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孵化器运营发展路径探索
2020-03-02王辉
王 辉
(江苏科容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句容 212400)
0 引言
2014年9 月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公开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2015年6 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次被提及并迅速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并逐步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前已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建设的国家战略[1]。
“双创”战略的有效实施对于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及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以及高质量增长等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而孵化器作为“双创”战略的重要推手,在推动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孵化优质科技企业的事业中承担着重要责任。
1 孵化器发展情况
1987 年,我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成立;1988 年中国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实施“火炬计划”,将孵化器承担的科技创业服务列为重点工作内容,孵化器在全国得到较好的发展[2]。根据《中国创业孵化发展报告2019》统计显示,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为4 849 家,同比增长19.2%,尤其是近5 年孵化器呈现井喷式发展[3]。
随着孵化器数量越来越多,社会、政府和创业企业对于孵化器运营成效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纯依靠传统房租物业、政府补贴等收入将逐步无法支撑孵化器运营成本,孵化效率和服务质量将难以得到有效保证。孵化器作为独立的社会组织,需要有合适的商业模式,形成自我造血功能,尤其是民营孵化器,关系到其发展存亡[1,4]。
2 不同主体运营的孵化器特点
根据孵化器所有制的差异,按照孵化器创办主体的不同,我国孵化器可大致分为政府主导孵化器、高校主导孵化器和民营孵化器三大类型。政府主导孵化器具有较强的资源背景,规模较大,服务于政府政绩指标,通过税收、产业集聚与升级等模式使政府获益。高校主导孵化器具有较好的技术及人才资源,较为稳定的项目源,易于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上述两类孵化器对于孵化器本身运营盈利压力较小,能够从战略高度搭建较长周期型商业模式,且孵化器运营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受体制机制的制约,缺乏市场化运营的灵活性。民营孵化器一般有较高的营利性要求,且更倾向于短期效益,市场嗅觉灵敏,以利润点为导向,构建孵化器业务类型,集中资源实现利润增长[5]。
3 研究目的
目前政府主导孵化器占多数,但民营孵化器作为最具活力的一种形式正迅速发展,在孵化器发展的红海中,探索民营孵化器发展思路已成为一项重要课题。民营孵化器注重经济效益,其运营需要实现自我造血功能,并获得一定的经营收益。本文围绕民营孵化器主要利润点业务,分析目前发展中的利润增长瓶颈,并尝试给出合理化对策,总结性提出一种民营孵化器现阶段运营发展思路,以促进民营孵化器更好更快地发展,为区域经济转型与发展贡献力量。
4 民营孵化器利润增长瓶颈
民营孵化器一般立足于某个不超过5 万m2的孵化器,拥有一支不超过20 人甚至不超过10 人的运营团队,虽具有一定的双创服务公益属性,但更具有明显的经济特性,其开展的业务必须“有利可图”,否则在其运营发展战略上具有“不经济”性。民营孵化器利润点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但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难以持续获得有效经营利润。
4.1 租金
租金是民营孵化器获得收益最直接的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在民营孵化器整体利润中往往占有较大比重。随着全国整体经济环境变化及孵化器同质化竞争增多,科技型企业越来越难招引,场地空置率逐步增加,传统被动式招商难以为继,这需要运营团队多渠道加大招商投入,但在有限的孵化器场地及企业行业领域要求的条件下,招商投入的性价比不高,甚至会出现招引入驻企业的租金不足以抵扣招商投入的成本,这也是许多民营孵化器宁可坐等企业入驻也不愿主动出击招引企业的主要原因。
4.2 企业增值服务
