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强调 不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20-02-27宗合
江淮法治 2020年8期
4月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等,突出围绕推深做实以“四联四增”为主要内容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交流研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李明及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部分成员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深学细研,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接受监督、持续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政治自觉。要勇于担责,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对各级党组及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党委的要求逐项落实到位。要严格管理,特别是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办公厅《通知》就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提出的各项要求,增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查找和解决问题的具体要求,着重查找和解决思想、工作、作风层面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要始终保持勇于担当作为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作用,压实机关党组和专委会分党组的落实之责,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能力本领,把警示教育中激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强党建、促履职的实际成效。要不断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把党的领导载入地方性法规的机制,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党建各项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取得实效、长效。