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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挑战与对策

2020-03-02陈志恒孙彤彤

理论探讨 2020年1期
关键词:日本经济

陈志恒,孙彤彤

(吉林大学 东北亚研究院,长春130012)

2018年恰逢中国实行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40多年来,中日关系波动起伏,两国经贸合作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2018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时隔八年之后再次正式访日,标志着中日两国关系在经历了多年的低谷后出现回暖迹象。双方在政府层面就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达成重要共识,并共同签署《关于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备忘录》。2018年10月,首届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成功在北京举办。2019年1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历时7年谈判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除了印度以外的15个成员国已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计划于2020年签署协定。中日双边关系正重新步入正常轨道,两国企业也表现出较强的合作意愿,期待在交通、环境、养老、医药等多方面进行合作,中日深化务实合作有望取得新的突破。

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提出,标志着中日关系有了进一步提升,RCEP谈判的最新进展,也意味着中日双方将会共同推进多边贸易,抵制保护主义与单边主义。中日双方都深刻认识到恶性竞争只会让中日两国错失良好的发展机遇,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将为中日双方和第三方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实现双赢和多赢效果,为推动东亚地区合作和促进全球经济稳定发展贡献新力量。作为亚洲两大经济体,中日关系正经历由竞争到合作转变的重要时期,中日在第三方市场进行务实合作对两国利益及全球利益都有重要影响,对世界经济格局的发展与走向也有深刻影响。自中日之间确认第三方市场合作共识以来,两国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的机遇和前景被社会各界强烈关切,然而,对于合作面临的问题、挑战和应对策略的研究尚未充分展开。因此,深入分析中日在第三方市场合作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有利于中日双方趋利避害,顺利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并为我国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路径选择和平台建设提供参考借鉴。

一、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和逆全球化思潮推动中日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

(一)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是中国推进“一带一路”过程中的国际合作新模式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取得一定成果,但面临的诸多挑战亦不容忽视。一方面,“一带一路”合作虽然面向全世界,但目前总体上看还是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经济体量整体偏低,转型发展任务偏重。“一带一路”倡议虽然积极欢迎发达国家加入其中,但其内容更偏向于发展中国家设施改善、贸易畅通和南南合作等项目[1]。另一方面,虽然中国制造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核心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加上“一带一路”倡议相关项目融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国内政策性银行与丝路资金,民间和国际资本不足,未来面临沿线项目融资压力[2]。在此背景下,着眼于推动“一带一路”朝着纵深方向发展,规避由合作模式单一而引发的相关项目风险,“第三方市场合作”发展新模式应运而生。第三方市场合作为中国与发达国家合作搭建桥梁。中国具有制造能力和价格优势,发达国家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优势,中国与发达国家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不仅可以推进中国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而且可以有效地避免恶性竞争,使双方由分歧到互信,从隔阂到包容,化冲突为合作。中日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务实合作正是基于此种考虑而提出的合作共赢新模式。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可以充分发挥产能、资源、制造等方面的优势,日本则可以利用其在技术、资金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有效地帮助第三方摆脱资源、技术等短缺困境,实现三方共赢的新格局。

(二)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是日本域外因素影响与国内经济利益考量后的最优选择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日本的态度经历了较大变化,转消极为积极,变忽视为重视,由拒绝到探讨。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伊始,中国就积极欢迎日本参与其中,但由于中国崛起而激发的危机感以及对“一带一路”项目的运行模式、规则标准、金融支持、透明度等方面质疑,日本对于“一带一路”建设怀有疑虑,并保持警惕。2009年,美国参加并主导TPP后,日本出于战略上的考量以及经济利益的诉求也加入了TPP,但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后宣布退出TPP,并实行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引发全球贸易摩擦频发。全球经济格局的演变,使日本的经济外交战略陷入困境,也促使日本重新考虑对待“一带一路”倡议的态度和战略。

