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思想
2020-02-28曾慧莲
◎曾慧莲
(作者单位: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历程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看,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3 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人与自然原始的和谐统一。在原始漫长的历史中,人类靠从生态系统中吸取天然生活资料维持生存,人类全部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都建立在依赖于周围自然环境的基础上。此时自然生态系统没有受到外力的破坏,它凭借自我调节而保持自身原有的平衡。人处于依赖和服从自然的地位,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比较协调。第二阶段:人与自然的矛盾对立。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开发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这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也由于过度放大和膨胀了人的主体性,缺乏生态环保意识,因而对自然造成空前严重的伤害,人类自身也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和精神危机。第三阶段: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当人类意识到因片面追求发展而导致自然生态危机的严重后果时,便开始探索并建立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即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一种人工生态系统的平衡,它与原生的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分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平衡状态。
二、传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
(一)儒家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
儒家经典著作之一《周易》较早记载了“天地”的概念。《乾·彖》中“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坤·彖》中“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说明事物的生长规律须秉承天意,天意不可违,人事不可拒。《易·系辞下》:“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即指天地间最伟大的道德就是爱护生命,而这里的生命就是指自然万物,这是一种朴素的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
儒家主张仁爱。孔子曰“泛爱众而亲仁”,孟子主张“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充分体现了儒家之“仁爱”,同时把爱心从家庭扩展到社会,再从社会延伸到自然万物,将人文主义和自然主义相结合,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同时儒家主张对万物生命的关怀,孔子提出“君子远庖厨”、“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提出“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周敦颐“不剪庭前草”,以观大自然的生意;张载提出民胞物与的思想,以天下百姓为同胞,以万物为朋友;王阳明说:“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怜悯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都充分体现了儒家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理念。
(二)道家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
道家主张“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老子认为道化育天地万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将“道”视为天地万物运行的总法则,并着重阐发了“道法自然”的思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指出天地万物都要遵循其自然规律。道家还提出天地万物间皆平等的思想,“我亦物也,物亦我也”,“以道观之,物无贵贱;…… 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提倡应该顺其自然,遵循自然原理,而这些万物平等、顺应自然的哲学思想体现在生态伦理学中就是人与自然万物都处于平等并列关系,人类也是自然界的一员,并不能凌驾于自然界之上,因此应当尊重自然规律、敬畏自然法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三)佛家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
佛教强调众生平等,尊重生命,主张人人皆可成佛,这里“人人”指自然万物。“一切草木都是佛性耶”,“青青翠竹,总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这与道家一样,也是一种人与自然万物平等的生态伦理理念。佛家还认为,自然界一切现象都处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中,一切生命都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离开了自然界,生命就不可能存在。
三、传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思想的现实意义
我国当前发展正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以及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挑战。要采取怎样的发展方式,创造一个什么样的发展环境正是我们思考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其根本指向就是要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为指导,解决好人的发展与自然环境及资源承载力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传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为我们当代进行现代化建设,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建设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天地同根,万物一体”……,这些思想都充分强调了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要尊重自然和敬畏自然。我们也唯有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以自然生态环境的承受力为前提进行发展,不能为了发展而牺牲人类生存所必需的自然生态环境,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持续发展,才能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