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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以来陕甘宁边区工商税收研究之现状与评析

2020-03-02

陇东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陕甘宁边区工商边区

汪 红 娟

(西安外国语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8)

陕甘宁边区(下文简称“边区”)在中国革命史和中共党史上均占有重要地位,边区史研究一直是国内学界关注的热点之一,涉及边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其成果蔚为大观。黄正林曾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陕甘宁边区史的研究成果做过比较全面的回顾和总结,涵盖了边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1]。在边区史研究中,经济史是研究热点之一,但“近代工商税收研究主要侧重于对政府工商税收体系的讨论,较少涉及革命根据地的税收。但实际上,中共推动革命,同样需要革命财政的支持,税收是稳定革命财政的重要基础。中共新增税种,多为工商税收。”[2]在前人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主要考察1980年以来涉及边区工商税收方面的研究成果,以期推动这一领域研究的深化。

一、边区工商税收文献的整理出版

对一个领域展开研究,资料整理至关重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边区工商税收研究整理和出版的史料主要有: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3]全书共10册,约300万字,主要收录了1935年10月至1950年间有关边区工商税收的方针政策、条例、规章制度、工作总结、调查报告及领导人的讲话等。该书采用编年体体例,以时间为序,以年分组,即按照史料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史料,只有年份而无具体月份记载的,则排在当年后面。第1—9册按照年代顺序编辑史料;第10册第1部分为当时从事边区工商税收人员的回忆资料,第2部分为“全书分类目录索引”,分别为综合类、税种类、征收管理类、访问记和回忆录类等,为读者查找相关文献提供了便利。丛书主要依据陕西省档案馆所藏档案和《红色中华》《新中华报》《解放日报》《群众日报》等重要资料,“走访当年税务界的老同志,并召开座谈会,取得珍贵的访问记和回忆录,又收集到税收票证、照片、印章及货币等实物”[4],综合多方面的资料编写而成。丛书将分散的资料重新整合,“是反映边区工商税收最详实资料”,[1]220这也是研究边区工商税收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5]由财政科学研究所和西北大学联合编纂,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2016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再版。全书共9编,约400多万字。各编自成体系,分别为总论、农业、工业交通、商业贸易、金融、财政、互助合作、生产自给、人民生活等,使读者对边区经济发展脉络一目了然,是一部全面反映抗日战争时期边区财政经济史的大型资料,也是研究陕甘宁根据地财政史不可缺少的工具。第6编《金融》专辟一节论述工商税收,不但涵盖了边区工商税收的发展情况、税收政策、历年税收情况等,而且对货物税、营业税、盐税等工商税种材料也做了整理。须指出的是,该丛书有关边区工商税收史料的内容,大多与《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史料选编》雷同,但在某些表述和数字上稍有差异,因此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可与《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相互比勘、互为补充。

《中国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长编——陕甘宁边区部分》[6]系丛书《中国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长编(1927-1949)》之一。全书横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三个时期,对1935至1950年中共在边区推行的一系列工商税收政策做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全书分为工商税收的建立和发展、工商各税税种的沿革及税收管理与监督三编,较为清晰地勾勒出边区工商税收制度和税收工作的发展演变过程,并指出其性质、特点和作用,书后附有历年大事记,条目清晰。该书属于资料性质的长编,以原始史料为依据,经过编者的加工,以科学的体例排列,与一般的资料汇编相比,更具有系统性和可读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在某些年代和数字上,与《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存在差异,因此在使用时需要谨慎辨别。

工商税收与工商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研究工商税收,势必要关注与其密切相关的商业贸易及市场管理。李灯台主编的《陕甘宁边区的商业》[7]包括了边区商业工作的各个方面,既有当时在商业一线工作的领导人的回忆,也有边区贸易状况、延安手工业及副业的调查状况等,对于研究边区的商业经济及工商税收有着一定的史料价值。《陕甘宁边区的工商行政管理》[8]由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编,系《工商行政管理史料》丛书之第7卷。该书主要依据历史档案和图书报刊收集整理,属资料汇编性质。全书分门别类,分为市场管理、公营和私营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概述等内容,为人们了解边区的商业发展、市场管理、公私商业的发展及管理状况等打开了一个窗口。因此,此书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9]全书共5辑,是一部综合性资料。第2辑主要收录了有关边区经济方面的史料,涵盖了边区的土地政策、经济建设计划、救国公粮及税务的征收、管理、缉私等。其来源主要为《红色中华》《新中华报》《解放日报》《陕甘宁边区重要政策法令汇编》《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条例》等,为研究边区工商税收提供了一定的视角。