从内部看,安倍经济学实施以来,政策效果不如预期[3],没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4],也未能解决日本经济中的根本问题。对日本而言,在国内经济持续低迷和人口老龄化少子化态势增强的形势下,与中国改善关系、深化经贸往来和联系是日本经济发展的新出路。日本对华关系开始出现积极改善,对“一带一路”建设表明积极态度[5],2018年中日两国高层会晤,确认了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共识。与中国合作开辟第三方市场,有利于日本更好地发挥其管理经验和技术优势,助力日本对发展中国家市场开发,以推动日本经济复苏。中国经济的平稳增长也为中日与第三方经贸合作提供强劲动力。中日在第三方市场进行务实合作有利于避免双方恶性竞争,规避在第三方市场的竞争成本和投资风险,推进两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中日携手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对区域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全球经济新形势为中日经济合作带来新空间

世界经济增长充满挑战,变革与风险并存。一方面,全球经济增长缺少活力。在国际贸易活动疲软、国际投资下降和金融形势不稳定的全球经济背景下,以中国为主导的新兴经济体国家经济增速趋缓,日本经济则持续低迷[6],欧元区经济复苏失去动力。加上美国与欧盟在经贸、安全等一系列国际问题上的理念存在巨大差异,欧美关系出现严重裂痕[7],导致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增大。此外,受历史条件限制、自然资源匮乏、人口过度膨胀和经济基础落后等内部因素制约,以及国际经济秩序不公平、贸易条件恶化和全球经济失衡等外部因素影响,当前世界上的一些国家正面临严重的发展和转型问题。另一方面,逆全球化思潮涌动,世界经济环境持续恶化。特朗普上台后,拒绝全球主义,主张通过建立国际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就业,削减贸易逆差,这种带有美国霸权主义色彩的贸易政策掀起全球贸易纠纷,对象从中国蔓延到多个国家,给全球经济带来诸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当前美国贸易保护措施频繁,中美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作为世界第二和第一大经济体,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范围早已超出两国本身,对世界经济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8]。世界经济正处于深度变革时期,中国、东盟、印度等新兴经济体正在逐步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世界经济规则的制定和治理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美国的逆全球化举动使新的国际秩序充满混乱和风险,但也给中日之间经贸合作创新升级带来新机遇。中国和日本拥有技术、人才、资金等多项优势,两国合作潜力巨大,中日应坚持战略互惠原则,构筑更加牢固的双边关系,紧抓中日合作新机遇,共同抵御逆全球化对中国和日本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外部冲击,促进本地区及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三方市场合作”概念正式见于2015年联合发表的《中法关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联合声明》,该声明指出,当前全球经济正经历深度变革,面对种种挑战,中法有责任共同为世界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做出积极努力,中法愿意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在遵循平等协商、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等原则下在第三方市场开展更为广泛的合作,共同支持第三国发展,实现“三方共赢”。自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启动以来,经过双方政府、企业的共同努力,中法在油气、环保、机场、核电等多领域取得积极成果,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积极示范效应。中国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开局良好,得到其他发达国家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截至2019年6月,中国已与意大利、德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14个国家确认第三方市场合作共识[9],共同创新合作模式,在优势互补中深化基础设施、金融、能源、环保、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等领域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取得一系列实质性突破。中国与相关国家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取得的一系列务实成果,为中日两国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增强了信心。

2018年中日两国政府确认了第三方市场合作共识,并举办了首届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在论坛期间,双方企业在基础设施、金融和物流等重要合作领域进行讨论,共签署了52项合作备忘录,预示着两国经贸合作迎来新机遇。此后,中日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一,建立了“中日创新合作机制”。该机制主要为两国政府部门进行宏观政策沟通搭建对话平台,具有部门跨度大、参与主体多的特点。中日创新合作机制首次会议于2019年4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等10个政府部门以及日本总务省和内阁府等5个部门参与了此次会议。会议期间,中日双方多个相关部门围绕创新合作的实施路径展开交流,就两国知识产权、创新政策、优化贸易和投资政策等多个领域的具体合作进行探讨和研究。中日两国积极研究和规划互惠共赢的创新合作新路径,对创造良好的双方企业制度环境、落实中日两国领导人合作共识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结合中日两国互补优势,确立了第三方市场合作的优先区域和重点领域。在合作区域上,本着边界不局限的基本原则,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不局限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及的市场和领域范围更广。在参与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区域上,东南亚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东盟与中日紧密的经济合作基础、完善的配套设施以及稳定的政治关系,使其成为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优先区域。其中,在东南亚占有重要地位的泰国优势明显,其东部经济走廊项目已成为首个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中日两国将以泰国东部经济走廊发展需要为前提,重点改善该区域交通设施、能源资源、智慧城市等领域环境,深化三国务实合作,将其打造成为具有示范效应的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

