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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商业贸易的人员阶层分析

2020-03-01李春峰

经济论坛 2020年5期
关键词:晋察冀边区边区商人

李春峰

一、边区各级政府的领导

晋察冀边区政府自成立伊始,即将商业贸易活动置于政府职权管辖之内,由各级政府的实业部门管理,且一以贯之地贯彻执行。1938年1月的《政治问题决议案》中,初步设置了边区各级政治机构,明确在边区行政委员会中设立财政、实业处,县设财政、实业科,区助理员协助区长、村副协助村长,分工管理经济事宜,其中包括商业贸易行为与活动。虽然《政治问题决议案》没有明确将商业贸易划出来单独成立管理机构,但是晋察冀边区政府已经将商业贸易工作纳入到政府工作计划之中。

随后,晋察冀边区政府根据《政治问题决议案》中各级政权制度的设置规划,在详细设置各级政权组织机构的同时,也相应地建立了管理商业贸易的职权部门。1938年2月7日的《晋察冀边区县政府组织大纲》,规定县政府下设实业科,商务、公营是其职责之一[1]。这样,商业贸易具体事业基本划归各级实业部门的管辖之下。由此,自1938年下半年,边区各县普遍建立了贸易局。

1939年4月,晋察冀边区政府规定,各级贸易局,处于政府的领导下,各专员公署实业科之下,设专人负责贸易工作,“各县的贸易机关直接对各县政府负责;各县实业科要把各该县商业情况(滞销、畅销、营业数量,出口入口等)经常的通过县长向上级报告,就是说边区的贸易是要在边区行政委员会统一的领导之下进行的”[2]p256。1940 年8 月,晋察冀边区召开首次经济会议,会上通过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了贸易局组织领导及其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决定认为,“边区贸易管理局为边区政府组成部分”“专局在政治上受专署领导,业务上属于专区内者,专署亦有领导权,属于全边区者,则专区利益服从边区利益,但与专区利盆有过大冲突时,仍可商量,商量未当前,仍照边区命令执行。”“县局与县府关系与专区同”[3]p416。

随着革命形势的日渐严峻,进一步加强对于商业贸易的管理与规范,势在必行。1943年1月7日,晋察冀边区会决定组建工商管理局,“各级工商管理机关,为各级政府之组成部分,但有上下级组织系统之关系。在不变更上级指示之原则下,须受同级政府的领导,各级工商管理局负责人,得参加署县区务会议,与科长助理员相同”[3]p438。这一决定,明确了其权力隶属关系,属于双重领导,既接受同级政府领导,又接受上级部门的垂直领导,

1945 年2 月24 日,晋察冀边区做出《关于建立各级贸易管理局的决定》,指出,“各级贸易管理局系各该级政府领导下的贸易工作专管部门,受各该级政府行政首长领导,为各该级政府组成部分,局长得参加各该级政府行政会议,各级贸易管理局上下级有直接领导关系,得单独行文,对人民发布通告等,但有关政策法令的变更,应以政府名义行之”[3]p460。这样,在边区政府的领导下,晋察冀边区商业贸易日益正规化、制度化。

二、商业贸易人才队伍

晋察冀边区商业贸易机构的运行,商业贸易活动的组织、动员与开展,关键是要贯彻落实到商贸干部身上,更是离不开各级商业贸易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商贸人才的重要性,1939年4月晋察冀边区发文指出:“培养大批的商业干部,培养大批的税务人才,我们要在二十八年八月底把各县的财政行政与税务行政健全的普遍的建立成灵活的网”[2]p260。

然而,在商业贸易干部思想认识与行为活动中,仍存在着与商人争利、忽视商贸工作、有发财牟利思想等缺点。晋察冀边区成立初期,“干部与商人之间就发生了矛盾”“妨碍了商人的赚钱主义”“因为我们的干部少,依靠商人的地方还很多,而商人的赚钱主义,就影响了工作的开展”[4]。对此,张苏也明确指出:“我们的政民干部对商人在政治上不信任(当然商人中难免有被敌人利用者),深加痛绝,不愿内商出去,不愿外商进来给以麻烦,加以限制,结果,使大城市与我们之间的贸易由减少而中断”[2]p413。合作社干部,“最容易孕育资本主义的发财思想,发生不关心群众的生活与需要,唯利是图,高抬物价,囤积居奇,用行政力量统制境内贸易,限制私商发展等现象”[5]p634。

为此,在加强与发展商业贸易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晋察冀边区党和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将政治条件作为挑选贸易局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置身于革命境地之下,以忠于民族抗战,通过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的教育,团结商人,共同抗日。其次,注重经济、商贸业务水平与技术水平的提高。在积极开展专业训练班、学习商业贸易专业知识的同时,利用商人,运用商人的经验,从中培养具有阶级倾向的立场鲜明坚定的共产党队伍中的商业贸易人才。网络各种经济人才,利用他们的技术与专长,发挥其对商业贸易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进而加强边区商业贸易工作的发展。

1940年8月边区的首次经济会议上拟定了晋察冀边区1940 年10 月至12 月贸易工作布置大纲中,其中将培养干部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各县保送政治坚定,及一定文化水平之学员到边区贸易训练班受训”“网罗商业技术人才,加强政治教育”“在工作中培养提拔干部”[3]p529-530。由此可见,晋察冀边区党和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与方法,积极加强边区商业贸易人才队伍建设,凝聚商业贸易人才,在政治条件为先导,技术与业务素质并重的前提下,边区商业贸易工作蓬勃开展。

