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有效防范策略分析
2020-02-28孙凤权
□ 文| 孙凤权
引言
一直以来,大量制造企业采取滞后的生产技术,生产强度较大,时间过长,为了赶上进度,企业往往会选择增加生产人数的方式,不分昼夜施工。
据统计,2018年我国共有1036139名职工被认定为工伤,22436名名职工因工死亡。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国家制定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但是,在这一政策实施过程中滋生了虚假诈骗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严重威胁到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对此,采取针对性有效的防范措施尤为必要。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风险风险
1.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加大。实行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以温州市为例,温州工伤保险收入在2012年时已接近5亿大关,实际金额为4.06亿元,当年当地共支出了2.86亿元用于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年,工伤保险收入增加了10%,增加金额为0.49亿元;到了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和头年相比增长了14%;金额上升到了3.55亿元,增幅远远超过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长时间下去,必然会有非常大的缺口出现,容易让工伤保险基金陷入入不敷出的境地。
2.社会保险机构追偿难度大。对社会保险机构来说,一般无法第一时间追偿工伤保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出现各类工伤事故后,如爆炸、火灾等,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则容易失去,企业也不再存在,面对一片废墟,试想社会保险机构又如何追偿呢?一些企业管理者由于自身公民意识不强,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立即逃之夭夭,面对他们如此行径,社会保险机构无法有效应对。例如。在广州市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活动中,2017年8月底该保险基金先行支付188万元,但社会保险机构无法在企业处追偿资金。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有效防范策略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通过对接企业服务、普法宣传、招聘会等路径向企业广泛宣传与讲解政策。在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政策宣讲,并现场解惑答疑,以此来引导用人单位及职工真正了解工伤保险法律有关知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工伤预防与康复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
主动辨识各种风险
采用SWOT分析法全方位剖析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其追偿难度大、不确定性等风险较高,但是这一政策备受国家政府支持与劳动者欢迎,具有良好的道义优势。对此,社会保险机构应坚定信心,面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风险,应采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风险辨识风险,对这些风险进行重点评估,进而进行积极预防。
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管
纵观工伤保险基金,其中医疗费用所占比例最大,也是工伤基金支付的主要风险点。对此,我们应构建三项工作制度全程防控医疗费用支付风险:其一,制定与实施工伤职工病人受伤治疗三日内备案制度,事前监管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同时,要求参保人因工受伤住院后三日内向人社行政部门、经办部门备案。用人单位第一时间申报工伤认定,并提前介入职工就诊医治过程,避免工伤医疗费用超过同类疾病非工伤医疗费用的情况出现;其二,制定实施旧工伤复发住院备案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对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事中监管;其三,制定实施回访确认制度,做好事后监管。针对异地住院或未现场监管所申报的医疗费用,审核时先进行电话回访,核查真实性再进行支付审核,避免出现虚假骗保的情况。
加强收支管理
其一,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全体下,从基金“收、管、支”不同领域重点岗位、关键性环节着手,全面查找风险点,建立健全业务经办岗位同业务互相制衡、互相监督的严格内控机制。其二,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重点审核,把好基金支付关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和检查验收进行重点管理,严格审查转院手续,严厉打击医疗和购买药品“搭车报销”等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了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统一管理服务体制和信息系统
要不断完善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机制,不仅要明确经办标准,也要规范业务流程,实现服务质量的提升。各省要打造先进的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经办业务办理、业务监管和数据统计查询等服务,保证共享已有数据,实行集中管理的方式,让业务财务更加有效对接,这也是防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有效手段。
结语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的推广与应用,需要政府积极履行自身职责,让劳动者各项权益得到维护。但是在制度实施中也面临很多风险,其中支付风险较为明显,对此我们应迎难而上,积极应对支付风险,让劳动者的权益不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