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转型发展投融资问题的分析与研究
——以山西“综改区”为例
2020-02-28郑国柱
●郑国柱
一、引言
山西省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和重化工业基地,长期以来大规模地过度开发资源能源,造成了经济结构不平衡、替代产业发展薄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转型发展势在必行。建立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综改区”),为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提供了政策保障,山西应抓住这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勇于改革创新、主动尝试,推进“综改区”建设。这是一项颇为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从内容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需要赋予传统资源和能源产业更多的发展活力;其次,注重高新产业、替代产业的培育。无论是传统产业改造,还是新产业研发均需要大量资金的帮助,必须依靠金融的大力支持。因此,研究山西“综改区”建设中的投融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纵观现代经济的发展,金融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不容小觑。资源型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金融资源的供求不匹配,金融支持普遍不足,即存在金融约束,大致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经济中储蓄不足导致金融供应缺乏;二是金融机构的实际信贷供应规模与潜在的信贷供应能力不匹配,有效的金融需求无法满足银行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根据不同性质的解决方案,前者需要外部“输血”,进一步扩大投资;后者更应注重培育有效需求,即需要内部“造血”。对于山西来说,有两方面应引起重视,一方面山西虽然作为矿产能源大省,但是缺少投资驱动;另一方面山西居民储蓄在全国名列前茅,内源融资优势凸显。然而,由于金融发展水平落后,融资渠道狭窄,融资结构不合理,大量资金离开山西,无法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制约了山西经济的发展。山西需要结合外部“输血”和内部“造血”功能,在“综改区”进行投融资先行试点,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而改善山西省的投融资环境,大力吸引投资,促进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
二、投融资在山西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助推作用
长期以来,山西省受益于煤炭资源的开发和加工,并将其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首要支柱产业。煤炭资源的开发促进了山西省经济的增长,不过由于其粗放型的开采、高污染的能耗又给山西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诸多的困难,利弊并存。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为全国第9个成立的试验区,相对于其他试验区起步较晚,却是我国第一个全省范围内的改革试点区域,肩负着破解资源深层次制度性障碍、经济转型和国家战略层面结构性矛盾提供复制推广经验的重大任务。为了进一步加快经济转型的改革试点,山西省于2017年2月25日成立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将省会太原都市区内高新区、经济区等主要开发区进行了重新整合,推动山西省制度创新、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规模优势、产业优势、环境优势,形成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因此研究山西“综改区”的投融资能力,进而促进全省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资源型经济转型是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从内容来看,主要涉及以下两个层面,一方面是需要加大对传统能源产业的升级改造,赋予其更多的发展活力;另一方面,应从长远角度出发,注重高新产业、替代产业的培育。无论是传统产业改造,还是新产业研发均需要大量资金给予的助力,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就目前来看,不断扩大的资金缺口是山西省在转型阶段不得不解决的重要瓶颈。如果资金缺乏无法得到有效弥补,势必会成为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障碍,其重要性不容小觑。
(二)防范化解资源型经济风险
受到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造成了山西省产业结构不平衡,而金融业务也过多地倾向于资源能源类行业。大量的投融资投向资源型产业,而其中大部分的投资收益将继续投资于相关行业,使得金融资源过度集中于资源型产业。而资源型产业往往受到价格的调整、资源不可再生、新产业的冲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投融资的角度来看,如果将资金投入新行业,将会减弱资源型产业的迅速扩张,并获得新行业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同时降低资源型产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
(三)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山西省要实现经济转型,必须改革现行的体制机制,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不断推动技术的升级改造。实现这一目标不可避免地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山西的资金过于集中在资源型产业,因此,山西省应积极做出改变,兼顾省内现有资源、未来战略规划,主动探索,以此打破现有金融资金大量流向传统资源行业的弊端,进而取得理想的实施效果。
从山西省发展历程可知,自建国以来,矿产资源作为省内引擎,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以能源原材料为核心产业结构的形成。随着时间的推移,过于集中的金融资源导致了金融锁定的出现,阻碍了其他行业的正常发展。为了扭转这种资金流向不平衡的状况,山西省应将逐步改变投融资环境、合理配置金融资源等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譬如采取通过政策颁发,设置条件门槛,减少资金向能源行业的流入;鼓励社会闲散资金或投资者将高科技产业视为投资重点等措施。随着政府引导作用的发挥,资金流向的转变,山西省内的产业结构失衡问题一定会得到极大地改善。
三、山西“综改区”转型发展中投融资环境分析
