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发展中财政税收实施现状与对策研究
2020-02-28莫汉平
文| 莫汉平
引言
小微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稳定的关键,可以有效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综合发展。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小微企业已经超过3000万家,覆盖了多个传统行业以及新兴行业。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与其运转规模小以及运转资金较为有限有直接关系。小微企业的财政税收情况会直接影响到企业自身的运转稳定性,同时也会对企业今后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对小微企业的财政实施现状以及对策进行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特征
规模小,数量多
从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具备着规模小、数量多的特征,大多数的小微企业都是由几万到十几万的资本创立而成的,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很长一段时间内的人员以及资产数额的波动情况都不会很大,之所以能够对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体构成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其分布范围广并且数量多,但从小微企业的数量上来看,其已经占据了我国企业数量的90%以上。
企业经营体制灵活
对于小微企业而言,由于其发展规模相对较小,企业在实际运转的过程中体现出了更加理想的灵活性,经营方式具备一定的多样性,同时产业转型也更加容易。
将我国的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比较,不难发现,小微企业具有船小好调头的优势,可以对市场的变化情况作出敏感的反应,经营方式也更加容易调整,并且新政策的落实速度较快。
企业先天管理水平不高
虽然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较,其具备一定的优势,但是,随着我国现阶段行业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小微企业自身的优势往往很难得到很好的发挥,这与企业自身的生存结构有很大关系。小微企业的管理模式往往较为单一,并且先天的经营管理水平也相对较低,很多时候往往难以抵抗市场竞争的压力以及风险。
我国小微企业财政税收政策实施现状分析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不统一
从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往往存在对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在《全国小微企业调研报告》中定义小微企业主要包括小型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而我国工信四部联合对小微企业的定义标准体现为小型微型企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小微企业是否只是包括小型以及微型企业的认知还较为模糊,这种认定标准的不统一也势必会对税收的落实执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政府的相关税收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
从现阶段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制度规定情况来看,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明确要求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8%预留给小型以及微型企业,从而起到对我国小微企业运行发展的扶持作用。但是在我国《政府采购法》中又规定了企业参与投标必须要缴纳项目预算金额2%~20%的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无效,这样一来也就导致了小微企业在资金的筹备方面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同时也提升了企业参加投标的难度。
此外,我国很多的大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分离出若干小企业的情况,由于现阶段我国对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尚且不统一,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从大型企业分化出来的小企业也会作为小微企业来参与投标,这样也就导致了一些大型企业过度占用了市场份额,不利于我国小微企业今后的可持续发展。
财政税收补贴资金不规范
尽管我国政府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但是还是有很大一部分小微企业的运行发展并不理想,尤其是小微企业在资金的周转方面经常会出现问题,致使资金紧缺的情况时常出现,这对企业自身的发展非常不利。小微企业资金使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专项资金使用存在随意性较大的情况。对于一些小微企业而言,由于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体系还存在不健全的情况,这也就导致了在财务管理工作展开的过程中,政府很难对小微企业的资金补贴情况以及资金应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这样一来也导致了专项资金随意使用的情况经常出现,使得小微企业在资金运转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金缺口的情况,这对小微企业自身的长久稳定发展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是具有持续性的。当小微企业的专项资金用途行为发生了改变,企业就很容易出现资金匮乏的现象;
其次,此项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我国小微企业数目庞大,同时,政府方面也缺少对小微企业的统一管理体系。从目前我国小微企业财政部门运转的情况来看,往往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在进行数据报表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或大或小的错误,这也就导致了部分小微企业存在谎报支出金额的情况,使得财政资金的使用率有所降低。
完善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实施建议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想要保证今后企业的运行发展更加稳定,就应该进一步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完善。首先,应该扩大税收优惠的覆盖面积,对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进行明确,这样一来可以起到扩大税收优惠受众企业的作用;其次,还应该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精细化认定水平进行提升,使得更多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以及低税率的优惠政策。
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体系
对政府采购体系进行健全是非常重要的,在对地方采购法规进行健全的时候,应该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入手:
首先,我国各个地方政府应该对独立性的小微企业以及大型企业分支出现的小企业进行区别待遇,避免大型企业的分支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比例与独立小微企业相同的情况出现;
其次,要对参与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由于其运转模式较为单一,并且流动资金数额有限,经常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这势必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转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小微企业可以通过中标通知书或者与政府的采购合同来向合作银行贷款,同时,政府采购部门也应该向银行方面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提供一些在采购活动中信誉好、自身行为约束能力强的小微企业资源,这样一来可以有效起到缓解小微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
提高财政补贴的效率
想要使财政补贴的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可以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入手:
首先,应该提升政府财政补贴的针对性。对于我国各地方政府来说,在对当地小微企业进行财政补贴以及扶持的时候,想要保证政策可以发挥出更加理想的效果,就应该注意制定出符合本地小微企业运行发展特色的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同时,还要对电子商务以及金融服务等新生的资金产业予以保护,从而提升地区经济综合实力。
其次,提升政府补贴监管力度。应该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资金投放、资金使用等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并且构建起完整的专项资金应用评价体系,从而使得专项资金应用的合理性以及高效性得到保证。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小微企业的财政税收实施现状并不乐观,尚且存在一定的问题,可以尝试从完善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健全采购体系以及提高财政补贴效率等几个方面入手,从而起到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