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刷新”三大标准
2020-03-03
理论与当代 2020年7期
《证券日报》6月8日刊登董少鹏的文章说,今年是新中国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如何给资本市场再定位、如何夯实基础再出发,是每一位关心资本市场发展的人士都在思考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建设、投资者保护、中介机构发展作出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部署,值得各方认真思考。
一是“刷新”上市公司的基本定位。6月6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上说,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国之重器”,是双轮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履行社会责任的“模范代表”,也是资本市场践行“人民性”的源头基础。这些提法既说明了上市公司的经济内涵,也强调了上市公司的社会功能。
二是“刷新”投资者保护的基本理念。5月15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首次提出了“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将投资者保护的理念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新证券法专设投资者保护专章,从全市场运行的链条出发,梳理制定了更加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条款。
三是“刷新”证券基金行业文化标杆。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今年5月份指出,资本市场是大家共同的市场,各类中介机构要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共同关心呵护这个市场,共同营造可持续的发展生态。他提出,对好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做优做强做大;对问题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强化责任追究,健全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