从理论角度来看,投融资环境是指某一地区内,与投融资行为有关,并会影响到投融资实践效果所有条件及影响因素的总称。通过分析投融资环境特点,能够一窥当地经济发展概况、产业结构特点、未来发展潜力等。投融资环境分为物质与非物质两种,前者包括自然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设备等基本的物质条件,后者泛指政治、法制、经济等环境的总称。山西省应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五个层面对当前的投融资环境做进一步分析:
(一)政策环境
为了推动转型发展,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于2017年应运而生,作为全国资源型经济转型的重大政策试点,这是建国以来国家赋予山西省最大的政策支持举措,也是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要规划,振兴山西经济的历史机遇。山西省应勇于改革创新,依托省内产业结构特点、整体经济发展概况,就如何利用政策机遇,借势而为进行探索。同时,注重实践经验的累积,促进示范引领作用的发挥,尽可能为全国资源型经济转型省份打破困局实现突破性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二)经济环境
近年来,山西省整体经济水平稳中有升,但粗放型的发展方式、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结构,使其上涨幅度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山西省的优势在于资源开采,在煤炭电力行业中优势明显,不过在国家政策的管控下(煤炭电力行业与国计民生有关),山西省将更多注意力集中在钢铁等产品的供销活动中。同时,山西省产业水平较低,行业发展不平衡,省内开发区能够吸引国家投资的仅有太原和大同两地,其他地区则难以得到投资者的青睐。显然,在缺少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山西省整体经济发展较为缓慢。
(三)市场环境
在消费市场,山西省的市场购买力不断增长,发展潜力较大。据统计,山西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2019年为7909.2亿元,与2018年相比增长幅度高达7.8%。其中,省内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为1500.7亿元,比2018年增长了8.6%;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为6408.5亿元,比2018年增长了7.6%。需要注意的是,山西省尚未建立健全的市场体系,与之相匹配的硬件设施呈现出滞后性特点,与客观所需之间存在诸多差距。在劳动力市场,山西省的劳动力资源丰富,用工成本较低,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具有较大优势。简而言之,山西省消费潜力巨大,拥有极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过低的生产成本,以上优势的存在,对招商引资是一个极大的利好因素。
(四)法制环境
山西省经济运行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在投融资方面,没有系统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执法监督不严。山西省要打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秩序,为推动“综改区”建设保驾护航,进一步改变现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为企业经营提供较完善的外部环境。
(五)金融环境
金融环境优劣与否,与投融资具体的情况、金融体系的建立健全、金融管理水平的提升等均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反观山西省金融环境,存在以下亟待改善之处。
首先,省内地方金融机构数量过少,发展意识不足,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仍占据绝对的垄断地位,为了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提高利用效率,商业银行会将山西地区的储蓄存款作为贷款流入发达地区,减少本地资金的使用。其次,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较而言,山西省资本市场投融资规模有限,市场参与主体数量较少。最后,投融资领域过于狭窄,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在金融市场中,虽然山西省拥有较多储蓄资金,但在投资路径、投资工具、金融产品等方面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特点的今天,省内闲散资金显然难以得到有效应用。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山西省在市场潜力、政策环境等方面虽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投融资环境、法制及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缺失,亟待改善。尤其是投融资环境,一方面会导致资本外流,另一方面又会重创投资者对本地投资的积极性。以此为据,通过着重分析山西省投融资发展的概况,并指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拟定具有实用性的应对策略,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四、山西投融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山西投融资现状
1.投资规模持续扩大。据统计,2019年山西省的生产总值为17026.68亿元,与2018年相比较,其增长幅度为6.2%;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上年增长9.3%,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额比上年增长10.1%,另有10871个在建项目,其中3110个亿元以上项目,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比2018年增长11.1%。据悉,在2011—2015年(“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工程投资总额为1.82万亿元,并刷新历史记录,是2006—2010年(“十一五“期间)的近4倍。更为关键的是,山西省“十二五”期间的投资率大于消费率,这也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内在驱动力。
2.投融资市场化程度较低。2016年,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颁布,国内投融资体制改革活动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但山西省投融资结构仍以国有经济为主,投融资市场化程度较低。政府投融资在公共产品和众多有竞争力的投融资领域占有较大比重,政府在投融资决策中仍处于主导地位。受诸多因素影响,山西省投融资具有结构单一、政府占比过大,市场化不足的缺点。在缺少市场机制约束的情况下,源自政府的投资行为极易受人为等主观意识影响,缺少理性判断,进而引发“漏斗效应”,造成了有限社会资金的浪费。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投资行为所具有的引导及推动作用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相关政策的调整,投资发展速度将会大受影响,长此以往投融资不能形成良性循环。
