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课程标准与技能证书等级标准对接模式构建
——基于1+X证书制度的视角*
2020-03-02戴春平刘小园
戴春平 刘小园
(1.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软件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2.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工程系,广东 罗定 527200)
近二十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需要,知识密集型产业逐步成为主打产业,智能机器人被广泛应用在生产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增长迅猛。在此背景下,国家及时出台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为高职院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职教20条提出要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并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作为职教20条落地实施的主体,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相关标准体系的构建,最终都要体现在各专业的课程标准中,所以,如何在1+X证书制度的视域下,开展课程标准与技能证书等级标准对接模式探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职开展1+X证书试点的意义
为了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职教20条明确规定要求职业院校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学生获得学历证书代表的是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性知识和能力,但不一定能适应新型职业工种相应工作领域的职业技能要求,X证书是对1的有效补充和拓展,获得相应证书的学生表明其基本具有某工种的操作能力和水平,1+X证书制度的精髓在于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互衔接和相互融通。
在高职院校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一方面是为了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带来的对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增长需求;另一方面是通过把学历证书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考证教育相结合,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最后,1+X证书制度通过引入行业和企业开发的等级证书,不仅可以丰富和深化学历教育的内容,还可以倒逼高职教育紧跟产业发展的最新需求,有利于高职培养操作性与专业性交叉融合的高素质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课程标准与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对接现状
自从2019年启动1+X证书试点以来,目前分三批总共启动了93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试点工作。第一批的证书已经发放到各试点院校的学生手中,第一批虽然只有6个职业技能证书,但每个证书约有200—600所院校参与试点,报名考证学生总规模累计约20多万人,可以说学生参与度和高职院校、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方的热情都很高,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并优化
从目前公布的93个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来看,还没有覆盖高职院校的大部分专业,也没有覆盖大部分的职业工种,并且证书的类型还有不少重复的,比如阿里巴巴的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国信蓝桥的大数据应用开发(JAVA)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阿里巴巴的云计算开发与运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南京第五十五所的大数据应用开发(JAVA)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以,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证书的覆盖面,让各类型的专业都有证可考,让大部分职业工种都有证可依;另一方面培训评价组织单位要与院校、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合作研究优化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特别是各类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里面的职业技能要求的表述,使其有利于衔接相关课程标准,致使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达到职业技能水平要求,课程标准的教学内容与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的工作任务相符。
(二)课程标准有待进一步体现特色
早在2015年12月30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的附件《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中,课程质量保证的重要指标就是课程标准是否具备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与完备性[2]。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标准必须围绕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发,而课程标准的开发则是为了实现专业教学标准的教学目标,须参照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规定的职业技能要求作为教学计划制定的依据[3],深度匹配相关工作领域的工作任务实际需求。否则的话,高职院校培养的毕业生基本能力素质将与制造业转型升级后的人才素质、能力要求存在较大差距[4]。国家和省市层面制定的相关标准是顶层设计,高职院校具体的专业教学标准,特别是课程标准,必须围绕院校自身的办学宗旨,体现院校特色,体现专业特色。比如,笔者所在的广东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则要有别于其他院校,定位于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技术,围绕学校“为人类健康事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宗旨,体现学校惟民其康的特色,其相应的课程标准和课程内容必须有所调整。
(三)对接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究
自从2019年4月1+X证书制度试点推行以来,高职院校的管理部门和教师都在思考:专业课程标准如何精准对接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课证融合”已然成为一种趋势,但怎么才算是融合了呢?由于第一批职业技能证书试点推出到现在才一年不到,高职课程标准与技能证书等级标准对接模式还有很多待理顺,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究解决方案。首先是对接主体的明确与磨合,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方和院校各自有一套运行模式,两者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主观和客观上都需要磨合[5];其次对接机制的建立健全,从试点的初期看,主要还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显然这不利于大面积的推广和长期的合作;最后是对接的具体内容,目前还主要是停留在考证过程,但真正想有效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就业创业本领,院校还必须深入到课程教学目标、课程教学内容、课程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评价的改革,这些都需要与证书培训评价组织方提出的工作领域任务和职业技能要求实现有效对接[6]。只有从以上三方面建立起高职课程标准与技能证书等级标准对接模式,才能真正实现顶层设计的预期效果。
三、1+X证书制度的视域下,高职课程标准与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对接模式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在不遗余力地推动职业教育标准体系的建立,国家、省市层面的标准体系也已初具规模,但在高职院校具体实施过程中,笔者认为专业教学标准的实现依然要在课程标准中细化,才能真正落地,而实践实训场地建设标准也要以课程标准为重要依据,并且课程标准才是教师具体实施的主要参考文件,从某种程度上讲,1+X证书制度的推行,关键在于专业课程对接岗位技能,在于课程标准对接技能证书等级标准,才能真正实现“课证融合”。在1+X证书制度的视域下,高职课程标准与技能证书等级标准对接模式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一)对接主体的明确与磨合
高职课程标准与技能证书等级标准的对接,对接的两大主体首先是试点院校和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单位,试点院校和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单位之间理清各方职责、关照彼此核心利益、达成共识,是推进试点工作的关键。除此之外,试点院校在开发课程标准时,必须参照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体系,所以试点院校还需对接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单位在开发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时必须参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指南》。同时,顶层设计要求高职院校要育训并举,一方面重点做好在校学生的学历教育与培训,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做好全体社会成员的职业培训,比如2019年高职扩招100万的工作等,试点院校需要争取地方政府在试点宣传、组织渠道、专项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做好培训,提升社会培训质量,而地方政府也要履行好发展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促进职业教育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试点院校与用人单位之间要协调好课程内容、课程教学时间和方式等方面的工作。由于试点院校、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四方对接主体在对接过程中处于不同的功能位置,且体制也完全不同,所以在对接过程中必然需要各方从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大局出发,不断磨合。
