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型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思考
2020-02-28丁凯
丁 凯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300461)
引言
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2019 年7 月,国家发改委联合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三部委共同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 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1],分别从加大力度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综合运用各类降杠杆措施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等三个大方面,对下一阶段防控企业债务风险工作做出了指引部署,共计21 项具体工作要点。其中11 项要点与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相关,凸显政策层面对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重视。
关于市场化债转股工作,早在2016 年10 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2],并专门附有《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当具备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禁止将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而作为大型国有企业,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新时期国有企业发展方向应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保证企业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防范经营发展过程中债务风险的积累失控。做到资金总体的动态平衡,兼顾资金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基于以上需要,建立健全有计划性、针对性的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对于大型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平稳有序以及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大型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现阶段大型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一般来源于对外投资导致的资金缺口,主要包括实施投资项目及对子公司资金支持。
(一)投资项目的选取风险
优质的项目是企业发展的驱动器,代表着企业的未来,通过采取贷款或其他债权融资方式,可以解决项目资金来源,并通过项目的投产运营获得稳定的收入现金流,从而涵盖资金成本,并通过利润分配方式帮助企业收回投资。如过多投资未能达到预期效益,将使企业深陷债务泥潭,最终造成资金链紧张的局面。
(二)向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风险
大型国有企业往往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而子公司一旦经营不佳,陷入长期亏损,则无法通过自有资金偿还到期贷款,只能通过借新换旧方式规避违约风险。相关子公司经营中存在困难,最终反映到资金层面,在外部融资受阻情况下,提出由股东方提供资金支持,将债务风险传导到上级企业或是集团内部优质企业,造成了集团整体风险的上升。主要表现为:
1.整体债务风险
债务风险由基层单位传导到集团公司层面,将造成大型国有企业本部财务状况恶化,信用等级相应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难度增大,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整体流动性风险激增。
2.合规性风险
合资公司应采取股东各方按照持股比例对等支持合资企业,而当前存在标的公司合资方不愿提供资金支持,为维持合资公司正常运营,如由控股股东单方面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况,存在控股股东方单方面承担损失的风险,有违国资监管精神。
3.决策风险
委托贷款应基于对借款单位偿债能力的综合评价,审慎决策,如借款单位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国有股东方仍不断提升委托贷款支持规模,最终导致风险扩散以致失控,委贷事项的决策层将面临相应责任追究。
4.市场波动风险
债务风险由基层单位传导到集团公司层面,将造成集团公司本部财务状况恶化,直接影响集团公司在资本市场中整体形象,造成债券市场波动,引起外部监管关注,触发监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及经济处罚。
二、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工作的总体原则
(一)明确债务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
债务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为各法人单位,各公司应加强管理,努力开拓市场,改善经营状况,将自身债务水平和流动性保持在合理水平,有效控制债务风险,将债务风险防控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提升投资项目质量
投资主体应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论证,深入论证投资方案的可行性,重点做好现金流量预测。做好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追踪监督项目运营情况,确保实现预期收益,及时纠正运营中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偏差,遇到客观环境变化,及时组织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将损失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做好困难企业专项分析
针对部分困难企业,应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研究化解债务风险,因企施策,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扩大。从战略、经营层面判断上述企业存续的必要性及解散注销的影响。如确无保留必要,应及时予以清算注销,及时止血。如需保留,需要研究制订相应企业经营改善目标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大考核力度,同步匹配对应奖惩机制,在此基础上,如相应企业短期无法取得外部融资,可由各股东方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资金支持。
(四)加强应收款项清理工作,降低坏账风险。
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要求各公司采取措施,加大应收款项清欠力度,全面梳理自查,重点做好应收款项坏账情况梳理,分析坏账回收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坏账损失。严格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确保坏账准备计提准确、及时、合规。
三、大型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
(一)建立健全科学完整的资金动态平衡管理机制
基于收付实现制,结合现金流量表及年度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构建适用于大型国有企业的资金动态平衡管理机制,实现资金的月度滚动计划管理。从日常经营性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及委托贷款支出等方面系统性的加强资金全计划管理。结合集团财务公司资金归集需求及企业日常应急资金支出需求,综合合理设定安全预留资金即备付金等,从而确定全年融资规模。匹配营运资金缺口及投资项目建设期资金需求,拟定具体融资方案,包括融资时间、融资方式、融资期限等。
(二)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预警体系
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企业债务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不断适应大型国有企业经营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结合企业实际需求,设定并不断优化调整预警指标及目标值。通过审计等监督力量,对所属公司的融资政策的合规性及执行有效性、融资债务规模和结构的合理性、债务资金使用的效率及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关注所属公司偿债风险和融资压力,提示控制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隐患,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所属公司优化债务结构,形成良性循环,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理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结语
企业债务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旨在统筹企业资金资源,在企业生命周期中扮演摆渡人的作用,帮助企业渡过成长的瓶颈期、困难期,从而走向成熟阶段,而解决企业债务风险的根本在于企业自身能否培育出较强的造血功能,形成良好的免疫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即企业自身经营能力的提升。资金管理、债务风险防控与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相辅相成,避其一而言他都是没有意义的,企业自身经营状况良好,则融资能力强,融资成本低,债务风险自然可控,相反亦然。相信随着国家相关支持性政策的落实,以及企业自身经营环境的持续改善,大型国有企业自身抗风险的能力也必将持续提升,从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