《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5)[10]由中央档案馆、陕西档案馆合编,主要收录了1941年至1945年间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有关中共中央西北局颁发的通知、规定、指示、工作总结等,涵盖边区的政治、经济、选举、党的建设等,其价值对研究边区政治、经济是十分珍贵的。由于该史料属于综合性资料,工商税收史料非其主要内容,但可以透过财政经济方面的史料,窥视其时边区工商税收的另一面相。如《一九四一年边区经济建设材料》中对边区商业情况的论述,就有利于我们对边区工商税收的认识和解读。故此在研究边区工商税收时,这些相关史料同样也是我们需要加以注意的。

《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11]由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共14辑,是一部大型的综合性资料。该丛书主要收录了1937年9月至1950年1月间边区政府颁布的重要文件和电报等,涉及边区的政治经济等诸多内容。其所选资料“绝大多数来源于陕西省档案馆馆藏陕甘宁边区政府档案,个别文电是从其他档案资中补充的。在编纂时,按年代结合并史料的多少进行分辑,各辑史料以日期为序进行排列”,[12]且大多是全文收录。作为综合性资料,有利于研究者透过边区的政治经济,对当时的工商税收政策做一考察。

魏协武主编的《陕甘宁边区金融报道史料选》[13]收录了1936-1948年《红色中华》《解放日报》《边区群众报》《大众报》中有关边区金融方面的新闻、论文、调查报告等史料。该书分为七个部分,诸如边区的货币发行、农工商贷款、储蓄存款、光华印刷厂、信用合作社等,为研究边区金融史提供了参考,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综观已出版的有关边区工商税收研究史料,可以看出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时间集中,史料大多整理出版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第二,权威性强,大多由中央档案馆或地方档案馆编纂,权威性较强。第三,可信性强,史料大多来源于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所藏资料及《红色中华》《解放日报》《新中华报》《群众日报》等报刊,可信性强,是研究边区经济史及工商税收的珍贵资料。毋庸置疑,上述史料的整理出版为学者推进边区工商税收起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来源雷同,各种史料相互之间难免有重复之处。进入21世纪后,新的史料又未能及时整理出版。由此,为进一步推进边区工商税收研究的进展,更多文献资料及档案亟待发掘整理。

二、边区工商税收的研究成果

工商税收在边区的地位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皖南事变前,工商税收在边区不占重要地位。皖南事变后,工商税收地位凸显,始进入真正发展时期。在此期间,边区政颁布了一系列税收法规,逐步创建了工商税收制度,使其逐步趋向正规化和科学性。对此,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展开了研究。

(一)边区工商税收的发展阶段研究

边区工商税收的发展与边区经济密切相关,对于其发展阶段的划分,主要有两种观点,即三分法和两分法。

星光、张扬主编的《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稿》[14]采用三分法,将抗战时期边区经济及工商税收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1937-1940年为第一阶段,1941-1942年为第二阶段,1943-1945年为第三阶段。这种划分法较为常见。贺会兰在《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工商税收》[15]中延续了这种“三分法”,认为1937年至1940年10月为初创阶段,1940年10月至1942年12月为发展阶段,1943年至1945年为完善阶段。

黄正林[16]则构建了边区工商税收发展的新框架,提出了两分法。他认为可以皖南事变为界,将边区工商税收的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即皖南事变前为边区工商税收的草创时期,以征收货物税为主;皖南事变后是边区工商税收变动激烈时期,也是大发展时期,主要表现为税种、税目和税率的调整变化,认为随着边区经济发展,改变了抗战前单一的农业结构布局,工商业已成为主要经济部门,为边区财政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李俊良[17]、任勇[18]亦赞成以皖南事变为界,将边区工商税收的发展变化划分为两个阶段,即1936年5月至1941年1月是初创时期,1941年1月至1945年8月为完善时期。

三分法和两分法各有道理,两者都是以边区财政政策的变化为基点的。三分法以财政政策由依靠外援转变为半自给再到完全自给为依据,两分法则以财政政策由“力争外援,休养民力”转变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为依据。

(二)边区工商税收法规研究

税收与税法密切相关,任何税收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才能实现。全面抗战时期,为了保障边区工商税收健康有序的发展,边区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及条例。