三、私商

私商是晋察冀边区商业贸易的主体之一。允许私营经济成分的存在,重视与发展私人商业,对于晋察冀边区整合商人群体力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初创时期,边区将主要精力放在根据地的创建。裕民公司成立后,边区政府就立刻意识到了裕民公司和边区各县的贸易局在执行贸易政策和开展贸易活动方面存在的许多错误倾向,如“想借上政府的牌子”“垄断内部贸易,以求多获点利”“单纯的把它了解成一个营利组合”[3]357。这样,由于统制过死,限制私商发展,造成了晋察冀根据地内经济萧条、市场紊乱的现象。

为此,边区撤销了裕民公司,建立了各级贸易局。1939 年4 月,边区政府认为,“一切执行统一战线我们也不应该把贸易都统制起来,打了商人的饭碗”,而“在艰难的环境中,对敌区贸易不通过商人路线很难做”,因此,必须“吸收大量的商人,也给商人以赚钱机会”,“这样我们的贸易就决定了采取商业联盟的路线”,公私合营要“尽量地吸收私人资本”[2]p254-255。1942 年4 月5 日,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强调指出,“必须大量发展私人商业”“鼓励私商经营,特别是大量发展小商人与农村工商副业”[5]633。

然而,在实际过程中,边区各地没有很好地联系商人,发挥商人繁荣经济秩序的作用,尤其是1940年大扫荡后,宋劭文也指出:“有些商人同汉奸是有关系的,而我们有些县份对商人做了一般的处理,因而把一些商业路线打断了”[2]p294。

然而,追逐利润是私商的本性。为此,边区政府在鼓励发展私人商业的同时,“又要限制奸商的投机操纵,平抑物价”[5]p633。

晋察冀边区在成立初期,即将私商囤积居奇、买空卖空、居中牟利等投机行为,视为影响商业平衡、扰乱市场稳定、妨碍乡村社会秩序的主要因素之一。1938 年1 月的决议案中明确指出,“取缔奸商的破坏”“严禁富商巨贾的囤积买卖与买空卖空”,同时,决议案着重强调私商在市场交易中的剥削性质,要“防止牙行及一切商人的遏粜、垄断和居奇”[5]p80。1940年7月1日,彭真明确指示各地严厉打击私商的剥削行为:“商业资本的剥削是封建剥削之一种。今天各地成立了合作社和贸易局,且在发展着,如更进一步发展,我们可以进一步打击商业资本的剥削”[5]p362。

基于这种认识,晋察冀边区政府在限制私商剥削、投机行为的同时,予其一定的经济利益,使其在晋察冀边区政府的管理与规范下合法经营,要求货栈的组织应该尽量吸收私商私资与牙纪参加,吸收粮食牙纪参加‘粮食交易所’的工作,使其发挥熟悉商品市场行情与民情地情、有利于商品交换顺利进行的优势。除了从行业规范上,边区政府还从组织上以建立商人救国会或商会的形式,对商人进行管理和规范。对待私商,既要“予之以利”,又要“晓之以义”,以民族抗战来团结广大商人,扩大商人统一战线,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与改造,转变其逐利、为己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四、民众

自创建以来,晋察冀边区党和政府深知,民众是边区开展商业贸易活动的依靠力量。宋劭文指出:经济战的胜利,“是靠了广大人民支持”“在群众运动开展,广大的人民得到自由民主,政治自由的地方,那里的经济斗争是胜利的,而且只有这样才有胜利”[2]p267。然而,晋察冀边区各地在依靠群众,践行群众路线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为此,晋察冀边区广泛发动、动员民众,整合民众资源,教育民众,提高民众对商业贸易的认识,调动民众参与全民族抗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在发展商业贸易时,晋察冀边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边区广大民众的利益为根本,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现象。对此,郭洪涛强调:“发展商业,一方面固应顾及商人的一定利益,同时又要顾及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以巩固团结,坚持抗战”[2]p356。张苏也强调保护群众的利益对于边区经济发展、商业贸易活动的重要性,“在经济设施上的行政力量,丝毫不容许脱离群众,行政力量的运用,必须是为了促进人民的团结,离开了群众的力量,对敌伪作经济战不仅是空谈,而且是有害的”[2]p424。

在缉私活动中,晋察冀边区积极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动员群众,开展开展群众性的缉私工作。例如,1942年3月,彭德怀发文指出,要在广大人民中进行缉毒、缉私的教育,“不依靠群众力量,就不能达到肃清毒货和私货的现象”“对于人民团体及缉私人员有成绩者,必须给以名誉的及物质的奖励”[2]p460-461。1943年2月25日,宋劭文强调,在我们缉私工作中必须立即纠正没收、脱离群众现象,“对于那些趁机发财,敲诈人民的坏分子,须予以严厉处分。”[2]p548

在组织、动员民众的同时,边区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教育民众,认清战争与商贸形势,提高认识。1942 年12 月27 日,中共北岳区党委认为,在目前日军不惜通货恶性膨胀,高价收买粮食的情形下,积极开展对敌政治攻势,教育群众,“目前对敌政治攻势,必须以经济斗争为中心,深入地教育群众,以鸣雷惊钟的说教,使群众彻底认识国际形势,于敌不利,伪钞狂跌,必不可免,用一切有效的办法保存粮食,拒绝伪钞。这种自发的斗争,游击区亦有相当的开展,我们应抓紧机会组织与领导群众的经济斗争。”[2]p468根据地内的广大人民,经过长期的教育,政治觉悟普遍提高,积极开展坚壁清野,不走私资敌,活跃边区商业贸易。

总之,置身于战争情境下,晋察冀边区商业贸易活动的开展,依赖边区各级政府、商业贸易人才、私商、民众等多种社会结构力量的协调合作,凝聚民心,形成合力。中国共产党在商业贸易活动中,从理念的初步提出到日渐成熟完善,可以窥见其政策的内在逻辑和发展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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