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巡抚使初探
2020-03-01戴文嘉
戴文嘉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一般认为“巡抚”这一官职似乎是明清时期的产物,这其实是长期受教科书及影视剧影响的缘故。事实上,南北朝时期就有“巡抚”之名,早在延和元年(432),来大千随北魏太武帝北伐,大败柔然之后,太武帝以其勇猛、多有战功且熟悉北境险要,遂诏大千“巡抚六镇,以防寇虏[1]725”。稍后的景明元年(500)五月,北魏宣武帝“以北镇大饥,遣兼侍中杨播巡抚赈恤[1]192”。与太武帝时期的武将来大千相比,此时的巡抚出现了由侍中之类的文官担任,并且行使的是赈灾职能。在南北朝时期,巡抚就已经初步具备了军事与民事这两项职能。此后依此例,时有派遣巡抚出巡边镇及赈灾抚民的情况,但并不普遍。唐代始设巡抚使,并且作为使职官正式存在。武则天时,狄仁杰以冬官侍郎,任江南巡抚使[2]2887。然而在唐代巡抚使仍不常置,遍寻诸史,仅见三人担任过此职。在宋以前巡抚使出现的频率很低,远不如安抚使、宣抚使、招抚使等,只是偶尔见诸于史籍。宋代巡抚使是承袭唐代而置,又有所发展,且为明、清时期巡抚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目前学界对于巡抚使的研究成果可谓寥寥①,几无文章和专著涉及,但只要留心检阅便会发现,宋代巡抚使对太宗、真宗两朝的政治、军事、民事等诸多方面都起到了不小的作用,故笔者不揣谫陋,试图对宋代巡抚使及其职能作初步探究,一管之见,谬误在所难免,祈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唐宋巡抚使的派遣情况
(一)唐代
巡抚使一职最早出现在唐代,始终作为一种临时差遣,最早见诸记载的正史是《旧唐书》,其文如下:
(垂拱四年)征为冬官待郎,充江南巡抚使。吴、楚之俗多淫祠,仁杰奏毁一千七百所,唯留夏禹、吴太伯、季札、伍员四祠。[2]2887
上引狄仁杰毁江南淫祠之事同样记载于唐人所著的《隋唐嘉话》,只不过不同的是狄仁杰的官名,后者将狄仁杰的官名署为江南安抚使②,从这里大致可以看出唐代巡抚使与安抚使的职能界限并不明显,以致时人将其混用。笔者认为,导致二者混乱的原因在于巡抚使在唐代并不常设,程凯丽曾对唐代抚使作了简单的罗列[3],其中巡抚使出现的频率远不如安抚使、宣抚使、存抚使等其他抚使,且《太平广记》中对使职也有明确的分类,巡抚使一职则属于“有时而置者[4]”即临时差遣。垂拱年间(685-688年)被任命为巡抚使的并不止狄仁杰一人,垂拱中,王及善“历司属卿。时山东饥,及善为巡抚赈给使。寻拜春官尚书,秦州都督,转益州大都督府长史[2]2910”。据此可知,唐武则天统治时期确实派遣过巡抚使,只不过其职能与安抚使大体一致。以后至唐灭亡,朝廷派遣巡抚使的情况仅见一例。
(二)南唐
由于巡抚使并不常置,也并非地方行政机构,五代时期也并不常见,仅见南唐有关于巡抚使的记载。如众所知,后唐与南唐,都表示他是唐王朝的继承者,就如同恢复旧唐国号一样,后唐对被后梁所废止的旧唐政策进行了一定的恢复,但作为临时差遣的巡抚使却并未恢复,真正继承唐朝巡抚使制度的是南唐。南唐保大六年(948年)秋,“汉伐河中,围李守贞。守贞遣从事朱元、李平奉表来乞师”,以“兵部侍郎魏岑为沿淮巡抚使[5]5270”,在李守贞失败后,战事结束,魏岑即被罢去巡抚使一职,仍为兵部侍郎、拜枢密副使[5]5397。南唐时期设置巡抚使主要针对淮南地区的战事问题,后主李煜在登基之前也曾担任过沿淮巡抚使,“淮上兵起,(李煜)为神武军都虞侯、沿淮巡抚使[5]5289”。此次任命皇子担任沿淮巡抚使,依旧是出于军事角度的考虑,也从侧面反映出南唐对江北淮南地区的重视。