黄正林在《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经济政策与经济立法》[19]中专门考察了边区的经济政策与经济立法。作者认为边区成立后,虽然受国民党领导,但它仍然是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独立自主的政治、经济区域,是以国民政府的经济立法不适合边区也不能施行于边区,边区必须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经济法律制度以保护经济发展。边区颁布的经济法规涉及边区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诸如土地、农业、金融、盐业、商业、财政、税收、森林、实业投资、债务等。边区经济立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它不仅保证了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各项经济政策在边区的实施,还规范了社会经济秩序、推动了边区经济迅速发展,保护了各种经济成分的合法权益,并为新中国经济立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闫庆生、黄正林在《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税收问题研究》[20]中指出,从1937至1945年,边区颁布了一系列工商税收法规,主要为货物税、营业税和盐税等条例的颁布和修订,以法律的形式保证了税收的实现。

边区特殊的政治经济情况决定了其税法的特殊性。星光、张杨《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稿》[14]指出,鉴于边区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边区政府不断调整税法,完善工商税收政策,比如实行活动税级制与过境回税法。同时,随着边区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修正货物税及营业税条例,保障了税收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魏秀玲《陕甘宁边区税收法律制度的产生及基本原则》[21]也认为边区的税收法律制度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作者从政治、军事、经济、财政等几个方面说明了边区创立税收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并指出边区税收法律制度制定的原则:1、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的累进制;2、公平合理负担;3、明确严格;4、保护与发展边区经济的原则;5、“取之合理、用之得当”,无伤税源的原则;这五项原则,是边区税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三)边区税务缉私研究

缉私是相对走私而言的,走私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与其时其地的政治经济有着极大的关系。鉴于当时边区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边区走私曾一度较为严重。为了禁绝猖狂的走私,边区政府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缉私政策法规,严厉禁止走私、偷漏税行为。

孙宝根认为猖獗的走私使边区财政雪上加霜,不仅数亿元的外汇落入私商之手,也给盐业专卖带来不良影响。针对走私,边区政府强化缉私组织机构建设,制定缉私政策,构建廉洁高效的缉私队伍,并根据各类走私物品的主要特征和规律,采取针对性的具体缉私措施,有效地遏制了走私,对边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2]。黄正林指出食盐走私给边区经济带来了严重后果,也影响了盐业专卖。他认为盐业走私原因有三个:1、边币贬值,边币和法币比价差距过大;2、盐业公司盐价太低,脚户运盐亏本;3、国民党政府对食盐统销政策的破坏。据此,边区政府采取种种措施反对走私[23]。汪红娟认为由于边区食盐走私泛滥,不仅影响边区财政,甚至对中共的政治形象也带来了不良影响。为此,边区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开展缉私,对稳定市场、保证税收及堵塞偷税起到了积极作用。尽管如此,边区食盐走私至抗战胜利也未根本禁绝[24]。

(四)边区盐业及盐税研究

食盐作为边区三宝之一,历来为统治者所重视。盐业与盐税密切相关,盐税是边区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在工商税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陈耀煌对边区盐业做了较全面的研究,包括食盐的生产、运销、管理、统销及公盐代金等问题。他认为中共对于盐业的投入是较为仓促的,其目的是为了增加税收、稳定金融市场。在此过程中,中共也曾努力改善盐民生活,鉴于当时的实际情况,盐民生活的困境并未得到根本改善,这也是中共所无能为力的[25]。黄正林对边区盐业问题也做了研究,包括边区盐业产区的分布、所有制形式和产量、盐业的生产、运输及贸易等问题。他指出盐产量不稳定的原因主要在于三个方面:第一,生产力水平低下;第二,自然环境因素制约较大;第三,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边区政府为开发盐业在生产、运输、贸易等方面采取了种种措施。在边区政府的努力下,盐业有了极大发展,在增加边区财政收入,打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稳定边区金融和物价、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23]。汪红娟从边区盐务机关的建立及演变、盐税的管理及盐税税率的调整变化等方面展开对盐税的研究,指出盐税税率随着边区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同时盐税作为工商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缓解边区财政困难起到了重要作用[27]。

要征收盐税,食盐必须运销各地。李祥瑞认为,由于边区交通落后及1941年后国民政府对边区的经济封锁,相比食盐生产,其运输、销售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为此,边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食盐运销[28]。林喜乐则指出边区盐业发展与外销政策紧密相关,同时受到产量、质量和运销的限制及物价飞涨的干扰等[29]。李建国探讨了1941年后边区食盐产销热潮形成的原因,认为其与边区所处的特定的历史条件及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密切相关。在此背景下,为打破国民政府的经济封锁,发展边区贸易,边区政府采取种种措施发展盐业[30]。

