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的精神病人
2020-02-27柴会群
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2019年5月23日,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一川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图片来源 ┃ 上海一中院微博
砍人之后,黄一川接下来的行为让一位目击者感到费解——他扔掉了手中的菜刀,“倚靠小区围墙站定、掏出香烟并点燃”。
一个精神病人妄想有人要害他,他为了避免被害,就可能采取反制措施用以“自卫”,他妄想的内容是不存在的,但采取的反制措施却是真实的。
一审判决:“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其并非在病理反应下针对妄想对象进行报复,亦非不加选择地对他人实施暴力,而是经过反复权衡,有意识地选择弱小的小学生为杀害对象……只有依法从严惩处……”
二审开庭4个月后,2019年12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对黄一川的死刑判决。
黄一川是上海世外小学砍杀案的凶手。2018年6月28日中午,时年29岁的他手持菜刀,在上海世界外国语小学南门口连砍4人,致两名小学生当场死亡。
与一般恶性杀人案不同,酿成此案的黄一川是个精神病人,经专业机构鉴定,其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目前处于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阶段。南方周末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文书,采访了其家人、律师、会诊医生以及司法精神科鉴定从业人员,试图还原黄一川的杀人动机及其被判死刑的司法逻辑。
案发次日启动精神鉴定
砍人之后,黄一川接下来的行为让一位目击者感到费解——他扔掉了手中的菜刀,“倚靠小区围墙站定、掏出香烟并点燃”。
另一位目击者则注意到,杀人之后的他“在笑”。
出事那天是黄一川从广州到上海的第二十二天。到上海之后他住在离世外小学十多公里的一家旅馆里,每月租金800元,10个人一间房。2017年,黄一川曾到上海求职,也是住在那里。旅馆老板说,黄2018年那次住下后自称是“帮人家老板卸货的”。
实际上,黄一川并没有工作。2012年大学毕业之后,他先后换了二十多家工作单位,待得最久的一家也不到3个月,最短的仅1周。
他对办案人员说频繁换工作的原因是,所有的老板、同事都“欺负”他,主要是“言语上的”,“说我学识低、素质低,骂我垃圾”,有时也“拳打脚踢”。
暂住旅馆期间,黄一川给不少人留下了“异常”印象。
“我看他有时候经常一个人坐在那里抽烟,也不知和其他人交流,看上去有心事的样子……”旅馆老板对办案人员说。
另一位舍友的回忆是,那一阵时常听到他一个人笑:“感觉很怪,看手机在笑,洗澡也在笑。”
对警方来说,更加奇怪的是黄一川的杀人动机。
“我觉得我无辜,我吃亏了,在我工作的几个单位,别人都欺负我,我要补偿回来,要报复回来。”在案发后警方做的第一份笔录中,黄一川这样解释自己砍杀小学生的行为。
事实上,他与所有被害人均素不相识。如果真有人“欺负”他,为何将小学生作为自己“报复”的对象?案卷材料显示,他一会说,“……小孩子很弱小,没有抵抗能力,我想到玉石俱焚了”,一会又说,“他们正好出来我就动手了,谁碰上谁倒霉。”
警方感到了黄一川的异常。2018年6月29日,也就是案发第二天,上海市公安局即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他进行精神鉴定。
在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原主任刘锡伟看来,上海警方在第一时间对黄一川启动精神鉴定,体现了司法的进步。
刘锡伟说,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因,疑似精神病人未经鉴定即被审判并不鲜见。最有代表性的就是2006年邱兴华杀人案后,很多专家都认为邱是精神病人,公开呼吁为其做精神鉴定,但最终邱未经鉴定即被判处死刑。
因案情重大,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除了安排该院5名法医对黄一川进行鉴定之外,还请了多名资深精神科临床医生会诊。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王小平是参与会诊专家之一,在王小平看来,精神病人肇祸后是否会受到刑事处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办案人员对精神病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
