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山东省淄博市科创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2020-03-02于菲菲
●于菲菲
一、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随机抽样选取科技型企业55 家,本次问卷所调查企业主营产品涉及聚氨酯、全地形车、大宗商品信息服务、医疗器械、平板玻璃、电力设备、环保水处理设备、药品、塑料管材与管件、畜牧机械、装饰原纸、激光切割机、激光打标机、焊接机等,且大多是处于发展期的中小企业。
从被调查企业情况来看,目前山东省淄博市科创企业发展有如下几大特点:
第一,企业依靠科技创新求发展的意识越来越强。调研中发现,得益于近年来淄博市科技创新理念宣传力度的加强,创新氛围越来越浓厚,企业创新主体意识得到全面提升。所调查企业中,83.64%的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是来源于企业自发的创新意识。
第二,政策环境不断改善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近年来,淄博市以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引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围绕科技项目、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等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推进驻淄高校与地方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强化科技政策落地见效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措施具体的科技创新政策,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创新实力明显提升,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位居全省第3 名,增幅位居第2 名。在所调查企业中,普遍反映淄博市政府对科创企业发展给予高度重视与支持。比如,在科技创新方面,企业已享受到专项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政府补贴等政府支持。
第三,产学研合作已成为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调研中发现,所调查企业主营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产学研合作。由于淄博市企业技术研发基础条件有限,高层次技术人才缺乏,所以新产品研发难以靠自身去独立完成,只有通过校企科技合作,引进智力、引进成果,消化吸收再创新,才能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所调查企业反映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淄博市对科技型创新性企业发展给予高度重视与扶持,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距离省内外部分先进地区仍有差距。从调研情况看,所调查企业反映发展中存在三大突出问题。
(一)政策宣传辅导力度有待加大,“政策运用”缺引导
虽然淄博市推进企业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并编制了《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摘编》。但在调研中,仍有多数被调查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反映因未能及时知晓相关优惠政策的最新动态,或者对政策理解有偏差,从而忽略了对相关优惠政策的争取,错失了政策红利。如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方面,由于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知识不全面、对于研发费用界定不清、企业研发项目未按规定备案、新购置研发设备较少等因素,使企业难以享受政策红利。再如,现有政策执行力度还不够,不论是政策宣传效果,还是政策的执行细则等方面,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很多政策往往停留在“最后一公里”。
(二)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有待创新,“持续发展”缺支撑
目前,淄博市拥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323 家,其中国家级18 家,院士工作站92 家、“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19 家。“淄博英才计划”实施3 年来,共支持31 位科技创新人才和29 位科技创业人才,扶持资金近3000 万元。但在调研中,所调查企业仍反映,人才拥有量与企业的发展规模不适应,难以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撑。数据显示,科技创新活动的制约因素处在首位的是缺乏高层次领军人才,企业迫切需要科技人才支撑。
(三)企业融资机制有待强化,“关键一跃”缺助力
所调查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自筹,70%以上的企业存在资金困难;融资成本高成为企业融资困难的首要原因;且45.45%的企业有上市计划。
三、进一步促进科创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优服务,加强普惠性政策宣传辅导
一是建议加大普惠性政策辅导力度,及时跟进调度辅导,送政策到企业,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辅导,使企业能够准确理解最新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面和政策运用能力。要积极做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保险保费补贴、“小升高”补贴等普惠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提高对具有研发活动企业的精准服务能力,发挥好科技政策的叠加效应,带动更多企业走上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科技、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想法设法为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在企业科技项目申报、审批等方面提供更周到的服务。
(二)强支撑,建立符合科创企业人才特点的战略体系
一是建立高效的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创新多元化分类激励,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健康发展。注重采用工作激励、特殊福利、技术创新一次性奖励等激励手段,满足科技创新人才的个性化激励需要,并形成分配激励、事业激励、荣誉激励相结合的多元化激励体系。健全与科技创新人才职业发展相匹配的特殊奖励体系,设立团队绩效奖励基金,注重发挥各种特殊津贴对科技创新人才的精神与物质双重激励作用,并通过特殊奖励体现公司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导向。
二是建议在严格落实淄博“人才新政23 条”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和《落实“七项真功夫”精准突破“双招双引”27 条措施》吸引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发挥好各类科技项目人才支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淄博英才计划等政策优势,强化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更加重视引才的实效性,构建要素联动的人才引育体系,充分释放科技领军人才在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的关键、核心作用,形成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加快集聚的“人才洼地”。做好国家、省人才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好淄博英才计划,切实发挥各项政策效能,努力为各类人才施展才能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加强“产、学、研”联合机制。企业既可以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人员帮助企业进行研发,弥补因缺乏技术人员无法开展技术创新的缺陷,又能够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合作提高本企业科技人员的业务水平,以较低的成本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同时,积极“走出去”广泛开展产学研对接,围绕重点产业的科技需求,在重点高校聚集地举办科技周活动,依托淄博中心加强与中科院的合作,引进高新技术成果和人才,破解企业发展技术难题。利用海外科技企业孵化器人才、成果引进作用,拓展国际合作交流空间,通过人员互访、组织企业参加国际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吸收借鉴国际科技创新优势。
(三)解难题,加快科创企业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拉动企业加大科技投人。
二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建设多渠道金融支撑体系。鼓励中小商业银行提供满足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需求的特色金融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
三是针对淄博市科创企业存在融资困难及上市需求大问题,建议依托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发挥好其培育功能,给予企业上市和资本运作的辅导,并借科创板“东风”,联合相关券商,积极推介优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