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伦理道德对人工智能时代下知识产权的分析研究
2020-03-01徐川赵航曹越陈宏迪
◎徐川 赵航 曹越 陈宏迪
一、关于AI著作权的研究
近年来,人工智能产业飞速发展,使人工智能拥有超强学习能力和创作能力,美国人工智能AlphaGo击败世界排名第一的围棋选手柯洁,IBM的机器人Waston迅速诊断出了医生花了大半年时间未能确诊的疾病,中国的机器人更是出版了自主创作的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所有这些,在给人类带来巨大惊喜的同时,也引起了民众对于人工智能是否应该拥有知识产权的讨论。
在人工智能拥有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民事客体即人工智能创作的诗歌、绘画和科研成果等。确认这些民事客体是否具有合理性,我们必须探讨的一个问题是这些客体的创新性。有的人工智能通过简单的搜索和复制,粘贴出与现今自然人所创造的相类似的成果,这类成果实际上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甚至涉嫌侵犯了其他自然人的知识产权;而有的人工智能,通过复杂的算法程序,在总结已有材料的基础上,创作出前所未有的成果,这又高度吻合了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因而,对于人工智能知识客体的划分,我们必须以创新性为分界,给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客体一个明确的范围界限。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与私人属性界限,本质上是为了保护创新等人类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在现阶段,如果不给人工智能成果予以法律上的保护,将会导致大量人工智能产品免费流入市场,成为公共产品,这样不利于保护人工智能生产的积极性,从长远看,这必将严重阻碍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因而,划分人工智能成果的知识产权界限,给予人工智能成果法律上的保护,应当作为未来保护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自成文法问世以来,世界各国的法律一直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革,经济基础的变化推动法律制度的改革,法律制度的改革又蕴含着经济基础的变化。如今,人工智能产业不断发展,其对经济基础所产生的作用力也越来越大,但是其中涉及人工智能是否拥有知识产权的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但是笔者相信,人工智能经济这股巨大的推力,会在不久的将来促使知识产权法变革,人工智能拥有知识产权知识时间问题。
二、研究数据的保护
大数据技术颠覆了传统行业的运营模式,协助企业发展新业务,创新了运营模式,根据消费者行为的数据分析与判断,产品销售量的预测与决策,精确的营销范围得到了全面改善与优化。近几年,在无人驾驶、医疗、教育等许多行业都已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而由于激素拓展的网络带宽以及各种电子设备所带来的海量数据,数据呈现了井喷式增长,这些数据意味着一种劝你虚拟的致富手段,亚马逊前任首席科学家Andreas Weigend说过:“数据是新的石油”显然,如此宝贵重要的数据将成为越来越多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在国家层面,一个国家拥有的数据规模及监管能力将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技创新与技术领域,大数据运用将使其迅猛发展;在政府层面,政府可以借助数据处理、分析及整合进行宏观调控,履行各项职能,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管理方面,采集居民行为转化为数据,运用算法技术进行计算,有目标地,明确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而在企业层面,海量数据运用将成为未来竞争的基础,阿里巴巴、腾讯、华为已经成为了典型的例子,应用数据技术,预测消费者行为,分析金融市场走势,更加高效准确。
然而,在大数据时代浪潮滚滚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海量数据可以在极短的时间里在世界各地传播,数据变得透明化,在各种社交平台上,数据信息更新的特别快,网友们消费者大量数据,各种社会实践在网络上不断发酵,引发社会矛盾与舆论轰炸。在个人隐私方面,人们处在信息密集的世界里,在使用手机、电脑浏览网页,注册信息,发表评论的不经意间,个人信息可能就会被泄露出去。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数据运用可以说是十分的广泛,数据背后的算法技术使智能社会的“生产力”,由于算法的高度专业性与自主决策性,运算过程的不透明性,即使使创造他的人也不能完全控制,容易形成“算法黑箱”和“算法合谋”,一旦出现问题,企业机密安全将不受保障,上升到国家机密层面的影响九不可估量了。
人工智能的两大要素使数据和算法,运用提供自主决策技术对数据进行操作,在创建模型和模仿自然界发现的过程中,是算法自我进化,甚至复制大脑思维,众多领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自然而然地,数据与算法保护就成了人类亟待解决的问题。人工智能对数据的保护具有“智”“准”“深”三大特点。以人工智能为基础,通过对大量数据的获取、清晰、计算、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知识图谱和认知计算等技术,快速促进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人工智能的机器学习、语言处理和文本聚类分类技术是具有非常大的优势,能对数据基于内容的实施精准分类分级。现如今,数据分类引擎已陈工应用在邮件内容过滤,保密文件管理、反欺诈等领域。
如今,国家大力推进技术改革,鼓励发展在人工智能领域中的创新型人才,全球也处于人工智能的热潮之中,算法和数据的保护也是人们正寻找解决方案的问题,这是人工智能保护数据的机遇。而有机遇就有挑战,目前人工智能技术尚未成熟,有许多位置的领域还等待我们去探索。更重要的是,人工智能的实现是依赖于海量的数据,必须获取全部的数据才能对数据进行安全治理,如何确保数据安全不被恶意盗取、违法交易,又能保护用户数据的隐私性是需要长时间权衡的问题,也是场严峻的挑战。
三、算法是否有需要保护