(二)山西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据统计,截至2019年末,山西省内有44万户中小微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7%,从业职工占到全省的80%左右,达到450多万人,年营业收入总额突破3万亿元大关,为推动省内经济发展,解决人员就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并非一帆风顺,“融资难”即为其中的主要瓶颈问题。据悉,受先天条件局限,中小微企业有着主营业务少、利润空间有限、抗风险能力过差等情况,难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慧眼。如今,为满足客观所需,中小微企业只能另辟蹊径,譬如通过民间借贷市场,吸引投资者注意。不过在实践活动中,缺少监管的民间借贷有着鱼龙混杂、无序发展的特点,非法资金、金融欺诈等问题接踵而至,加上居高不下的融资成本,又会给中小微企业带来重创,使其陷入到被动发展状态中。
2.产业锁定和金融锁定的恶性循环。作为依靠资源型经济发展的山西省,充分暴露了其产业结构不平衡的弊端。由于过于依赖第二产业,使其成为投资重点,但却给第一、三产业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在缺少资金支持的情况下,第一、三产业的发展规划只能停留在表面,无法成功落地。在产业锁定和金融锁定的双重影响下,山西投融资步入发展怪圈,资源依赖型产业一家独大的现实难以被打破。
作为一个同时拥有丰富劳动力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内陆省份,在起步阶段,当地政府定会基于现有资源进行开发,将其视为引擎,带动省内其他行业共同发展,此举虽然有失偏颇,但无可厚非,依旧值得肯定。关键是山西省没有建立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缺少与之相关的法律条例。当决策转型时,难以打破当前产业经济格局。当资源型企业成为投资方唯一关注的焦点,在国家收紧产业政策时,无论是投资方,还是资源型企业定会受到最为直接的冲击。一旦出现资源萎缩,进而诱发产业危机之时,定会造成金融业的亏损。如此一来,山西省的产业结构转型之路将会愈发艰难。
3.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不能满足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山西省的资本市场中,客观存在信贷资金失衡的情况。一方面,电力、煤炭等企业通过银行借贷业务,拥有着大量资金;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的资金缺口难以得到有效弥补。这能够充分反映出省内金融资金结构与产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金融体系结构来看,小型金融机构数量少,能够提供的金融资源并不多;拥有政府背景的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数量多,在金融市场中处于垄断地位,能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专业金融机构凤毛麟角。金融体系结构失衡,存在较多的金融服务空白,其稳定性较差,无法实现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在省内信贷市场中,全国性商业银行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地方性金融机构占比较少,潜力有限。为了规避风险,获取理想投资收益,全国性商业银行习惯优先将能源型企业视为投资重点,忽略了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货支持。
4.招商引资的规模和质量有待提高。山西省地处中部,受客观条件所限,在吸引外资方面存在短板,譬如交通运输体系尚未健全,辐射面积有限。步入新世纪以来,山西省通过举办各种主题博览会,为吸引外资提供了平台,不过实践效果并未达到预期,彼此间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对山西省进行投资的外商数量并不多,能够为山西省提供助力的仍以内资企业为主,不过从投资金额来看,依旧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同时,在引进行业先进技术、大型项目落户等方面,山西省依旧存在不足。众所周知,山西省作为一个资源大省,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吸引的投资项目以资源密集型为主,但其利润空间有限,提供的推动力难以满足实际所需。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与山西省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体制僵化、“高精尖”人才数量不足等具有着一定联系。
五、对山西“综改区”转型发展投融资改革的建议
投融资对山西的转型发展作用重大,不过就目前来看,依旧存在诸多短板,亟待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改善投融资环境
改善山西投融资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从立法角度出发,兼顾投融资活动特点,促进现有法律条例的完善,赋予其更多的适用性。山西省要根据投融资活动特点,从整体角度出发,将那些可促进投融资有序发展的方针政策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并提高执法力度,减少或杜绝违规操作行为,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获取保驾护航,打消其后顾之忧,并吸引更多投资者前来“安营扎寨”,实现共同发展。
2.从实际出发,注重政府职能转变。各级政府应秉承“依法执政”的宗旨,兼顾各地发展状况、资源特点、产业结构优势等,不遗余力地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形成。同时,注重现有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的升级优化,精简审批流程,减少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操作行为的出现,将那些不适用的投融资政策进行修订,或直接摒弃不用。通过全新政策体系的构筑,对民间资本流动方向进行引导,加上优惠投融资政策的合理应用,为各地经济打破困局,摆脱被动发展状态提供有利支持。
3.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创造良好的投融资服务体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法治、创新、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各级政府应该坚持法律的管理、开放、公平、透明和有效的需求,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精简审批流程,减少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操作行为的出现,将那些不适用的投融资政策进行修订,或直接摒弃不用。通过全新政策体系的构筑,对民间资本流动方向进行引导,加上优惠投融资政策的合理应用,为各地经济打破困局,摆脱被动发展状态提供有利支持。
