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妻”制度下的女性悲剧
2020-02-28王婧萱
王婧萱
摘要: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文坛出现了许多表现“典妻”现象的作品,其中以柔石《为奴隶的母亲》影响最大。柔石通过对浙东地区典妻习俗的生动描写,刻画了一个忍辱负重的中国普通妇女的形象,呈现了社会底层妇女的悲惨命运。本文主要以柔石《为奴隶的母亲》为例,从春宝娘作为人妻、作为人母以及作为奴隶三个层面来探讨典妻制度下的女性悲剧。
关键词:“典妻”制度:春宝娘:女性悲剧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20)01-047-03
“典妻”制度主要流行于我國的南方地区,尤其是江浙一带。所谓“典妻”,就是将自己的妻子租或典给他人。一般都是穷人出于生活所迫,不得不将自己的妻子典出或租出来取得一定的收入以维持生存,而承典者大多家境殷实但无子嗣,想通过典来的妻延续家族的血脉。“典妻”这一现象是特定历史环境和条件下的产物,它的出现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从道德层面来看,这对女性是极度残忍的,是对女性人格以及尊严的侮辱与践踏。也正是因此,典妻现象受到了很多作家的关注,成为一部分作家表现底层人民尤其是底层女性非人生活以及悲剧命运的重要题材。柔石创作于1930年的短篇《为奴隶的母亲》也选择了典妻这一题材,可以看出作品对封建社会残酷的阶级压迫、经济剥削以及精神奴役进行了强烈的控诉。但本文更加关注的是在典妻制度下,春宝娘作为一个女性所经历的痛苦和不幸。
一、作为人妻的悲剧命运
春宝娘是个有丈夫的女人,她尽到了一个妻子该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却无法享有妻子的权利,甚至遭到丈夫的抛弃。这是她的悲剧之一。春宝娘是皮贩的妻,皮贩最初是勤劳的,他努力想过上好的生活,但境况却越来越差,最后沦落到抽烟、喝酒、赌博的地步,变成了一个非常暴躁且凶狠的人。他在走投无路之际想到了自己的妻,想把春宝娘典出去,从这个女人身上捞一笔钱。他没有丝毫的愧疚,他在乎的只是以春宝娘为交易换取的一百块钱。春宝娘后来虽然去了秀才家,也逃不掉她的丈夫,他在花光了所有钱之后,又以春宝生病为由向春宝娘要钱。夫妻之情在皮贩这里一文不值,春宝娘俨然已经成为皮贩赚钱的工具。春宝娘后来又做了老秀才三年的妻。起初,老秀才对她是不错的,尤其是在秋宝出生以后,更是偷偷给了她一只青玉戒指,这种生活也让她产生了希望春宝的爸爸快点死掉并且将春宝接过来一起生活的想法。但是,老秀才对她的好有着很强的目的性。因为他要让春宝娘为他生孩子、延续家族的血脉。她在这里无需忍受饥饿与寒冷,但是精神上的压迫让她备受折磨。她在这里过的仍是非人的生活。秀才的大妻,一个嘴巴不饶人、气势凌然的女人对春宝娘的排挤,让她连家里的一个女佣都比不上。后来老秀才也不理解她,说出了一些让她伤心的话,她终于还是离开了。所以,春宝娘在老秀才家也并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妻子,她仍是被欺侮被损害的对象。她在秀才家只是充当了传宗接代和生育的工具。
典妻制度是以夫权为中心的封建社会的产物,它一方面反映出在封建意识形态和宗法制度下,人们对于传宗接代和延续家族血脉的重视,另一面反映了女性作为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是极其低下的。中国传统的礼教一直强调女性作为妻子的忠贞与贞洁,强调女性从一而终的道德观念。因此,我们能够理解祥林嫂以撞破额头的举动来反抗她的第二次嫁人,也能理解她想要通过捐门槛的方式完成自我的赎罪。典妻制度的存在看似与这一观念相违背,实则不然。从一而终是对女性嫁做人妇的要求,强调女子对丈夫的绝对忠诚。因为女子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权,所以大多是被丈夫养活的。在丈夫这里,妻子就变成了一种类似私有财产的存在。因此,在家庭发生变故或者有其他需要的时候,妻子就可以像其他物品一样被卖掉或者典当出去以填补家用。这个时候,女人按照丈夫的意愿被典出去,就是对丈夫最大的忠诚。但这种忠诚对妻子自身却是一种巨大的伤害,是对女性妻子身份的剥夺和人格的侮辱。