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离不开大数据算法,如果说数据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的话,那么算法就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内核。算法是通过设定一系列的指令来完成某个任务,算法的不断推进带来的是产业的升级更新,不仅仅是在智能产业领域,在一些评价机制等细致入微的服务中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总而言之,算法已经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一定程度上,它就是人工智能的生产力,更是商业角逐中的利器,因此算法保护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来说,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来保护算法制度也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对此进行约束。最主要地是由于人工智能主体的特殊性,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针对的主体是人,保护的是人的大脑,而人工智能是人大脑的衍生品,目前的法律体系还不能对此有一个较好的约束,正如专利法中明确指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这就需要法律延伸出新的主体。
算法的本质是机器的智力活动,由于其不透明性等特点,很有可能产生较大的危害,损害无法估量的利益。由于专利法的排斥性,需要法律开始接纳它的存在并逐渐过渡。主要从范围上进行过渡,如从计算机算法开始逐步扩大到其他各个领域。同时,通过过渡期,可以密切关注反应机制,不断进行修改,调整,使得法律逐渐被大家接受认可,从而形成一套相对完备的体系。
四、对算法和数据保护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建设性的建议
在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关于算法和数据保护制度的构建与完善的三点建议:
第一,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纯算法专利保护体系。虽然我国已经拥有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是关于纯算法的专利保护却依旧是空白的。因为纯算法属于一种智力活动,并不在专利保护的范围之内,所以并没有有关纯算法的专利保护法。不过,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对算法的高速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就人工智能而言,它的成长依托的就是大数据以及更高级的算法。无人驾驶汽车的出现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数据为汽车提供了诸如实时拥堵情况、多发事故路段信息等行车必要数据以及驾驶经验,而算法则为车辆提供了驾驶手段。更高级的算法意味着响应速度的提升,行车安全与乘车人的舒适度自然也能获得提升。从无人驾驶汽车的例子中可以看出,算法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能决定一个人工智能物品的先进程度。所以,为了给算法的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以及对研发人的思想成果进行保护,我们是需要给纯算法建立一个专利保护体系的。但是,要做到这点,我们首先需要解决两个主要问题。
第一,纯算法的申请专利保护的标准。我们不能够去保护一个没有意义的算法,所以这个有意义的标准就显得十分重要了。第二,专利保护的标准。这个标准也显得十分重要,需要既满足对研发人的保护的要求,又不能过于严格而限制了算法的发展。在解决了上面两个主要问题之后,再结合现有的知识产权法,一套较为完善的纯算法专利保护体系便能初步形成,之后便能够随着实践深入逐渐完善。
第二,我们对数据的保护需要继续深入。上面已经提到了,在人工智能的时代背景下,大数据的应用也是十分重要的。人工智能如果没有大数据作为基础,即使是拥有着再高级的算法,也是不能够完成任务的。举个例子,对于各大银行的掌上银行app而言,安全性将会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该程序的流量数据是很庞大的,但是每条数据都需要经过分析,以此来发现其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此来保护顾客的账户不被盗刷。这时,如果仅仅依靠算法去逐条处理,那么结果将会非常糟糕。因为数据的量实在是太大了,即使是再先进的算法也不能在短时间内全部分析处理,这也就使得异常数据有了可乘之机。但是如果应用大数据对这些信息进行处理,那么分析速度就会变得很快,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由此可见,大数据同算法一样,对于人工智能的发展是同样重要的。所以,为了给数据应用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进行数据的保护是十分重要的。我国现在已经有了如《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数据保护的法律、条令。但是,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进步,现有的数据保护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国家应当对数据隐私权、数据使用权等具体问题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同时,还应当设立专门的数据保护机构来对数据问题进行监管与处理,以此为大数据的使用营造优越的环境。
第三,对算法和数据的保护需要同国际接轨。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全人类的利益息息相关。全人类都有权利享受人工智能的发展所带来的便利,同时也有义务为人工智能的发展营造一个优越的环境。所以,对算法以及数据的保护并不只是一个国家的事,而是所有国家需要共同面对的一个问题。我认为可以成立一个类似于联合国的国际人工智能组织,制定出一系列关于算法和数据保护的国际公约,由该组织来执行条令并对全球性的人工智能大环境进行监管。同时,算法和数据成果的共享也需要依靠该组织来完成,这样也能对整个世界的人工智能格局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