(三)宋代
宋代巡抚使虽然较前代而言有所发展,派遣频次增多,然而终究只是临时差遣,且没有固定的治所。从时间上看,宋代大规模派遣巡抚使始见于淳化四年(993年),宋朝巡抚使的派遣主要集中在北宋太宗、真宗两朝,南宋派遣较少,仅见于高宗朝,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北宋安抚使司设置的逐渐完善。北宋安抚使的设置时间晚于巡抚使,宋代安抚使之名始于咸平三年(999年),“以翰林学士王钦若为四川安抚使,知制诰梁颢为陕西安抚使,安抚使之名始此[6]”。此时的安抚使与巡抚使一样只是“但以观省风俗耳”,并无固定的治所,真宗时期甚至出现了巡抚使与安抚使并存的局面。然而自宋仁宗朝起终北宋一朝几乎不见再有派遣巡抚使的相关记载,另外从景祐三年(1036)叶清臣向仁宗建议遣使“循行天下,知民疾苦,察吏能否[7]2781”的情况也可以窥见一二,由于当时安抚使和转运使都已经逐渐固定化,而叶清臣有此请,从职能上看,极有可能是指巡抚使。
至于巡抚使为何不再派遣,笔者认为,主要在于巡抚使与安抚使职能的重叠。“安抚使经过宋初三朝的发展变化之后,逐渐在路级固定下来,成为统帅一方的军区帅臣[8]”。自宋仁宗朝以后,安抚使司已经成为路一级的常设机构,有固定的治所,且安抚使与巡抚使职能大致相同。因此,朝廷没有必要再派遣与安抚使职能相似的巡抚使进行巡视地方了。
值得一提的是,学界普遍认为:北宋承后周而有天下,在政治制度方面是承北制,在文化、艺术方面则更多的是吸收南方元素。通过唐宋之际巡抚使的设置情况来看,五代无派遣巡抚使的任何记载,在北宋建立之初,也没有派遣巡抚使的经历,可见五代并未继承唐代巡抚使制度。为何到宋太宗淳化时期(990-994)又重新出现呢?显然,北宋继承的是南唐的巡抚使制度。开宝八年(975),南唐为北宋所灭,很一大批南唐官员入宋为官。其中,乐史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而淳化四年(993)朝廷派遣的第一批巡抚使的名单中就有乐史。因此,可以肯定:北宋巡抚使制度承自南唐。这就不得不对学界已有观点重新加以审视了,此不赘言。
二、宋代巡抚使的选任
(一)选任原因
宋朝统治者为维护王朝统治,迫切的想要掌握民间情况,如宋太宗就曾对宰相说道:“为君之道,要在广闻外事,分别善恶。朕御天下,兢兢业业,行将十年,每念封疆万里,深居九重,人情未能尽达,若全不采听,则官吏能否,生民利病,何从而知。”可见,在宋太宗看来,为君之道在于广闻下情,为此,宋太宗还特地下诏求言:“天下幕职、州县官,或知民俗利害、政令否臧,并许于本州岛附传置以闻。所言可采,必行旌赏,若无所取,亦不加罪[7]580-581”。此求言诏引起了臣民的广泛进言,甚至有草泽上书。其实,早在太平兴国五年(980),张齐贤在高梁河之战失败后就曾上书宋太宗,主张将治理国家的重心放在内事上,建议“审择通儒,分路采访两浙、江南、荆湖、西川、岭南、河东,有伪命日赋敛苛重者,改而正之,因而利之,使赋税课利通济,可经久而行,为圣朝定法,除其旧弊。天下诸州有不便于民事,委长吏闻奏,如敢循常不以闻,自当严加典宪[7]485”。随之而来的雍熙北伐的失败,则让宋太宗逐渐丧失了收复幽云之志,目光转移到国家内部。淳化二年(991),宋太宗对近臣坦言道:“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9]237”。从宋太宗自己的言论中似可窥见,相较于收复幽云地区而言,维护赵宋江山的内部稳定,在他看来远要重要的多。罗家祥先生也有类似的看法[10]。此不再赘言。