20世纪90年代,他曾经参与鉴定过一起案子,医院鉴定杀人嫌犯没有精神病,法院判了死刑,之后报到最高法核准,“法官很厉害,看了案卷后怀疑有(精神)病,打回来让我们去看,我们一看果然有病。”王小平感觉近年来高层级法院在这方面进步很明显。
被害妄想
精神鉴定程序启动之后,黄一川又暴露出更多的反常行为。
鉴定人员将这些反常行为主要归纳为三类:妄想、幻听和被洞悉感——均为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症状。
在刘锡伟看来,黄一川所说的被“欺负”,并非真的有人欺负他,而是源于他的妄想——他把妄想的内容当作事实,并在此支配下作出各种反常举动。
曾做过五十多例司法精神鉴定的刘锡伟认为,在司法精神鉴定实践中,如果能够认定精神病人是受妄想支配作案,就可对应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也将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黄一川的妄想内容之一,是别人都欠他钱。案发之后,警方获取了黄一川的一个笔记本,上面有黄亲笔写下的数页“账单”,所涉及的人大都是他以前的老板:
傅某某(某设计院),2012年欠黄一川15万元人民币和365个耳光;
张某某,欠黄一川45万元人民币+365个耳光+一条腿……
在每一页“账单”上,黄一川都写下“欠钱不还的人都该死!!!”的字样,对于其中几名“债务人”,黄一川还曾发短信辱骂对方,让其“还钱”。
按照记录,警方找到了上述当事人,所有人都否认与黄一川存在债务纠纷或其他矛盾。
再问为何要作上述记录,黄语焉不详:“万一我出了什么事,他们脱不了干系。”
笔记本上还有这样的话:“张某某(某建筑设计院),欠黄一川20万元人民币和一颗眼珠子”。办案人员问及此事时,他答:“眼珠子可以不要,把20万换成40万。”
这些怪异行为在王小平看来,是源于黄一川的被迫害妄想:他认为别人“欺负”了他,所以有义务对他作出补偿——要么给钱,要么用身体器官补偿。
黄一川的二审代理律师胡朝晖调查发现,黄从大学时期就有被害妄想表现。那是在大三寒假回家的路上,黄打电话给母亲说自己被人追杀,母亲信以为真,便委托一个亲戚去救黄一川,亲戚见到他后,发现并没有什人“追杀”黄一川。
这位亲戚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当年确有此事。
二审开庭时,黄一川曾“回忆”他当年被“追杀”的经历:“……我买了票之后在那里坐着,由于我口渴,想去买点水喝,走到外面的时候发现有两三个人拿着刀朝我冲过来,我就没命地跑……”
刘锡伟解释,被害妄想是精神病人肇祸的主要病理性动机之一——比如一个病人妄想有人要害他,他为了避免被害,就可能采取反制措施用以“自卫”,他妄想的内容是不存在的,但采取的反制措施却是真实的。
不仅“妄想”,黄一川还会“幻听”。
按他对鉴定人的说法,此前一两年,他被一种“噪音”所困扰。这种噪音并不固定,有时是碗筷声,有时是汽车鸣笛声,“在你高兴时,就发出来,就像唱歌似的。接着,还有小孩哭闹声、吐痰声,都冲你来。”
黄一川的叙述中,2018年他在老家过春节时,这种声音更加强烈且持续,让他晚上睡不着,他曾问过别人能否听到这些声音,别人说听不到。他便认为这声音是有人刻意针对他制造的,并且利用了物理上的“共振”原理——只符合他的“频率”,不符合别的频率,所以他能听到,别人听不到。
至于别人为什么要针对他制造这种所谓的噪音,黄的解释是:“第一,嫉妒我;第二,怕我变得更强大。”而且,他认为还有“幕后主谋”,且“职位肯定不低”。
警方曾到黄一川家调查周边环境,发现并没有连续较大噪音扰民等情况。
但这种“噪音”,却让他饱受折磨。“我觉得都活不下去了,身体被掏空,内脏痛。别人那么害我,我活不到30岁,我经常想,可以啊,别人让我死,我不能乖乖地让别人拿刀砍我,我不可能等死。”他对办案人员这样说。
除了被害妄想、幻听,黄一川的反常行为还包括“被洞悉感”。
他对鉴定人员说,从参加工作开始,自己的事情别人知道,“他们像我肚子里的蛔虫,我想什么都知道。”
浙江精神卫生所原所长徐嗣荪对黄一川的作案动机作出这样的分析:因被迫害妄想而不与他人交往,以致5年中常为摆脱险境而突然不辞而别地丢掉工作出走,他还因感到自己的思维被旁人洞悉而出现不安全感和被控制感。随着妄想发展,又出现了关系妄想,认为周围人们都在迫害他,使得他苦不堪言,并坚信全中国13亿人都想要他死。作案之前,黄一川莫名其妙地认为自己活不了一年了,于是临死前对几个小学生先下手,因为他妄想这些孩子也要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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