4.从长远角度出发,加大金融创新。在尊重客观实际的前提下,通过开展市场调研,兼顾客户所需,进行金融产品的推陈出新,促进金融功能的多元化发展。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需要一改往日以大型企业为重的发展理念,将服务中小微企业视为己任,同时加强对此类企业的管理,避免借贷风险的出现。
(二)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
1.鼓励推广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中小微企业之所以难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投融资,与信息不对称有关。通常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规避借贷风险习惯性通过企业披露信息对其运营状态、偿债能力等做必要了解。但是中小微企业不仅忽略了财务报表的完善,关键部分中小微企业管理者为了赢得银行青睐,不惜隐瞒真实信息,粉饰数据,当这种行为被银行获悉后,信用将大受影响。
为避免以上情况的出现,打消银行顾虑,山西省应促进设立信用保证保险协会,降低担保风险概率。在金融机构与保险机构的共同协作下,充分化解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坏账风险,保证信贷资金安全,使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得到解决。
2.推进设立多层次的中小微企业担保体系。加快担保体系建设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又一有效措施,通过建立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增级、获得贷款的服务,满足其发展的需求。
一是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创建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政府可以充分利用担保机构的平台,通过参股的方式,用财政资金推动机构的发展,同时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为企业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产业的优化升级提供帮助。
二是进一步发展商业担保机构。积极推动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立商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在重点行业内增设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一方面为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提供帮助,另一方面促进政策性与商业性担保的高度融合,实现双方互惠共赢的发展目标。
最后,促进中小微企业互助担保组织机构的建立。通过行业协会,或者由龙头企业创建互助型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提供服务。2019年新成立的综改区融资担保公司,已为13家中小微企业担保融资9200万元。
(三)建立绿色金融发展新机制
山西省产业结构的偏向性决定了金融资金集中于资源型产业。这种偏重性的方式不利于山西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建立绿色金融机制,对于调整产业结构、合理调配资金的使用、推动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山西省应将“综改区”的建设作为发展良机,迎合时代要求,加大绿色金融发展,促进经济步入良性循环。目前,绿色金融的发展还需要在制度、机制、责任等方面进行完善,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奖惩监督体系。
首先,山西省应根据省内经济发展概况,依法出台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从立法角度明确其必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赋予企业及金融机构更多的责任,履行各自职责。
其次,进一步拓展财税政策适用范围,为绿色金融提供支持。山西省应通过绿色税收制度的创建与完善,为那些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并推出绿色信贷业务的专业金融机构给予必要的物质支持,针对其当前存在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随着实践活动的进行,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将会愈加完善,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再次,加强企业环保合理管控。对于环保部门而言,应注重企业环境违法数据资料的采集、分析和提取,以此为据,为金融机构审核其信贷申请提供有益参考。同时,金融机构应注重数据反馈和分享。在双方的共同协作下,加大对企业的合理管控。
最后,建立绿色金融监管监督机制。将绿色信贷的发展概况、执行力度等归入至监督机制中,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对其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山西省应以“综改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力度。首先,放眼国内外,对其他城市成功实践经验进行了解、分析和学习,兼顾省内优劣势,通过举办创新产品推介会,吸引各方注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为山西省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和改善做良好铺垫。其次,通过不同展洽会议的举办,为外商了解山西省优势提供重要平台,寻找具有可行性的合作机遇。
招商引资并非易事,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不仅需要得到各方给予的支持与配合,关键应实施动态化管理模式,对现有机制做适度调整。山西省应具有互补原则和整体发展意识,将高科技产业作为引进重点。同时秉承“以企引企、以资吸资和以商招商”的原则,获取事半功倍的效果。注重招商引资,进一步优化项目,明确产业重心,在国内和世界知名企业的带动下,达到互惠共赢的目的。
六、结语
长期以来,山西省资源的过度开采,加之粗放型发展模式,滞后的发展理念,导致经济发展步入困境,难以实现突破性进展。山西“综改区”的建立,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绝佳的历史机遇,山西省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尽快转型,一改往日被动发展状态。资源型经济转型时间跨度较大,需要持续推进,且兼具动态化特点的发展过程,获得理想效果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金融在这一过程中必然发挥重要的作用,重中之重是从根本上改革投融资体制机制,山西省应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从整体和长远角度进行规划,找寻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径,早日实现转型目标,为全国其它资源型地区的转型创新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