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学教学中开展课程思政的探索与研究
2020-03-03王志泓
王志泓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辽宁 抚顺 113122)
高等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主阵地,必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宗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德技双馨、守正创新的时代新人。
目前,在国家开放大学的课程教学中,存在着重知识、轻修养,重专业、轻德育,重视职业技能、轻视职业精神培养等问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与加强。“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1]“挖掘其他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2]
一、课程思政的科学内涵和必要性
(一)课程思政的科学内涵
教学中的课程思政即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将政治立场、思想观点、道德规范融入课程教学之中,让所有课程都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职能,让所有教师都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大格局。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即在法学教学中,在讲授法学知识以及培养专业素养的同时,将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法治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或融入到法学课程中,为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合格法治人才服务[3]。
(二)开展课程思政的必要性
1.开展课程思政是坚定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需要
高校必须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有效利用高校的课堂,发挥课程思政的功能,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应有之义[4]。
2.开展课程思政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需要
“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5]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紧密协作,形成合力。
3.开展课程思政是开展意识形态斗争的需要
开展课程思政,是反对“分化”“西化”图谋,开展意识形态斗争的需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改革不断深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思潮多样并存,“大学生处于知识体系、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形成时期,易受各种现象、观点、言论、思潮的影响。”[6]特别是西方势力利用新媒体等宣传途径宣传西方意识形态,对青年学生影响很大,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仅要传授知识和方法,还要发挥思想引导和价值引领作用。推进课程思政,就是要求每名教师、每门课程、每个课堂都发挥育人作用,为培养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提供支持。
二、法学教学开展课程思政的目标和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逐步形成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的政治制度。目前,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法律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各项改革都要在法制框架下进行法学教学开展课程思政的目标和途径如下。
(一)在法学教学中开展课程思政的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7]这就要求法学教师要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积极投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之中,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学教育教学,在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精神和法学素养的基础上,实现培养更多的“德法兼修”社会主义法律人才的目标。
在教学中,注重把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作为课程思政的突破口;注重法律文化、法治文化有机结合,把开展文化育人作为课程思政的着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法治行为方式,增强大学生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课堂教学的育人效果。
(二)在法学教学中开展课程思政的途径
1.在教师方面
要提高法学教师的政治意识、师德水平和德育能力,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言传身教中教育学生“合格的老师首先应该是道德上的合格者,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8]课程思政是每位教师政治意识和德育能力的真实流露,而不是另辟蹊径、牵强附会。法学教师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思想上的引路人、行动上的带头人。
2.在课程载体方面
要以课程为载体探究法学专业课教学中的“思政因素”,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在课程之中,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学生[9]。在法学教学中,要充分发掘法学知识背后的道德因素、价值导向与制度定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一要用正确的历史观引导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文化自信与制度自信。例如,在进行中外立法、司法比较时,让学生了解到今天我国立法、司法的逐步完善,并向学生展望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美好未来,让学生充分知晓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本土优势”[10],并且从家国情怀和法治中国整体发展的角度来审视问题、解决问题。二是要用正确的大局观引导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法律信仰。三是要用正确的角色观引导学生,帮助学生培养职业精神。开展典型引路的教学工作,引导学生向法律界的道德模范、优秀楷模学习,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3.在法学实践课方面
要深挖法学实践课教学中的“思政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法律实践是理论形成的沃土,同时法学理论也指导着法律实践。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课程思政改革要辐射到实践教学环节。高度重视在法学实践教学环节中的价值引领,提升教学改革效果。一是要用好普法宣传周和宪法宣传日等平台,开展请法律工作者到校做报告,或带领学生们开展法律宣传实践活动,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亲力亲为中感受法律的价值和自我价值。二是要认认真真地带领学生做好法律实践、卷宗制作和论文写作工作,用法学教师严谨的工作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缜密的逻辑思维和渊博的法律素养影响带动学生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律应用水平,在言传身教、润物无声中教育学生。三是针对法律专业的学生,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到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直接参与或协助法庭的庭审工作,引领学生完成法律职业精神的塑造。
4.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面
法学教学还要紧跟时代脉搏,在发现、解决新问题中,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法学教师要善于在国际国内、社会生活中捕捉与法学教学有关的“思政”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一是结合热点问题,开展课程思政。例如,针对最近愈演愈烈的中美贸易摩擦,我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贸易法的任课教师,可以在教学中适当增加环节,分析美国挑起贸易摩擦的非法性,从而揭露美国自我标榜的“法治国家”的真实面目。而中国作为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法的坚定捍卫者,有效维护了自身的权益,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赢得了大多数国家的认可。从而教育学生做法律的捍卫者,敢于用法律做武器,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与不法分子做斗争。针对香港风波,特别是结合一些暴徒打砸抢烧、造成大量财物损失,袭击警察和贫民,造成人身伤害和违反香港基本法,大搞“港独”鼓噪的事实,以及香港司法不公,大量暴徒没有被绳之以法等事实,教师可以结合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刑法、国家安全法等课程,阐明动乱的危害性及我国法律制度的尊严不受侵犯,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捍卫法律和打击犯罪的合理性。
二是以一些法律事件和社会问题为实际案例,开展课程思政,变被动为主动,弘扬我国法制建设的成果。如针对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等错判案件,教师可以在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中,用正面引导的方法,弘扬我国司法的纠错能力,宣传民告官的胜诉率等,说明我国司法的进步,增强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从而逐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为走向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5.在法律、法治文化建设方面
在法学教学中,以“法律文化”的领会和认同以及“法治文化”的建构为主线,开展课程思政,培养学生的法律观念和行为方式。
一是从法、法律现象和法律制度、法律规范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出发,教育学生懂得法律文化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培养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思想、法律理论等,为成为法律职业人奠定基础。
二是从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法治文化的内在价值出发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模式,形成自觉执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成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践行者。
三是从“法律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上探究课程思政的合理内核,增强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同感。荷兰莱顿大学法学教授本德勒指出:“实质性要素、保障性要素和程序性要素是法治的三个基本要素。实质性要素体现法律、法律解释的正义原则,个体和群体的自由、权利必须受到保护;程序性要素着重于政府守法、依法治理和民主;保障性要素侧重法治的保障机制。三个要素有机统一,是构成法治缺一不可的要素”。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基础,而法治又能进一步促进法律的完善与进步。如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过去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在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总之,在法学教学中做好课程思政改革非常必要,既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不能生搬硬套、牵强附会。不是简单、直接地把思政课的部分内容搬到专业课教学中,要用“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地自然融入,唤起学生的情感共鸣, 循循善诱地引导学生自然而然地接受,起到“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效果。引导学生在文化自信的基础上,实现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目标,树立起正确的法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