此同时,在信息技术教育领域,“信息素养”也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成了颇受关注的新热点。于是,网络素养教育与信息技术教育,就有了提升网络素养和信息素养这个共通之处,并出现了将两者融合的呼吁和提法。
然而,具有共通点的网络素养教育与信息技术教育,两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网络素养教育之目的,是如何使网络使用者免受网络负面效应;信息技术教育之目的,则是教导如何掌握具体的信息技术。前者具有传播学、教育学和社会学等人文社会学科背景,后者则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学等理科学科背景。
一个有趣现象是,人文社科背景的学者,会偏向于建议将信息技术教育纳入网络素养教育范畴中;而信息技术等理科背景的学者,则会提出将网络素养纳入信息技术教育范畴中。例如,有传播学学者认为,信息技术教育是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要内容[11]41。也有学者指出,如今的年轻人,相比于如何掌握新媒介技术和相关软件知识方面的教育,更需要有人教导他们在新媒体使用过程中如何表现出足够的责任感和伦理道德[20]。
不过,我国2003年出台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信息技术部分),则提出将信息素养和网络素养融入信息技术教育中。这里,该课程设计负责人,就是一位教育技术学领域的专家。该标准指出,信息素养已成为信息社会公民素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信息技术教育也应超越单纯计算机技术训练范畴,而发展成信息素养教育。但是,稍加分析一下,就可发现,该技术课程所包含的几大块内容,包括信息技术基础、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和人工智能等,实际上均为技术教育相关内容,而非素养教育相关内容。
鉴于我国中小学已普遍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对网络素养教育与信息技术教育的差异性认识不足,就会出现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建议。但是,两者学科背景完全不同,担任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教师,由于学科背景和知识结构局限,很难胜任网络素养教育这一新课程的教学任务。所以,将网络素养课程与信息技术课程区别开来,还是非常必要的。
三、媒介素养教育着力点的与时俱进策略
“媒介素养”概念,可分为“传统媒介素养”和“新媒介素养”两大类。其中,“传统媒介素养”,是指报纸、广播、电视、电影和杂志等传统媒介的相关素养。“新媒介素养”,则通常指网络媒介素养和智能手机媒介素养。
移动互联网时代,媒介素养教育必须与时俱进,将着力点从传统媒介素养转移到新媒介素养。媒介素养着力点的转移,并不意味着报纸、电视和电影等传统媒介已不值一提。事实上,传统媒介也已走上网络化生存之路,纷纷开设了自己的网站、电子版、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例如,人们想看人民日报的消息,无须直接订阅或购买纸质报纸,而是只要打开电脑或手机,浏览人民网就行;想看某电视节目和电视剧,也不必按时守在电视机前面,上网收看网络版就行。另外,网络电影、网络小说和电子书籍等的流行,无不昭示着传统媒介与新媒介的融合趋势。显而易见,媒介素养教育的有效推进策略,应将着力点从传统媒介素养转移到新媒介素养上面。
在理论研究层面,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日益普及,对新媒介素养的分析和探讨,已日渐取代传统媒介素养,成为媒介素养研究领域的新亮点。“新媒介”是指基于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技术的新兴媒介形态,是相对于传统的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而言的,包括网络媒介、智能手机和数字电视等。鉴于电脑上网和手机上网是最广泛的新媒介使用方式,“网络素养”也可算是新媒介素养的代名词。另外,也有“网络素养”“数字素养”和“信息与数字素养”等类似提法。换言之,互联网的出现,使得“网络素养”成为“媒介素养”研究领域的新亮点;而移动互联网与智能手机的完美结合,则使“新媒介素养”成为“网络素养”研究领域的新趋向。值得注意的是,“媒介素养”“网络素养”和“新媒介素养”这三种提法,虽细究起来有些许区别,不过被更多地当成相同相似概念加以使用。
在实践推广层面,西方一些国家和组织,正逐渐将媒介素养教育的关注点,从传统媒介素养教育转移到网络素养教育上;这一转移趋势,可从其倾力打造的网络素养教育在线平台和相关项目等方面一窥端倪。例如,澳大利亚通讯与媒体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开发了一个名为“Cybersmart”(网络机智)的网站,专门推广网络素养教育,重点提升儿童和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意识,使其能够应对网络危险,达到健康安全上网的目的。新西兰则开发了名为“网络安全”(NetSafe)在线平台,由新西兰教育部(Ministry of Education)和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等联合创建。欧盟(European Commission)于1999年创建了名为“网络安全”(“Insafe”,即Internet 和Safe的合拼)在线教育网站,并于2012年5月将“Insafe”改名为“Better Internet for Kids”(给孩子更好网络)。值得注意的是,在媒介素养推广中,欧盟表现得相当与时俱进,持续推出相关项目,包括“互联网安全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a Safer Internet 1999-2004)“更安全的互联网”(Safer Internet Plus 2005-2008)“网络安全项目”(Safer Internet Programme 2009-2013)“给孩子更好的互联网项目”(Better Internet for Kids 2014-2018)等。另外,新加坡也于2009年成立了网络素养联合指导委员会(Inter-Ministry Cyber Wellness Steering Committee)等。
在世界各国纷纷将重点转移到新媒介素养之际,对于尚未能好好开展传统媒介素养教育的我国来说,为今之计,也必须正视新媒介带来的种种问题,大力推进新媒介素养教育,培育和提升公众的新媒介素养。这是因为,网络和智能手机等新媒介所附带的危害和风险,已远远超越传统媒介的负面影响,正呈现汹涌而来之势,深受其害的人数处在不断飙升之中。那么,新媒体到底带来了哪些复杂多变的危害和风险呢?通常,较为普遍的潜在网络危险,包括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网络欺凌(Cyberbullying)、网络诈骗(online fraud)、网络有害信息和劝告(Harmful Content and Advice)、网络色情(cyber pornography)和网络性诱拐(Online Sexual Grooming)……实在是多不胜数,防不胜防[18]。另外,其他方面的一些网络陷阱和诱惑也值得警惕和防范,如网络传销(Internet pyramid selling)和网络赌博(online gambling)等。
简言之,新媒体魅力无限,带来许多便利之外,也带来种种问题和潜在危险。我国媒介素养教育的推进和发展,应是将关注点从传统媒介素养转移到新媒介素养上,着重培养公众对各类潜在网络危险的辨识能力和应对能力,使之免受新媒介使用过程中容易遭遇的种种负面影响。
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发展势头,更是锐不可当。智能手机和网络等新媒介的使用,已渗入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媒介发展速度日行千里,民众使用媒介的能力却没有与之同步。”[21]“传统媒介素养在我国尚未来得及普及,新传播技术又对其赋予了新的内容。”[22]
作为应对新媒介使用负面影响的良策,新媒介素养教育被寄予了更多厚望。一些发达国家已将其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并采取各种策略和措施大力推广。在我国2010年两会上,也出现过一个呼吁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的提案[23]。
遗憾的是,该提案未能被采纳和实施。这种遗憾,如果任其继续下去,其实是以无数民众深受新媒介和智能手机负面影响的困扰和痛苦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