为了防止内部的这种“奸邪无状”,宋政府加强了对地方的探事力度,频繁派遣巡抚使、安抚使、转运使等使臣进行探事。如淳化四年(993年),朝廷“以江、淮、两浙、陕西比岁旱灾,民多转徙,颇恣攘夺,抵冒禁法”,故而派遣大批巡抚使分路巡抚,“所至之处,宣达朝旨,询求物情,招集流亡,俾安其所,导扬壅遏,使得上闻,案决庶狱,率从轻典。有可以惠民者,悉许便宜从事。官吏有罢软不胜任、苛刻不抚下者,上之。诏令有所未便,亦许条奏[7]745”。显而易见,朝廷设置巡抚使的直观目的在于问民疾苦、疏理滞狱,而最关键的一条在于:但有所闻,皆达天听。因此,但凡地方遇到重大事故,朝廷一般都会派遣巡抚使、副使进行出巡,主要表现为水灾、旱灾、霜冻等自然灾害或边境军事紧急情况,而派遣的巡抚使也同时担负着察访奸邪的职责。
诚如上文所言,朝廷派遣巡抚使、副使出巡的主要目的在于宋朝统治者想要掌握民间情况,以便维护其赵宋王朝的统治。作为宋初有名的谏臣田锡也感慨道:“自来皇城司差人探事,又别差探皇城司。探事人如此察探,京城民间,事无巨细,皆达圣听。近又差朝臣为巡抚使,及差朝臣以点检酒务名目,出外采访[11]25-26”。在田锡看来,朝廷以巡抚使等外出采访,是为了探事,其真正设置缘由与皇城司的设置类似。皇城司是维护北宋封建专制的重要辅助工具,保护着皇帝的政治安全,是帝室的私家密探[12]。如果说皇城使是皇帝的私家密探的话,那么巡抚使则是皇帝的私家侦探,就维护国家安定、整肃吏治、防止民变等方面而言,二者所起到的作用是一致的。
(二)选任特点
巡抚使一般都是从皇帝的近臣中选派,笔者根据现存史籍的记载,共搜集出25位巡抚使、副使的基本情况,详情见表1:
表1 宋朝巡抚使副统计表
(续表1)
以上是根据已有记载所作的统计,甚不完备,但由此仍可窥见宋代巡抚使的一般性特点。
1.从时间上看,宋朝巡抚使的选任主要集中于北宋,且就目前统计情况来看仅出现于北太宗、真宗两朝,南宋仅高宗朝一例,存在时间不长,其他各朝皆不见派遣巡抚使的记载。
2.从地域上看,宋朝巡抚使的选派地点主要集中于南方,尤其是淮南、两浙,也有因为军事因素派往陕西、西川、广南的。所巡抚之地基本为路一级,也有巡抚数路的巡抚使,如陈尧咨、刘永宗担任鄜延、邠宁、环庆、泾原、仪渭、秦州路巡抚使、副使,此为军区路。
3.从官员性质看,担任巡抚使、副使的绝大多数为文官,仅有少数如皇城使刘永宗、閣门祗候郭盛、閣门使曹利用、捉贼使曹克明等武官担任巡抚使、副使,但多为巡抚副使,巡抚使则大多由文臣担任。
4.从官员级别看,担任巡抚使的官员几乎都是朝官,级别较高的有龙图阁直学士、翰林侍读学士、翰林侍讲学士等,较低的有著作郎等。担任巡抚使的官员本官或职的级别参差不齐,级别总体上虽然不高,但地位却不低。
5.从历任巡抚使的仕途发展来看,担任过巡抚使的官员大多都得到了重用,除了史料记载缺失人以外,基本为升迁。陈尧叟、曹利用、赵安仁、邢昺等后来甚至位列二府,皆是名噪一时的重臣。
6.南宋时期仅出现淮西巡抚使郭伟权一例,是出于军事因素的考虑。因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也直接反映出宋代巡抚使制度的不完善。
总之,宋朝巡抚使作为皇帝的耳目,多为皇帝近臣。担任巡抚使的官员一般能力出众,在所巡之地往往拥有很大的权力,虽不是路一级的常设行政机构,但只要出使就具备了安抚使帅臣的一般性职能,且对某些具体事务拥有决定权。
三、宋代巡抚使的职能
(一)民事职能