三、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依然存在风险和挑战

虽然中日产业互补优势明显,两国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双方在项目合作中也存在竞争惯性思维、地缘政治挑战、国内政治因素干扰、合作标准规则分歧以及第三方国家不稳定等不利因素。上述因素使中日两国在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中依然面临风险和挑战。

(一)中日在参与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中存在竞争惯性思维

虽然中日两国基于双方的比较优势在第三方市场合作潜力巨大,但伴随两国国家实力的涨落,围绕国际地位的战略博弈尚存,加之双方对外投资的动因和战略思考有所不同,致使中日两国企业在合作的具体商业模式、利润分配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冲突。因此,中日两国在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的具体落实中还需面对竞争惯性思维和项目运行模式差异方面带来的挑战,需要化解结构性竞争的困扰[10]。如日本丸红集团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在哈萨克斯坦承建的阿特劳炼油厂现代化项目,约17亿美元规模的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国进出口银行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在项目具体落实中,有关阿特劳炼油厂现代化项目的管理模式确定、合作方式选择以及利润如何分配等,都是中日双方企业需要面临的艰巨挑战。在管理模式方面,中日两国企业存在明显差异,日本的精细化管理经验在世界上拥有显著优势,而中国更注重规模化经营,在具体管理模式的选择上,还需两国企业共同努力,通过不断磨合选择最佳管理方式,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在合作途径方面,中日在第三方市场合作方式多样,有中日两国企业共同投资第三方或者再加上第三国企业的三方投资,有一国出资金、一国出项目或技术的合作方式,还有根据两国企业各自比较优势分别负责项目不同环节的合作方式等。在多种合作方式中做出最合适的选择,兼顾双方的利益诉求,使双方企业获得最优效益,是两国企业面临的艰巨挑战。另外,中日两国企业在产品定价以及利润分配的控制权上仍可能存在冲突,还需双方客观理性地制定利润分配制度,克服竞争惯性思维,使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顺利进行。

(二)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须应对地缘政治博弈挑战

作为一种互利共赢的新型合作模式,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深入发展既会重塑世界经济格局,也会深刻影响国际地缘政治。因此,在推进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过程中,必须正视和努力化解由此引发的国际地缘政治博弈挑战和风险。长期以来,美国因素一直都是影响中日关系走向的重要变量。在地缘战略中,美国视亚太地区为自己的主要传统势力范围,而日本也难以摆脱美国的影响,日美同盟是日本外交的基轴,美日“联合对华”的基本格局依然存在[11]。对日本来说,日美军事同盟关系不可动摇,与中国经济合作亦不可舍弃,因此,日本需要处理好与中国开展经济合作和巩固日美同盟关系之间的平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日本与中方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决策。特朗普上台后正式提出“印太”概念,并制定了美、日、印、澳四国同盟的印太战略。印太战略是亚太再平衡战略的升级与拓展,其核心是扭转不利于美国霸权地位的失衡态势,使美国重获亚太经济架构下的主导优势。在美国看来,中国的崛起给美国及其盟国带来安全威胁和挑战。另外,美国认为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和第三方市场合作等发展模式对美国的全球霸主地位构成威胁,担心中国意欲通过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来增强在欧亚大陆地缘政治影响力,进一步挑战美国全球主导地位以及现存的国际规则和规范。美国积极塑造的印太战略试图对冲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给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带来阻力。美国希望通过打造印太战略格局平衡或削弱中国影响力,并扶植印度来打压中国。美国围绕中国布局的印太战略会让日本与中国合作战略产生摇摆,使本就脆弱的中日关系更为复杂。未来不排除美国因担心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损害自身利益而从中作梗,影响两国正常合作的可能。当前,中美关系受贸易摩擦影响有诸多不确定性,中日关系的走向会受到中美关系影响,未来两国关系走势仍面临考验。

