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网络文明背景下网络空间德法的协同治理
2020-02-27颜俊儒梁国平
颜俊儒,梁国平
(绵阳师范学院,四川绵阳 621000)
当前,网络世界已经成为与现实世界紧密相连的、人类活动的重要空间,应该受到高度关注与重视,应该树立一种全新的治理思维来应对[1]26-32。当下各种网络事件、网络失范现象的发生,表明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有很多挑战需要应对,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对此,网络空间的治理应该把握好以德治国、依法治国两大治国理政方式的张力,探索两者在新的网络发展态势下如何协同发力和同向前行以维护国家安全、共建网络文明与网络命运共同体,助推网络更好地造福全人类,这应成为当今网络治理思考的重点。
一、加强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主要依据
德治与法治,作为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两种手段,在网络空间治理中推进德法协同治理主要是基于以下这些方面的考虑:网络治理现代化的建设,必然要求德法两者协同发力;网络空间的和谐、文明、安全建设,需要大力加强网络空间及其相关领域的德法协同治理。
(一)网络治理的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强网络空间德法的协同治理
当代中国国家管理经过一个这样的变迁过程,即从管制到管理再到治理与服务的演变。当前正处于公共治理与服务大众的现代国家治理阶段,需要充分发挥各种治理形式、方式、手段和载体的作用。
一方面,当前德治与法治的协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明特征,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当代中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其目标就是坚持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一改革目标完成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协同发力,形成完整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推进现代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建设需要发挥两者的优势,克服不足,因而需要两者的协同。
另一方面,德治与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两种途径,具有坚实的共同价值基础,有协同的可能。德治与法治具有共同的现代精神——以人为本、民主、平等,具有共同的社会价值目标——良好的秩序与和谐运行、实现善治;两者具有共有的人性价值目标——人权与尊严,为德法协同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德治、法治两者具有各自优点,可以互补[2]。因此,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空间治理坚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协同共赢发力有必要,也有可能。
(二)网络空间和谐、安全、文明的建设,需要德法协同治理发力
除了国家治理本身的发展需要德治与法治协同发力外,当下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网络文明建设、网络政治建设、网络安全建设也需要发挥道德与法律的协同治理。
其一,德法协同治理是当代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网络文明建设、法治文明与道德文明建设的需要。网络空间作为当代人类活动的另一个重要空间,是人类彰显文明、建设文明的重要场所,是当代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网络文明建设、法治文明建设、道德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进行这些不同层面的建设,不仅需要发挥法治的硬治理作用,要发挥道德的软治理作用,而且更需要推动这两种治理模式协作发力,方能更好地助推法治文明、道德文明和社会文明的高质量建设。
其二,德法协同治理是当代中国网络政治建设的需要。当代中国的政治建设,既包括现实空间的政治建设,也包括网络空间的政治建设。在互联网飞速发展和电子政务快速发展的当代,网络政治建设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新要求。要确保网络政治发展正常进行,不仅需要各种道德舆论手段,还需要各种法治手段,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德治与法治两种手段的协同对接发力,共同推进网络政治建设[3]。
其三,德法协同治理是当代中国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与网络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需要。网络空间是在现实空间外的另一个活动空间,对国家、社会和每一个人已经产生了重要影响,关乎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与主权、文化建设和网络惠民[4]。而要积极推进网络空间的安全建设、主权建设和文化建设,不仅需要法治的手段和道德的手段,而且更需要两者的协同治理发力,方能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助推网络安全、网络主权和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网络空间治理的现实成果