其一,救灾。宋代最初派遣巡抚使巡视地方是在宋太宗淳化四年(993)二月,“以江、淮、两浙、陕西等地发生重大旱灾,百姓流离失所,多有不法。”故而“遣工部郎中、直昭文馆韩授,考功员外郎、直袐阁潘慎修等八人分八路巡抚[7]745”。毛阳光指出:唐代巡抚使主要肩负着赈灾职能,而宋代则完整的继承了唐代巡抚使的这一职能[13]。巡抚使所到之处,以安境抚民为主,对于发生重大灾害的地区,招集流亡的百姓,回归乡里。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十月,兖州出现霜冻灾害,庄稼多被毁坏,遂遣使巡抚[7]1637。凡地方出现灾害,朝廷一般都会派巡抚进行安抚百姓,并处理相应的赈灾事宜。在一些粮食欠缺的地方,巡抚使还可以“规度转给[7]1918”,从一些粮食储备充足的州县转运粮食到受灾区,这样就保证了灾荒地区的粮食欠缺问题,也可以打击商人的囤积居奇行为,是稳定民心的关键。
其二,察访利弊。巡抚使除了赈灾抚民以外,还有察访民间利弊的职能。早在太祖时期就有过类似的差遣,建隆三年(962年)七月,“诏朝臣出使,还日,具所见民间利病以闻[7]70”,不过此时出使之人并无巡抚使之名。对于巡抚使的性质,从田锡在给宋真宗上的奏折似可窥见一二:“近又差朝臣巡抚使,及差朝臣以点检酒务名目,出外采访。所采访之事,不过民间利病,不过官吏能否而已[11]26”。在田锡看来,朝廷派遣巡抚使的职能不过是察访民间利弊,而未能为朝廷寻求擅长带兵之人。对于民间重大弊病,巡抚使可以具奏以闻,巡抚使还可以提出具体的兴利除弊的措施。咸平三年(1000年)七月,以江浙大饥,“命夏侯峤、邢昺询民疾苦,峤上民病二十余事,亟诏革之[14]123”。天禧元年(1017)九月,淮南巡抚使张师德请求减免淮南乡村酒税,朝廷遂下诏“淮南乡村酒户年额少者,并停废之[7]2082”。可见巡抚使赋有革除民间弊病、便民利民之职责。对于巡抚使的意见,统治者一般也都准其所奏。
其三,审理案件。巡抚使是皇帝派到地方巡视的朝官,代表天子巡守地方,是皇帝“博访时事”的工具。巡抚使对于民间一切利弊皆可具奏以闻,有时还可以处理一些具体的地方事务。如“有陈诉屈枉,经转运、提点司区断不当,即按鞫诣实。”巡抚使不仅有审理案件的权利,且拥有判案之权,对于普通的杖刑可以自决,对于流、徒以上的重大刑罚上报皇帝论处[7]2232。值得一提的是,通常在小说、及影视剧中出现的令地方贪官污吏闻风丧胆、奸邪不法之徒不寒而栗的六府巡按、八府巡按等形象即源于此。巡抚使对于疏理民间冤狱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其四,协助地方官员。巡抚使还能够直接参与地方具体的事务,以协助地方官员。如西川巡抚使谢涛,在巡抚西川的过程中,在平定方寇作乱、安抚川民方面,即与当时的知益州张詠多有合作、“相与讲谋”,南宋人袁说友编撰的《成都文类》中即有文字评价张詠治蜀一事,其文曰:“张公治蜀为天下最,实公(谢涛)有以助之也[15]”。其实,在谢涛赴川之前,宋真宗就特别交代道:“詠之性刚决强劲,卿之性仁明和恕,卿往济之,必无遗策[16]”。可见谢涛巡抚西川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协助张詠治蜀。
(二)监察职能
巡抚使作为路一级的中央派遣官吏,对所巡抚的路分有一定的监察职能,主要表现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在“按察官吏能否”的同时,有向中央举荐能吏和揭发不称职官吏的权力。景德三年(1006)四月,谢涛巡抚益、利路还朝,向朝廷举荐了所部三十余人,当时宰相认为举荐人数过多,谢涛“乃力陈其治状,且愿连坐”,自此,巡抚使举荐官吏须连坐从谢涛开始。与谢涛同年还朝的江浙巡抚使裴庄,则向朝廷上“奏能二十人,慢官五人”,其中“多所升黜[14]144”。巡抚使巡视地方既起到了监察作用,对于澄清地方吏治也有一定的帮助。巡抚使就如同皇帝的眼睛,所到之处具奏以闻。夏竦知襄州时,“属岁大饥,百姓流亡”,盗贼乘机作乱,知州夏竦“发公廪,又募富人出粟十余万斛以赈救之,其全活者四十六万余口”。时任荆湖巡抚使的姜遵上其事,朝廷予以褒奖,当地百姓感恩他的恩德,将所赐诏书作金石刻[17]。对于地方官员的政绩,巡抚使有责任予以上报,当然,如有不法之吏也可具奏以闻。淳化中(990-994),吕文仲任关西巡抚使期间,宦官方保吉“专干榷酤,威制郡县,民疲吏扰,变易旧法,讼其掊克者甚众。文仲等俱奏其实[18]”,以致宋太宗亟诏方保吉问罪。