(三)日本国内政治对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存在“负向外溢效应”

政治关系一直在国际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日在寻求更深层次合作过程中仍然面临两国缺乏政治互信的阻碍,这使得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发展道路充满曲折和挑战[12]。自两国建交以后,经贸合作发展迅速,但是两国关系也曾因历史认识、领土争端等出现较大波动,究其原因,还在于中日之间存在的“安全困境”、由双方实力对比变化带来的焦虑感和威胁感以及两国发展战略冲突等结构性矛盾。这些结构性矛盾给双方及第三方带来较大不稳定因素,进而制约两国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进一步深化。这种“负向外溢效应”很容易造成日本对与中国进行第三方合作的政策摇摆。一方面,特朗普上台后,美国的一系列举措使日本不得不重新塑造有利于日本的贸易体制和格局,提出可以参与“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多边经济合作,以借力中国获得现实收益同时应对美国对外经济政策调整的冲击。在此背景下,日本选择与中国开展第三方市场经济合作。另一方面,日本担心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建设来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重构现存地缘政治格局,进而提升在东亚及全球的地位,使日本发展受到限制。出于对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中的开放性、透明性和可持续性的疑虑,部分日本政客提出对参与“一带一路”合作设置前提条件,希望在中国能够遵守这些条件的前提下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他们认为,选择与中国合作是日本为开辟新的经济合作空间而采取的短期政策调整,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意图和走向始终怀有猜疑心理[13]。日本对同中国合作的战略有所保留,尚在观望,既想联手美、澳、印推动印太战略以对冲中国[14],又希望分享更多中国发展红利。日本对中国政策的摇摆不定将给两国第三方市场合作带来较大的“负向溢出效应”,影响两国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进程和趋势。

(四)中日关于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的标准与规则存在分歧

中日在第三方市场合作过程中,双方企业关于基础设施、环保等领域的技术标准、执行规则等方面存在较多差异。目前,某些领域缺少国际统一的技术标准,在此情况下,谁制定了国际标准谁就能够掌握全球市场的主导权。因标准差异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冲突和矛盾,会影响工程顺利进行。因此,如何解决在技术标准和规则制定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是中日两国企业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面临的一大挑战。

以基础设施领域为例,在铁路建设方面,日本凭借先进的技术和成熟的管理经验成为该领域中的佼佼者;中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迅猛,在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加强自主创新,成绩斐然。中日经济互补性强,发展潜力巨大,但在合作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日本担心在两国合作过程中造成国内尖端技术外流而对中国保持警惕,希望中国能够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可见中日两国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存在较大的技术交流阻碍[15],制约了两国的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并且,日本希望在项目实施中确保每个环节信息的透明性,以体现中日双方和第三方的协商一致原则,进而保障各方利益不受损害。此外,中日两国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双方都已形成各自的标准体系,都希望可以按照自己的规则和标准进行合作,这使两国企业在合作中出现标准分歧,未来两国企业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仍需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五)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面临第三方不稳定因素的影响

经济活动的发生总是收益与风险共存的,基于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的复杂性,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相较于双边合作来说环境更加严峻,面临更大不确定性。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涉及中亚、西亚、东南亚和中东等多个地区,也一直是大国之间利益角逐的焦点地带。大国之间的博弈引发这些地区政局不稳,加上政权更迭频繁、领土纠纷、战争动乱、环境政策、劳工监管和风俗习惯等不稳定因素交织在一起,使中日两国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面临诸多不容忽视的风险和挑战。

1.政治稳定性风险。中日共同开辟的第三方市场中部分国家仍然处于冷战后社会转型时期,政治宗教冲突、政党内部斗争经常发生。乌克兰、缅甸、阿富汗等国家内部分裂现象十分严重,时常处于战争或动乱状态。伊拉克和叙利亚等西亚国家的政局持续不稳定,国内宗教冲突持久、战争频发,是大国博弈的焦点区域。中日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必须得到第三国的稳定政策支持,而部分国家政权频繁变更、政局不稳,加上中日共同参与合作的基础设施和能源等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规模大,第三国政局不稳定给中日两国在该地区的合作带来极大不确定性。