党的十八以来,从国家安全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加大了网络治理的力度,成立了专门的中央国家安全小组和网络信息化小组,直接领导网络治理;十九大后,这个小组升格为委员会,更是彰显了党和国家对网络治理的高度重视。经过这些年的努力,网络治理与网络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当代中国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取得了诸多成果,比如治理的理念重塑、主体调动、网络失范现象的减少与网络空间的有序运行、保障措施与考核力度的加大等,为当下和今后网络空间的德法协同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1.法治理念和科学治理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治理理念的进步是网络空间治理发展的首要表现。经过多年的治理,依法依规治理网络空间的理念已经成为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的第一大理念;遵循网络空间治理的规律,坚持科学化治理的理念已经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另一重要理念。另外,协同治理理念、系统治理理念和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也日渐成熟。
2.充分调动各界力量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已经成为共识。网络空间治理的进步不仅仅体现在治理理念的现代化发展上,还体现在治理主体层面的协同调动上。一方面,治理主体的素质不断提高,主要体现为一般党政治理部门执行者素养的提升和一般网民公民素养和网络素养的提高。另一方面,从单一靠党政部门治理网络转向党政部门主导、主打和群众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这种大格局已经形成,正在发挥巨大的协同发力效应。
3.逐渐形成了法治治理方式为主体、其他治理方式为辅助的多元治理形式并存互动。网络空间治理的进步不仅仅体现在治理的理念、主体明确与调动上,还更多体现在治理方式的成熟成型上。这些年来,网络治理已经从单一的行政治理、经济治理和文化治理,转向吸纳现代国家治理的各种方式,走向以法治、教育、文化与技术等治理为主、其他治理为辅的综合治理。
4.网络空间治理的人力、物力、财力与制度保障更加有力,考核督导更为强化高效。中央专门成立网络安全信息化委员会,表明了党和国家对网络空间治理的考核与保障力度注定会上一个新台阶,将网络安全作为各个地方政府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与此同时,加大了对网络空间治理的技术、制度、人员等方面的保障供给。
5.网络失范现象日渐减少,各级网站运行正常有序。网络空间治理的进步,不仅仅体现在以上各个方面,还表现在治理的实际效果上。这些年来,各类网络门户的正常运行、各种网络行为的规范化等均已成为当下网络空间治理效果的常态。
三、当下网络空间治理面临的挑战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网络空间治理取得了诸多成绩,但由于网络空间的特殊性、复杂性、虚拟性,网络治理依然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最大变数。目前网络空间治理面临诸多的挑战与困境,影响了网络文明建设、网络强国建设[5]。如何应对这些困境、挑战和风险成为了当下网络治理最主要的课题。
(一)网络空间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预示着网络空间将面临更加复杂多样的挑战
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空间一样,已经成为整个人类活动的重要阵地。现实空间与网络空间的平行运行与交互作用,两者有很多的不同。网络具有虚拟性与自由发言的特征,更是加大了社会各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自媒体时代人人可以发布信息的情形下,网络事件中涉及到的人与事比现实生活中的人、事件更为复杂多变、更难控制,比如网络谣言与诚信危机、网络暴力与网络犯罪、网络极端民族主义与网络群体极化、网络霸权对话语表达自由的威胁与网络攻击、网络信息战等[6]235-246,由此引发了诸多的伦理困境。网络空间的亚文化现象严重,各种半健康、不健康的信息、文化充斥网络空间,彰显了网络治理对象和环境的复杂性,表明一些网民的网络素养、道德素养和法治素养等有待提高。
(二)网民道德素养、法律素养与其他公民素养的参差不齐,增加了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难度
放眼网络场域内外,目前网民的精神态势不是很理想,比如网络公共精神不足,彰显网民的网络公共道德素养养成还不够充分;网络非理性行为频发,彰显网民的理性行为在网络空间延伸不够;网络非理性言论充斥,彰显网民的网络话语表达素养不高;网络违法犯罪频发,彰显网民的网络自律能力不高等。
造成当下我国网民素养不高的原因很多。一是网络空间场域需要道德和法治的规约,但针对网络空间场域的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滞后,为一些道德不自觉、法律意识不强的网民违法言行留下了大行其道的空间。二是网民本身的文明自觉意识与习惯没有真正养成,这既与公民本身的素养有关,也与当代中国现代公民社会的建设滞后有关。三是现实空间负面因素的不良影响,尤其是急功近利的思想,一味追求金钱、物质的风气与片面的利己主义思想对网民言行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导向,给网络空间的健康运行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引发了网络空间一些网民言行的庸俗化、低级化。
(三)国家网络治理体系不健全,影响了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治理基础
其一,网络空间治理价值与目标之间的两难困境,影响了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强大共识的形成。网络空间发展的国家主权与安全、社区建设、公民权益需要保护,这些不同目标层级之间有时难以完全一致,彰显了网络民主与网络控制之间的两难。其二,网络法治建设落后于网络产业的发展,道德作用的网络空间延伸力度不够。当下,关于网络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体系还没有真正完整建构起来,而各类借助网络滋生的网络产业发展异常迅速,彰显了网络法治化建设与产业发展之间的不平衡。道德在现实空间的作用发挥还具有一定的功效,但与网络空间配套的网络道德建设明显滞后,道德在网络空间中的作用发挥显得软弱无力。其三,网络空间治理主体协同联动乏力,彰显了网络治理的集体行动困境。任何一项治理都需要各大治理主体的协同联动,网络空间作为人类新的生存活动空间,其复杂性更需要各大治理主体的集体行动。但当下,主导网络空间治理的依然是党和国家,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的治理作用非常缺位。这种网络空间治理的“独角戏”态势非常不利于网络空间治理效能的提升。