通过企业增值服务,获得一定服务收入的利润模式是所有民营孵化器都会考虑的,但只有极少数民营孵化器能够通过企业增值服务获得有效利润,大部分民营孵化器通过不懈努力只能获得零星甚至仍没有增值收入。因为孵化器内的企业基数不大,且企业一般为小微型创业企业,能够有增值服务需求及支付意愿的较少,投入收益不成正比,企业增值服务也逐渐沦为应付孵化器绩效考核指标的公益性服务,其服务质量定会悬崖式下降。
4.3 政府奖补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还处于风口之时,各级政府部门通过资质、项目等形式给予孵化器充分资金支持,部分民营孵化器甚至以政府奖补作为主要盈利模式。经过近几年发展,现阶段政府奖补资金均有所下降甚至取消,多数政府奖补对于孵化器的运营成效要求越来越高,奖补方式正由普惠性支持转向重点型支持,孵化器的政府奖补资金趋于集中于少数具有亮眼型成效的优质孵化器,一般民营孵化器往往难以企及,且同等条件下与国有背景孵化器进行奖补竞争不具有先天优势。
4.4 股权投资
在股权投资领域,不同于国有背景孵化器,民营孵化器能够进行快速、灵活的项目早期股权投资,成功的早期投资能够带来丰厚的回报。资本往往不是民营孵化器所缺的,优秀的投资项目才是。民营孵化器有限的孵化场地及服务企业基数,不足以持续筛选出优质项目进行早期股权投资,通过股权投资获得的利润已成为偶发性利润,不能形成持续稳定的利润点及通畅的“投资-收益-再投资”模式闭环。
4.5 中介服务
孵化器掌握着企业资源,根据企业需求,有效对接专业中介服务机构、高校院所、上下游产业等资源,并从中获得一定的中介佣金。但是基于有限的企业数量,企业需求不多,多数民营孵化器积极对接资源所获得的中介佣金不足以形成一定规模的利润,甚至不能覆盖对接资源的人力成本。
5 对策
针对民营孵化器面临的上述问题,结合目前双创环境及孵化器发展阶段,笔者认为民营孵化器可通过区域规模化发展来解决所遇问题,即在一定区域内实现孵化器多点扩张,协同发展,增加并整合专业服务人员,降低边际成本,扩大服务企业基数,提升服务成效,以实现利润的成倍增长。
5.1 租金
经济的转型及业态升级,城市周边乃至市中心逐步释放出闲置楼宇,在产业赋能趋势下,孵化器成为发展方向,这也为孵化器的规模化提供了有效物理空间。招商团队根据面积增量适当增加招商人员,统筹招商渠道,共享招商资源,有效降低单位招商成本,招商投入性价比更高。同时,多点扩张的孵化器之间能够协同互补,从单价、户型、房型、区位、政策等形成高低搭配,更易促成潜在项目落户,大大提高招商落户转化率,单位成本投入也将获得更高的企业入驻率和租金回报。
5.2 企业增值服务
孵化器区域内定点扩张,其孵化面积将成倍增加,入驻企业基数也将成倍增长,而服务边际成本降低,易于推广,同等增值服务需求率条件下,企业基数越大,其越可能产生数量可观的增值服务业务,也越容易贡献一定规模的利润。
5.3 政府奖补
现阶段的政府奖补越来越需要孵化成效作为依据,同时也存在孵化器之间的激烈竞争。规模化发展后,在边际成本递减效应下,招商投入将获得更多的优质企业入驻,这为产出良好的孵化成效奠定了基础。规模化发展同时,也必将促使人员增加并形成高效的协同服务,即算术级人员数量增加可提供几何级增加的双创服务,服务边际成本低,全方位的孵化服务得以有效保证,孵化器运营成效则更易凸显。
5.4 股权投资
规模化发展意味着运营面积增加,也就意味着入驻并服务的企业数量增多,这为股权投资提供大量原始企业资源,筛选出优质企业并进行股权投资的概率增加,能够更容易盘活股权投资盈利模式,促成投资资金高效循环利用,投资利润爆发式增长可能性大大提高。
5.5 中介服务
孵化器规模化发展后,掌握的企业资源将成倍增加,孵化器作为企业与外部服务的一种连接渠道,能够通过佣金、中介费等形式直接将企业资源变现,且企业基数越大,中介服务模式越多,变现可能性越大,变现利润越高,中介服务利润收入也将形成一定规模。
6 积极影响
孵化器区域规模化发展不仅提高了各个利润点,也将产生众多积极的影响,使之形成相辅相成螺旋式前进的融合模式,并不断促进利润增长。
6.1 团队人员
规模化发展,人员数量必将增加,但低于孵化器面积增加比例,总平均人力成本降低。人员增多使团队可进行细致分工,促使人员在各自业务上能够深入研究,大量的企业也为团队人员提供了众多研究样例,有效为服务人员提供丰富的实战经验,更好地促成团队成员快速成长,成为孵化服务行业的资深服务人员。
6.2 服务内容
基于人员的增加,服务团队的人力资源能够有效整合与调动,为扩大双创服务内容边界提供了人力保障。如举办创业大赛、组织项目评审等大型服务,将成为孵化器一部分工作内容,形成其他孵化器不具有的特别竞争力,并可能因此获得一定的业务收入。
6.3 品牌度
孵化期规模越大,服务内容越丰富,团队人员越专业,服务企业越广泛,则越容易被知晓,被传播,无形之中形成品牌影响力,挖掘和实现品牌溢价成为可能。
6.4 资源集聚
资源追逐利益,当孵化器规模变大、服务内容与质量具有竞争性,利益实现得到一定保证时,资源会自发集聚,并促使利益进一步扩大,形成资源-利益交互式发展。
7 结语
民营孵化器区域内规模化发展作为现阶段的一种发展思路,能够通过各利润点有效提升总利润,夯实基础,增强自生竞争力及影响力,并进一步获得更多发展可能。目前这种发展思路已得到一些民营孵化器的实践,效果良好。民营孵化器区域内规模化发展,其第一步是物理空间的规模化,即孵化器需通过各渠道拥有实现规模化的孵化场地。区域内规模化是为了能够充分共享、协调、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实现各因素之间相互推动,协同促进,扩大利润率。与此同时,孵化器规模化面临着许多内部管理挑战,比如本文所述的一些商业模式,在不同的规模下其模式未变,但管理思路、执行路径等需要重新规划;再比如人员增多,其组织架构及合作分工需要精细化调整,管理及执行效率需要加强,谨防出现“规模不经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