2.外部冲突风险。鉴于部分第三方国家处于政治地缘分裂地带,安全问题可能是中日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中面临的最大挑战。东南亚、南亚、中亚等地区在中日开拓第三方市场合作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是由于受到历史和现实因素影响,这些地区的一些国家领土纠纷不断,国家之间缺乏政治互信,使整个地区合作发展进程受到严重阻碍。战争和动乱给中日在第三国的合作带来极大风险,第三国的战争或动乱一旦发生,将对企业产生致命的打击。如何应对领土纠纷、战争和动乱、恐怖主义猖獗等外部冲突带来的威胁,是中日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落地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

3.社会风险。第三国的环境政策、劳工监管和风俗习惯等因素使中日两国企业在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时存在一定的社会风险。当前全球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在基建、钢铁和石油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两国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对第三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风险。此外,双方企业还要充分了解第三国有关雇佣工资和劳动时间等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尊重当地习俗,避免激起矛盾和产生误会。

四、推进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对策

(一)发挥经济互补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中日经济存在较强互补性,两国应在现有经济互补的基础上,携手寻求在第三方市场的合作机会。中国从发达国家吸收和借鉴了市场经济体制和先进管理方法,长期致力于高精尖产品的自主研发和生产,推动中国从产业链中低端逐步迈向中高端,加上中国在富余产能、高储蓄率和高额外汇储备等方面优势明显,使中国经济“走出去”的客观条件逐步成熟。日本的资金供给能力虽不及中国,但在技术水平和高精尖产业上具有明显优势,同时在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经验上占据竞争优势,并具有较强的事后监督和风险防控能力。中日各自的比较优势使两国在第三方市场合作具有可行性,在基础设施、物流、金融等领域合作具有较大空间,两国共同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符合双方经济利益。未来,中日可以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加强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合作。数字经济成长潜力巨大,中日可以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这个平台来实现三方数字经济的共同发展。中日在参与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中要化竞争为协调,明确双方各自优势,进行合理分工和有效配合,实现资源的最优搭配,达到双赢效果。

(二)明确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总体目标,避免域外因素干扰

中日在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域外因素的干扰,在这种情况下,明确两国合作的方向和目标是十分必要的。中日确立第三方市场合作伙伴关系开创了两国友好合作的新局面,也是中日政治关系走向正轨后取得的新发展,对中日两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一是中日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既可以让两国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也可以满足第三国经济发展对巨额资金和技术的需求,以更加高效的合作关系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二是第三方市场合作创造了中日加强合作的新领域,打造了两国在基础设施、金融、能源等领域经贸关系发展的新增长点。三是中日携手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能够分散投资风险和降低投资成本。

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符合中日两国共同的利益需求,尽管双方在开展合作的过程中深受域外力量和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但中日在维护东亚区域的和平、稳定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中日双方应该重视两国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带来的巨大红利,排除外界复杂因素的干扰,把握住合作机遇。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给中日推动东亚区域合作增添复杂因素,中日两国须更加坚定加速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信念,积极推动RCEP早日成功签订。若日本继续对华政策摇摆不定,有意配合美国对中国施压,那么中日关系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善,更不利于中日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对话与合作。虽然美国因素是影响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美国的逆全球化举动阻挡不了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若RCEP签署生效,这将是当前亚太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也将是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牵制力量,中日作为东亚两大经济体,是推动RCEP尽快签署的重要力量。因此,在逆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的背景下,中日应该在明确两国第三方市场合作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坚定开辟开放共赢合作新模式的决心,共同抵制单边主义,共同促进自由贸易体制,同时鼓励印度继续以建设性的态度参与谈判,使RCEP谈判取得实质性的最终成果。