宋代巡抚使有时也会将朝廷的谕令传达给地方官员,即传达天子诏旨。承上文所述,张詠知益州期间,宋真宗即遣谢涛谕张詠曰:“得卿在蜀,朕不复有西顾之忧[19]”。这其实是皇帝对地方官员治绩的肯定,以及给予官员精神上的慰藉,同时也表达了皇帝对官员的信任。一方面是传达皇帝的信任,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又何尝不是信不过的表现,不然何必遣使巡抚。此外,宋真宗即位之初,寇准任职青州,皇帝想要召见寇准,进而问近臣:“寇准岂念我否”,其时有与寇准不和的大臣言:“准在青州,以酒色自娱,何睱更思君父[20]3194”。宋真宗对此心有疑惑,因此,特地嘱咐即将前往山东任职的巡抚使“往问寇准安否”,名为问安,其实充分体现了宋代统治者对地方官员的猜忌。
(三)军事职能
除了民事、人事职能外,巡抚使还有军事职能。巡抚使的军事职能主要表现为节制地方军队,一旦战事平定,其军队的调动权就会立即解除,官复原职或迁他官。咸平五年(1002),钱若水“率众过河,分布军伍,咸有节制,深为戎将所伏。”宋真宗知道后对身边的人说:“若水,儒臣中知兵者也。”于是令钱若水为陕西巡抚使,节制陕西沿边诸州。战事平定后,改任邓州观察使[7]1124。景德四年(1007),知宜州刘永规驭下残酷,军校乘众怨,杀永规叛,陷柳城县、围象州,分兵掠广州,一时间,岭南骚动。宋真宗以曹利用“晓方略,尽心于事”,任命曹利用为广南巡抚使。曹利用至岭南后,约曹克明共击贼军,岭南遂平,曹利用因功改迁引进使③。通过上述两个案例,可以进一步说明宋代巡抚使的军事职能仅为沿边地区的巡抚使所有,主要针对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作战以及平定国内的动乱,一旦战事平息,巡抚之职不久即撤销,改任其他差遣。
上文提到的曹克明与曹利用一样,也是临危受命,曹利用离开岭南后,抚水州蛮发动叛乱,以曹克明为宣、容等十州巡抚使兼安抚[9]546。应对抚水蛮叛乱等边事。
(四)人事职能
对于地方事务上,在某些时候,巡抚使有一定的人事调动权。如大中祥符八年(1015)二月,淮南、两浙民饥。朝廷派遣知制诰陈知微、户部判官袁成务等四人分路巡抚,所到之处,“因察访巡检使臣能否,有弛职者换易以闻[7]1918”。从制度层面来看,巡抚使确有人事调动权,但从实际操作上看,由于笔者管见所及,并不见相关的案例,故不赘言。
(五)便宜行事
巡抚使在巡抚地方的过程中,为了行事方便,皇帝往往会授予便宜行事之权。有了此项权力,就如同有了尚方宝剑一般,可先斩后奏,在处理地方事务上可以提高效率、有效防止地方官员掣肘、妨碍巡抚使执行公务。如钱若水在任陕西巡抚使期间,即可便宜制置边事[7]1124。不仅军事上可以便宜从事,在便民、维稳、诉狱方面也有便宜之权。淳化四年(993),以韩援等八人分路巡抚,并明确指出:“有可以惠民者,得以便宜从事,官吏罢软苛刻者上之,诏令有未便者条奏[14]90”。次年(994)春正月,京西、江浙大饥,时饥民多有不法,强盗乘机作乱,朝廷遣使巡抚,对待“凶狠难制、为患闾里者,可便宜从事[14]96”。龙图阁学士陈尧咨任鄜延等路巡抚使时,经转运、提点司“区断不当,即按鞠诣实,杖以下亟决遣之,徒以上飞驿以闻[7]2232。从这里大致可以看出:宋代便宜行事之权涉及多个方面,为中央管控地方事务上提供了方便,然而也只针对某个方面、某件事情上具有自决权,所能决定的事十分有限,这也反映出宋朝统治者对于权力的控制力度之强。