四、以网络文明建设为契机,推进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对策
网络空间是人类活动的又一个空间,具有现实社会的诸多特点,应该按照社会治理的思维来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是一项系统全面的工程,应该以系统论为理论支撑来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是一项协同协调很强的治理工程,需要各种形式、各大主体、各大行业的积极参与和协同推进[7]。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由网络空间治理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的建设组成;以德治网,发挥道德治理网络的重要作用,应大力加强网络空间的道德建设。在当下的网络治理中,我们应让德治与法治在精神上互相吸收、规范上相互转化、实施上相互促进,不断深化网络治理制度体系的建设,推进网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力求在助推网络治理、网络文明、网络强国建设和实现网络正义、建设网络命运共同体以造福人类中协同前行。
(一)契合网络文明建设的价值取向要求,整合创新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理念,以此形成网络社区德法协同治理的强大共识
开展网络空间的德法协同治理,首先需要明确、树立与重构重塑网络治理的价值取向。在网络文明建设背景下推进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应按照网络文明建设对治理价值取向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重塑治理理念。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视角下推进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应该首先坚持五大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新时代的发展理念和治国理政理念,应成为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理念导向。网络空间治理应坚持创新的理念,积极推进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理念本身、内容、方式等方面不断更新,力求与时俱进;坚持协调的理念,推进网上与网下治理的协调、各大治理主体之间的协调、各大治理方式的协调,力求形成网络空间德法治理的协同运行态势;坚持绿色的理念,注重网络生态治理,建设绿色网络空间;坚持开放的理念,积极推进网络空间内部、网上和网下等合法有序的交流交往;坚持共享的理念,推进网络空间的德法协同治理服务于各大网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于各大网民共享网络文明发展的成果、服务于国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在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的基础上,还应坚持与贯彻协同、系统、科学、主动、动态的治理理念。一是要坚持协同的治理理念。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应该首先坚持德治与法治的协同,在此基础上坚持与其他治理理念、治理形式、治理主体的协同。二是要坚持系统治理理念。网络空间要坚持风险管理、应急管理、危机管理缺一不可,不仅仅要控制网络空间事态的发展,减少损失,还要修复政府形象,增强政府合法性,更要借此契机推动社会改革,优化网络治理结构,及早化解各种风险,以此实现网络空间的长治久安。三是要坚持动态与主动治理理念。网络突发事件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应急管理,以应急管理带动危机管理,以危机管理带动风险管理;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应对网络空间领域的各种失范现象。四是要坚持科学的治理理念。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应遵循德治、法治的规律,遵循网络空间运行的规律,力求网络空间治理科学化运行。
(二)适应网络文明建设的公共治理要求,加快网络治理各大主体的互信与联动机制的建设,积极构建网络空间德法治理主体的持久有效协同
网络的发展,促使人类工具的内在规定性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突破了跨越时空的时滞障碍,促使人类由实态生存演变为虚实兼在的实践样式,奠定了多主体协同治理的技术基础。网络时代,人网合一的嵌合结构促使人类的日常生活和相互合作必须借助互联网这一巨型工具才能实现,形成多主体协同的社会基础。正是基于这两个方面,网络文明建设可以按照公共治理的要求,调动各大主体的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实现各大治理主体的协同方才成为可能。如何推进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和大众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协同,发挥好各自的治理优势,应该是推进网络空间德法协同的主体性举措。鉴于此,在建设网络文明背景下推动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应积极发展网络民主,建构好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自律机制、他律机制、互律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调动多种治理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积极发挥各大法治部门的治理作用,发挥各大媒体、各大文化部门和大众的道德自律作用,以跨界合作、协同治理代替多头的碎片治理。
