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语文诗歌教学中“朗读”的现状分析
2020-03-02董云飞
董云飞
【摘 要】诗歌教学历来在整个语文教学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朗读”作为诗歌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教学方式,也备受重视。历来研究者也为此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并且取得了斐然的成绩。本文自觉立足于诗歌教学中的“朗读”,侧重于理论研究,并从众人研究中吸取养料,针对中小学诗歌教学中的“朗读”的现状进行探讨,希望能为中小学诗歌教学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教育;诗歌;朗读;现状
关于中小学语文中的诗歌教学,课本中所选作品多格律诗,具有鲜明的“诗”的特点。在中国,诗歌教学由来已久,古代教育体系中的蒙学教育及经学教育、文学教育均涉及到诗歌教学,古人称之为诗教。近代,中小学语文教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诗歌教学所占的比重也大幅度缩小。时至今日,相比古代而言,虽然诗歌教学一统天下的局面一去不返,然其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仍占有相当的比重。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诗歌教学的比重又有所上升。因此,当下开展对中小学诗歌教学的研究,仍然具有其现实意义。
据调查报告显示:学生在被问到“你喜欢古诗吗”时,36.4%的小学生回答“非常喜欢”,36.4%回答“喜欢”,23.9%回答“一般”,回答“不喜欢”的只占3.3%。由此可见,学生依旧还是喜欢诗歌的。基于这个前提,立足问卷,我们尝试去分析中小学诗歌教学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关于问题“你们老师讲古诗时喜欢怎么讲?”的回答,“翻译”占80.7%,“讲故事”占12.5%,“反復朗诵”占5.7%,“其他”占1.1%。问题“老师讲完一首古诗后,你知道诗中说了什么吗?”的回答,56.8%回答“很清楚地知道”,40.9%回答“比较知道”,2.3%回答“不知道”。在问题的设置方面,关于调查讲完诗歌后学生对诗歌内容的了解程度,在此仅作为教师在课堂上讲课侧重点的反映。教师在讲古诗时,重翻译、重诗歌内容,由学生学习后的反应可以验证。问题即在此,当下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的诗歌教学,其侧重点在“知识教育和应用能力教育”。需要学生去理解,经简单的分析总结后形成某种能力,如创造性思维方式、情感体验能力、审美能力等等。中小学诗歌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固然可以培养出相应地能力,但这应该根据不同学生的心理发展状况而定,绝非朝夕之功。相比之下,如果将这种教学目标设为教学重心,似乎大有不合理之处。
本文所提及的“朗读”只是教学方法,其实施必须置于教学目标的普遍性指导之下方能进行。那么,中小学诗歌教学,其目的究竟何在?我认为其重心应该在于培养小学生对汉语言的感受能力,这种能力是在无形的教学过程中形成的,不可量化,不可集中训练。因而,想要达到这种教学目标,我们应该在教学过程环节各环节中去寻找突破口,在诗歌教学实践操作中自然就表现为朗读。中国古代诗歌教育,从方法上讲,朗读无疑为其主要形式。其目的在于熟读成诵,似乎并无具体可见的目的设置,其教学目的的实现即存在于教学过程当中。当下中小学语文中的诗歌教学,其教学目的应该由“知识和应用能力培养”转移到“培养语言的感受能力”之上,相应地,其教学方法应该由“理解中心”转移到“朗读中心”之上。
以往对于中小学语文诗歌教学之目的性的研究,其最终目的多指向“把握诗歌”“理解诗歌真谛”“提高语文素养”等类似的表述。与整个语文教育的目的不二,在此不赘述,仅于往者关于小学诗歌教学目的性的研究中,择其代表性的几家,加以概述。其一、中小学诗歌教学,其重在创造性思维教育。主要针对当下诗歌教学中呆板、灌输的教学方式。故其将诗歌教育之目的归于创造力的提高。其二、中小学诗歌教学,其目的重在加强情感教育,“展开想象、感受、体验、体味等,所以古诗教学必须从这些方法入手,引导学生去感悟古诗的蕴涵,体验诗人在古诗中所寄托的情感与思想。”其三、中小学诗歌教学,其目的为加强情感教育。持此种观点者较多,所不同者,于审美诸元素各有侧重。”;此外,有人主培养学生感受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也有人提出“以诗歌意境为诗歌教学之目的归宿”和“以欣赏和品味为目的。”其四、小学诗歌教学应以社会道德为目的。上文中业已提及“了解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尊心,加强爱国主义情感。”此外,也有人归其目的于诗词传承文明,至此,已由文化上升至民族政治层次,重于文明、文化。
关于中小学诗歌教学目的性的研究,无论是创造性思维教育、情感教育、审美教育,还是价值观社会道德教育,其对语言感受能力的培养均涉及甚少。没有明确关于语言感受能力培养的教学目的的相关表述。只是在其他的目的当中,间或体现出一些相关的倾向性。如在审美教育目的中可以找到一些间接性的论述。至于其他的语文教学研究中,倒可以找到关于语言审美的间接性表述。如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王静佳《语言和智力阻止亲和力的回归》(文学评论)一文中对此也有涉及。然而,中小学诗歌教学中关于语言感受能力培养的教学目标始终未明确地提出。其忽视了诗歌教学的阶段性特点及学习者年龄的差异性,尤其是在小学语文古诗教学的始终,关于培养语言感受能力的教学目的应该处于中心地位。其他众目的只能在培养语言感受能力这一目的切实确立的前提下,再发挥其次要作用,如此重点方能突出,全局方能协调。下面以小学为例,试作分析。
现行学制小学阶段一般为六年,一年级——六年级,学生年龄一般在5——13岁。从小学生生理、心理各方面综合考虑,可将一、二、三、四年级归入“初小”,将五、六年级归入“高小”。对于初小学生而言,其年龄多处于5——9岁,尚处于语言发展的重要阶段,其形象思维能力已有发展。但思维的发展有赖于语言的习得,对于初小的学生,学习语言无疑为其首要任务。对于语言习得,后天环境因素十分重要。中国古典诗歌语言正好可以为小学生的语言发展创造出比较理想的环境。至于高小阶段,语言学习仍然是是小学生的首要任务,初小阶段的基本词汇积累,在此时应该得到恰当、灵活地运用。并且随着小学生年龄的增长,其抽象思维也少有发展,诗歌语言中特有的语言逻辑、语法组合规则等也可以成为小学生的学习对象。只是在高小阶段,区别于初小,小学生在达到语言学习目的的前提下,还可以相应地发展其思维能力、简单的情感体验能力、审美能力、价值观判断能力等各方面的目标。并且,这些“知识和应用能力”如审美能力等的发展,必须视小学生个体发育、所处具体环境、所受教育等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而定,而非简单地给这些能力画一个目标线,以此来培养之。即便是接受高等教育的本科生,其审美能力、价值观判断能力、思维能力等尚有待于继续发展,而对于小学生,只能顺应其年龄性与学习的阶段性特点,切不可操之过急,舍本求末,以理论设计代替现实。
培养小学生对诗歌语言的感受能力,这只是一个普遍性意义上的概括性论述,在确立此目标普遍性指导意义之后,还必须在此基础上回到其特殊性具体要求上,避免从概念出发,而脱离实际的操作性。就关于诗歌语言感受能力的特殊性而言,从汉语言自身的规律出发,依据其固有的特殊性,欲达到此目标,其方法只能为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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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岷县第三中学,甘肃 定西 74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