(三)增进中日政治互信,推进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稳定发展

目前,中日关系逐步转暖,两国经贸务实合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缺少互信,双方在合作中协调的时间成本有所增加,影响工作效率,并且如果缺少牢固的政治基础和长期稳定的共同战略目标,那么中日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合作目标难以实现。如何让中日两国增进了解和互信,正确客观地看待彼此重大利益,确保双边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是两国加强合作的关键问题。为此,在中日关系回暖之际,两国应共同努力加快改善双边政治关系的步伐,推动两国关系向好发展,使中日政经关系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是要注重两国政治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减少双方的猜疑和偏见。日本应该正确看待中国的崛起并且要适应两国国际经济地位的变化,而不能总是试图牵制中国,日本应将中国视为一个机会而非威胁。中日还应积极保持两国领导人的互访,以逐步建立中日政治互信关系。二是要妥善处理中日海洋和领土争端以及历史敏感问题,在中日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框架下恪守条约精神,深化中日相互信任的长久合作关系,以切实行动推动两国关系稳步发展。三是在中日双边关系有所改善之际,要扩大两国人文交流,增进双边青年往来,注重留学、旅游等双边务实活动,以改善国民感情、拉近民心距离、增进友好情谊,逐渐缓和中日民族之间的误解和矛盾。

(四)建立长效机制,弥补中日在合作项目上标准与规则的分歧

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正有序推进,但在合作中两国企业仍在项目的标准与规则上存在分歧,导致中日在第三方市场的深入发展受到阻碍。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多层次性和多主体性决定了合作机制的复杂性,在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中,参与者来自不同的国家,并且涵盖政府、企业、经济团体等多个参与主体,同时还涉及基础设施、金融、能源、物流等广泛领域,一个项目的成功运行需要三方国家诸多参与主体及相关领域的诸多部门的多方面有效配合。中日达成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的协议以来,并未形成两国第三方市场合作长效机制,仅是在中日双边关系下进行的新型合作模式。为保证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长远发展,建立长效支持促进机制很有必要。建立中日第三方市场长效机制,可以促进双方经济团体更好地发挥作用,增进双方沟通交流,消除彼此在合作中的成见和误解,防止双方分歧日益扩大。因此,需要中日两国及第三国的政府、国内相关部门和企业间实现有效对接,做到各方权责明晰并定期交流合作项目进展,确保合作项目的信息透明度,处理合作项目中的相关事宜,做好中日双方规则制定和标准理念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协调解决合作中的分歧与矛盾,以保障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顺利进行。此外,中日两国企业要谨慎处理相关领域的标准与规则问题,在标准制定方面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双方在各自不同领域的优势,加强两国标准信息互换。同时,积极推进中日标准互认,推动双方共同制定国际标准。

(五)做好第三方市场风险管控预防工作,共创良好合作环境

中日共同开展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涉及多个国家,各个国家之间的政治制度、社会秩序和意识形态存在差异,中日企业面临的第三方市场风险极其复杂,风险管控的难度也日趋增加。面对复杂的政治风险和社会情况,在中日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之前,做好第三国风险管控预防工作十分重要。首先,中日两国能够在第三方市场顺利开展合作,离不开中日两国与第三国良好关系支撑。通过三方国家高级首脑的频繁互动,可使中日与第三国之间保持有效沟通和协调,规避因在国家层面沟通不畅而导致的政治风险,为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创造有利的外交环境。其次,要对第三国的社会文化有充分的认知,和谐融入第三国的文化和习俗,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避免出现文化理念冲突,以免受到大国掣肘作梗和小国频频搅局的影响。最后,推进民心相通,构筑互利共赢的共同理念。民心相通作为最基础、最持久的互联互通,可以为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如果第三方国家对于中日共同开辟本国市场的合作倡议心存疑虑,在这种情况下开展三方合作将会受到第三国的消极对待,甚至阻挠项目的正常推进。面对可能存在的干扰因素,中国应该坚持弘扬丝路精神,促使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道路和战略意图有正确认识,使第三国在参与相关项目建设时摒弃偏见,消除隔阂,增强相互认同。中日还要秉承互利共赢理念,给予第三国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支持,在进行贸易投资的同时对第三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真正使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惠及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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