鲁迅先生曾说过,“女人的天性中有母性,有女儿性;无妻性。妻性是逼成的,只是母性和女儿性的混合。”这也说明了妻子在家庭生活中常常要牺牲自己,面对严厉的丈夫,她们不得不用一种妻性,即隐忍、顺从的态度去委曲求全,为自己在这个家庭中争得一丝活下去的空间,有时甚至是放弃自己妻子的身份。在《灯下漫笔》里,鲁迅写到,在西周时期,人被分成王、公、大夫、士、皂、舆、隶、僚、仆、台十等,其中“台”级别最低,没有人臣服。“‘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生而为‘台,便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鲁迅一方面写出了国人内心深处的奴性,一方面对深受压迫的卑微女性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即便是一个奴隶,都还有一个比他更低下的妻可以指使。
二、作为人母的悲剧命运
母亲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为重要的角色。春宝娘一次次成为母亲,却一次又一次被剥夺了做母亲的权利。这是她的悲剧之二。在被典出的前一年,春宝娘曾生下过一个女孩。但她还没来得及将孩子的脐带剪掉,更没有好好地看孩子一眼,她那残忍的丈夫就将女婴投入沸水之中给活活烫死了。这件事发生在一年前,但是当春宝娘再次想起她的女儿,她仍极为痛心。对一个母亲来说,她爱自己的孩子,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但从传统的宗族观念来看,只有生儿子才能延续家族的血脉,而女儿是没有用处的。尤其对那些生存艰难的家庭来说,女儿是一种拖累。正如张爱玲在《琉璃瓦》中所说“女儿是家累,是赔钱货”,所以女儿可以不要,可以卖给别人家做童养媳,甚至可以死。无论是对这个无辜的孩子还是对她的母亲来说,这都太残忍了。一个母亲将孩子生下,又亲眼见证了她的死亡,这莫过于人间最悲惨的事情。命运对春宝娘就是如此残忍。
春宝娘的悲剧不止于此。她既是春宝的娘又是秋宝的娘,可她却无法同时拥有两个孩子。在春宝长到五岁的时候,春宝娘被典给别人,这就注定了骨肉分离的悲剧。春宝娘没有不舍丈夫,她不舍的是儿子春宝。到了秀才家,她生下了秋宝,但心里却依然想着她的春宝。秀才夸女人“秋宝”这个名字起得好,而女人却说“我不过因春宝想到罢了”,她一直在惦念她的春宝。可是当她回到家里时,她朝思暮想的春宝早已忘记了她。她与她的秋宝刚刚经历了一场痛彻心扉的离别,她忍着内心巨大的伤痛,赶回以前的家,想从她的春宝身上得到一点安慰,可是没有。她想念她那肥白可爱又活泼的秋宝,可是过不了多久,秋宝也会忘记她,就像春宝一样。凌宇说,《为奴隶的母亲》的“深刻之处在于它不仅仅着力于春宝娘物质上的贫困带给她的磨难,而是更着力于刻画她身为奴隶,人身被买卖,母爱不能两全的心灵的痛苦。”这是春宝娘最大的悲剧: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她的两个孩子都远离她,一个是心理距离上的远离,一个是现实距离上的远离,渐渐也会变成心理上的疏远。春宝娘只能在这样的痛苦中熬过一个又一个“沉静而寒冷的死一般的长夜”。
母爱是伟大的,这一点无需质疑。母亲总是以她特有的温厚、隐忍和爱去成全她的子女,她们愿意为了自己的儿女奉献一切乃至生命。对于一些婚姻不幸或者是承受过丧夫之痛的女人来说,她们在子女身上寄托了更为深沉的爱,并常常成为她们活下去的依托和精神的支柱。但是这种爱有时候也会变成一种压力,也是造成女性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唐弢说:“中國妇女在孔孟之道熏陶下养成一个全民族性的特点,在丈夫身上得不到的东西,希望从儿子身上得到它,丈夫死了,只要有儿子,那就守着,以母性补妻性之不足,结果往往失望,甚至成为悲剧。”这个问题不仅仅存在于二十世纪的三四十年代,直至今天,依然如此。鲁迅笔下的单四嫂子、祥林嫂也都经历了这样的悲剧:三岁的儿子是单四嫂子生活下去的希望。阿毛被狼叼去吃掉了,给了祥林嫂致命的一击。春宝娘也是如此,支撑着春宝娘在老秀才家里待下去的动力是儿子秋宝,儿子春宝则是春宝娘回到那个破败不堪的家庭中的唯一原因。但她回到家中,才发现春宝已经不是她记忆中的春宝了,而且春宝早已不记得她了。春宝娘只能是在漫漫长夜里咀嚼自己的悲惨人生。很多时候女性都深知自己的悲剧命运,但又无力反抗,因此将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儿子身上。或者更准确的说,孩子成为她们能够继续活下去的唯一动力。但是这唯一的动力有时候也会被无情的剥夺,给女性带来更大的痛苦。
