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男女社交观
2020-03-02谷婵
谷婵
摘要: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展开在破除一系列旧思想、旧文化的同时,还提倡妇女解放、自由主义、个性平等等适应时代潮流的新知,其倡导男女合校打破了自古以来“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传统。在这种背景之下,20世纪20年代《大公报》刊发了多篇专门探讨男女社交现象的文章,在提出鼓励男女平等社交的同时,也敏锐地发现了这之中所存在的社会问题,从而提出解决办法。
关键词:男女社交 大公报 女性解放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01-0104-02
以传统儒教为中心思想的中国封建社会,女子不得出闺门、“女子无才便是德”是士大夫阶层提倡的观念导向。性别上的不平等在19世纪西方殖民势力侵略中开始有所打破,教会组织建立女子学堂为女性提供了受教育的场所,新式女子学校纷纷出现,迫使清政府放开女禁,但这一时期依旧没有实现男女同校。中华民国成立后,教育部长蔡元培发布政令,规定“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袁世凯复辟,男女同校的颁布形同虚设。男女的社交正常化肇始于五四新文化运动,一方面先进知识分子和留过洋的学生要求剔除封建糟粕,提倡男女平等、人格自由;另一方面各校的男女学生为协助请愿活动,纷纷罢课、上街游行,进行学生组织活动,至此男女学生社交公开。
一、男女社交实属之必然
有上进心、有远大抱负的青年叶世骊自杀事件引起社会的巨大轰动,一时间各大报纸纷纷报道,《大公报》借此事件谈到中国青年当下的问题。“当现在风气仍然很闭塞的时候,男女社交简直还是谈不到,而旧日的婚姻制度,又绝对不适于现在的青年。所以他们都感到孤零,都感到苦闷,精神上没有寄托,没有归宿。”作者认为旧日的男女社交几乎为零,这样就会导致男女方的盲婚哑嫁,新社会的青年早已不适应于旧制度下的婚配,致使他们忧郁、苦闷、怀疑人生,最终选择自杀以终结一生。还有的人干脆选择不婚,“现在青年男女的互相认识的机会太少,自然选择适当的终身伴侣的机会便因而更少,这便是形成了一般青年的感情无路及青春已过,因而不婚的大原故。”因此,男女社交公开化成为时代之必然,邱椿在北大教育学会讲社会主义的教育时,谈到“学生自治,学生自己的事由学生自了,学生法庭、合作社、关于学校卫生方面的事由学生自理……男女社交绝对公开,互助合作”。
女性的解放已成大势所趋。“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盲目妇德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作为封建典型受到猛烈批判,男女合校开启了男性和女性共处一个屋檐下的先河,改变了以往谈异性即色变的封闭思想。马其真女士在《大公报》中大加赞赏男女合校的决定,“我们要不赶快起来,赶快的努力,赶快的呼喊,赶快的运动,不但我们一般同胞们得不到一个美满的结果,并且要遭一个大大的失败。但是应该如何努力,如何运动,如何呼喊?我相信唯一的工具,便是教育了,尤其是男女合校的教育。”对此,她认为男女合校的利益有:一是破除男女从根本上不平等的恶习,“社会上重男轻女的由来,就是因为我们没有高尚的智识,实用的本领,所以他们都轻视我们,直视我们为废物,假使我们也得到男子一样的智识本领,不但他们不能轻视我们,我们也不能重视他们了。”男女不平等的问题自父系社会以来就一直存在,20世纪20年代男女能够正常社交说明社会慢慢改变了对女性的看法,这种看法包括从内在到外在的改观,由此她提出的第二个利益是男女合校可以减少男女间不正当的行为,“从前男子一见女子,或女子一见男子,便彼此都起了一种好奇心,因为好奇心一生,往往便作出一种不正当的行为来,这都是因为男女两性接触的时候太少,若男女能同在一处读书,见面的时候自然多了,交接的时候也自然多了,并且男子对女子、女子对男子,都要生一种向上心、竞争心、谦敬心,久而久之,便可以减少男女间不正当的行为。”三是省经费。“中国现在的经费,真算穷到极点了,已经成立的学校,差不多还要闭门罢课,哪里能够再立中等专门的女学校,既然不能另立,那么教育使难平等,所以最好就是无论中等,专门,大学,都要男女合校,如此一则可以省经费,一则还可同时男女都得到同等的教育,岂非一举两得。”不论中等还是高等教育都合校,这样可以很好地减轻20年代中国由于征战、建设而大量耗资的负担,从而能够使中国富强。她还提到,女子照样和男子一样,可以上战场,可以进行经济建设,若对女子能像对男子那样培育,定能使国家复兴,“在中国能做事、能营业、能当兵的不过只是男子,但是男子也绝不是个个都能如此,一定要除了一部分未讀书的人,一部分残疾的人,简直能够做事能够给我们谋幸福的人,实在寥寥无几,倘若我们(指女子)也有了很高的智识本领,那么同时便给中国添一半有用人才。”
二、男女社交的困窘