(二)对接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高职课程标准与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对接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标准和工作机制。试点院校与不同的证书培训评价组织抓紧就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优化、双方师资的培训、具体课程的教学安排、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建设等工作进行协商。在第一批试点考证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再加上领导重视,所以大部分试点院校主要还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因此第一批试点从整体上效果不错,但从长期工作考虑,证书培训评价组织单位需要会同试点院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共同制定培训与考核计划及相关制度文件;试点院校则需要构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由于对接工作涉及院校多个部门及部门内多个环节,应尽快梳理校内组织机构职能,明确部门职责,使之能满足对接具体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使得校内管人制度与管事流程匹配,提高对接工作质量。
(三)对接内容的细化与改进
课程标准作为高职院校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具体指导性文件,确定了该课程性质及该课程在专业教学中的功能定位和目标,并详细表述了对应课程目标的课程教学的具体内容和进度安排,最后根据课程性质及内容确定了考核方式及评价标准。技能证书等级标准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和考证的具体指导性文件,主要表述了不同等级的工作领域对应的工作任务和每个工作任务详细的职业技术要求。将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融入到课程标准、课程内容的设计和实施中,将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内容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内容,统筹教学实施过程,深化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真正实现课证融合、育训结合,促使职业能力培养贯穿教学全过程,专业课程教学更具职业针对性和实用性。课程标准与职业技能证书等级标准的对接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落实具体对接内容:
第一,课程标准对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择
在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过程中,目前有的院校的个别专业为了让学生获取更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出现为了考证而考证的倾向,比如兰州某高职院校,一个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就选择了9个相关证书对接。这样的对接,一方面会导致专业教学标准的内容泛滥,不利于专业特色的培养;另一方面无形中将增加学生的学习、经济等负担,导致学生的选择困难,也无法实现真正的课证融合。高职院校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对接方面要有所选择,要结合院校办学宗旨和专业特色,从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的实际出发,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定位,做到精准对接。
第二,课程目标定位对接职业技能证书技能要求
1+X证书制度在高职院校的试点,1代表的是学历证书,1是根,是基础、是关键,必须确保课程目标要求定位与学历教育的专业培养目标的一致性,高职院校各专业的课程目标定位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然后才去选择与之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课程目标定位建议对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级要求,但为了减少前后续课程内容的重叠和从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角度,需要统筹初级和高级的技能要求。总之,除了考虑本门课程在专业培养过程中的特定职业技能外,还有必要考虑本专业学生的共性技术技能的要求。
第三,课程内容对接证书培训内容
高职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也要围绕专业培养目标,但必须考虑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要让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与考证,达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对每个工作任务的职业技术要求,解决原来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要求相对滞后的问题。由于职教生学制较短,考虑其学时空间的问题,有必要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课程内容有机融入到专业课程内容体系之中,通过校企共同开发“证书型”课程,尽可能减少单独开设培训课程,部分在专业课程中无法覆盖的证书培训内容,可以通过增设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课程模块加以补充,笔者所在的学校主要通过校内实训课程开设——每学期末的集中实训周,一方面上课时间比较集中,可聘请证书培训评价组织单位的讲师授课,教学效果更好;另一方面学生技能的培养与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同,短时间强化训练的效果也更好。
第四,课程教学进度对接证书培训考证过程
高职院校的教务管理部门要会同二级学院的教学单位,将课程标准的教学进度与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考证过程统筹安排,协调同步。通过开发“证书型”课程,将技能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到学历教育的专业课程之中后,还需要将课程教学进度对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考证过程,统筹协调好课程教学考核与培训考证同步、课程教学实践场所与技能证书考证场所一致、专业教学师资与考证培训师资相辅相成,以期达到专业教学过程与培训考证过程的协调同步。
第五,课程考核评价对接技能等级证书的考证
职教20条明确规定: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1]。为了能有序开展课程考核评价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习成果的对接工作,首先高职院校在课程标准的教学评价与考核要求部分应明确该课程择优遴选后的相关证书类型,并提前公布,让学生提前准备;其次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部门应建立“学分银行”网络化信息系统,规范地登记好学生的相关学习成果,明确学习成果的转换方案,方便教学部门日常的教学管理,为用人单位识别和学生就业提供官方查询渠道。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该注重学历教育不仅要考核学生在不同证书等级工作领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职业技能,还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在组织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证前,要提前与证书培训评价组织单位商定好将哪些重叠课程计入免试部分以及兑换学分的数量等,规范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四、结语
职教20条推行的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是对职业教育制度的一种创新尝试,目前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如何把握课程标准与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对接重点和难点,使课程教学融于证书考证过程仍旧是个待解的难题。高等职业教育只有回归为社会培养操作性与专业性交叉融合的高素质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本质,把握好职教本身注重实践技能培养的特点,在课程标准开发的过程中,设计主体正确地处理好“教学”、“考证”及“实践”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培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领域相关工作任务的职业技能为核心,遴选真正符合课程目标定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课程目标定位对接职业技能证书技能要求、课程内容对接证书培训内容、课程教学进度对接证书培训考证过程、课程考核评价对接技能等级证书的考证,引导高职院校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现职业能力培养贯穿教学全过程,促使专业课程教学更具职业针对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