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人大代表智慧力量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2020-02-28池州市石台县人大常委会
池州市石台县人大常委会
县级人大作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围绕推进 “两个机关”建设,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方式和途径,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一、 以落实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为抓手,在推进依法履职中助推提升治理效能
人大机关作为 “代表机关”, 发挥好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收集民情、关注民意、反映民声,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也是拓展人大监督深度广度、提升监督效能的现实需要。
一是推进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和平台建设。近年来,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代表固定联系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代表工作机制, 145 名县人大代表共联系原选区选民870 名 (户),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还联系产生代表相应选区的人大代表4—5 名。建立了人大代表群众联系点制度,设立县级代表小组联系点8 个、乡级代表小组联系点31 个, 每个联系点全年集体接待选民不少于2次。 此外, 将每年的9 月、 10 月作为 “双联” 活动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联系代表、代表走访联系群众活动,畅通了民意的反映渠道。
二是推进代表意见建议收集与监督审议议题确定之间的衔接和转化。县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除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报告等 “规定动作”以外,还要结合各自实际,分年度列出 “自选动作”。 近年来,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意见建议收集作为遴选常委会监督议题的重要途径, 每年11 月初召开专题会议,梳理交办 “双联”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日常工作中代表反映集中、涉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问题、重大事项,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列入下年度常委会监督的 “自选动作”,努力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为抓手,在回应社会关切中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一是在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方面积极探索。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在抓好代表履职培训的同时,围绕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规定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督促乡镇做好会前准备,在代表议案、建议提交前加强辅导,做好审核把关;规定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应从大局出发,不得以代表名义谋求个人之利。 此外,注重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的主观能动性,在确保每次大会期间代表提出一定数量议案建议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在强化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方面积极探索。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让议案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是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职责要求。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主任领衔、县长领办、部门承办、 工委督办、 代表问效、 社会公开” 工作机制, 督促承办单位落实了“三访”制度 (办前走访、办中专访、办后回访)。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集体督办议案制度,每年选择4 至6件代表建议由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督办,要求县政府在年底前逐项报告办理落实情况。 从2008 年开始,将代表建议分为社会事业、经济发展和司法工作3 大类,在办结答复前1 个月,分类召开代表议案建议集中督办会。办理结束后,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和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代表见面情况通过县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地促进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由 “答复满意”向 “落实满意”的转变。
三是在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成果转化方面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意见,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凝聚了代表的诸多智慧,需要县级人大持续关注、 跟踪监督, 促进办理成果转化。近年来,石台县人大代表先后提出了关于加快非金属矿精深加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光伏扶贫项目维护管养、 对非贫困户缴纳医保费用给予补贴、国有景区向本县居民免费开放等议案建议,有的事关发展大局,有的聚焦民生热点,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集中体现。县人大常委会打破年度界限,持续组织代表议案和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 “回头看”,促使办理成果向政策、制度层面转化。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 真正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过程,成为促进县域共建共治共享的过程。
三、 以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抓手, 在推进基层治理中发挥代表优势
县级人大代表由选民通过直接选举方式产生,多数来自基层一线,在群众中有着很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县级人大要因地制宜, 在平台建设、 服务保障、活动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推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提升。近年来,在阵地建设方面,石台县人大常委会按照 “六有”和 “六簿两档”要求,推进完善了8 个县级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在代表工作经费方面,县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000 元的标准, 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在代表待遇方面,组织开展了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误工补贴专题调研,对代表参加县人代会、常委会组织的活动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天50 元提高到80 元。在代表参与人大监督方面, 制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五年计划,确保每位基层代表每届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活动常态化,代表每年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监督评议等活动都在150人次以上。
二是推进代表小组活动质量提升。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小组活动的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安排各代表小组每年开展跨乡镇横向交流活动不少于2 次,每次活动结束后都要形成考察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要求乡镇人大提前谋划,有针对性组织部分代表赴省内外兄弟县区进行学习考察,既开阔了代表的视野,又增进了代表对全局工作的了解,提高了代表建议撰写和审议发言水平。
三是推进代表参与社会治理效果提升。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在基层社会组织发育相对滞后的现实情况下,县级人大应积极探索,发挥代表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特点和优势。近年来,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 “生态保护巡回法庭” “家事法庭进乡村”等活动为载体, 制定出台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办法,组织代表参与 “以案释法”,配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法治宣传 “放大器”、纠纷化解 “安全阀”、社会监督 “瞭望哨”作用,努力营造全民守法、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破坏森林资源、乱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邻里纠纷、农村赡养等问题均能及时得到有效解决,保持了全县信访工作在全省的先进位次。
四、 以深化代表培训管理为抓手, 在强化激励约束中推动履职能力提升
要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水平,需要县级人大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履职意识和业务水平。
一是提高代表学习培训质效。近年来,石台县人大常委会突出政治引领,认真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代表中的学习贯彻。突出依法行权,以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和代表议案建议撰写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和分代表团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代表进行履职培训,提高代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突出政策落实,围绕 “如何当好人大代表”和 “代表在脱贫攻坚中如何发挥作用”开展针对性培训,组织代表开展结对帮扶,动员代表积极参与政策宣传解释、帮助解决就业、产品收购营销、技术指导服务、示范引领带动、公益设施管护等脱贫攻坚系列活动,凝聚了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二是落实代表履职激励约束。为切实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石台县人大常委会自2017年换届以来,共组织78位代表回选区述职,并接受群众评议。当前,正在开展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约束激励机制专题调研,将着眼完善履职档案、 开展述职测评、 组织优秀评选、落实履职保障、 强化舆论监督、 加强诫勉惩戒等方面,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能选能免、能进能出的流动制度,努力保持代表队伍的先进性,提高代表履职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