四、结语
巡抚使是宋朝众多抚使中的一种,就派遣情况来看,其出现频次远不如安抚使、宣抚使、招抚使,但与存抚使、慰抚使相比又较之为多;从时间上看,其大致与南宋镇抚使仅在南宋初期设立一样,宋朝巡抚使主要集中在北宋太宗、真宗两朝。宋设巡抚使承自唐、南唐,且无论在人数还是职能上都有很大发展。宋朝巡抚使与前代一样依旧只是临时差遣,并无固定治所。宋朝频繁派遣巡抚使,一是为了赈灾抚民,二是察访民间利弊,以维护赵宋王朝的统治。宋代巡抚使的职能十分广泛,涉及民事、军事、人事、司法等多个方面。宋代巡抚使往往因事而遣,对维护国家安定、整肃吏治、防止民变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宋代巡抚使的设置时间比安抚使早,宋真宗时二者同时存在,巡抚使之所以自仁宗以后即不再派遣,是因为安抚使制度的逐渐完善。巡抚使与安抚使无论从名称上,还是从实际职能上都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换言之,二者职能大致相当,再加上巡抚使的不常设,以至于当时人也很难分清二者之间的区别。自宋仁宗以后,安抚使司逐渐固定为地方路一级的派出机构,巡抚使即不再出现,完全被安抚使所替代。朱瑞熙先生曾明确指出:凡各路遇到水旱天灾或边境用兵,都特派安抚使“体量安抚”,事成则罢。北宋仅河北、河东、陕西、西川、广东、广西等路常置安抚使司。南宋各路则基本都设有安抚使司或经略安抚使司[21]。其实,巡抚使的派遣与安抚使设置的目的基本相同,只是最终安抚使正式固定下来了,而巡抚使之名被废置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废弃的巡抚使之名,元代不见有巡抚使的记载,到明、清又重新启用,尤其是清代,巡抚成为地方行省的行政长官,则是实实在在的封疆大吏,掌一方大政。那么宋代巡抚使制度为何又在时隔百年之后明、清得以继承与发展呢?笔者仅仅只是对宋代巡抚使进行了初步的探究,还有很多问题未能涉及与深入,限于精力与能力,只有留待今后作进一步考究。
注释:
①仅见龚延明先生的《宋代官制辞典》(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506页)中考察了巡抚使的沿革、职掌、和简称,作出了简明的介绍。
②参见(唐)刘餗撰《隋唐嘉话》;《唐宋史料笔记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0页),除此之外,唐人封演的《封氏闻见记》、宋初的《太平广记》等都记载为江南安抚使,而《资治通鉴》、《新唐书》、《旧唐书》等都记载为江南巡抚使。从唐、宋安抚使与巡抚使的职能上看,二者相差不大,且唐至宋初都不常置,唐代安抚使与巡抚使都是行安抚事,笔者认为时人并无明确的区分,以致出现将巡抚使与安抚使混用的情况。
③参见《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卷二百七十二《曹克明传》,卷二百九十《曹利用传》。据《宋史》卷二百七十二载曹利用为广南巡抚使,卷二百九十载曹利用为广南安抚使,由此可以推断宋、元时期安抚使与巡抚使并没有明显的区分开来,职能上大体相同。据北宋曾巩《隆平集》记载曹利用为广南巡抚使,相对《宋史》而言,较为可信,故此处认定为巡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