(三)借助网络文明建设的各种方式,以德治、法治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网络领域的多维治理体系,加强德法治理手段的协同发力
网络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全面的长期工程,需要发挥各种治理手段的作用。因此,建设网络文明背景下推进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应探索如何整合道德、法治、经济、文化、行政等手段,以实现立体治理。一是要坚持依法治理网络,构建网络文明建设的法治体系;坚持以德治网,构建网络文明建设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道德与法律协同治理的主体性工具作用,形成治理的强大合力。二是要充分利用网络空间和现实空间的软性资源和硬性资源,积极采取基础性治理、渗透性治理和介入性治理,以综合治理代替单项治理。三是从网站建设本身着手,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应注重网民网络日常生活的重构,推动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向网络空间及其相关领域进行治理延伸,积极应对网络道德和网络法治的网络公共性生成问题,不断提升道德、法律在网络空间中的公共性、共享性[8]。
(四)契合网络文明建设的目标与项目,不断推动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目标与项目上的协同对接,力图覆盖完网络空间的所有乱象
建设网络文明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项目,因此,网络文明建设背景下推进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应契合网络文明建设目标和项目层面的要求。在治理目标上,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张力应成为网络治理的关键问题,道德治理侧重形成健全的网络伦理,法治治理侧重网络空间的法治化运行。网络空间治理应该在网络文明建设这个共同目标下力求做到具体治理目标上的协同对接。在治理项目上,应将国家层面的网络主权维护与巩固、社会层面的网络社区建设、公民层面的网络权益保护等纳入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覆盖范围。凡是影响以上三个层面的网络舆情、网络失范、网络违法、网络事件等都是德法协同治理应该积极应对的。德法协同应该注意这些具体治理项目上的协同衔接与对接。
(五)以网络文明建设为强大动力,不断健全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保障和督导考核机制
支撑人类社会的三大支柱——技术、制度和信仰,同样适用于网络空间,预示了网络空间文明建设与治理也需要这几方面的保障。因此,网络文明建设背景下推进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应注重相应的道德体系、法治体系、文化氛围、技术保障与制度体系的建设,以此建构起健全的保障体系与考核体系。
一是要以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为契机,加强网络空间的道德建设、法治建设与文化建设,夯实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道德体系与法律体系保障。德治与法治既是现实空间的两大主要治理手段,更是网络空间的治理手段。要开展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首先需要做好网络空间的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讲道德与讲法治应是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与保障。因此,网络文明建设背景下推进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应健全网络德法协同治理的道德体系与法律体系,充分利用各个场域和各大媒体推进德治教育与法治教育[9],以加强公民对核心价值观认同为主导,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文化服务,力求形成对网络文明的认同,对德治与法治的认同,从意识形态上做好法治与德治的根本性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文化的作用,提升公众网络素养和其他现代公民素养,积极推动道德、法律在网络空间的延伸。
二是要加大网络技术的创新发展,强化网络治理绩效考核机制建设。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考核督导制度是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的技术保障与制度保障。这就需要加大网络技术创新,积极做好网络监管技术的发展,力求从技术上控制好网络空间发展态势;需要积极借鉴国外网络管理制度,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强化与健全网络管理制度,从系统上健全网络管理的问责制,责任制,督导、应急和跟踪处理机制,安全管理制度等,力求做好各个部门网络治理责任落实的考核制度化、常态化与规范化。
总之,网络空间的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复杂工程,需要各大治理主体协同参与,更需要不同视角的探索与创新。新时代,建设网络文明、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网络强国和奋力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网络空间德法协同治理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期盼。当下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应让道德与法律在调节范围上宽窄互补、规范要求上高低层次互补、制约程度上刚柔互补、约束方式上自律与他律互补、干预方式上补救与预防互补。这些层面获得全面实现,才能达到法达天下、德润人心,调动各方资源,以此实现网络空间的良法善治和合作治理,助力构建美丽、和谐、文明、平安、法治的网络命运共同体[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