然而,当时的社会民智尚未完全开化,突然之间的“洋风”吹进,使一些知识分子尤其是学校学生热血沸腾,要争女权、求解放,各种新式词语、衣食住行都要尝试,在新旧道德过渡时期,民众对于男女社交公开的风气一时难以适应,导致误解“社交”一词,没有进行正常的交际。对此,《大公报》敏锐地提出了此问题,认为在男女社交的情形是,“在男子方面,都借着好的名词,用那种欺骗和谄媚的手段;在女子方面,就是为将来得一个良好的伴侣,不至再受旧家庭的束缚……大多数的心理,都是为的做一个高尚的良妻贤母化。所以,女子起初和异性接触的时候,都很注意他曾否已婚,若知道他已经结婚,虽然从前的感情很好,但这时候也要渐渐地淡薄了。”作者指出现阶段的男女社交最大的问题就是误解了“社交”这一词的含义,他们仅把社交当作男女恋爱的一种手段和媒介,更有甚者,男子会对一些涉世未深的女性进行欺诈、要挟以达到目的,最终酿成悲剧。如1928年上海马振华女士投浦自尽的新闻引起社会关注。任过杭州某校教员的马振华女士之前与汪世昌素不相识,却仅被他的几句诗相诱而以身相许,最后被对方要挟与侮辱,逼得马氏投江自尽。1935年的刘景桂杀人案也引起巨大轰动:逯明与滕爽诱口头婚约,但经人做媒逯明又与刘景桂订婚,随后解除婚约与滕爽完婚,但是逯明婚后与刘景桂情书仍频,后刘景桂杀滕爽,酿成惨剧。对此,大公报认为,“在此旧礼教业已沦丧,新道德尚未确立之际,男女观念之不正,法律思想之缺乏,社会不良风习之诱惑,皆易使男女青年陷于堕落。”《大公报》指出女子接二连三上当受骗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是由于她们缺乏男女之间正常交往的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未能自尊自重,再加上社会上男子的“歪心思”,致使悲剧发生。
三、男女社交正常化的举措
误解“社交”一词和价值观的扭曲等男女交际问题的出现是物质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大公报》认为要避免这些问题,家庭的教育很重要。“如今做父母或家长的人,对于子女的恋爱问题确有指导或顾问的责任。当用诚恳的态度指导他们,做他们的顾问,不应该置之不理,或板着面孔,反而使他们秘密进行,乱碰一阵,闯出大祸来,已后悔无及!”马振华女士在与汪氏通的信中,说道,“但怕老父家规严厉”“彼此交函,承嘱邮寄,此议我早曾虑及,后思也非良策,或被家父等看见,那还了!非惟得罪,而我底的生命恐也有关!此刻应宜保守秘密!”后来其父亲已允许订婚,她和汪氏通信还是提心吊胆,“即使我父亲应了,如果我们通得勤了,怕他们要生疑……”由此可以看出,马女士的家人尤其是家父对其婚姻完全采取专断主义作风,严厉且不合作,使得她对于自己的恋爱自由不能做主,最终被汪氏欺骗酿成悲剧。因此,《大公报》认为做家长的,应该贤明,遇事多给予子女同情与协助,子女要公开与父母商量,“像汪某这种行为,只要有指导的人提醒她,赶紧回头,何至‘一失足成千古恨。”除了父母在子女的恋爱中要发挥指导作用外,旁观者也很重要,“女子交男朋友,也要有很可信的人介绍,就是西洋的风俗,也以男女在公园里自荐认识为可耻。”当然,此介绍当然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专断干预,而只是作为一种参考介绍给当事人。
除此之外,婚姻毕竟是自己的事情,《大公报》认为要想避免男女交际出现的问题,青年在与人交往时应当谨慎行事,自尊自重。首先,“性是维持世界绵延种族唯一的工具,滥用性的活动,就是蔑视性的功能。性道德性功能没有彻底了解的人们,在男女社交上,往往容易发生意外。”尤其是女性,在与异性交往时要时刻秉持着自尊心,三思而后行。“讲到进一步的婚姻问题,更当预先详察对方的品性、行为、学识等等,经过审慎的观察与考虑,然后再加以抉择,绝没有一遇素未深知的男子,就把爱情用上去的道理。”其次,对于现在男男女女的攀比奢靡社交的风气。《大公报》也指出:“烟和酒是一种极坏的奢好,酒是兴奋剂,烟也是伤脑的东西”,对于男女社交的青年,要“对烟酒绝对离缘”;对于女性打扮比美,“自然的美是世之至美,万一要加人工修饰,整洁已是尽其使命,奇异不但不美,实反足以引起不快之感。”《大公报》痛斥当代青年痴迷于攀比享乐,将勤俭、积极向上的美好品德置之度外,实该改正。最后,在男女双方接触、交往时,双方应该认清男女在社会中的关系、及朋友与爱人的范围。“解释个人的身世,也是男女初交时所应当留意的,使对方知道我已经订婚或结婚。”应有相互的了解,不应彼此轻视。正确理解社交。“现在一部分无人格的男子差不多见一异性,就写信写诗,若对方偶然同他说了两句话,他就去大宣传特宣传某某同我讲恋爱了,同时也有无耻的妇女(近来大中学均有)形同娼妓,隨意找人介绍男朋友,买东西,吃馆子,看电影都得人家用钞,男子因欲得对方欢心,尽力报效,金钱耗去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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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