三、作为奴隶的悲剧命运
从小说中可以看出,春宝娘一直都是作为一个奴隶或者说是一种物品存在的,而不是一个人。这是春宝娘的悲剧之三。春宝娘可以作为一种物品被典出,这说明她是具有价值的。首先,从秀才一方说,她具有使用价值,她是生育的工具,可以满足秀才传宗接代的需求。其次,从皮贩一方说,她是可以赚钱的工具,可以使其获得一笔经济收入。春宝娘典出的价钱是一百元。叶圣陶《这也是一个人》中的伊,在丈夫死了以后,也被公婆以二十千钱卖掉了。“伊的父亲,公公,婆婆,都以为这个办法是应当的,他们心里有个成例:田不种了,便卖耕牛。伊是一条牛——一样地不该有自己的主见——如今用不着了,便该卖掉。把伊的身价充伊丈夫的殓费,便是伊最后的义务。”这段话更是直接道出了女性作为奴隶而存在的悲剧命运。作为一种物品,女性不可以自主选择,她们只能按照丈夫或者公婆的意愿去生活。虽然女性在家庭生活中也付出了巨大的劳动,但是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只能依靠丈夫养活,所以她们的付出常常被否认和忽视,女人因此成为男人的物质性资产。
“她的悲剧,是其对自身命运的习以为常,欲有所动,又无处表述。”在中国传统男权社会中,男性话语的主导地位是普遍而深人人心的,是被整个社会群体所认可的。即便是春宝娘这种深受其害的女性,也对这一传统观念深信不疑。春宝娘对于自己即将要被卖出的这一事实没有做出任何的反抗,只是自认倒霉。所有的女性,从一出生起,就将命运交由了自己的父亲,等到长大成人,她的命运就到了其丈夫的手中,如果有一天丈夫不幸死掉了,女人还要将自己的命运交给自己的儿子。她们并非意识不到自己的悲哀处境,而是主动选择放弃任何的反抗,因为她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挣脱男权社会的禁锢,大多数时候只能选择眼泪或者沉默,只能以极为隐忍的方式确立自己在家庭中的存在。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中写到,“娜拉或者也实在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这深刻的道出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下,女性由于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是不可能摆脱命运的枷锁,获得自由和幸福的。
结语
中国现代文学自“五四”发生以来,许多作家都以表现底层人们的不幸生活作为自己的创作题材。柔石,作为左联的青年作家,自然将广大贫苦人民作为自己的创作对象。《为奴隶的母亲》就是借典妻习俗来写底层女性的悲惨生活。凌宇在《中国文学史》中写到《为奴隶的母亲》“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次正面地从‘典妻这一特殊角度,解释了封建宗法制度下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非人生活”。小说所塑造的春宝娘的形象是中国广大备受压迫、丧失了做人尊严的人妻、人母以及女奴的集合。身为妻子,她得不到丈夫应有的关爱,丧失妻子的权利和尊严。身为人母,却不能陪伴自己孩子的成长,要承受生离死别的痛苦。作为女奴,她是廉价的商品,无法享有完整的人格。她的不幸是中国千千万万女性的不幸。她们没有自己的名字,她们是春宝娘,秋宝娘,是祥林嫂,是单四嫂子,是无数个说不出名字的贫苦的忍辱负重的底层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