(五)边区工商税收管理研究

税收管理以法律为依据,根据税收的特点及客观规律,对税收进行管理监督,使其职能得以顺利实现。王明前认为边区税收管理无论是农业税还是工商税都逐渐趋于正规化和科学化。农业税从救国公粮到统一累进税的演变,使纳税负担更加公平合理,而且使征税有了更科学的税本依据。货物税在正规化的基础上追求科学化,有效调节了边区经济建设和对外贸易;营业税在充分调查资本和营业额的基础上也日益科学化,扭转了农重商轻的弊端[31]。黄正林指出边区工商税收管理制度(包括税务行政制度、税款报解制度、税收票照、花证的管理制度等)的建立和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颁布,对边区税收的实现起了一定作用[16]630-633。

陈耀煌则认为边区营业税在征收管理中存在不尽如人意的情形。他指出中共在土地革命时期即已开始征收商业税,由于形势所限,并未充分展开。皖南事变前,由于外援占大宗,中共对财税的重视相当不足。皖南事变后,为解决财政困难,边区政府开征营业税。但由于缺乏财税经验,政策执行与经济发展、自给自足与群众利益发生矛盾,甚至引起群众不满,加强商人偷漏税的欲望,税收工作收效甚微[32]。同时,边区营业税的征收阻力重重,所谓的“民主摊派”被大商控制,徒有形式,造成商人与商人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负担不公平的现象[33]。

(六)边区工商税收的作用和历史地位研究

对于边区工商税收在边区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学者们大都做了肯定。黄正林指出,边区税收的历史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税收对边区经济建设的导向作用明显;第二,税收是皖南事变后边区财政的主要来源;第三,税收紧密配合了边区对外贸易政策[16]。任勇也认为边区工商税收发挥了经济杠杆的重大作用,第一,刺激生产,保护生产;第二,配合物资管理,打破经济封锁;第三,实现货币回笼,稳定金融发展;第四,充裕财政,增加抗战财力;第五,积累税收工作经验,培养革命税收干部[18]。

王雪绒在参考税收文献的基础上,指出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就是新中国的雏形。从税收角度来解读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性,认为税收为维护“国家雏形”的利益作出了重大贡献,锻造了新中国税收的本质,创立了新中国税收的原则,建立了新中国税收分配的基本构架,构建了新中国税收机构的基本模式,由此得出结论,即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就是新中国的国家雏形,其税收的本质及实质,总地而言是一致的[35]。

此外,一些硕博学位论文在探讨边区财政或税收时,也提及了工商税收,但大都未做深入研究,如雷志成《陕甘宁边区的财政与税收体系探析》[36],李珍丹《陕甘宁边区税收问题研究》[37],申海青《陕甘宁边区食盐统销策研究》[38],王洪敏《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私营商业研究》[39]等。

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可以看出,学界对边区工商税收的研究已取得一定成绩,无论是档案史料的陆续出版,还是研究问题的多元化。总体来看,既有宏观,又有微观,这必将推动边区工商税收研究的深化。但相比工商税收在边区发展中的重要性,已有研究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研究视角单一。边区工商税收的创建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方面的问题,诸如工商税收政策制定的依据、标准、民众的反应等,但已有研究大多从税收种类、税收在边区的地位等方面展开论述,多偏重于税收的财政意义,对其所产生的综合社会效应关注不足,视角较为单一。

第二,个案研究不足。已有研究尽管关注到了工商税收在发展完善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诸如军队征税、机构征管重叠、令出多门等,但大多考察不够深入,缺乏个案研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论文说服力。

第三,重视中央层级的税收档案整理,但地方税收文献和相关报刊史料亟需挖掘整理。目前学界研究边区工商税收主要以《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及《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为主。无可否认,这两套丛书作为研究边区经济及工商税收最基本的资料,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但其时边区地域广阔,且各地交通不便、情形复杂,必然导致各地税收存在差异。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边区经济史及工商税收的研究,地方税收档案资料也亟需挖掘整理。

第四,研究方法的不足。边区工商税收的创建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是集政治、经济、国共关系、社会管理等于一体的重大事件,具有多角度的研究价值。因此,在研究方法上,应改变以往以史论史、堆砌史料的现象,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军事学等研究方法都可以借鉴,对同一问题可从不同角度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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